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企业市场竞争有效性评价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王文倩[1](2021)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资源已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移动互联网产业是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和缩影,影响和改变着国家治理模式、企业运行机制、组织管理模式以及社会生活方式。无论在工业经济时代还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价值转移现象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本文基于相关理论与文献研究,以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为主线,采用实证研究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和内在机理进行了深入分析,系统研究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路径。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术界对产业价值转移、驱动因素以及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研究现状和研究进展,对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移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平台型企业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科学界定,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特征绘制出移动互联网产业图谱,在此基础上,本文总结出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与基础,归纳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路径,分析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内在机理;其次,通过研究假设,本文建立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概念模型,借助确定性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阐述了潜变量与观测变量、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并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特征进行研究,系统探讨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需求变化的耦合关系,进而分析了数字消费行为及演变趋势、数字消费者在价值转移中的行为以及网络外部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影响;再次,通过对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竞合博弈的分析,结合案例研究,验证了相关研究假设,探讨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机制。基于上述研究逻辑与思路,本文得出如下研究结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开放式平台型组织是开放式创新和价值创造的新型主体;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价值转移受若干关键因素的影响;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行为存在耦合关系;以“用户需求”为宗旨的价值共创主导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与价值创造;数字赋能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之间耦合共轭;平台型企业是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节点;移动互联网产业场景中的数字赋能具有客观性和倍增效应。研究表明,由于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的价值转移形成条件与基础不同,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有共性和特性之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为顾客需求、技术进步、数据资源、开放式平台、价值共创、网络能力和创新绩效。本文主要的创新点:第一,揭示并归纳出移动互联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数字经济视阈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为顾客需求、技术进步、数据资源、开放式平台、价值共创、网络能力和创新绩效。第二,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厘清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各驱动因素间相互影响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概念模型。第三,揭示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与关键节点。本研究基于数字化视角,系统研究了价值转移对企业战略动态演化的驱动作用与机制,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包括依托于新兴技术并有效利用数据资源,打造开放式平台组织,建立价值共创场所和机制,全方位扩大企业网络能力。平台型企业是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节点。
邵震[2](2021)在《员工持股结合划小经营单元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文中研究指明为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解决市场响应效率低下问题,我国国有企业从1978年开始的第一轮改革起,已经发展到目前以产权改革为重心的第四轮改革。但在实际操作中,以员工持股等形式为代表的国企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由于缺乏配套的内部治理结构而常常流于形式。现今互联网时代,国有企业更是遭遇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其压力不单来自传统竞争对手,更来自于消费者日趋成熟后日益碎片化、个性化、体验化的消费行为和产品需求。要抓住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并快速反应,企业就需要真正把客户需求作为整个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起点,想方设法彻底激活最前端一线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调查法,在回顾我国历次国有企业改革背景基础上,通过对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员工持股相关理论基础研究,及目前国企改革现实情况,指出了我国当前一轮国企改革中的痛点是虽然资产体制调整但企业治理模式始终僵化。同时结合多年国有企业管理经验,提出可以通过划小经营单元与员工持股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种创新的国企治理模式,真正将员工与企业利益相结合,进一步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性。本文以WK公司为模板,设计了一套结合资本体系、管理体系的改革创新方案,即划小经营单元与员工持股结合的改革实施方案: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企业组织进行划小分解,明确划小单元颗粒度、选拔划小单元责任人、组建划小团队、建立倒三角的管理支撑体系。二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单个部门为例设计员工持股方案,包括持股对象的选择、股票及认购资金来源、股权分配原则、认购价格确定、持股方式、股权流转等。最终探讨证明划小经营单元和员工持股激励结合实施能够使企业重建价值链,建立快速响应市场的“倒三角”业务经营体系,是适应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有效探索。
丁雅雅[3](2020)在《基于大数据技术的JH电信精准营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现在的社会早已进入大数据时代,而大数据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远远不可估量,只有掌握了大数据,才能在新时代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脱颖而出。因此,JH电信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既是时代的大势所趋,也是企业转型的根本要求。在运营商“提速降费”和大幅削减营销成本的背景下,本文以大数据技术、用户画像技术、精准营销等有关概念和理论为基础,联系JH电信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特点,以实证研究为手段,通过分析JH电信的大数据应用情况,重点研究JH电信大数据精准营销的实施和策略。本文综合运用PEST、SWOT方法分析了JH电信业务现状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存在的优势和不足,重点聚焦于JH电信大数据应用的策略,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有效性验证。本文归纳出JH电信在传统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传统模式单一、缺乏精准营销体系、企业信息化程度低、渠道布局笼统等,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用户标签、精准渠道布局、增加用户触点、提升用户体验等基于大数据的营销策略,从产品服务上提升用户感知、促进企业内结构调整。最后,通过几个JH电信大数据营销的实际案例进行效果验证,为JH电信在未来继续开展大数据精准营销工作奠定了一些基础。
