一、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论文文献综述)
姜偲[1](2021)在《WTO改革中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世界贸易组织自成立以来时至今日,对推动全球经贸发展起到了动关大局的作用,如今世贸组织正遭遇严峻形势,在改革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作为争议焦点热度不降。然而此原则在实际履行和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发达国家动摇或废除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图,发展中国家立场的坚守,都指向对特殊与差别待遇展开深层次的研究。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进行探讨,首先对WTO中发展中国家享受的所有待遇进行简要分析,争议最大的当属特殊与差别待遇,并对其含义和理论基础加以论证。其次将特殊与差别待遇产生与发展的演变历程予以梳理,多哈回合不同国家对此待遇的主张进行阐释。接下来论证了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影响,也分析了其自身存在用语模糊、程序繁杂、过渡条款不符其实的问题。最后为建议提出部分,针对上一章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完善建议。
綦彦冰[2](2020)在《论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进展、困境与前景》文中指出自多哈回合启动以来,WTO多边贸易谈判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在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趋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一方面,WTO争端解决机制由于上诉机构成员的缺失而陷入停摆;而另一方面,区域及双边贸易协定谈判则如火如荼。目前,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着空前危机。无论是世贸组织自身还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对WTO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及紧迫性都已达成深刻认识。同时,WTO的改革方向与核心问题也影响着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未来走向,主要贸易经济体之间对WTO改革方案各执己见,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在此背景下,中国主张WTO改革应坚决维护世贸组织的根本宗旨与基本原则。随着新兴经济体实力的不断增强,贸易体量的不断扩大,西方国家的传统治理模式正在面临失灵的困扰。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对世贸组织改革都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目前主要存在着三种大体改革方向:一种是美国的“激进派”,意图抛弃WTO,另起炉灶;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中间线路”;还有一种是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稳健派”,主张维护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由于立场差异,导致在多项条款及议题中都存在着较大矛盾,尤其是中美之间的博弈对WTO改革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目前,中美两国在中国是否遵守了“入世”承诺问题、知识产权与投资利益、产品倾销问题、技术转让问题以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等问题方面都存在分歧,中美在上述领域的分歧在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过程中都不程度地有所体现,从而成为制约改革推进的重要因素。展望WTO改革的前景,大体上有五种可能的发展路径。中国应理性客观地看待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改革僵局,谨防其可能对中国带来的风险与挑战,以避免陷入“二次入世”的被动局面。
张帆[3](2017)在《国际公共产品理论视角下的多哈回合困境与WTO的未来》文中研究指明众所周知,WTO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以来步履维艰,时至今日依然处于困境之中。本文将不同的学术观点统合在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下,对多哈回合困境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对WTO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前景进行了展望。本文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美国实力的相对衰落和全球霸权的不断式微,其对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提供能力下降,提供意愿降低,是多哈回合谈判陷于困境的主要原因。此外,GATT/WTO在公平性问题上存在过多历史"欠账",以及区域性贸易公共产品兴起的冲击,也是重要原因。但是,WTO并不会走向所谓"死亡",当前国际贸易公共产品提供模式,已从传统的单一霸权模式转变为二元混合模式。WTO必须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体制机制改革以提高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而中国应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参与和主导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提供,推动多哈回合取得进展并最终完成。
范蕾[4](2015)在《WTO农业谈判中G33集团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WTO多边贸易体制充满了各种力量的博弈。长期以来,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谈判都是由发达国家来主导,并决定着WTO规则的走向,发展中国家的权益维护受到了严重挑战。多哈发展回合试图给予那些在乌拉圭回合中权益受损的发展中成员以特殊待遇,而农业谈判又是多哈谈判的焦点所在。发展中国家在多哈回合中采取了有别于GATT时代的谈判方式,即通过结盟的方式,以集团化的力量寻求其在WTO体制中利益的维护。他们对内协调各方立场,对外集体参与WTO谈判,在多哈回合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WTO谈判中的重要一极。在多哈回合谈判中,G33成功组建利益集团,在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议题上与美国、凯恩斯集团针锋相对。如今巴厘一揽子协议的最终达成,也在于在粮食安全议题上美国对G33作出了妥协。然而,由于G33成员构成复杂,协调成员利益维护集团稳定是G33集团始终面临的问题。我国作为G33集团的成员,深度研究G33集团化模式,可以为我国面对WTO集团化发展趋向作出政策和法律策略上的指导,更好的在WTO谈判中行使话语权,维护国家利益。文章由绪论部分和正文部分组成,具体包括: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WTO农业谈判中谈判集团对于发展中成员参与谈判的重要性,以及研究G33集团化模式对我国参与谈判的意义。梳理了对于WTO成员集团化理论、G33概况以及G33参与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指出了目前的研究较缺乏从利益集团的角度对G33进行系统性研究的问题。