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海洋环境监测事业飞速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曲向芳,王兆徽[1](2021)在《巡天瞰海重器在握 经略蔚蓝向海图强——访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蒋兴伟院士》文中研究指明背海而弱,向海则兴。一个国家的强盛与海洋事业密不可分,中华民族对海洋的向往与探索从未止步。目前,占地球表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海洋已处于各类海洋卫星的监视和监测之下。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自2000年9月成立至今,脚踏实地,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创新发展,提出了我国海洋卫星系列化发展规划,推动了我国海洋系列卫星的发展进程,完成了海洋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建设,解决了卫星资料处理难题和海洋应用关键技术,形成了中国自主的海洋卫星技术体系,引领了卫星遥感进入我国海洋主体业务中,实现了从长期依赖国外卫星数据,到使用国产海洋卫星数据的根本性变革,书写了一份海洋卫星事业蓬勃发展的不凡篇章,扎实践行着我国迈向海洋卫星强国的使命担当。进入新千年以来,海洋卫星事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面向未来,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任重道远。在推进"十四五"时期海洋卫星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之际,本刊对自然资源部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蒋兴伟院士进行了专访。
樊丛维[2](2021)在《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向海而兴,背海而衰。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发展史不断在印证这一事实。而中国近代以来的心路历程也在告诫着我们,只有认识海洋、利用海洋、经略海洋,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以此为背景,中国适时提出海洋强国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对其研究也需要运用更加多维、更加独特的视角,从而为海洋强国的建设贡献出更多力量。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科技在维护海洋安全、发展海洋经济、改善海洋环境等众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海洋事业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科技兴海应当成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路径。文章第一部分是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的分析框架。首先要从理论角度重新审视科技与海洋战略的关系,从传统海洋战略理论和现代海洋战略理论中为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探寻理论基础。同时,根据对现有官方文件的全面解读,可以将海洋强国战略划分成四个维度,即海洋安全、海洋经济、海洋环境、海洋科技。由此可见,海洋科技是海洋强国战略的其中一个层面。因此,科技兴海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科技兴海对于维护海洋安全、发展海洋经济、改善海洋环境起到重要作用,通过作用于其他三个维度的变量对海洋强国战略整体施加影响,在海洋强国战略中发挥引领全局的作用。文章第二部分注重研究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建设目标。在科技兴海的助推下,中国应当注重科技手段和平解决海洋争端、依靠科技实力妥善应对海上威胁、发挥科技效能稳定地区海洋秩序,建设和平性海洋强国;同时,发挥科技要素的核心作用,实现规则引领、理念引领、路径引领,建设引领型海洋强国;最后,要不断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强化全球治理参与能力、夯实国际海洋合作基石,建设负责任海洋强国。进而以目标为指引,推动中国加速建设海洋强国。文章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面临的挑战。科技的进步扩充了海洋安全的内涵,同时也加剧了海洋权益争端,进而强化国家间了海上对抗的风险,海洋安全形势因此变的更为复杂;同时,科技要素强化了世界上海洋强国的海洋能力与意愿,世界海洋格局发展失衡,极化趋势明显;最后,在科技要素的推动下,传统海洋议题发展出了新的特征,新兴海洋议题也在不断出现,而且海洋与其他国际政治议题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海洋政治议题不断增多。有鉴于此,应当准确定位当前挑战,仔细审视现实问题,为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奠定基础。文章第四部分拟为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提供路径选择。中国为了更好地迎接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必须发挥科技要素在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中的核心作用。针对当前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中国需要依照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的建设目标,对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的路径选择做出筹划。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维护地区海洋安全、提升海洋行为能力三大领域重点发力,并通过科技要素对这三个方面提供强大的支撑,有序推中国海洋强国建设。
王潇[3](2020)在《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的不断进步,海洋在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海洋开发利用过程中,意外事故或排放污染都会对海洋生态产生严重的破坏,赤潮,海洋生物种类减少等现象表明海洋生态环境正在恶化,海洋生态损害已非以环境为媒介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所能涵盖。当下,以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来解决海洋生态与人类之间的矛盾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方法。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是生态损害责任的社会化分担的一种形式,即在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引入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对修复和保护海洋生态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分五个章节,通过“基金制度的定义—建立基金制度的原因—如何建立基金制度”的思路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进行研究,以期达到使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总体框架及具体内容更加完善、全面的目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是—种具体的救济方式,因此第一章在海洋生态损害的基础上讨论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概念,并辨析它与传统环境侵权赔偿基金的不同,对其进行定性,即属于公益性、补偿性并具有非营利性法人地位的基金,具有生态正义观、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社会化填补理论的理论支持。