郭轶舟[4](2020)在《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产业蓬勃兴起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的新动能,对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互联网产业自身还存在着结构失衡、产业布局不完整、无序竞争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中美贸易战更突显出我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引发国人担忧。因此如何维护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文献对互联网产业安全进行探讨。为此本文基于产业安全理论,提出互联网产业安全的概念,尝试建立互联网产业安全理论,考察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产业安全状态,通过实证分析,探明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的主要因素,以期在理论上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在实践上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与借鉴。按照发现问题-理论准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逻辑,在具体分析过程中聚焦于“中国互联网产业存在哪些产业安全问题”、“当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处于何种状况”和“主要影响因素及相互关系是什么”三个具体问题,通过深入分析与论证形成了以下主要研究结论。(1)中国互联网产业目前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存在市场结构呈现寡头垄断趋势、市场绩效整体下降趋势、管理主体分散、资源供给不足、均衡产业布局加剧区域经济不平衡等安全问题;在产业竞争力方面存在缺乏配套区域专业化水平低、区域产业同构化和市场换技术政策失效等安全问题;在产业控制力方面存在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依赖外国资本、关键技术依赖国外转移和利用外资政策偏差等安全问题;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免费定价方式影响产品策略趋向恶意、模仿抄袭促生不公平竞争行为等安全问题。(2)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状态目前处于基本安全,并且在2007-2017年间其安全度呈小幅上升态势,主因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得到大幅改善所致,但由于受到网络安全环境日趋严重、外资对技术控制导致产业控制力下降、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削弱竞争力三方面的安全威胁,因此我国互联网产业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3)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因素是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产业特征、产业要素和国内企业竞争力。其中自主创新能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竞争力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产业特征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要素环境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国内企业竞争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4)提升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措施包括:通过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坚持数字化战略扩大基础建设来改善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通过建立完善互联网产业创新体系、提高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来提升互联网产业竞争力;通过建立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和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来强化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第一,建立互联网产业安全分析的理论框架,首次提出互联网安全也是产业安全重要内容的论述,认为国际垄断资本通过占据网络中心节点并利用互联网技术来主导全球各产业链延伸是引发互联网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产业安全理论做出了有益尝试和拓展。第二,从互联网产业安全内涵实质、互联网产业特征和互联网产业要素环境的变化三个角度出发,提出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受到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产业特征、产业要素和国内企业竞争力五大因素影响,通过实证发现自主创新能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竞争力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产业特征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有正向影响,要素环境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有正向影响,国内企业竞争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这为政府、监管机构及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与参考。第三,建立以产业发展环境评价、产业竞争力评价、产业控制力评价和网络安全环境评价为主的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实证分析了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状态,得出我国互联网产业整体安全程度处于基本安全状态的结论,为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借鉴。
郭湘红[5](2020)在《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研究》文中认为当前,行业的竞争加剧使得企业不得不采用赊销行为来推动企业的营销发展,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快与慢、利用是否充分有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应收账款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能否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应收账款,不仅直接决定于流动资金的周转水平和最终经营利润,而且还直接影响销售收入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如何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容回避的一大难题。电信企业其实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是因为收费形成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其主营业务是在一条条线路铺设的基础上进行计费,收费方式具有自身特色,对其进行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研究,具有一定的行业研究的特殊性,对其他行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论文针对TX电信公司为具体的案例研究对象,对其客户信用管理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评估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研究,重点是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进行数据的定量研究,对客户的信用进行了相应的评级管理,进而可以针对信用评级来进行不同的信用政策的实施,以解决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实际问题。本文研究意义在于结合TX电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客户信用问题展开论述的,相关的问题是通过对TX电信公司赊销款中主体客户进行了相应的信用分析,并对其信用进行相应的评估,进而为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提供了依据,并且对不同信用政策的实施效率进行对比评价,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创新点主要是电信企业其实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是因为收费形成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其主营业务是在一条条线路铺设的基础上进行计费,收费方式十分有特色,对其进行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研究,具有一定的行业研究的特殊性,对其他行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围绕企业和社会评估控制体系进行海量的学术理论研究,来不断丰富和充实信用管理对企业管理的推动作用,提高企业主动应对风险的能力,进而不断的化解可能存在的应收账款风险,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稳健性具有一定的作用。