第一部分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一方面,对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以及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问题所达成的法律规则进行了纵向梳理;另一方面,表示出口方和进口方、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之间的矛盾是多哈回合谈判中的主要矛盾,对谈判进程起到了重大影响。第二部分分析了G33集团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的谈判策略,总结了G33集团协调WTO农业谈判的主要路径。通过分析C33集团的谈判立场,并进行横向比较,总结了G33集团与贸易大国的谈判利益博弈。肯定了G33在明确自身谈判立场的基础上,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实现整体利益,推进议题的达成。第三部分总结归纳了G33集团在WTO农业谈判中的绩效。通过梳理G33集团案文的形成及其对主席案文的应对,总结出其利益诉求对谈判进程的影响及对WTO农业法律改革的推动。第四部分主要从G33内部成员之间利益的协调、主要成员国内政治经济政策以及贸易大国对G33的维系带来的挑战方面指出了G33在谈判中的法律困境。第五部分通过对前四部分的概括总结,从我国在WTO农业谈判中的谈判立场入手,分析我国与G33的利益连接点,在我国现有承诺的基础上,探讨中国在谈判中的定位和策略。
周跃雪[5](2015)在《WTO决策机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WTO虽然是个年轻的国际经济组织,但是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WTO在借鉴GATT的基础上,建立了复杂的组织结构,制定了独立的宪章,不断完善国际贸易规则,解决国家之间经贸争端,不断强化和推进半个多世纪以来多边贸易体制的成就和发展。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发展的背景下,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WTO制度结构的缺陷问题,决策程序的民主和透明度问题、公众参与问题、争端解决中条约解释以及裁决报告的执行问题、WTO与其他国际组织关系协调问题、WTO法制与成员域内法制关系问题等等。本论题主要研究和讨论WTO多边贸易体制中下决策机制的法律问题。WTO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多边贸易谈判回合——“多哈发展回合”,几经停滞,曲折前行,至今仍未结束。人们担心现有的决策机制正在抑制WTO实现其目标的能力。和GATT/WTO前八轮回合相比,多哈回合所处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谈判议题数量不断增多,且议题的深度和广度逐渐触及到成员国内的法制基础和社会秩序,成员之间的贸易竞争日趋激烈,尤其发展中国家成员数量大幅增加,整体实力上升,他们质疑和改革WTO多边贸易谈判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以巴西、印度和中国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在多哈回合中“异军突起”,他们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成为影响甚至改变多边贸易谈判方向和结果的关键力量,逐渐打破传统上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GATT/WTO多边贸易谈判格局。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引言介绍本论题问题的提出,研究的价值和意义,系统和详实的梳理了本论题下各个问题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归纳研究方法,介绍主要研究内容,总结本文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国际组织决策机制基本问题概述。探讨决策和组织决策的概念和特点,进而分析国际组织决策的基本特点,在此基础上界定国际组织决策机制的概念;研究和分析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含义,厘清国际组织决策机制和表决制度的关系,提出决策机制的范畴大于表决制度,表决是决策机制中一个环节,并进一步分析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主要内容;注重研究“协商一致”决策方式的定义和特点,比较与传统投票表决方式的区别,指出“协商一致”是自成一类的特殊决策方式,并阐述其在国际组织中的实践情况。第二章WTO决策机制基本问题分析。系统梳理现有文献对WTO决策机制概念的界定并进行评析,提出本文对WTO决策机制的定义:WTO决策机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为决议草案在WTO决策机构的通过制度,后者还包括多边贸易谈判的规则和制度;探讨GATT时代决策机制的源起和变迁,进而分析WTO决策机制对GATT决策机制的继承和发展;系统分析WTO决策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策主体、决策机构、决策辅助机构、决策内容及其决策方式、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程序和议案的“表决”制度等;探讨WTO决策机制目前面临的挑战,主要为缺乏公平合理的多边贸易谈判规则,决策过程参与度和透明度明显不足,决策机制的效率低下,谈判回合的推进困难。第三章多边贸易谈判规则。当前WTO法制没有明确的谈判规则和制度,实践中多边贸易谈判主要遵循“一揽子承诺”、“绿屋会议”和“主要供应国原则”等做法。分析“一揽子承诺”如何被引入乌拉圭回合,逐渐发展成为WTO的一项法律原则和谈判规则,进而探讨“一揽子承诺”对推进多边贸易谈判的作用和缺陷,并就目前改革“一揽子承诺”的建议进行评析;分析“绿屋会议”的源起和变迁,探讨“绿屋会议”的本质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的非正式磋商机制,指出其不能取代WTO正式决策机制;讨论“绿屋会议”的改革措施,不主张取消“绿屋会议”和对其机制化,应该在维持“绿屋会议”现状的前提下大力改善其参与度和透明度;研究“主要供应国原则”的源起和发展,指出其剥夺了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关税等领域谈判的话语权。第四章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早期的GATT为“富人俱乐部”,发展中国家几乎没有话语权。虽然发展中国家曾积极希望参与创建国际贸易组织的谈判和GATT的七轮多边贸易谈判回合,但是由于互惠原则、“主要供应国原则”以及发达国家排除农业和纺织品议题等原因,他们无法真正有效参与谈判。WTO成立后,有效参与决策需要成员派驻足够规模的代表团参与WTO各种会议,但是较小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受制于经济实力无法提供充足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一揽子承诺”规则企图纳入“新加坡议题”,但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开始利用“一揽子承诺”作为谈判筹码,维护自身权益;发展中大国开始经常参加“绿屋会议”,但是较小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仍然被排除在“绿屋会议”之外;此外,来自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人员积极参选WTO总干事、各机构主席和进入秘书处任职,但是总体上WTO组织机构的职位仍多数被发达国家成员人员占据。第五章WTO谈判集团。梳理和分析从GATT到WTO,谈判集团的起源和变迁,并从“国家集团”角度分析WTO谈判集团的理论基础和概念,根据其表征将WTO谈判集团分为议题集团、特征集团和区域集团;从宏观经济背景、经济基础、制度根源和政治动因等方面全面分析WTO谈判集团的生成机理,着重强调WTO决策机制缺乏公平合理的谈判规则和制度是多哈回合发展中国家成员集团大力发展的直接原因;归纳和分析WTO谈判集团在改善WTO决策机制的参与度、透明度和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保留和发展谈判集团的必要性;分析WTO谈判集团目前面临的制度和现实困境,并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的建议。