该部分属于分析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是什么。第二章简述了我国现有海洋生态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阐释了完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并从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现有环境保护基金的实践三个角度论证了在我国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现实可行,为下文制度的构建奠定了现实基础。本文的第三章是对国内外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模式归纳和经验总结分析。通过对国际油污基金,美国和加拿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具体实践分析,探究域外在基金来源、赔偿范围、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操作,并对其作出评价。国内方面,目前船舶油污基金是较为具有代表性的实践,通过对它的性质,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认为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方面,船舶油污基金还存在赔偿范围较窄、赔付程序不完善等缺陷。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了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建设应是健全法律规范和完善制度设计的结论。第二章和第三章属于“为什么”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部分。通过前三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尚未建立,存在法律缺失、内容模糊、资金紧缺、管理松散等问题,需要提出明确具体、现实可行的建议促使其建立健全,最终与我国海洋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一致,更快实现我国海洋生态的平衡。本文第四章和第五章分析如何完善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是“提出设想”和“完善内容”的部分。第四章主要解决基金制度的框架性问题,第一要健全我国海洋生态赔偿基金制度的立法,建立基本法和行政规范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其次要建立行业赔偿基金与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相结合的模式,分别设立行业赔偿基金和综合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当发生损害事故需要基金赔付时由行业赔偿基金先于赔付,超过行业赔偿基金赔偿范围或超出基金的赔偿能力的,再应用综合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第三是明确基金的适用条件,包括先决条件、具体条件和技术条件等。第五章解决基金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来源,支付的具体范围和基金的管理机制。以《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权对海洋生态损害进行索赔的适格主体为基础确定基金的索赔权利人,设立索赔程序以及基金运营的监督机制,内外联动,保障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有效安全落实。至此,本文完成了对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有关研究。
丁威[4](2020)在《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海洋经济迅猛的发展势头,让绝大多数国家越来越重视海洋开发的重要性。我国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在十八大的报告中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规划,强调了海洋开发与保护的重要性,为海洋开发利用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各沿海省市积极响应,海洋发展形势一片大好。青岛作为胶东半岛的明珠,占据沿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毗邻韩国和日本,是国内乃至国际上着名的沿海城市,交通条件便利,坐拥丰厚的海洋资源。海洋经济总量在山东省位居前列,海洋产业成长势头迅猛,海洋经济总量连续数年保持可观涨幅。但随着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海洋资源被肆意开发,人类沿海和海上活动的增多,青岛市海洋生态系统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压力,青岛市海域环境质量逐年下降,海洋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海洋环境污染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改善,不光会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还会对沿海人民的健康构成威胁,同时也不利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如何防止青岛市海洋环境继续恶化,找出青岛市环境污染的原因及治理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能为其他沿海城市的海洋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参考。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内容:首先阐述了青岛市海洋环境治理的背景,说明了研究目的和意义,从“海洋污染治理”、“海洋法规制度”、“海洋生态修护与保护”三个方面分析总结了相关研究现状与成果,并说明了论文的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也指出了研究所存在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对海洋环境、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环境治理的概念进行界定,介绍了环境契约论、生态系统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第三部分是系统介绍了青岛市海洋环境现状和资源概况,并阐述了青岛市海洋污染的现状,并分析了造成当前污染现状的原因。第四部分是通过分析青岛市海洋污染及治理的问卷调查结果,结合当下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现状,指出目前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所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研究了国内外在海洋污染治理方面的做法,并选取了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他们在海洋污染治理上的成功经验及可借鉴的地方。第六部分是针对青岛市海洋污染存在的现状和问题,从完善海洋监测、健全海洋法律法规、加强执法能力等方向提出有关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对策。第七部分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和讨论,道出研究的不足,同时也提出一些有关未来的展望。