韩学茹[6](2020)在《EVA模型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价值管理的应用》文中研究表明通讯设备制造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我国经济增长也起到了支撑作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5G时代”的到来,对该行业也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作为以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密集型企业为特征的行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定期的业绩评价,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业绩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且在企业之间也会经常发生企业间的上市、并购融资等问题,因此价值评估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主要针对EVA指标以及模型的运用,对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企业进行绩效评价与价值评估方面的研究。本研究在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该行业整体特征时发现,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企业整体水平差别较大,而且净利润值NI普遍为正,EVA值普遍为负。传统会计指标与本文重点研究的EVA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在绩效评价结果中,当净利润NI大于0且EVA指标大于0时,使用净利润指标较为显着;当净利润NI大于0且EVA值小于0时,使用EVA指标较为显着,但是与企业资本市场价值为负相关,出现该反常态的现象原因在于EVA指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并且由于优质获利项目投资不足,导致净利润盈利水平并不高;两个主要指标均小于0时,表明企业运用两个指标进行业绩评价已经失去作用,建议控制企业资本成本,平衡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逐渐稳定实现盈利。综上所述,建议企业结合使用二者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分析,不要一味过度追求EVA指标或者净利润指标的提升。从绩效评价的整体角度来看,传统会计指标在我国目前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中,仍然具有显着优势。将二者结合分析,有助于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在价值评估体系中,以中兴通讯企业为例运用EVA模型进行价值评估,证实该模型是可行的,且我国资本市场中该企业股价存在一定的高估现象,但是并不明显。因此本文对该行业进行价值管理中的绩效评价和价值评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现实意义。
曾维新[7](2019)在《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文化产业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新兴产业,并日益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大部分国家对该产业采取扶持政策。目前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以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新闻媒体等为代表的新型业态已初具规模,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这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及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得益于政府的政策支持。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众多涉及该产业的重要政策,从明确该产业的重要地位到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变化以及各种财政、税收、金融扶持补助政策不一而足。这些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提供的各种政府资源最终落实到企业层面都归入了政府补助范畴。然而对于政府是否应当介入和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尚存争议,有关网络文化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情况如何,因扶持政策形成的巨额补助是如何落实到网络文化企业层面,补助是否实现了政府部门既定目标,这些问题都亟待深入探讨。因此研究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政府补助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发现:一是当前国内外对网络文化产业并无权威统一的界定,众多学者或部门将其称之为数字创意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数字内容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等;二是现有对政府补助的研究大都聚焦于战略新兴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等,鲜有以网络文化产业为对象的研究;三是对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研究主要以定性为主,较少以定量方法来研究政府补助的绩效;四是在考察政府补助对企业的影响时,大都只考察总体补助的作用,较少考察不同类型补助的效果差异,且对政府补助类型的研究仍有细化的空间。基于此,本文依据“要不要-怎么样-行不行”的逻辑,聚焦中国网络文化产业,研究其政府补助问题。“要不要”是解决政府是否有必要对网络文化产业进行补助,这就需要对网络文化产业的特性及在中国国情下的现实必要性开展研究。“怎么样”是解决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现状如何,这就需要梳理中国现有的关于网络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和研究当前中国网络文化企业获取政府补助所呈现的总体特征和内容特征。“行不行”则要解决政府补助是否有效,即绩效评价问题,这就需要验证政府补助(包括总体补助和不同细分类型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的经营绩效、创新和社会责任方面是否起到积极作用。最终目的在于为政府通过补助扶持网络文化产业提供依据,并帮助其更好的制定和修正补助政策,实现补助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本文的研究工作可概括为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研究政府通过补助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性。本文采用归纳演绎法在明确和完善网络文化产业概念及系统研究网络文化产业各种特性的基础上,先是从市场失灵、产业竞争力理论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出发论述政府扶持该产业的理论依据;然后在介绍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现状及其原因之后,从中国经济转轨及文化体制改革角度探讨政府通过补助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必要性。同时尝试明确政府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第二部分全面剖析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现状。一是依据重要政策出台或技术进步的关键节点将中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划分为六个阶段,并详细梳理各阶段的政府政策,总结政策演进情况以及特点和问题。二是依据筛选的179家网络文化上市公司(其中核心领域132家,相关领域47家)年报中披露的政府补助金额数据剖析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总体政府补助和不同类型补助(财政拨款、政府奖励和税收优惠)在所有制、细分行业和区域等方面呈现出的分布特征;并使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one-way ANOVA)和LSD多重比较法(Least-Significant Difference)验证所有制性质、细分行业和区域因素是否是影响网络文化企业获取政府补助的因素。三是对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内容结构进行分析。基于补助的目的和具体指向性,将样本企业补助明细科目归类整理分为七大内容板块,通过统计分析揭示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内容结构特征。第三部分检验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有效性。本文搭建了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有效性的综合评价框架,利用179家网络文化样本企业2013-2017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政府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经营绩效(财务绩效和市场价值)、创新和增加就业三方面的影响。