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孙昕航[1](2020)在《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以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标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股份合作制则是贯穿改革始终的基本思路。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在传统合作社基础上,吸收股份制因素,以农村集体资产入股方式形成的一种创新型产权制度。自1984年在山东周村试验区发端以来,这一自下而上的诱致型制度变革在争议声中逐渐完善。其实质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困境的应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和产权制度的修补和完善。它一方面盘活了沉睡的农村集体资产;另一方面,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并进一步完善了权能。但是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创新还因村庄异质性而存在诸如集体股保留与否、成员界定复杂、股权固化与否以及工商资本进入风险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对股份合作制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股份合作制相关概念,并进行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线索,以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起源和发展有宏观上的把握。微观上,从集体产权的制度特性出发,通过对其制度特征的一般性及特殊性两方面比较,应用产权理论对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存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股份合作制制度机理顺应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能够有效弥补产权模糊和虚置的缺陷,并在保障公平的基础上,巩固集体经济主导地位。之后依次从清产核资、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六个方面阐述了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做法。并在此框架下,对河南省济源市花石村的股份合作实践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花石村股份合作制的优势与做法,得出花石村股份合作制的启示以及需要着重关注的几个问题。最后针对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胡伟斌[2](2020)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村庄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问题关乎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庄治理是农村集体制度与村民自治制度耦合下的治理,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村庄治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对村庄的公共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使用的高效率和高效益,以满足农民群众高质量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要变迁,不仅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发展以及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而且对村庄治理改善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更是意义重大。于此,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主要内容展开研究。第一,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总体影响研究。主要通过对杭州市江干区的案例剖析来考察这些影响。首先,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结构的优化,构建了治理主体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村庄治理体系。其次,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主体的强化,促进村庄代理人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再是,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机制的完善,对村庄流失的信任机制和民主机制具有较好的修复与增强作用。最后,改革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村民满意度,实现了村庄治理绩效的提高。第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研究。信任作为一种非契约性互动机制,是村庄治理的关键向度。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将信任分为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研究发现,就制度信任而言,除县乡政府信任外,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党支部信任、村委会信任和司法部门信任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其中对村党支部的信任最强,村委会的信任次之;从人际信任来看,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亲友信任、近邻信任、同村人信任和外来人信任的影响也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其中对同村人信任影响最大。第三,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研究。民主作为一种契约性互动,是村庄治理的另一关键向度。研究发现,股份合作制改革具有民主增进效应,能显着促进村庄民主化治理。从村庄层面看,在东部沿海地区的新型村庄或是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更强的村庄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户民主参与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从农户层面看,发现在低年龄、低教育程度以及有跨县外出务工经历组中,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户民主参与的正向影响更显着。通过机制分析发现,除了直接影响外,股份合作制还通过提高农户的民主认知来促进其民主参与行为。第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研究表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均具有正向调节效应。进一步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就公共品类型而言,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医疗、环境卫生等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的促进作用更加显着;从村庄类型来看,改革对公共品供给效率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的传统村庄更加明显。此外,股份合作制改革还通过民主效应与信任效应来间接影响村庄公共品的供给效率。本文研究的贡献在于:首先,本研究主题为当下中国“三农”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村庄治理问题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主攻方向之一,以往研究大多只关注股份合作制改革对经济层面的影响,而本文将研究重心转移到改革对村庄治理影响上,将两个焦点命题进行实证研究是本文主要贡献。其次,本文跳出了传统研究视角的局限性,将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来探讨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最后,以往对该问题的研究大多以定性研究为主,而本研究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并运用基于较大样本的调研数据进行计量实证分析,使研究更具科学性。但囿于村庄样本量与数据结构等因素,本研究也存在较多不足之外。基于上述研究,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与村庄治理优化的相关政策建议,并根据本文研究的不足及局限进行了研究展望。