孙旭[5](2020)在《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海洋倾废是指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物质的一种垃圾处置行为,是许多国家处理废弃物的一种方式,我国也不例外。我国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及其相配套的管理办法。但随着我国海洋经济近几十年的飞速发展,相关海洋倾废法律法规却多年未修订,部分规定已极不适应现有管理需要,无法适应我国当下的海洋倾废管理工作。通过对我国海洋倾废管理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并通过整理我国海洋环境质量及倾倒区分布情况等数据,总结出我国海洋倾废管理中存在废弃物的分类管理规范不健全、倾倒区选划制度不合理、倾倒费征收管理规范较为落后、倾废作业监督手段不完善及违法处罚力度较轻等方面的立法问题。并针对此些问题,通过国际公约以及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首先,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方面,要尽快出台海洋可倾倒废弃物名录,并完善海洋可倾倒废弃物的分类标准及评价程序,以及增加倾倒必要性的前置审查程序;其次,在倾倒区选划制度方面,要完善海洋功能区划与倾倒区选划的一致性,完善倾倒区选划标准,并确定优先设立远海倾倒区的立法原则,积极进行行政公开;再次,就倾倒费征收管理而言,提出将倾倒费纳入环境保护税收系统;最后,提出应完善海洋倾废记录仪管理及技术标准,并加强对倾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张文拴[6](2020)在《基于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无人船路径规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无人技术的出现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不断发展,船舶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智能船舶的建设和发展,并发布《智能船舶规范》、《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相关文件,建立无人驾驶船舶测试场,众多单位或部门联合研制无人驾驶船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动了中国智能船舶发展进入新时代。本文采用栅格法进行环境建模,将人工势场法和蚁群算法相结合进行无人驾驶船舶路径规划。为了解决传统势场蚁群算法收敛速度慢、容易陷入局部最优、目标不可达或目标摇摆不前的问题,本文对势场蚁群算法进行了三方面的改进,通过对信息素更新策略的改进,解决了算法收敛速度慢的问题;通过对启发函数的改进,克服了算法容易陷入局部最优和目标摇摆不前的缺点;通过对势场函数的改进,解决了目标不可达的问题。通过对3种不同栅格分辨率下的仿真和算法改进前后的仿真,证明了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高宇[7](2020)在《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温州地处浙江南翼,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温州市海岸线总长1248公里,海域面积8649平方公里,具有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近十年温州海洋总产值逐年递增,对温州乃至浙江省海洋经济的影响重大。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经济成为温州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发展海洋经济是实现温州市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之一,沿海地区人口密集、经济活动相对频繁,海洋经济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各种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坏。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会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发展,因此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温州市重要研究问题,实现温州区域全面可持续发展,在注重近岸海域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该地区的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本研究在对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进行计算分析时,是以众多国内外优秀学者的研究理论及方法为基础,根据温州市海洋经济一、二、三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遵循指标选取原则和分析比较各类计量模型的优劣之后,选取适合本研究的协调度测算模型,借鉴以往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及理论硏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子系统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根据协调度数学测算模型,测算获得温州市2009-2018年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对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以及协调程度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2009-2018年间的温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状态经历了一个“失调衰退类—协调发展类—过渡协调发展类—协调发展类”的发展过程。依据该结果,简要分析得出影响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因素,最终从目标和对策两方面促进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坚持海陆联动,优化海洋产业结构;防治海洋污染,恢复生态环境;整合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适合温州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举措。
李世超[8](2020)在《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对增强远洋捕捞船队的统一化管理、提高远洋渔船捕捞作业效率、为远洋渔业提供信息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针对远洋捕捞作业中渔情预报准确率的提升及远洋渔船的调度优化两个决策支持关键环节,分析了当前远洋捕捞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多源数据融合技术提高大尺度海洋环境数据的分辨率及可用性,并对远洋船队的调度模型进行深入研究,建立了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并完成了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的开发设计及主要功能的实现。最终通过不同数据图层的单独和叠加展示,为远洋捕捞作业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从而降低作业成本,为渔民增收的同时也丰富了居民对水产食品的需求。本论文的主要工作如下:(1)设计了一种基于STM32定日光伏海洋环境监测用电浮标的海洋环境数据采集系统。根据决策支持系统对数据的实际需求以及浮标载体的实际工作环境对浮标的功能进行了针对性设计,其中包括采集数据的专用传感器、为维持长续航而设计的定日光伏供电系统等,此外我们对海洋浮标的布放进行了组网优化,以减少浮标布放冗余,提高数据链路传输效率。(2)介绍了一种利用SCM逐次校正法合并不同来源的海洋环境数据以提高大尺度数据的分辨率。针对远洋海域海洋浮标站点稀疏和卫星遥感海洋环境数据分辨率低的特点,本文介绍了一种将海洋环境监测用电浮标采集的数据并入卫星遥感海洋环境数据的方法,用于提高大尺度遥感数据的分辨率,最终利用环境因子与渔场空间分布的相关性,优化渔情模拟预测模型的预报精度。(3)提出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船队调度优化模型。通过综合考虑船队的任务指标、作业目标、船队资源配置等决策因素对远洋捕捞船队航行路线进行调度优化,最终实现了对整个船队捕捞效率提高、运输成本下降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李龙飞[9](2019)在《中国海洋环境法治四十年:发展历程、实践困境与法律完善》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经历了艰难摸索的起步阶段、顺应时代的完善阶段以及力求创新的深化阶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巨大的成就。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状况,遭遇了众多实践困境,这也促使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治紧随时代步伐不断发展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现状及实践困境的管窥,结合我国海洋环境遭遇的实际威胁和污染破坏,在问题导向意识下透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未来走向,提出制定积极有效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海洋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