不仅考察总体政府补助,还考察财政拨款、政府奖励和税收优惠三种细分类型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的影响。在整个实证研究中还考虑了所有制因素和细分行业因素对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各种绩效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调节作用。此外还检验了研发投入在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创新之间是否起到中介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可归纳为:第一,网络文化产业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演进的动态概念。通过梳理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及学者繁杂众多的概念中可知,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内容产业到数字文化产业、数字创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再到互联网文化产业、网络文化产业,这些概念的出现是文化产业和不同时段的技术融合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随着科技进步,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网络文化产业的定义还会不断演进。第二,中国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网络文化产业具有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三重属性,同时表现出强大的产业融合和技术关联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让其具备了其他产业没有的优势。市场失灵理论(外部性、公共产品、信号传递理论)、产业竞争力理论及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为政府介入网络文化产业提供了理论基石。同时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缓解中小科技型网络文化企业融资困境的现实情况也需政府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本文还明确政府的角色应定位为公共网络文化产品的监管者和提供者,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者和调控者,网络文化市场秩序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第三,中国网络文化产业补助政策不断完善但仍需优化。我国网络文化产业从萌芽发展至今可划分为六个阶段,管理和补助扶持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现有补助政策呈现出规制监管的专门性和政府补助的一般性,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网络化转型补助政策多过扶持新兴网络文化产业补助政策等特征。同时补助政策也存在不够具体,相对被动和滞后需求等问题。虽然我国已形成了包含财政资金、专项基金、税收减免、政府采购、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项目补贴和政府奖励等在内的多种手段的综合补助政策体系,但尚未建立对各种政策和措施的效果和绩效进行评价的机制。第四,中国网络文化产业补助具有普惠性并且特征复杂。我国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2013-2017年政府补助覆盖率在95%以上,说明补助对于网络文化上市公司是“普惠”政策,而非“特惠”政策。财政拨款是我国网络文化上市公司政府补助最主要的形式,其次为税收优惠;政府奖励呈现出“奖励名目较多,奖励金额不高”的特征。进一步研究发现,国有网络文化企业、相关领域企业和东部地区的网络文化企业相较于非国有、核心领域和中西部地区的网络文化企业在获取补助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和LSD多重比较法研究发现,网络文化企业在获取政府补助上存在显着的所有制和细分行业差异,而地区差异并没有统计上的显着性。第五,技术创新类补助是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主要内容。中国政府对网络文化产业的补助大部分都投向了技术和创新方面,这符合网络文化产业与技术高度关联的特征。其次为产业专项补助和项目专项补助,投融资补助、涉外补助、人才和就业补助、无形资产补助四块内容的政府补助金额占比较少。第六,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总体而言,在网络文化企业经营绩效方面,政府补助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对企业市场价值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对企业财务绩效并无显着影响;在网络文化企业创新和社会责任(就业)方面,政府补助均有积极正向促进作用;(2)不同类型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的影响存在差异,财政拨款对网络文化企业的市场价值、创新和增加就业方面均有显着正向促进作用,税收优惠对其网络文化企业的市场价值和增加就业方面均有显着正向促进作用,政府奖励对网络文化企业创新有负向影响;(3)所有制因素并没有对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的经营绩效、创新和就业之间的关系起到调节作用;(4)细分行业是影响政府补助和网络文化企业创新、就业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以生产网络文化设备为主的相关领域相较于以网络内容生产为主的核心领域而言,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和增加就业的影响更加显着;(5)研发投入(RD)在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创新之间起到中介作用,政府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创新的正向促进作用有6.63%是通过企业研发投入来实现的。鉴于以上主要发现和研究结论,本文就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提出如下优化建议:一是要建立专门的网络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补助体系;二是明确财政拨款、政府奖励和税收优惠三类补助各自的特征和效果,依据政策既定目标选择合适的补助类型,确保补助发挥最佳效用;三是破除“所有制惯性”,坚持“竞争中性”和“所有制中立”原则,给予国有和民营网络文化企业平等市场地位,公平合理分配补助资源。四是关注网络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差异,鉴于核心领域企业是网络文化产业的主体最能体现该产业特性,补助可适当向核心领域企业倾斜;五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文化产业补助绩效评价机制,以提高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的利用效率。
王诗雨[8](2019)在《政府规制、产业竞争和财务风险衍化的交互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研究政府规制、产业竞争与企业财务风险衍化交互作用的机制、路径与效应问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换。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问题依然是我国当代理论研究学者和经济政策制定者所关注的焦点。在这一背景下,本文以产业组织理论、规制经济学理论和公司金融理论为基础;结合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和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产业发育基本特征和政府规制基本目标和手段;使用中国沪深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美国所有上市公司,2001至2015年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和比较分析。本文研究发现:1)中国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产生影响的传导链存在断裂,断裂之处在于产业竞争没有发挥显着的掠夺效应和治理效应,这导致了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没有产生显着的影响。而在美国,产业竞争程度越大,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程度越深,这说明掠夺效应和治理效应中,前者和治理效应中深化财务风险的影响占了上风。2)在中国,较强的政府企业规制会带来深化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且这种影响会削弱产业竞争的作用;较强的政府产业规制会给企业带来深化财务风险的影响,且产业规制和产业竞争的影响存在着相互强化的关系。结合产业竞争本身不具有显着影响,这说明在中国,竞争环境可能是内生于规制环境的。而美国政府产业规制能够显着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且不会对产业竞争和企业财务风险的关系产生显着影响。3)在中国,产业层财务风险水平随单个企业财务风险反向而动,后者的横向衍化主要体现为产业中的竞争效应;而在美国样本企业中,竞争效应虽然也得到了验证,但不如在中国样本中稳健和显着,这说明美国产业中竞争效应和传染效应并存的现象更加明显。同时,在中国,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竞争效应随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而增强;而在美国样本中,产业竞争环境则对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不产生显着的场域作用。