张贇[3](2020)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地增值收益日益增长,原有的家庭承包经营制限制了农地适度规模化发展;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转移,农村人地价格发生相对变化。如何统一农地增值带来的外部利润和农民、村集体、政府三方内部利益需求,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兴起既维持原有农地集体所有制,又满足农业现代化规模生产的需要;既降低内部交易费用,又惠及三方参与主体的合法利益。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已经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数十年的试点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已初具规模,为适应不同地区,农地股份合作制发展出多种入股模式。研究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选取适宜当地农业生产,促进农户持续增收的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最佳模式,深度挖掘农村现有资源,真正强化这一新制度的实践优势。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影响不同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因素,对农地股份合作制及合作社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国内外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发展,以及农户行为理论的研究,总结了国内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育类型;基于社会认知理论,从“农户资源禀赋”、“自我效能”、“结果期望”、“外界环境”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采用“武汉城市圈”农户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针对整体农户和两种类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的参与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结果如下:一是“武汉城市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快,农户主要经济来源于非农业收入,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有较高热情。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主要因素是农户家庭承包地面积、农户自我能力认知、农地股份合作制对家庭收益的提升,对释放家庭劳动力、村集体态度、农户的社会保障、合作社的入股价格等。二是多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意愿高于单要素股份合作社农户,具体影响因素表现为参与多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更注重自我效能、结果期望和外界环境对其的影响;而参与单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受到资源禀赋、自我效能、外界环境的影响。由此,本文提出增强农户主体地位,吸引多要素入股,推进合作社“政企分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监督力度,灵活选择农地股份合作社等对策建议,促进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更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产权制度。
谢志岿[4](2019)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方向和路径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股份合作制对促进原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股份合作经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股份合作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内在的冲突,以巩固这一制度为方向的改革可能难以根本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前景,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产权和治理结构的根本变革,逐步走向现代企业制度,这是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理想状况。二是对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或经营不佳的股份合作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允许乃至引导其按照相关公司法规解散。当前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点是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包括改革股份合作公司决策体制,真正落实股东的决策权;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因地制宜完善股权设置等。
叶如君[5](2019)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产权模糊、股权流转封闭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农村开始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并积累了相当的改革经验。自《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出台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便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使农民成为股权主体,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让农民共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但是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有关的理论研究不足,相关法律制度构建十分滞后,不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有序推进。为此,本文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作专门研究。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及其股份转让。首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相关概念的涵义进行了探讨,接着对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的发展历程、股份转让的概况进行了梳理,最后论证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的现行制度、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本部分首先考察了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制度的规定情况。接着考察了股份转让的实践情况,分析实践中存在的诸如交易无序、股份转让过程中少数人操纵现象严重、股份转让的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最后探究了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制度成因,笔者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的缺失、制度供给不足。第三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方面提出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原则,坚持利益平衡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对策。
吴斌[6](2019)在《“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治理制度存在集体股比例过高、股权结构封闭,内部组织结构不健全,企业缺乏有效监督,表决机制单一难以适应多层次股东权益的保护等问题。因而有必要建立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股权制度;构建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确立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多层次企业表决机制。全文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历程、概念与特征,并阐述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与传统合作制的区别;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有关农业经济组织治理制度的立法现状,主要包括美国、德国与俄罗斯关于农业合作社的立法,并概括了这几个国家农业合作企业治理制度的经验;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大陆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针对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
袁晗[7](2019)在《湖北省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纵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飞速增长,原有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越来越不能满足现有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为推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湖北省Y市把握机遇,自2008年开始组织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6个改革试点村(社区)的综合效益较全市平均水平有所增加,产权制度改革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盘活集体资产,推进了农村及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带动了农民致富增收;二是通过清产核资,集体资源性资产归属逐步明确,资源性资产保护取得了新突破;三是通过股份合作社的运营,释放了农村劳力资源,维护了村(社区)和谐安定,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但同时,各试点村(社区)依然存在农业收入增幅放缓,村级财政负担增重;资源性资产流失严重,人居环境变差;陈年纠纷调处难,矛盾纠纷种类增多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性不够、股份合作社管理制度不完善。为进一步提升Y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效益,需要强化思想认识、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形式、优化产权管理制度。