吕琪[10](2019)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是随着海洋技术与生物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得到重视的新型海洋自然资源,虽然尚未实现规模化的商业利用,但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已经得到了认可。然而,现有的国际公约尚未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利用做出明确的规范,由此产生制度规则上的空缺,进而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现实和法律问题。为了填补国际法上的缺漏,国际社会正在协商制定一份新的国际文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下引导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法律秩序,实现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同时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制度规则与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息息相关,决定着海洋尖端技术与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故参与国际法秩序建立的国际进程并发挥积极作用对中国而言至关重要。本文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产生的法律问题开展的系统研究,旨在为澄清相关理论分歧与规范争议提供分析思路,也为中国参与国际协商进程提供决策支持。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阐释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所涉基本理论问题。本章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内容,对核心概念做出法律上的解析,在资源的社会属性下审视资源利用的深层次意涵,廓清研究的基本范畴;结合客观因素与价值判断,从资源法律属性认知的理论分歧中确认海洋遗传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应然性;以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属性为基础,明确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原则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适用,并聚焦共同利用、共同决策和共同利益三个方面提出该原则适用的实用性思路。第二章剖析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配置。本章以财产权理论为逻辑线索,在明确全人类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享有整体性的共有权这一前提下,分析资源利用过程中确认个体性权利即获取权与知识产权的必然性,指出共有权与获取权之间的派生关系、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共有权与个体性权利之间的互洽关系为考量,针对获取权提出开放性授权与配套义务的制度构想,针对知识产权提出在可专利性、来源披露和强制许可三个方面的制度调整。第三章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惠益分享。本章从公共信托理论、衡平理论与人权理论三个角度探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理论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既有国际公约的分析比较对惠益分享的制度要素、模式与实施机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指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旨在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以及支撑海洋生物多样养护,其依赖于多边模式将全人类概念所包含的潜在利益攸关方全部纳入考量,并需要依托资金机制、合作机制、组织机制与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确保稳定性与可预见性。第四章讨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环境责任。本章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责任内涵与国际环境法义务为立足点,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责任形成的义务基础。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环境补偿责任,明确国家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维度上的责任主体及其关系,分析国家责任对抗制与环境补偿基金两种责任实现方式的可操作性。以主体、行为和地域三重视角为切入,探析负责任的资源利用活动所应遵循和采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源上减少乃至消除环境补偿责任产生的情形。第五章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结合前四章对基本理论与制度应然性的探讨,本章将法律问题的解决置于国际政治的背景下,追踪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规则发展进程,分析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BBNJ执行协定到区域性海洋公约下的规则安排,探讨二者在规范和约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上的功能作用,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六章研究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本章回归中国视角,考察中国在深海远洋资源开发硬实力提升背景下的软实力建设,结合中国生物勘探的实践发展,以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为出发点、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剖析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利益定位与立场选择,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探寻提升话语影响力的途径。
二、我国海洋环境监测事业飞速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海洋环境监测事业飞速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巡天瞰海重器在握 经略蔚蓝向海图强——访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蒋兴伟院士(论文提纲范文)