最后,在中国产业中,企业财务风险的横向衍化过程并不会对产业竞争程度产生显着影响,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市场竞争机制对单个企业财务风险不敏感;而美国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带来的产业层财务风险越小,产业竞争程度越大。4)在中美两国产业中,较强的政府规制会削弱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竞争效应。但这种削弱作用的来源却不同,中国市场来源于政府规制所带来的产业层财务风险,而美国市场则源于与政府规制并存的较强的产业竞争。在中国产业中,企业财务风险的横向衍化带来的产业层财务风险越小,产业受到政府规制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由“公的规制”降低产业财务风险目标所决定的。而在美国产业中,企业财务风险的横向衍化带来的产业层财务风险越小,产业受到政府规制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现象可以被规制俘虏理论所解释。在中国市场中,企业财务风险衍化、产业竞争与政府规制联动机制存在着莫比乌斯正向扭曲,且这种扭曲发生在政府规制影响企业层财务风险的过程中——政府规制本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却由于规制约束的存在深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的纵向衍化。在美国市场中,企业财务风险衍化、产业竞争与政府规制联动机制存在着莫比乌斯负向扭曲,且这种扭曲发生在产业层财务风险反作用于政府规制的过程中——在财务风险较低的产业中本不需要过多的政府规制,但由于规制俘虏的存在,较强的政府规制反而出现在财务风险较低的产业中。本研究通过新兴市场和成熟市场的比较研究,推进了对产业组织研究范式的反思,对规制经济学发展方向的思考,对企业财务理论的补充;为企业提供了不同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环境中财务风险管控的重点和调整方向提供理论参考;为我国产业良性竞争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提供了风险管控方面的比较优化策略;为完善政府规制机制体制建设提供了市场与政府作用协调均衡的动态一致性选择。
管晓薇[9](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指出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程瓯[10](2016)在《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电信产业是中国近十几年来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电信产业视为自然垄断产业,电信服务的基础性、网络的完整性以及电信运营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1994年,中国联通的进入打破了电信业的垄断,之后中国电信业经历了几次大的拆分,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电信产业融合重组,形成电信、移动和联通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产业的发展和通信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变革,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失衡、业务增长乏力的问题己经显现出来,在这些现象的背后,隐藏着规制与竞争方面的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后,如何形成均衡的市场竞争格局,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如何进一步完善电信监管机制,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有效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垄断性较强但又具有一定竞争性的电信产业来说,单纯用规制理论或产业组织理论进行分析,都是有失偏颇的。因此,本文在“SCP”范式的基础上,结合电信产业的经济特性,将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理论相融合,构建了“政府规制-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并通过这个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以及电信产业规制进行研究,结合“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等新态势,对电信产业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为我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发展、电信产业政策和规制改革等提出新的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本文的研究内容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和理论基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主要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作了介绍。对相关理论进行考察,在回顾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分析“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以及局限性。第二部分构建电信产业"R-SCP"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内容。介绍了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结合电信产业所具有的自然垄断与竞争特性,构建"R-SCP"理论分析框架,在该理论框架内,规制、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都是电信产业的内生变量,规制影响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同时也受到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绩效的影响。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包括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内容。运用"R-SCP"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分析不对称规制、“三网融合”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分析“移动通信转售”、手机实名制等产业政策变化以及放松规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结合电信产业几次大的拆分和重组,对各个阶段的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是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组织及规制的影响,主要是第八章的内容。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影响,并以“微信”为例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语音、短信业务的替代作用,指出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和转型方向,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并分析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第五部分是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包括第九章和第十章的内容。介绍了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以及产业融合对电信规制的影响,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电信规制与改革经验,对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提出政策建议。最后,对全文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本文研究表明,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受到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共同影响,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进一步放松规制,市场机制对电信产业组织的影响将越来越强。但由于电信产业所具有的网络特性,政府规制仍然有必要保持。政府需要改变直接用行政手段参与电信业产业组织调整的状况,更多地借助市场机制实现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调整,重点关注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塑造和保护。
二、电信企业市场竞争有效性评价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信企业市场竞争有效性评价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 |
2.1.2 移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产业 |
2.1.3 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 |
2.1.4 平台型企业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理论界的研究进展 |
2.2.2 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
2.2.3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关键驱动因素研究 |