张喜荣[8](2019)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法总则》第99条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但并未明确其组织形式。目前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此虽有规定,但存在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混乱等问题。实践中各地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采用的组织形式各不相同,是否设置为乡镇、村、组三级也存在差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有必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进行明确。第一部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进行分析。《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纳入特别法人的范畴,据此可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须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主要表现在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成员的社区性、组织的稳定性以及职能的特定性等方面。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选择其组织形式时,理应契合上述特别性的要求。第二部分: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有形式进行考察。从横向来看,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法人资格的形式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股份合作社三种,而乡镇集体企业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还存在争议。从纵向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分为乡镇、村、组三级。实践中多数地方都侧重于发展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乡镇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则相对缓慢。第三部分:从横向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采用何种组织形式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对象、成员构成、盈余分配等方面都存在不同,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便不能有效契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公司法人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对成员出资和成员数量都有严格要求,其成员具有开放性,它的设立、变更、终止可随成员意志而变,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并不相符。而乡镇集体企业在性质上应为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并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范畴。相比之下,股份合作制法人形式无须分割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其成员的进入和退出有一定的限制但并未完全封闭,它兼具股份制与合作制的优势,可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有效契合,将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横向组织形式应以股份合作制法人形式为主。第四部分:从纵向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采用何种组织形式的问题。农村集体资产在乡镇、村、组三级中均有分布,农民集体分为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种,并且乡镇、村、组三级制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以及村级债务的清偿都亟需建立乡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因此,纵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设置为乡镇、村、组三级。第五部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完善重点进行探讨。从横向来看,应重点完善股份合作社。对此应尽快出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完善股份合作社的监督、决策以及激励机制;逐步取消集体股,以人口股和劳动贡献股为主设置个人股,将股权确权到户;允许股权的收益权对外流转,明确股份转让规则,构建股权回赎制度,并建立统一的股权交易平台。从纵向来看,应重点完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对此应坚持“政经分开”的基本原则,由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承担经济职能,由村委会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对村委会本身的事务和村委会代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务进行区分,并由村委会分别主持村民会议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来讨论这两种事务。
黄嘉杰[9](2019)在《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文中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争议即其中之一。由于缺乏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专门法律,中央和地方的规范性文件虽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所涉及,但在股东查阅权范围这一问题上仍然鲜有具体规定,因此只能依靠企业章程的自我调整。然而企业章程在这方面的规定通常都较为简单与粗略,总体而言较为不合理,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究竟如何界定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很多股东的正常查阅请求未能得到支持。在此情况下,笔者通过司法实务反映出来的问题。再结合股东查阅权范围应否单独界定和制度设计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中心还是以保护企业利益为中心两方面的探讨,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方式,以期能解决现实生活中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争议。本文分为4个部分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问题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指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现实争议,即股东能否查阅企业章程规定以外的文件及能否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来查阅企业文件,再揭示股东查阅权范围现实争议出现的原因,即国内制度上的缺失及企业章程规定上的缺失。第二部分是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相关案例的司法认定,通过司法认定展示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处理上述现实争议。第三部分从两方面探讨了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一是探讨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不能直接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分别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与独立的企业特征两方面来阐述。二是探讨其制度设计的价值选择方向,即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中心还是以保护企业利益为中心。这两方面的探讨也为最后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方式打下基础。第四部分则是笔者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界定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模式。笔者将企业文件分为三类,并一一探讨其是否应被纳入查阅范围,还着重列举了一些经常被股东请求查阅的文件,重点分析其是否应被查阅。此外笔者还单独探讨了商业秘密是否可被查阅,最后提出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的具体界定模式。
林晓东,陈荣文[10](2019)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和国家政策自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均一以贯之地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社属性,确立其合作制为体、股份制为用体用合一的本质属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的运营主体应遵循这一质的规定性并突出其社区性和财产集体所有不可分割性。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到人,应沿着合理确定分配对象、公平设计量化方法、妥善管理量化股份、依法明晰股份权利、充分赋予股份权能的路径进行。
二、对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股份合作制与相关概念比较 |
2.1.1 股份制、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 |
2.1.2 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内涵 |
2.1.3 农村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股份制的比较 |
2.2 文献综述 |
2.2.1 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类型 |
2.2.2 农村股份合作制经典模式 |