第六章中国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入世十几年来,中国从适应WTO规则到进入WTO“最核心决策圈”,充分体现了中国在WTO中地位的提升。分析目前代表团规模以及参与WTO各机构、秘书处、担任机构重要职位的情况,指出中国与美国、欧盟、印度、巴西等主要贸易方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探讨中国参与WTO谈判集团的情况,指出身份认同和共同利益是中国选择加入集团的主要标准;探索中国在国际经贸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在基础上建议中国要积极推进WTO决策机制朝着更加民主、透明和有效率方向改善,并积极在WTO各机构中发挥作用,以自身经贸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重视依靠谈判集团,还要妥善处理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结语梳理和总结本文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李淑静[6](2014)在《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与中国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以来,到目前已经有十二个年头,谈判进展维艰,其分歧的焦点主要在于农业问题,因此研究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截止到目前,最新的谈判进展是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巴厘一揽子协定”,它是WTO成立以来首个全球贸易协定。“巴厘一揽子协定”明确规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系列与农业相关的服务,并在一定条件下同意发展中国家为保障粮食安全进行公共储粮;在棉花贸易方面,协定同意为最不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市场,并为这些国家提高棉花产量提供协助。“巴厘一揽子协定”虽然更加注重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业利益,但是就目前来看,它只是一个缩水版的世贸多哈回合协议,具体规定并不明确,而“2008年模式草案”是个非常详细具体的案文,是“巴厘一揽子协定”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文以“2008年模式草案”为研究基础,详细梳理了农业多边谈判历程,认真研究了谈判各方的立场以及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承诺履行情况,并根据多哈农业谈判实际进展模拟了四个谈判方案,通过GTAP模型分析了多哈农业谈判可能结果对世贸组织主要成员的经济影响,接着本文预测了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的谈判具体策略,农业调整策略。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本文分析了农业经济与农业贸易自由化的作用,说明了农业经济及农业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性,为农业多边贸易谈判奠定理论基础。接着详细论述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包括农产品进出口的国别结构和商品结构。本文使用世界银行农业扭曲指数数据库详细分析了全球农业扭曲现状,得出几个主要结论:一是世界农业扭曲最严重的时期在上世纪80年代;二是高收入国家对农业采取的是正保护,即是补贴农业,这造成了极大的贸易扭曲和福利损失,而发展中国家早期对农业采取的是负保护,不过这一情况在近几年得到好转;三是从具体农产品的角度上来说,棉花、大米、热带产品的农业扭曲程度最大。2.农业多边贸易谈判历程及主要内容分析。从时间顺序的角度出发,分GATT农业谈判历程、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展三部分深度分析了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的历程和主要进展。在此部分,本文详细介绍了模式草案的主要内容。3.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承诺履行状况以及主要谈判方的立场态度。具体来说,从农业谈判的三大支柱,即是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出口竞争三个方面来详细分析了各方履约情况以及谈判立场。考虑到棉花问题的优先性,本文还深入分析了棉花议题的具体进展。通过研究此部分,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到农业谈判的焦点所在,从而为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可能的谈判进展奠定深厚基础。4.多哈农业谈判对主要世贸成员的经济影响。论文使用GTAP模型对经济影响做了一般均衡分析。根据多哈回合实际进展,论文设计了4个方案,分别为2008年模式草案、欧盟提案、G20提案、美国提案,重点分析了多哈回合可能的谈判结果对主要世贸组织成员的产量(qo),出口量(qxw),进口量(qiw),GDP,总体福利的影响。四个提案虽然对不同地区的产量、出口量、进口量有不同的影响,但是结构却大同小异,其中日本农产品产量受到的影响最大,尤其是小麦和大米这样的基本农作物;从总体福利上来讲,进一步的农业贸易自由化使得大部分地区的福利增加。5.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前景预测。此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农业谈判的主要分歧所在,二是对农业谈判的总体展望。指出世贸组织各方在能够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情况下,还是会尽量争取参与谈判,也就是说多哈回合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巴厘一揽子协定”便是对此展望的有力印证。6.我国的应对策略。论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农业的整体状况,一是我国农产品贸易状况,二是我国农业扭曲现状,指出我国农业贸易扭曲程度正在逐步的减少,我国政策也正往补贴农业方向倾斜。接着论文提出了我国的谈判目标和谈判策略,最后从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出口竞争三个方面给出了我国农业政策的具体调整方向。
杨露[7](2014)在《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法律地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多哈回合自启动以来,历经十几年,谈判进程依然举步维艰。2013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会议通过“巴厘岛一揽子协议”的阶段性成果,但多哈回合仍未结束。谈判小组主席对多哈回合谈判进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本文研究WTO非常设机构主席,尤其是负责具体议题的谈判小组主席法律地位问题的出发点。本文第一部分是文献综述,分析了国内外的学术研究情况。国内学者对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研究比较少,主要关注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情况,通过分析多哈回合的现状,指出谈判中存在的问题,阐释谈判屡陷僵局的原因,并为多哈回合谈判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外学者对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论述相对较多,既有从理论上对谈判小组主席权力来源与行使展开研究,也有从实证角度对谈判小组主席的职能发挥进行分析。