我国海洋卫星已实现了从单一型号到多种型谱、从试验应用向业务服务的转变,向系列化、业务化的方向快速迈进 |
加快推进新型海洋卫星立项,发展组网观测 |
我国海洋卫星将进入体系化发展和全球化服务的新阶段,观测资料可为智慧海洋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
推进海洋卫星在沿海省市应用推广,提供个性化策略订制和数据分发服务 |
开展国际合作,拓展全球海洋应用服务 |
(2)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综述评析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的理论基础 |
一、传统海洋战略理论 |
二、现代海洋战略理论 |
第二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维度 |
一、海洋安全维度 |
二、海洋经济维度 |
三、海洋环境维度 |
四、海洋科技维度 |
第三节 科技兴海在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中的地位 |
一、维护海洋安全的核心要素 |
二、发展海洋经济的关键支撑 |
三、改善海洋环境的主要路径 |
第二章 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建设目标 |
第一节 和平性海洋强国 |
一、注重科技手段和平解决海洋争端 |
二、依靠科技实力妥善应对海上威胁 |
三、发挥科技效能稳定地区海洋秩序 |
第二节 引领型海洋强国 |
一、规则引领 |
二、理念引领 |
三、路径引领 |
第三节 负责任海洋强国 |
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 |
二、强化全球治理参与能力 |
三、夯实国际海洋合作基石 |
第三章 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科技要素促使海洋安全形势更为复杂 |
一、扩展海洋安全内涵 |
二、加剧海洋权益争端 |
三、强化海上对抗风险 |
第二节 科技要素加速世界海洋格局极化趋势 |
一、科技要素强化海洋强国的海洋能力 |
二、科技要素强化海洋强国的涉海意愿 |
三、科技要素推动世界海洋格局发展失衡 |
第三节 科技要素引导国际海洋政治议题增多 |
一、传统海洋议题发展出新特征 |
二、新兴海洋提议不断涌现 |
三、海洋提议与其他国际政治议题联系日益紧密 |
第四章 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建设海洋强国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释放科技潜力,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
一、提升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品质 |
二、拓展海上丝绸之路秩序职能 |
三、丰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内涵 |
第二节 匹配科技实力,维护地区海洋安全秩序 |
一、坚持防御性海洋安全战略 |
二、科技升级提升蓝水海军战力 |
三、科技助力拓展海军职能 |
第三节 借助科技路径,提升中国海洋行为能力 |
一、运用科技手段,增强海洋管理能力 |
二、推动产业发展,提高海洋经济质量 |
三、提升创新能力,助力海洋科技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科技成果 |
致谢 |
(3)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基本概念 |
一、海洋生态损害的界定 |
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概念 |
三、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定义 |
第二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特征 |
一、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性质 |
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地位:非营利法人 |
第三节 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理论基础 |
一、生态正义观 |
二、可持续发展思想 |
三、社会化填补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构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一节 我国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必要性 |
一、传统救济方式难以完全填补海洋生态损害 |
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优越性 |
三、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意义 |
第二节 我国设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可行性 |
一、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政策依据 |
二、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基础 |
三、现有生态保护基金的经验 |
第三章 有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实践经验 |
一、赔偿范围 |
二、资金的来源 |
三、基金的管理 |
第二节 对我国完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启示 |
一、对域外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评价 |
二、我国船舶油污基金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不足 |
三、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模式构想 |
第一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完善 |
一、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方式选择 |
二、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方式 |
第二节 建立行业赔偿基金与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相结合的模式 |
一、行业赔偿基金 |
二、综合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 |
三、两种基金的协调适用 |
第三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适用条件 |
一、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赔偿的先决条件 |
二、赔偿的其他条件 |
第五章 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来源 |
一、企业缴纳的摊款 |
二、磋商或诉讼产生的赔偿金 |
三、惩罚性赔偿 |
四、其他来源 |
第二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赔付范围 |
一、预防措施费用 |
二、修复费用 |
三、调查鉴定评估费用 |
四、海洋公益诉讼的必要费用 |
第三节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运行管理 |
一、索赔权利人 |
二、赔付程序 |
三、基金的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4)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海洋生态修护与保护 |
1.2.2 海洋法规制度 |
1.2.3 海洋污染治理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海洋环境 |
2.1.2 海洋环境污染 |