2.2.3 简要评述 |
3. 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基本线索 |
3.1 1985-2007:股份合作制被确立为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基本思路 |
3.2 2008-2012:土地政策的调整为股份合作制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
3.3 2013-2017: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股份权能,分类实施 |
3.4 2018至今: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全面铺开 |
3.5 小结 |
4. 股份合作制是应对农村集体产权困境的有效路径 |
4.1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特性 |
4.1.1 产权的内涵 |
4.1.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特性 |
4.2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固有困境 |
4.2.1 集体产权的模糊性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
4.2.2 集体产权“虚置”导致集体成员缺乏实际控制权 |
4.2.3 集体产权的社区封闭性阻碍集体资产增值 |
4.3 股份合作制能有效弥补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固有缺陷 |
4.3.1 股份合作制中的股份制能弥补产权模糊及虚置的缺陷 |
4.3.2 股份合作制中的合作制能保障公平,巩固集体经济主导地位 |
4.4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4.4.1 定产环节:清产核资 |
4.4.2 定人环节:资格界定 |
4.4.3 定权环节:股权设置 |
4.4.4 定股环节:股权管理 |
4.4.5 定制环节:运营管理 |
4.4.6 激励环节:收益分配 |
4.5 本章小结 |
5. 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以花石村为例 |
5.1 案例背景:村庄概况与改革动因 |
5.1.1 花石村概况 |
5.1.2 花石村的改革史 |
5.1.3 花石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优势 |
5.2 花石村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
5.2.1 全面进行清产核资 |
5.2.2 分三步完成资格界定 |
5.2.3 分类进行资产折股量化 |
5.2.4 按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
5.2.5 “四个结合”辅助股份合作社发展 |
5.3 花石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村庄的变化 |
5.3.1 小农户能分享到资源资产的增值收益 |
5.3.2 兼顾了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 |
5.3.3 改善了人居环境 |
5.3.4 形成了先进的治理理念 |
5.3.5 形成了集体经济刚性监督机制 |
5.4 花石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面1临的难题 |
5.4.1 资金供给不足 |
5.4.2 监督成本增加 |
6.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应着重关注的几个问题:花石村的启示 |
6.1 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清产核资与成员界定困难 |
6.2 集体股去留两难 |
6.3 股权流转还是固化存争议 |
6.4 原集体经济组织固有弊病难以纾解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含义 |
参考文献 |
ABSTRACT |
(2)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2 研究方法 |
1.5 数据来源 |
1.5.1 案例研究数据 |
1.5.2 计量研究数据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6.2 研究的不足 |
2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集体经济 |
2.1.2 股份合作制 |
2.1.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
2.1.4 村庄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农村股份合作制研究 |
2.3.2 村庄治理 |
2.3.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村庄治理关系研究 |
2.3.4 文献述评 |
2.4 分析框架 |
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村庄治理发展 |
3.1 农村集体产权变革与村庄治理的历史演进 |
3.1.1 农业合作化时期(1951-195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萌芽阶段 |
3.1.2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强化阶段 |
3.1.3 改革开放早期(1978 至 1992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变革阶段 |
3.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2 年至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阶段 |
3.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动因与实施 |
3.2.1 制度变迁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动因 |
3.2.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内容 |
3.2.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发展与问题 |
3.3 村庄治理视角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度的改革绩效 |
3.3.1 改革效率评价:基于一致性同意的分析 |
3.3.2 村庄治理视角下的改革绩效 |
3.4 本章结论 |
4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村庄治理改进:杭州市江干区的案例研究 |
4.1 杭州市江干区基本概况及案例选择理由 |
4.1.1 江干区基本概况 |
4.1.2 案例选择理由 |
4.2 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历程 |
4.2.1 第一轮改革(2002-2010):实施改革、建构制度 |
4.2.2 第二轮改革(2011-2016):完善改革、双向探索 |
4.2.3 第三阶段改革(2017年至今):深化改革、股社分离 |
4.3 江干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社治理的影响 |
4.3.1 村庄(社区)治理结构的优化 |
4.3.2 村庄(社区)治理主体的强化 |
4.3.3 村庄(社区)治理机制的完善 |
4.3.4 村庄(社区)治理绩效的提升 |
4.4 治理改进的一个例证:农村集体资金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 |
4.4.1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问题解析 |
4.4.2 农村集体资金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 |
4.4.3 江干区农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制度设计及绩效 |
4.5 本章结论 |
5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文献综述 |
5.3 理论分析框架 |
5.3.1 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制度信任 |
5.3.2 股份合作制改革与人际信任 |
5.4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5.4.1 数据来源 |
5.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5.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4 模型构建与内生性探讨 |
5.5 实证分析 |
5.5.1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制度信任的影响 |
5.5.2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人际信任的影响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差异 |
5.6.1 村庄层面的影响差异分析 |
5.6.2 农户层面的影响差异分析 |
5.7 进一步讨论:代理人角色增强与村庄信任增进 |
5.8 本章结论 |
6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 |
6.1 引言 |
6.2 文献综述 |
6.3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6.3.1 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民主增进效应 |
6.3.2 民主认知的中介效应 |
6.4 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6.4.1 数据来源 |
6.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6.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4 模型构建与内生性讨论 |
6.5 实证分析 |
6.5.1 基准回归 |
6.5.2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差异分析 |
6.5.3 中介效应分析 |
6.5.4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结论 |
7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绩效的影响——基于公共品供给的视角 |
7.1 引言 |
7.2 文献综述:历史维度的分析 |