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于我们深入了解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理论基础。该部分从理论上回应了多边谈判的三个关键问题:谈判小组主席的职责来源、权力优势以及对谈判的影响等。由于多边谈判议题与成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成员自主谈判会遭遇议程失败、谈判失败与代表失败等困境,因此需要授权谈判小组主席管理议程,作为协调员和代表对谈判进行有效管理。通过成员方的授权,谈判小组主席享有信息与程序方面的特权,谈判小组主席可以利用这些权力优势来影响谈判结果,或者促进各方达成共识,或者导致不平衡的谈判结果,阻碍共识的达成。第三部分介绍了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概况。在谈判小组主席的理论基础上,分析多哈回合谈判的概况,厘清谈判小组主席的概念,追溯谈判小组主席自多哈回合启动以来的历史演变过程,为进一步分析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地位奠定基础。第四部分介绍了《多哈部长宣言》、《总理事会主席声明》和《任命WTO各机构官员指南》等相关规定,分析WTO现有规则对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定位。第五部分评估了谈判小组主席在实践中的功能发挥与绩效。NAMA谈判小组主席在主持谈判的过程中,未能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偏袒发达成员,提出不均衡的主席案文,遭到发展中成员的反对,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冲突导致谈判失败。与此相反,农业谈判小组主席采取了更具包容性的谈判模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提出综合反映各方立场的主席案文,促进成员方达成共识。谈判小组主席采取不同的战术,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对谈判造成不同的影响。第六部分指出谈判小组主席遭遇的法律困境,包括法律规定不完善、法律职责不清晰和法律约束不充分等。最后一部分针对上述法律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未来多边贸易回合谈判实践提供非正式的建议。
何燕华[8](2013)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未决议题及前景展望》文中研究指明农业谈判是多哈回合谈判最为关键的议题之一,各成员方分歧较大,谈判过程异常艰难。2008年12月第4版农业谈判模式修正草案体现的十项未决议题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WTO第9次部长级会议将于2013年年底召开。目前,仅就关税配额管理、粮食安全议题纳入磋商。多哈回合谈判中利益集团的利益博弈决定了谈判的长期性,农业在成员国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谈判的复杂性,贸易自由化的世界大势决定了谈判的可期性。
许多[9](2013)在《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多边贸易和区域贸易路径一直是大多数国家自由化的两种核心选择。因此,这两种体制之间的关系一直为学者们所关注。WTO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代表,在确定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基础上,将区域贸易体制作为了一个重要的例外。在货物贸易领域,WTO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特惠贸易协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其中包括GATT1994第24条、《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关于<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决议》。为保证规则的实施,WTO设立了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与贸易和发展委员会一起,作为审查特惠贸易协定通报的委托执行机构。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多年的实践中受理了 9起与GATT1994第24条有关的案件。可以说,WTO为了规范特惠贸易协定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自WTO成立以来,特惠贸易协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期。截止到2013年4月,已经有366个生效的特惠贸易协定向WTO进行了通报。而这其中,超过300个协定是在1995年之后通报的。目前,除蒙古外,全世界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已经或正在签订至少一个特惠贸易协定。同时,特惠贸易协定正经历着从双边特惠贸易协定向多边特惠贸易协定的转变。包括TPP协定在内的一些多边特惠贸易协定将取代双边特惠贸易协定,成为未来特惠贸易协定的主流。特惠贸易协定在高速发展中未能严格遵守WTO的相关规范。WTO成员方在签订特惠贸易协定时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通常未能达到GATT1994第24条及《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的零关税减让要求。而针对《关于<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决议》的通报要求,WTO成员方也存在着通报时间上的拖延、通报内容上的不完整等情况。这些都极大的挑战着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仅如此,数量众多的特惠贸易协定还带来了各不相同的特惠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规则,加剧了“意大利面条碗”现象,也降低了特惠贸易协定优惠税率的使用率。而现有这些问题,都暴露出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的不足。因此,改革并完善相关规范,是WTO成员方一项重要的任务。在目前进行的WTO多哈回合谈判中,WTO成员方已经就WTO关于特惠贸易协定机制的不足提出了改革的建议。但是,唯一成果仅仅是涉及程序性问题的《关于<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决议》,更为核心的体制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构成改革最大阻碍的原因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主观上,WTO成员方的囚徒困境心理驱使成员方放弃存在潜在利益风险的多边贸易体制;客观上,WTO“一揽子承诺”的谈判模式与“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又制约了谈判成果的顺利形成。此外,包括TPP协定在内的多边特惠贸易协定,由于能够在短期内为WTO成员方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转移了部分WTO成员方对WTO改革的精力,降低了他们的谈判热情,而且,还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了威胁。毋庸置疑,从贸易自由化的整体与长远发展来看,与区域贸易体制相比,多边贸易体制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如何发挥这种优势,将WTO成员方的注意力重新拉回WTO改革,就需要WTO成员方确定更明确、现实的改革路径。在规范特惠贸易协定上,有效的改革依赖于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体制的共同努力。就多边体制层面而言,WTO成员方应当完善GATT1994第24条的实体要求,特别是澄清其规则内涵。同时,也要通过《关于<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决议》的程序规范保证实体规则的要求。就区域体制层面而言,应当努力实现特惠贸易协定多边化,引入“开放准入”条款。而对于已经生效的特惠贸易协定,WTO可以考虑通过改革GATT1994第24条,引入一个附条件的“祖父条款”进行规范。未来的世界贸易将呈现出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体制并存、且相互依赖的格局。WTO已经被证明是一个极大的成功。而未来主流的多边特惠贸易协定除了能在非贸领域弥补WTO的不足之外,还能大大促进关税税率的降低,简化并统一优惠原产地规则,成为贸易自由化径路中多边贸易体制体制的最好补充。