2.1.3 海洋环境治理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契约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生态系统理论 |
3 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
3.1 青岛市海洋自然环境概况 |
3.2 青岛市海洋污染现状 |
3.2.1 赤潮 |
3.2.2 陆源污染问题 |
3.2.3 海上突发事件带来的海洋污染 |
3.2.4 海洋养殖问题 |
3.2.5 绿潮 |
3.3 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的原因 |
3.3.1 污染种类多 |
3.3.2 污染范围广 |
3.3.3 污染持续性强 |
4 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分析与问题 |
4.1 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及治理问卷分析 |
4.1.1 调查对象与过程 |
4.1.2 问卷设计 |
4.1.3 调查结果与分析 |
4.2 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 |
4.2.1 海洋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2 行政执法问题 |
4.2.3 海洋资源开发过度 |
4.2.4 海洋管理中的问题 |
4.2.5 海洋监测能力不足 |
5 国内外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借鉴 |
5.1 国际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5.1.1 美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5.1.2 日本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5.2 国内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5.2.1 三亚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5.2.2 大连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经验 |
6 青岛市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对策 |
6.1 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6.2 提高社会海洋环保意识 |
6.3 加强海洋环境科学管理 |
6.4 完善海洋监测管理体系 |
6.5 提高海洋行政执法水平 |
6.6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青岛海洋环境污染及治理状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5)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引言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0.4 创新与不足 |
1.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
1.1 海洋倾废的由来 |
1.2 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缘起与发展 |
1.3 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沿革 |
2.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现状 |
2.1 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指导思想 |
2.2 管理体制和主要的管理内容 |
2.3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
2.3.1 倾废许可制度 |
2.3.2 海洋倾倒区的选划管理 |
2.3.3 倾倒费征收制度 |
2.3.4 对倾废作业的跟踪与监督 |
2.3.5 对违法倾废的惩处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
3.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不足 |
3.1 废弃物的分类管理规范不健全 |
3.2 倾倒区选划制度不合理 |
3.3 倾倒费征收管理规范较为落后 |
3.4 倾废作业监督手段不完善及违法处罚力度较轻 |
4.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完善 |
4.1 建立健全海洋可倾倒废弃物名录 |
4.1.1 加快出台海洋可倾倒废弃物名录 |
4.1.2 完善海洋可倾倒废弃物分类标准及评价程序 |
4.1.3 增加倾倒必要性前置审查程序 |
4.2 建立科学的倾倒区选划制度 |
4.2.1 完善海洋功能区划与倾倒区选划一致性 |
4.2.2 完善选划标准,填补多类型海洋倾倒区规划空白 |
4.2.3 确定优先设立远海倾倒区的立法原则 |
4.2.4 积极行政公开 |
4.3 将倾倒费纳入环境保护税收系统 |
4.4 加强倾废作业的监督手段及处罚力度 |
4.4.1 完善海洋倾废记录仪管理及技术标准 |
4.4.2 加强对倾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基于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无人船路径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无人驾驶船舶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2 路径规划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无人驾驶船舶研究现状 |
1.2.2 路径规划算法研究现状 |
1.3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2 路径规划基础知识 |
2.1 路径规划的定义和研究内容 |
2.1.1 路径规划的定义 |
2.1.2 路径规划的研究内容 |
2.2 路径规划的特点和主要步骤 |
2.2.1 路径规划的特点 |
2.2.2 路径规划的主要步骤 |
2.3 路径规划的分类 |
2.3.1 全局路径规划算法 |
2.3.2 局部路径规划算法 |
2.4 本章小结 |
3 基于栅格法的海洋环境建模 |
3.1 栅格法基本原理 |
3.1.1 基本思想 |
3.1.2 栅格模型和栅格大小的确定 |
3.1.3 运动方向的确定 |
3.2 障碍物膨化处理 |
3.3 栅格标识与离散化 |
3.3.1 栅格标识 |
3.3.2 栅格离散化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路径规划 |
4.1 蚁群算法概述 |
4.1.1 蚁群算法发展历程 |
4.1.2 蚁群算法特点 |
4.1.3 蚁群算法数学模型 |
4.1.4 蚁群算法流程图 |
4.2 人工势场法概述 |
4.2.1 人工势场法基本原理 |
4.2.2 人工势场法函数构造 |
4.2.3 人工势场法流程图 |
4.3 改进的势场蚁群算法 |
4.3.1 势场蚁群算法的提出 |
4.3.2 势场蚁群算法的改进策略 |
4.4 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实现 |
4.4.1 改进势场蚁群算法实施步骤 |
4.4.2 改进势场蚁群算法流程图 |
4.5 仿真实验与结果分析 |
4.5.1 3种不同栅格分辨率下的仿真 |
4.5.2 算法改进前后的仿真 |
4.6 本章小结 |
5 总结与展望 |
5.1 论文总结 |
5.2 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海洋经济 |
2.1.2 海洋生态环境 |
2.1.3 协调与协调性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循环经济理论 |
2.2.2 生态承载力理论 |
2.2.3 协同理论 |
2.3 海洋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
2.3.1 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
2.3.2 海洋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
2.3.3 经济发展的无限要求与资源环境的有限性相矛盾 |