7.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1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公共品效率的影响 |
7.3.2 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的调节作用 |
7.3.3 村庄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的调节作用 |
7.3.4 股份合作制改革影响村庄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内在机理 |
7.4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7.4.1 数据来源 |
7.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7.4.3 描述性统计 |
7.4.4 基本模型构建 |
7.5 实证分析 |
7.5.1 基准回归 |
7.5.2 稳健性检验 |
7.5.3 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的调节效应 |
7.5.4 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的调节效应 |
7.6 影响差异分析 |
7.6.1 公共品类型差异的比较分析 |
7.6.2 村庄类型差异的比较分析 |
7.7 影响机制分析 |
7.8 本章结论 |
8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农户参与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农地股份合作制 |
2.1.2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入股 |
2.1.3 农地股份合作社 |
2.2 农户参与行为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社会认知理论 |
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践运行 |
3.1 农地股份合作制主要模式 |
3.1.1 南海模式 |
3.1.2 贵州模式 |
3.1.3 苏南模式 |
3.1.4 莒县模式 |
3.1.5 四种农地股份合作制模式对比 |
3.2 农地股份合作社主要类型 |
3.2.1 单要素土地股份合作社 |
3.2.2 多要素土地股份合作社 |
3.2.3 两种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对比分析 |
4.研究区域概况及样本分析 |
4.1 调查区域概况 |
4.1.1 调查区域行政区划 |
4.1.2 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 |
4.1.3 调查区域股份合作制发展状况 |
4.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4.3 样本描述性分析 |
4.3.1 调查村庄分布情况 |
4.3.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4.3.3 农户家庭基本情况 |
4.3.4 家庭承包耕地状况 |
4.3.5 农户对农地股份合作制认知情况 |
4.3.6 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意愿 |
5.农户参与股份合作制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理论模型构建与研究假设 |
5.1.1 社会认知理论模型构建 |
5.1.2 研究假设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5.2.1 logistic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与描述 |
5.3 logistic模型运行 |
5.3.1 回归结果分析 |
5.3.2 模型检验与说明 |
5.4 结果分析 |
5.4.1 农户资源禀赋影响因素 |
5.4.2 自我效能影响因素 |
5.4.3 结果期望影响因素 |
5.4.4 外界环境影响因素 |
6.不同类型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6.1 武汉城市圈农地股份合作社类型 |
6.1.1 武汉城市圈单要素农地股份合作社 |
6.1.2 武汉城市圈多要素农地股份合作社 |
6.2 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类型差异分析 |
6.2.1 描述性分析 |
6.2.2 模型运算 |
6.2.3 结果分析 |
7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增强农户主体地位 |
7.2.2 “政企分开”的股份合作社管理模式 |
7.2.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7.2.4 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 |
7.2.5 灵活选择土地股份合作社类型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与参与课题 |
附录B:农户意愿调查问卷 |
致谢 |
(4)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方向和路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相对落后的企业制度,以巩固这一制度为方向的改革难以为继 |
二、对当前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一些具体主张的讨论和评估 |
(一)关于股份合作公司的股权改革 |
1. 关于给股份合作公司增量人口配股的问题 |
2. 关于募集股的开放问题 |
3.关于集体股的股权虚置问题 |
(二)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层改革主张及其问题 |
(三)加强政府对股份合作公司监管的主张及其问题 |
(四)对股份合作公司资产进行信托经营及其问题 |
(五)关于股份合作公司土地遗留问题和城市更新的容积率问题 |
(六)关于股份合作公司承担社区管理的问题 |
三、当前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点: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 |
(一)改善股份合作公司治理 |
(二)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因地制宜完善股权设置,解决股权争议 |
(三)理顺政府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关系 |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及其股份转让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 |
(四)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意义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现行制度、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现行制度及实践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存在的问题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存在问题的制度成因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乡村振兴与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概述 |
2.1 乡村振兴战略概述 |
2.1.1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 |
2.1.2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 |
2.2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概述 |
2.2.1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
2.2.2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历程 |
2.2.3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 |
2.2.4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与传统合作制的区别 |
2.3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概述 |
2.3.1 企业治理的内涵 |
2.3.2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的特殊性 |
2.3.3 乡村振兴对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要求 |
第3章 国外有关农村经济组织治理制度的介绍 |
3.1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治理制度 |
3.2 德国合作社的治理制度 |
3.3 俄罗斯生产合作社的治理制度 |
3.4 国外农村经济组织治理制度的经验总结 |
第4章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现状分析 |
4.1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分析 |
4.1.1 股权设置 |
4.1.2 股权形式 |
4.2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 |
4.2.1 权力机构 |
4.2.2 执行机构 |
4.2.3 监督机构 |
4.3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策机制 |
4.3.1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 |
4.3.2 董事会议的表决机制 |
4.4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4.4.1 集体股比例过高 |
4.4.2 封闭的股权结构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
4.4.3 组织结构不健全致使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 |
4.4.4 单一的表决机制难以适应多层次股东权益的保护 |
第5章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完善 |
5.1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目标与原则 |