3.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与基础 |
3.1.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 |
3.1.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表现形式 |
3.1.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基础 |
3.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 |
3.2.1 动因分析 |
3.2.2 演进过程 |
3.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内在机理分析 |
3.3.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自组织研究 |
3.3.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增值与价值网络重构 |
3.3.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创造与价值汇聚的关键节点 |
第四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驱动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 |
4.1.1 数据资源 |
4.1.2 开放式平台 |
4.1.3 价值共创 |
4.1.4 网络能力 |
4.1.5 创新绩效 |
4.1.6 客户需求 |
4.1.7 技术进步 |
4.2 研究设计 |
4.2.1 研究假设模型 |
4.2.2 变量的定义与测度 |
4.2.3 调查方式及样本回收 |
4.3 信度与效度分析 |
4.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4.3.2 问卷信度分析 |
4.3.3 问卷效度分析 |
4.4 结构方程模型 |
4.4.1 模型建构 |
4.4.2 确定性因素分析和测评指标 |
4.5 研究假设验证与修正后模型 |
4.5.1 相关性检验 |
4.5.2 修正后模型 |
第五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演化路径 |
5.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需求变化耦合关系 |
5.1.1 数字消费行为及演变趋势 |
5.1.2 数字消费者在价值转移中的行为研究 |
5.1.3 网络外部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影响 |
5.2 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博弈分析 |
5.2.1 问题的提出 |
5.2.2 研究设计 |
5.2.3 Lotka-Volterra模型 |
5.2.4 竞合博弈分析 |
5.2.5 耦和共轭下创新主体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的关联分析 |
5.2.6 移动互联创新主体耦合共轭价值创造的机理分析 |
第六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实证研究 |
6.1 研究问题的界定 |
6.2 案例研究背景 |
6.3 研究设计 |
6.3.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6.3.2 研究样本选取 |
6.3.3 数据获取与编码 |
6.4 目标案例简介 |
6.4.1 阿里巴巴简介 |
6.4.2 海尔集团简介 |
6.5 案例内分析 |
6.5.1 阿里巴巴与价值转移 |
6.5.2 海尔集团与价值转移 |
6.6 案例间比较研究 |
6.6.1 目标案例研究的异同点 |
6.6.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和关键节点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管理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 |
致谢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员工持股结合划小经营单元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1.2.1 产权理论 |
1.2.2 委托代理理论 |
1.2.3 激励相容理论 |
1.2.4 员工持股相关理论 |
1.2.5 相关理论文献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内容及结构 |
2 国企改革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
2.1 从产权理论的角度研究 |
2.2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研究 |
2.3 从员工持股理论的角度研究 |
2.4 从划小经营的角度研究 |
2.5 对各类研究文献的评述 |
3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模式在国企改革中的应用 |
3.1 员工持股实施情况 |
3.1.1 员工持股实施历程 |
3.1.2 员工持股现状分析 |
3.1.3 员工持股在我国的实例研究 |
3.2 划小经营实施情况 |
3.2.1 华电集团阿米巴经营模式 |
3.2.2 海尔小微模式 |
3.2.3 中国电信划小网格化运营模式 |
3.3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启示 |
3.3.1 员工持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2 划小经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 员工持股结合划小经营模式应用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可行性 |
4.1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模式的理论基础相辅相成 |
4.2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模式在实践中互补短板 |
5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方案设计(以WK公司为例) |
5.1 WK公司介绍 |
5.1.1 公司概况 |
5.1.2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 |
5.1.3 公司组织架构 |
5.1.4 公司人员结构 |
5.2 WK公司经营状况 |
5.2.1 公司业绩情况分析 |
5.2.2 公司内外部情况分析 |
5.3 WK公司存在问题及经营改革创新思路 |
5.4 WK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案 |
5.4.1 建立划小经营体系 |
5.4.2 建立员工持股方案 |
5.5 改革方案实施的预期效果分析 |
5.5.1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在管理上相辅相成 |
5.5.2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结合应用让企业真正实现放权 |
5.5.3 员工持股与划小经营结合应用将极大提升企业经营激励的有效性 |
5.6 改革方案的适用性探讨 |
5.6.1 改革方案的适用条件 |
5.6.2 改革方案的风险及防范 |
6 简要的研究结论与启示 |
6.1 简要的研究结论 |
6.2 启示 |
参考文献 |
(3)基于大数据技术的JH电信精准营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市场营销理论 |
2.2 精准营销理论 |
2.3 PEST分析和SWOT分析 |
2.4 企业市场战略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JH电信营销概况 |
3.1 JH电信历史与现状分析 |
3.1.1 JH电信PEST分析 |
3.1.2 JH电信SWOT分析 |
3.2 JH电信营销存在的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JH电信大数据战略和营销策略 |
4.1 JH电信大数据战略 |
4.1.1 技术跟进 |
4.1.2 组织转型 |
4.1.3 资源整合 |
4.2 JH电信大数据精准营销策略 |
4.2.1 完善用户标签 |
4.2.2 增加用户触点 |
4.2.3 提升用户体验 |
4.2.4 精准渠道布局 |
4.3 其他营销方式应用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数据战略实施及精准营销案例 |
5.1 JH电信大数据战略实施 |
5.1.1 建设电信大数据平台 |
5.1.2 开展组织重整 |
5.1.3 深化产品联动 |
5.1.4 优化用户体系 |
5.1.5 坚持渠道为核 |
5.2 JH电信精准营销案例 |
5.2.1 存量用户流量包营销 |
5.2.2 春节返乡用户营销 |
5.2.3 商圈门店选址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互联网产业已是发展现代经济体系重要生力军 |
1.1.2 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凸显 |
1.1.3 产业安全理论研究滞后于互联网产业发展实践 |
1.2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产业保护论 |
2.1.2 产业控制论 |
2.1.3 产业国际竞争论 |
2.1.4 产业安全理论 |
2.2 产业安全的分类与评价体系 |
2.2.1 产业安全的分类 |
2.2.2 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
2.3 互联网产业相关研究综述 |
2.3.1 网络经济和网络产业 |
2.3.2 互联网产业 |
2.3.3 互联网安全和互联网产业安全 |
2.4 文献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3 互联网产业安全理论 |
3.1 互联网产业相关概念 |
3.1.1 互联网产业概念界定 |
3.1.2 互联网产业经济特征 |
3.2 对产业安全的再思考 |
3.2.1 产业安全观的形成及演变 |
3.2.2 互联网安全观的形成 |
3.3 互联网产业安全界定 |
3.3.1 互联网产业安全概念提出 |
3.3.2 互联网产业安全特点 |
3.3.3 互联网产业安全类型 |
3.4 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范式 |