李计广[10](2013)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与中国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对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发挥的作用,人们一般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中国发挥了积极的建设者作用,另一种则认为中国的表现较为消极,没有做出应有的贡献。实事求是地看,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确实采取了务实、低调的实用主义策略。这反映出中国对于世贸组织这一平台的关注度下降,也反映出中国对于如何进一步对外开放还没有形成统一思想,而作为新成员的谈判能力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都将进入新的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提出了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思路,这对如何参与多哈回合谈判具有指导意义。未来,中国应将世贸组织作为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平台,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明确并争取自己的核心利益,逐步获取国际规则制定权,努力改善发展的外部环境,以进一步开放推动国内经济改革;在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下,尽力做一个"负责任大国",提供更多的国际公共物品;坚定地站在发展中国家一方,积极参与发展中国家集团,并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整体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协议。
二、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论文提纲范文)
(1)WTO改革中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WTO发展中国家待遇原则概述 |
第一节 WTO的基本待遇原则 |
一、WTO待遇原则的内涵 |
二、发展中国家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含义 |
一、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内涵 |
二、不同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态度 |
第三节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合理性 |
一、体现公平互利的国际经济秩序 |
二、遵循国际合作发展的基本原则 |
三、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发展中国家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历史演化 |
第一节 GATT体制下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产生 |
一、GATT贸易体制初立时期 |
二、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延革 |
第二节 GATT体制下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发展 |
一、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初步发展 |
二、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重大进展 |
第三节 WTO谈判中特殊与差别待遇存在的争议 |
一、乌拉圭回合诸多谈判成果 |
二、多哈回合谈判僵持不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与不足 |
第一节 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用 |
一、增加发展中国家贸易机会 |
二、保障发展中国家权利减轻发展中国家义务 |
三、发展中国家享有履行义务的过渡期 |
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 |
五、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 |
第二节 特殊与差别待遇存在的不足 |
一、普遍存在大量模糊语句 |
二、适用程序繁琐复杂 |
三、过渡条款名不副实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发展方向与中国主张 |
第一节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未来方向 |
一、坚守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 |
二、加强条款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
三、增设专门的监督执行机制 |
四、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转 |
第二节 中国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主张 |
一、坚持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 |
二、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协调 |
三、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论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进展、困境与前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3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WTO体制改革的背景与进展 |
2.1 WTO体制改革回顾 |
2.1.1 乌拉圭回合谈判及其影响 |
2.1.2 西雅图会议的失败 |
2.1.3 多哈回合谈判曲折 |
2.2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WTO体制改革现状 |
2.2.1 新一轮WTO体制改革缘起 |
2.2.2 美国掀开WTO体制改革序幕 |
2.2.3 WTO改革进展情况 |
2.3 WTO体制改革陷入困境的表现 |
2.3.1 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停摆 |
2.3.2 国家主权与国际机制的两难困境 |
2.3.3 谈判议题分歧显着 |
第3章 WTO体制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 |
3.1 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 |
3.1.1 全球价值链深入发展 |
3.1.2 逆全球化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 |
3.1.3 双边和区域协定积极发展 |
3.1.4 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成为新的竞争焦点 |
3.2 全球贸易治理模式的分歧 |
3.2.1 西方国家的治理模式部分失灵 |
3.2.2 新兴经济体快速发展 |
3.2.3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分歧严重 |