第三章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
3.1 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
3.1.1 海洋第一产业稳定增长 |
3.1.2 海洋第二产业逐步壮大 |
3.1.3 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
3.2 温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现状 |
3.2.1 海洋渔业资源种类丰富,总量减少 |
3.2.2 沿海滩涂资源广阔 |
3.2.3 海岸线曲折,具有良好的建港条件 |
3.2.4 水体富营养化现象严重,赤潮多发 |
3.2.5 海洋沉积物质量达标率优于海水水质 |
3.3 温州市发展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
3.3.1 海洋经济科技创新不足 |
3.3.2 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同质化,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低 |
3.3.3 海洋灾害频繁 |
3.3.4 海洋污染问题严重 |
第四章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 |
4.1 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指标构建的原则 |
4.1.2 指标选取 |
4.2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模型构建 |
4.3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测算 |
4.3.1 数据标准化处理 |
4.3.2 熵值法 |
4.3.3 协调度测算 |
4.4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测算结果分析 |
4.4.1 温州市海洋经济子系统与生态环境子系统综合性分析 |
4.4.2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 |
4.5 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影响因素分析 |
4.5.1 海洋经济发展方面 |
4.5.2 海洋生态环境方面 |
第五章 促进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
5.1 海洋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目标 |
5.1.1 短期目标 |
5.1.2 长期目标 |
5.2 提升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
5.2.1 坚持海陆联动,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
5.2.2 防治海洋污染,恢复生态环境 |
5.2.3 整合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
5.2.4 开放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海洋科技发展 |
结论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8)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概述 |
1.2 课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主要内容 |
第二章 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设计 |
2.1 引言 |
2.2 系统需求分析 |
2.3 系统框架设计 |
2.3.1 数据感知 |
2.3.2 岸基数据中心 |
2.4 系统功能设计 |
2.5 系统关键技术 |
2.5.1 大尺度海洋数据分辨率优化 |
2.5.2 远洋捕捞船队调度优化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渔场预报方法研究 |
3.1 引言 |
3.2 渔场预报模型分析 |
3.2.1 渔场空间位置与海洋环境因子的相关性 |
3.2.2 栖息地适应性指数模型 |
3.3 渔场预报模型的源数据采集与优化 |
3.3.1 海洋环境数据采集装置设计 |
3.3.2 海洋环境监测用电浮标功能的实现与验证 |
3.3.3 海洋环境数据采集网络优化设计 |
3.3.4 基于逐次矫正法的海洋环境数据分析策略研究 |
3.4 仿真实验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渔场预报的渔船调度策略研究 |
4.1 引言 |
4.2 基于遗传算法的渔船调度模型建立 |
4.2.1 遗传算法概述 |
4.2.2 调度算法模型建立 |
4.3 基于遗传算法的渔船调度模型优化 |
4.4 远洋渔船调度优化中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
4.4.1 选择操作 |
4.4.2 调度优化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设计与实现 |
5.1 引言 |
5.2 软件开发概述 |
5.3 船载远洋捕捞决策支持软件设计 |
5.3.1 用户角色分类设计 |
5.3.2 系统设置 |
5.3.3 捕捞决策支持界面设计 |
5.4 决策支持系统的实验验证 |
5.4.1 渔场渔区估计 |
5.4.2 渔船捕捞路径规划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中国海洋环境法治四十年:发展历程、实践困境与法律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改革开放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治的发展历程 |
(一) 起步阶段:1978—1998年 |
(二) 发展阶段:1999—2011年 |
(三) 深化阶段:2012年至今 |
二、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践困境 |
(一) 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困境 |
(二) 海洋环境保护的执法困境 |
(三) 海洋环境的处罚力度困境 |
(四) 海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困境 |
三、陆海一体化:我国海洋环境法治的法律完善 |
(一) 坚持保护优先, 强调综合管理 |
(二) 建立联动机制, 深化陆海统筹 |
(三) 加强监测预警, 追求多元治理 |
(四) 完善法律体系, 提高执法能力 |
(五) 厘清政企责任, 鼓励公众参与 |
(10)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范畴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语义解析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深层意涵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法律属性的认知分歧 |
二、确定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法律属性的因素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人类共同遗产属性厘定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原则适用 |
一、人类共同遗产原则的学理解构 |
二、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制度化的经验探讨 |
三、人类共同遗产原则适用实用性出路 |
第二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配置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权利识别的基本逻辑 |
一、国际法传统主权逻辑的局限 |