3.4.1 互联网产业安全形成的系统论分析 |
3.4.2 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范式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现状分析 |
4.1 产业发展环境现状 |
4.1.1 垄断性市场结构影响可持续发展 |
4.1.2 市场绩效总体呈下降趋势 |
4.1.3 管理主体分散 |
4.1.4 资源供给不足 |
4.1.5 非均衡布局加剧区域经济不平衡 |
4.2 产业竞争力现状 |
4.2.1 缺乏配套区域专业化水平低 |
4.2.2 区域产业同构化 |
4.2.3 市场换技术政策失效 |
4.3 产业控制力现状 |
4.3.1 企业融资依赖外国资本 |
4.3.2 关键技术依赖国外转移 |
4.3.3 利用外资政策偏差 |
4.4 网络安全现状 |
4.4.1 免费定价方式影响产品策略趋向恶意 |
4.4.2 模仿抄袭促生不公平竞争行为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研究 |
5.1 产业安全影响因素一般性分析 |
5.1.1 基于外部和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5.1.2 基于产业经济学框架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模型 |
5.2.1 对既有研究的再思考 |
5.2.2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
5.2.3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模型 |
5.3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关联性分析 |
5.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 |
6.1 评价方法及步骤 |
6.1.1 评价方法 |
6.1.2 评价步骤 |
6.2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6.2.1 指标设计思路 |
6.2.2 指标体系建立 |
6.3 数据、权重及结果分析 |
6.3.1 数据说明 |
6.3.2 指标权重设置及计算方法 |
6.3.3 计算结果 |
6.3.4 评价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互联网产业安全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7.1 维护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国外经验 |
7.1.1 以技术竞争优势促进产业安全的美国经验 |
7.1.2 强化网络安全促进产业安全的英国经验 |
7.1.3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安全的德国经验 |
7.1.4 增强产业控制力促进产业安全的日本经验 |
7.2 对我国维护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启示 |
7.2.1 建立保护互联网产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7.2.2 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安全 |
7.2.3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 |
7.3 本章小结 |
8 提升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对策建议 |
8.1 改善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 |
8.1.1 优化管理体制 |
8.1.2 完善支持互联网业发展的资本市场 |
8.1.3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
8.1.4 坚持数字化战略扩大基础建设 |
8.2 提升互联网产业竞争力 |
8.2.1 建立并完善互联网产业创新体系 |
8.2.2 提高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8.2.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8.3 强化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
8.3.1 建立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体系 |
8.3.2 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评估概述 |
2.1.1 评估的概念 |
2.1.2 评估管理的概念 |
2.1.3 评估管理的作用 |
2.1.4 应收账款评估的概念 |
2.2 信用评估概述 |
2.2.1 信用评估概念 |
2.2.2 信用评估方法 |
2.2.3 信用评估的步骤 |
2.3 信用评估理论基础 |
2.3.1 “3+1”信用评估模式理论 |
2.3.2 双链条全程控制模式理论 |
2.3.3 商业评估理论 |
2.3.4 全程信用评估模式理论 |
2.3.5 模糊综合评价和层次法 |
第三章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现状 |
3.1 TX电信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
3.2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现行办法 |
3.2.1 公司内部控制描述 |
3.2.2 应收账款信用评估内容 |
3.2.3 用户信用等级划分 |
3.3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情况及分析 |
3.3.1 应收账款信用评估思路 |
3.3.2 应收账款信用评估流程 |
3.4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存在的问题 |
3.4.1 缺少独立的信用评估部门 |
3.4.2 用户信用信息不完整 |
3.4.3 缺乏科学的用户信用评估系统 |
3.4.4 公司不完善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确认控制 |
3.4.5 缺乏指标设计 |
第四章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优化设计 |
4.1 客户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 客户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4.3 评估指标的建立 |
4.4 构建评价矩阵 |
4.5 模糊综合评价及结果 |
4.6 确定应收账款信用条件 |
4.6.1 赊销额度的确定 |
4.6.2 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的确定 |
4.6.3 信用评估组织的具体应用 |
4.6.4 建立应收账款信用信息数据库及相应管理系统 |
第五章 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的应用和保障措施 |
5.1 优化后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的应用 |
5.2 应收账款信用评估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 |
5.2.1 改变公司的评估管理理念 |
5.2.2 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 |
5.2.3 执行严格的内控制度 |
5.2.4 打造一支靠得住的评估管控团队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6)EVA模型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价值管理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价值管理概述 |
2.1 价值管理概念 |
2.2 绩效评价 |
2.2.1 绩效评价概念 |
2.2.2 传统绩效评价方法 |
2.2.3 传统绩效评价方法弊端 |
2.3 价值评估 |
2.3.1 价值评估概念 |
2.3.2 传统价值评估方法 |
2.3.3 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弊端 |
第三章 EVA模型概述 |
3.1 EVA模型概念 |
3.2 EVA指标会计调整及计算过程 |
3.2.1 会计调整 |
3.2.2 EVA计算过程 |
第四章 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特点分析 |
4.1 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概况 |
4.2 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特点 |
4.3 EVA模型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价值管理应用优势 |
4.3.1 绩效评价优势 |
4.3.2 价值评估优势 |
第五章 实证研究 |
5.1 样本选择 |
5.2 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5.2.1 变量选择 |
5.2.2 描述性统计 |
5.2.3 相关性分析 |
5.2.4 回归性分析 |
5.3 价值评估实证研究 |
5.3.1 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企业概述——以中兴通讯为例 |
5.3.2 企业价值评估结果 |
5.4 结论 |
第六章 建议与展望 |
6.1 EVA的应用建议 |
6.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6.2.1 研究局限 |
6.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STATA操作代码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三、论文结构和创新 |
四、研究不足及展望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政府补助研究综述 |
一、政府补助界定及类型 |
二、政府补助的动机研究—政府宏观角度 |