3.3 主要成员及组织针对WTO改革立场不同 |
3.3.1 美国建议彻底改革WTO体制 |
3.3.2 欧盟、日本坚持改革的中间路线 |
3.3.3 发展中国家主张对现行规则进行调整 |
3.3.4 美日欧三国发表联合改革方案 |
3.3.5 渥太华会议提出WTO改革方案 |
3.4 各方改革立场的主要分歧 |
3.4.1 WTO体制改革各方立场的比较 |
3.4.2 基于博弈论原理对各方立场进行分析 |
第4章 中美两国在WTO改革中的冲突与分歧 |
4.1 中美经贸关系与WTO改革 |
4.1.1 中美经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
4.1.2 中美经贸摩擦延伸到WTO体制改革 |
4.1.3 国际社会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态度 |
4.2 中美两国在WTO改革中的矛盾点 |
4.2.1 关于中国是否遵守入世承诺的问题 |
4.2.2 知识产权与投资利益 |
4.2.3 产品倾销与WTO规则问题 |
4.2.4 技术转让问题 |
4.2.5 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 |
4.3 中美经贸摩擦对WTO体制改革的影响 |
4.3.1 中美经贸摩擦的负面影响 |
4.3.2 中国针对WTO体制改革的核心诉求 |
4.3.3 美国针对WTO体制改革的核心诉求 |
4.3.4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可行性分析 |
4.3.5 中国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策略 |
第5章 本文主要结论及WTO体制改革的前景 |
5.1 主要结论 |
5.2 多边贸易体制前景展望 |
5.2.1 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三大原则” |
5.2.2 多边贸易体系前景展望 |
5.3 WTO体制改革前景分析 |
5.3.1 中国“让利不让理”对策总体生效 |
5.3.2 中美难以协调导致WTO制度改革失败 |
5.3.3 抛弃现行WTO构建更高水平现代化机制 |
5.3.4 世界主要经济体联手推动WTO现代化改革 |
5.3.5 以G20 机制推动WTO体制改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国际公共产品理论视角下的多哈回合困境与WTO的未来(论文提纲范文)
一、“多哈回合困境”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际公共产品理论与WTO多边贸易体制 |
(一) WTO属于全球性国际公共产品 |
(二) WTO属于“俱乐部式”国际公共产品 |
(三) 多哈回合之前, WTO基本上属于霸权国主导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 |
三、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困境的原因——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 |
(一) 美国全球霸权的式微导致其提供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能力降低 |
(二) 国际公共产品的私物化性质, 使得美国当前提供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意愿减弱 |
(三) 作为全球贸易公共产品, WTO在公平性问题上的历史“欠账”, 导致发展中国家对新一轮谈判从期待到抵触 |
(四) 全球贸易公共产品日益受到区域性贸易公共产品的冲击, 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
四、从国际公共产品的视角看待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前景 |
(一) WTO无可替代, 世界仍然需要全球贸易公共产品 |
(二) WTO必须进行体制机制改革, 以提高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
(三) 国际贸易公共产品提供模式, 已从传统单一霸权模式转变为二元混合模式 |
(四) 中国应抓住机遇, 承担历史责任, 积极参与和主导全球贸易公共产品的供给 |
五、结语 |
(4)WTO农业谈判中G33集团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
(一)市场准入 |
(二)国内支持 |
(三)出口竞争 |
(四)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 |
二、G33集团在WTO农业谈判中的策略运用 |
(一)G33集团的谈判立场 |
(二)G33集团与贸易大国及其他利益集团间的博弈 |
(三)发挥集团优势推动议题的达成 |
三、G33集团在WTO农业谈判中的绩效 |
(一)G33集团的利益诉求影响谈判进程 |
(二)G33集团推动了WTO农业法律改革 |
四、WTO农业谈判中G33集团的法律困境 |
(一)G33集团的协调问题 |
(二)G33集团的维系问题 |
五、G33集团对我国参与谈判的借鉴与思考 |
(一)中国与G33集团的协调 |
(二)中国在WTO农业谈判中的角色定位和策略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WTO决策机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本论题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本论题研究的方法 |
五、主要研究内容 |
六、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国际组织决策机制基本问题概述 |
第一节 国际组织决策机制的概念 |
一、决策和组织决策是什么? |
二、国际组织决策的特点 |
三、国际组织决策机制的概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概念和分类 |
一、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概念 |
二、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分类 |
第三节 国际组织决策机制中的“协商一致”原则 |
一、“协商一致”的概念 |
二、“协商一致”和投票表决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三、“协商一致”的特点 |
四、国际组织实践“协商一致”概述 |
第二章 WTO决策机制基本问题分析 |
第一节WTO决策机制的概念 |
一、现有文献对WTO决策机制概念的界定 |
二、本文对WTO决策机制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GATT/WTO决策机制的起源和嬗变 |
一、GATT时代的决策机制 |
二、WTO时代的决策机制 |
第三节WTO决策机制的主要内容 |
一、决策主体和决策机构 |
二、WTO决策辅助机构:秘书处和WTO总干事 |
三、决策内容及其决策方式 |
四、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程序 |
五、议案的“表决” |
第四节WTO决策机制面临的主要挑战 |
一、欠缺公正合理的谈判规则 |
二、决策过程缺乏民主性和透明度 |
三、决策效率低下 |
第三章 多边贸易谈判规则 |
第一节“一揽子承诺”分析 |
一、“一揽子承诺”的源起与发展 |
二、“一揽子承诺”的概念和性质 |
三、对“一揽子承诺”的评价和改革建议 |
第二节“绿屋会议”分析 |
一、“绿屋会议”的源起与发展 |
二、“绿屋会议”的概念和性质 |
三、对“绿屋会议”的评价和改革建议 |
第三节“主要供应国原则”分析 |
一、“主要供应国原则”概念、源起和发展 |
二、对“主要供应国原则”的评析 |
第四章 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 |
第一节 发展中国家参与GATT决策机制情况述评 |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创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谈判 |
二、发展中国家参与GATT贸易回合的谈判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制 |
一、发展中国家成员参与WTO决策机构 |