5.1.1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目标 |
5.1.2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的原则 |
5.2 建立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股权制度 |
5.2.1 减少集体股的比例 |
5.2.2 关于股权设置的几个构想 |
5.3 建立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企业组织结构 |
5.3.1 与多种分配制度相适应的多种表决机构的设置 |
5.3.2 与当地经营习惯相适应的多种企业执行机构 |
5.3.3 建立健全的企业监督机构 |
5.4 建立与乡村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决策机制 |
5.4.1 类别股东会议的设置 |
5.4.2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条件 |
5.4.3 多种表决权制度之间的协调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湖北省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析 |
1.3 主要内容和分析框架 |
1.3.1 主要内容 |
1.3.2 分析框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农村集体产权 |
2.1.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 湖北省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评价 |
3.1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
3.1.1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
3.1.2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情况 |
3.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2.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
3.2.2 评价指标的确定 |
3.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3.2.4 评价指标规格化处理 |
3.3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 |
3.3.1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综合评价 |
3.3.2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分项评价 |
3.4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足 |
3.4.1 经济层面 |
3.4.2 生态层面 |
3.4.3 社会层面 |
4 提升湖北省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的路径 |
4.1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尚存问题的原因 |
4.1.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力不足 |
4.1.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性不够 |
4.1.3 股份合作社管理制度不完善 |
4.2 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提升的路径 |
4.2.1 强化思想认识 |
4.2.2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
4.2.3 优化产权管理制度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分析 |
(一)特别法人的立法逻辑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1.资产的不可分割性 |
2.成员的社区性 |
3.组织的稳定性 |
4.职能的特定性 |
(三)小结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有形式考察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横向组织形式 |
1.农民专业合作社 |
2.公司 |
3.股份合作社 |
4.乡镇集体企业 |
5.其他非法人的组织形式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纵向组织形式 |
1.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2.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3.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三)小结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横向选择 |
(一)合作社法人的可适性分析 |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分 |
2.合作社法人形式的理论障碍 |
(二)公司法人的可适性分析 |
1.公司法人形式的不足 |
2.公司法人形式的例外适用 |
(三)股份合作制法人的可适性分析 |
(四)乡镇集体企业的可适性分析 |
(五)小结 |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纵向选择 |
(一)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设置 |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设置 |
(三)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设置 |
(四)小结 |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完善重点 |
(一)股份合作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1.法律依据缺失 |
2.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 |
3.股权设置不合理 |
4.股权权能残缺 |
(二)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1.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村委会的区分 |
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职能 |
(三)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现实争议及成因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现实争议 |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不明之成因 |
(三)小结 |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司法认定 |
(一)法院对查阅章程规定以外文件的处理及理由 |
(二)法院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情况及理由 |
(三)案例司法认定反映的问题 |
(四)小结 |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基本考量 |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适用《公司法》调整 |
(二)制度设计应以股东权益为中心 |
四、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界定之制度设计 |
(一)各类企业文件纳入查阅权范围之探讨 |
(二)商业秘密纳入查阅权范围之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股份合作制政策梳理 |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的运营主体 |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质的规定性 |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成员股份的量化、性质与权能 |
(一)合理确定分配对象、公平设计量化方法 |
(二)妥善管理量化股份、有效维护股权稳定性 |
(三)依法明晰股份权利、充分赋予股权权能 |
五、小结 |
四、对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D]. 孙昕航. 河南农业大学, 2020(04)
- [2]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D]. 胡伟斌. 浙江大学, 2020(01)
- [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D]. 张贇.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4]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方向和路径探析[J]. 谢志岿.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9(04)
-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研究[D]. 叶如君.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治理制度研究[D]. 吴斌. 南昌大学, 2019(02)
- [7]湖北省Y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研究[D]. 袁晗. 三峡大学, 2019(03)
-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研究[D]. 张喜荣.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查阅权范围研究[D]. 黄嘉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10]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J]. 林晓东,陈荣文.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1)
标签:股份合作制论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论文; 农业合作社论文; 农村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