二、作为理解国际法新进路的财产权逻辑的适用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权利结构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层次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权利互洽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权的授权与约束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的开放性授权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的义务约束 |
第四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知识产权平衡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失衡 |
二、遗传资源专门性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启示性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知识产权制度协调 |
第三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惠益分享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理论前提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本质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根基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制度要素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功能目标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受益主体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客体对象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模式 |
一、既有国际公约中的惠益分享模式参考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模式选择 |
第四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实施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资金机制的构建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合作机制的推进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组织机制的创设 |
四、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监督机制的建立 |
第四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责任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责任的义务基础 |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责任导向 |
二、国际环境法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义务设定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补偿责任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损失的界定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补偿的责任主体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补偿责任的承担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风险防范 |
一、主体视角:行为准则的采用 |
二、行为视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 |
三、地域视角:海洋保护区的管制 |
第五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国际造法的实践前提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缘起 |
二、《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新执行协定的动议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规则的趋势发展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全球性规则 |
一、BBNJ执行协定中涉及海洋遗传资源的争议 |
二、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在BBNJ执行协定中的规则前瞻 |
三、以BBNJ执行协定为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则载体的成效分析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区域性规则 |
一、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区域性安排 |
二、区域性安排与BBNJ执行协定的互动关系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范的区域路径 |
第六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 |
第一节 中国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进展 |
一、中国的海洋生物勘探实践 |
二、中国参与相关国际进程的概观 |
第二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定位 |
一、立足点: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 |
二、利益定位:利导性与共益性目标的兼容 |
三、决策定位: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立场考辨 |
第三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策略展望 |
一、国际层面:话语权的影响力凝聚 |
二、国内层面:国家实践的外向辐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我国海洋环境监测事业飞速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巡天瞰海重器在握 经略蔚蓝向海图强——访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蒋兴伟院士[J]. 曲向芳,王兆徽. 卫星应用, 2021(09)
- [2]中国科技兴海视域下海洋强国战略研究[D]. 樊丛维. 吉林大学, 2021(01)
- [3]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D]. 王潇.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4]青岛市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D]. 丁威. 广东海洋大学, 2020(02)
- [5]我国海洋倾废管理立法的完善[D]. 孙旭.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6]基于改进势场蚁群算法的无人船路径规划研究[D]. 张文拴.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7]温州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度评价研究[D]. 高宇.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8]基于物联网的远洋捕捞决策支持系统研究[D]. 李世超. 上海海洋大学, 2020(03)
- [9]中国海洋环境法治四十年:发展历程、实践困境与法律完善[J]. 李龙飞.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03)
- [10]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D]. 吕琪.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