二、发展中国家成员与“一揽子承诺” |
三、发展中国家成员与“绿屋会议” |
四、发展中国家成员与WTO总干事和秘书处 |
第五章 WTO谈判集团 |
第一节WTO谈判集团的基本问题分析 |
一、WTO谈判集团的源起和发展 |
二、WTO谈判集团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三、WTO谈判集团的主要类型 |
第二节WTO谈判集团的生成机理 |
一、宏观经济背景 |
二、经济基础 |
三、制度根源 |
四、政治动因 |
第三节WTO谈判集团对改善WTO决策机制的作用 |
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 |
二、有利于提高“绿屋会议”的参与度和透明度 |
三、有利于提高WTO决策机制的效率 |
第四节WTO谈判集团的主要挑战和完善 |
一、WTO谈判集团的主要挑战 |
二、完善WTO谈判集团的建议 |
第六章 中国参与WTO决策机制问题 |
第一节 中国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概述 |
一、中国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阶段进度 |
二、中国参与WTO各机构基本情况 |
三、中国参与WTO谈判集团基本情况 |
第二节 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建议 |
一、中国在国际经贸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
二、中国有效参与WTO决策机制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与中国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2.1 研究分析思路与框架 |
1.2.2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1.3 研究基础 |
1.3.1 文献综述 |
1.3.2 本人的研究经历与成果 |
第二章 农业经济作用与世界农业状况 |
2.1 农业经济的重要性 |
2.1.1 农业经济的地位 |
2.1.2 农业经济的作用 |
2.1.3 农业贸易自由化的作用 |
2.2 世界农产品贸易状况 |
2.2.1 世界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 |
2.2.2 世界农产品进口贸易结构 |
2.3 世界农业扭曲状况 |
2.3.1 NRA 和 CTE 的由来 |
2.3.2 TRI 和 WRI 的由来 |
2.3.3 利用 NRA 和 CTE 分析世界农业扭曲程度 |
2.3.4 利用 TRI 和 WRI 分析世界农业扭曲程度 |
2.4 世界主要农业国家及集团的农业政策 |
2.4.1 美国农业政策 |
2.4.2 欧盟农业政策 |
2.4.3 日本农业政策 |
2.4.4 印度农业政策 |
第三章 农业多边谈判历程及主要内容 |
3.1 GATT 农业谈判历程 |
3.2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
3.3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启动与进展 |
3.3.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启动的基础 |
3.3.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内在动因 |
3.3.3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具体阶段 |
3.4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的内容 |
3.4.1 国内支持 |
3.4.2 市场准入 |
3.4.3 出口竞争 |
3.4.4 其他议题 |
第四章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具体情况 |
4.1 国内支持 |
4.1.1 主要世贸组织成员的农业协议履行情况分析 |
4.1.2 主要世贸组织成员的立场 |
4.2 市场准入 |
4.2.1 关税 |
4.2.2 关税配额 |
4.2.3 特殊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 |
4.3 出口竞争 |
4.3.1 乌拉圭回合以来出口竞争规则的执行现状 |
4.3.2 主要世贸组织成员的立场 |
4.4 其他议题——棉花议题 |
第五章 多哈农业谈判对主要世贸成员的影响分析 |
5.1 GTAP 模型概述 |
5.1.1 GTAP 模型简介 |
5.1.2 GTAP 模型假设 |
5.1.3 GTAP 模型的数据库 |
5.1.4 GTAP 模型与软件 |
5.2 模型地区分组、产品分组与模拟方案 |
5.2.1 模型地区分组及产品分组 |
5.2.2 模型模拟方案 |
5.3 模拟结果分析 |
5.3.1 2008 年模式草案 |
5.3.2 欧盟提案 |
5.3.3 G20 提案 |
5.3.4 美国提案 |
5.3.5 经济增长以及福利影响 |
5.3.6 结论 |
第六章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前景预测 |
6.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主要分歧 |
6.2 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总体展望 |
第七章 我国的应对策略 |
7.1 我国农业的总体状况 |
7.1.1 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历程 |
7.1.2 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
7.1.3 我国农业扭曲状况分析 |
7.1.4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承诺与实施情况 |
7.1.5 入世后我国农业政策的主要变化 |
7.1.6 入世后我国对发展中国家农业方面的帮助 |
7.1.7 新框架对我国的影响 |
7.2 我国的谈判策略分析 |
7.2.1 我国的谈判目标 |
7.2.2 我国的核心关注 |
7.2.3 我国的谈判立场 |
7.2.4 我国参与新一轮谈判的总体策略 |
7.3 我国农业政策的具体调整策略 |
7.3.1 构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 |
7.3.2 制定市场准入政策,保护国内农产品生产 |
7.3.3 调整农产品出口政策,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
第八章 本文创新、不足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8.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8.2 本文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研究文献综述 |
二、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理论基础 |
(一) 谈判小组主席的职责 |
(二) 谈判小组主席的特权 |
(三) 谈判小组主席的影响 |
三、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概述 |
(一) 多哈回合概述 |
(二) 谈判小组主席概述 |
四、 WTO 相关规则对谈判小组主席的规定及定位 |
(一) 《多哈部长宣言》 |
(二) 《总理事会主席声明》 |
(三) 《任命 WTO 各机构官员指南》 |
(四) WTO 相关规则对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定位 |
五、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功能的发挥与绩效 |
(一) 农业谈判小组主席功能的发挥 |
(二) NAMA 谈判小组主席功能的发挥 |
(三)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功能的绩效评估 |
六、 WTO 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困境 |
(一) 法律规定不完善 |
(二) 法律职责不清晰 |
(三) 法律约束不充分 |
七、 对策及建议 |
(一) WTO 的对策与建议 |
1. 规范谈判小组主席的遴选制度 |
2. 明确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职责 |
3. 强化谈判小组主席的法律监督 |
(二) 中国的对策与建议 |
1. 明确发展中国家的定位 |
2. 积极参与 WTO 规则建设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类参考文献 |
二、 外文类参考文献 |
致谢 |
(8)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未决议题及前景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历程回顾 |
(一) 从多哈到坎昆——议题谈判阶段 |
(二) 从坎昆到香港——框架谈判阶段 |
(三) 从香港到日内瓦——模式谈判阶段 |
(四) 从日内瓦到现在——谈判休眠阶段 |
二、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未决议题的争议焦点 |
(一) 新蓝箱措施 (18) |
(二) 棉花 (19) |
(三) 敏感产品指定 (22) |
(四) 关税上限 (24) |
(五) 新增关税配额 (25) |
(六) 关税简化 (26) |
(七) 特别产品 (SP) (27) |
(八) 特殊保障机制 (SSM) (29) |
(九) 热带和多样化产品及长期特惠和特惠减损 (31) |
三、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前景展望 |
(一) 利益集团的博弈决定了谈判的长期性。 |
(二) 农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谈判的复杂性。 |
(三) 贸易自由化的世界大势决定了谈判的可期性。 |
(9)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本文的逻辑思路 |
第一章 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的现有机制 |
第一节 基础定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
一、从帝国特惠贸易到国际协定 |
二、十九世纪:贸易冲击和协定扩展 |
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大萧条:区域主义的复活 |
四、最惠国和GATT的诞生 |
五、现代:区域贸易的三次“浪潮” |
第二节 实体规则 |
一、GATT1947第24条 |
二、《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 |
第三节 程序规则 |
第四节 实施机构: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 |
一、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及其职权 |
二、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职权的变化 |
第五节 争端解决实践 |
一、实践的梳理 |
二、最重要的典型案例——印度诉土耳其纺织品及服装进口限制案 |
三、对争端解决实践的评价 |
第二章 特惠贸易协定的新发展及其问题 |
第一节 特惠贸易协定的发展 |
一、特惠贸易协定的类型化 |
二、特惠贸易协定发展的新特点 |
三、TPP协定:特惠贸易协定的新模型 |
第二节 特惠贸易协定问题一:不完全遵守关税减让的规范 |
一、中国的特惠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实践 |
二、美国的特惠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实践 |
三、小结 |
第三节 特惠贸易协定问题二:通报义务和审议程序的现实问题 |
一、贸易和发展委员会接受的通报数量过少 |
二、WTO发展中国家成员方通报的选择性 |
三、事实陈述的重叠 |
四、时间问题 |
第四节 特惠贸易协定问题三: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复杂化 |
一、优惠原产地规则中的企业选择 |
二、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负面效应——“意大利面条碗”现象的加剧 |
第三章 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的改革难点与实施困境 |
第一节 WTO成员方已有的改革努力 |
一、改革提案 |
二、改革成果 |
第二节 改革难点:体制性问题 |
一、难题一:关税减让 |
二、难题二:优惠原产地规则 |
三、难题三:合理持续时间的例外 |
第三节 改革受阻之内部成因 |
一、WTO成员方的囚徒困境心理 |
二、WTO谈判模式与决策机制 |
第四节 改革受阻之外部成因:以TPP协定为例 |
一、TPP协定更符合美国各州的利益 |
二、从州利益到联邦利益:美国对WTO改革的热情减退 |
第四章 改革的路径 |
第一节 路径一:完善GATT1994第24条 |
一、步骤一:澄清“实质上所有贸易”的含义 |
二、步骤二:确定“合理持续时间”的例外 |
三、其他 |
一、现有委托执行机构的工作协调 |
二、后多哈时代的透明度机制完善 |
第三节 路径三:特惠贸易协定多边化 |
一、从双边特惠贸易协定到多边特惠贸易协定 |
二、“开放准入”条款的设置 |
三、未来的努力 |
第四节 对改革前已生效特惠贸易协定的规范 |
一、理论上的最优:修改关税减让表 |
二、可行却无意义:既往不咎 |
三、附条件:“开放准入”条款 |
第五节 中国的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与中国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多哈回合谈判进程 |
二对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角色和作用的两种看法 |
三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务实稳健立场 |
四中国未来推进多哈回合谈判的策略选择 |
(一)明确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核心利益 |
(二)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发挥更大作用 |
(三)应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
五结论 |
四、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论文参考文献)
- [1]WTO改革中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D]. 姜偲.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论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进展、困境与前景[D]. 綦彦冰. 吉林大学, 2020(08)
- [3]国际公共产品理论视角下的多哈回合困境与WTO的未来[J]. 张帆.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17(04)
- [4]WTO农业谈判中G33集团法律问题研究[D]. 范蕾.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5]WTO决策机制法律问题研究[D]. 周跃雪.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6]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与中国对策[D]. 李淑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12)
- [7]WTO多哈回合谈判小组主席法律地位研究[D]. 杨露. 西南政法大学, 2014(07)
- [8]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未决议题及前景展望[J]. 何燕华. 时代法学, 2013(03)
- [9]WTO规范特惠贸易协定问题研究[D]. 许多. 南京大学, 2013(04)
- [10]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与中国的选择[J]. 李计广.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