三、政府补助的影响研究—企业微观角度 |
第二节 网络文化产业研究综述 |
一、网络文化产业的界定和分类 |
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及评价 |
三、网络文化产业政策研究 |
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及国际经验 |
第三节 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研究综述 |
一、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政府的作用和角色 |
二、网络文化产业的财税金融补助政策 |
三、政府补助对网络文化企业的影响 |
文献述评 |
第二章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网络文化产业的特性 |
一、网络文化产业的“三重属性” |
二、网络文化产业的经济特征 |
三、网络文化产业的产业特征 |
第二节 政府补助网络文化产业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产业竞争力理论 |
三、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
第三节 政府补助网络文化产业的现实依据 |
一、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简析 |
二、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因 |
三、中国政府补助网络文化产业的现实考虑 |
第四节 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定位 |
一、网络文化产业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角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演进历程及政策梳理 |
第一节 网络文化产业孕育期(2000 年以前)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第二节 网络文化产业初步发展期(2001-2004 年)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第三节 网络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期(2005-2008 年)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第四节 网络文化产业全面发展期(2009-2012 年)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第五节 步入移动互联网时期(2013-2015 年)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第六节 成为战略新兴产业新时期(2016 年至今) |
一、发展演进情况 |
二、政策梳理和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特征 |
第一节 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筛选与政府补助总体情况 |
一、样本公司筛选和数据来源 |
二、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总体情况 |
第二节 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总体政府补助特征 |
一、总体政府补助的所有制分布特征 |
二、总体政府补助的实际控制人分布特征 |
三、总体政府补助的细分行业分布特征 |
四、总体政府补助的区域分布特征 |
第三节 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不同类型政府补助特征 |
一、不同类型补助的所有制分布特征 |
二、不同类型补助的细分行业分布特征 |
三、不同类型补助的区域分布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内容结构分析 |
第一节 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内容分类 |
一、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补助明细科目情况 |
二、网络文化上市公司补助内容分类 |
第二节 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内容结构特征 |
一、网络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补助内容结构总体分析 |
二、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政府补助内容结构分析 |
三、不同细分行业的政府补助内容结构分析 |
四、不同区域的政府补助内容结构分析 |
第三节 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内容结构交互分析 |
一、区域与细分行业政府补助内容结构交互分析 |
二、区域与所有制性质政府补助内容结构交互分析 |
三、所有制性质与细分行业政府补助内容结构交互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有效性验证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经营绩效 |
二、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创新 |
三、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社会责任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和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取和度量 |
三、模型设计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经营绩效 |
二、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创新 |
三、政府补助与网络文化企业社会责任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一、网络文化产业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演进的动态概念 |
二、中国扶持网络文化产业存在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 |
三、中国网络文化产业补助政策不断完善但仍需优化 |
四、中国网络文化产业补助具有普惠性并且特征复杂 |
五、技术创新类补助是网络文化产业补助的主要内容 |
六、补助有益于企业提升市值及促进创新和增加就业 |
第二节 网络文化产业补助优化建议 |
一、建立专门的网络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补助体系 |
二、明确各类补助的特征和效果确保发挥最佳效用 |
三、破除所有制惯性确保市场主体可公平获得补助 |
四、关注产业内部结构差异可适当向核心领域倾斜 |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文化产业补助绩效评价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 A:《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
附录 B:中国网络文化及相关产业上市公司名单 |
致谢 |
(8)政府规制、产业竞争和财务风险衍化的交互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由来与界定 |
1.2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基本内容框架 |
1.2.3 研究路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财务风险及其衍化 |
1.3.2 产业竞争 |
1.3.3 政府规制 |
1.3.4 交互作用 |
1.4 研究意义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意义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企业财务风险衍化的动因及其扩散效应 |
2.1.1 来自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衍化动因回顾 |
2.1.2 来自外部环境的财务风险衍化动因回顾 |
2.1.3 企业财务风险衍化的扩散效应研究回顾 |
2.2 产业竞争与企业财务特征的交互影响 |
2.2.1 基于产业竞争掠夺效应的影响回顾 |
2.2.2 基于产业竞争治理效应的影响回顾 |
2.2.3 企业财务特征对其产品市场行为表现的影响回顾 |
2.3 政府规制对市场和企业的双重影响 |
2.3.1 政府规制对产业竞争的影响回顾:立足中观视角 |
2.3.2 政府规制对企业财务表现的影响回顾:立足微观视角 |
2.4 文献评述 |
2.4.1 关于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评述 |
2.4.2 关于国内外学者不同观点和研究冲突的评述 |
2.4.3 现有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本文的研究方向 |
第三章 制度背景分析 |
3.1 中国经济市场化建设与政府规制政策的发展历程 |
3.1.1 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建立与发展 |
3.1.2 中国重点产业政府规制政策的演进与发展 |
3.2 “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深化与政府规制的新方向 |
3.2.1 “新时期”中国市场机制的深化和完善 |
3.2.2 “新时期”中国政府产业规制的新方向 |
3.2.3 “新时期”中国政府企业规制的新重点 |
3.3 美国产业发育状态与政府规制历史演进 |
3.3.1 美国主要产业的发育状态分析 |
3.3.2 美国政府规制的历史演进 |
3.4 中美两国制度背景的比较与总结 |
3.4.1 市场与政府关系形成路径的差异 |
3.4.2 市场与政府相对势力的差异 |
3.4.3 政府与企业相对势力的差异 |
第四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模型 |
4.1 企业财务风险的理论基础与衍化路径 |
4.1.1 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 |
4.1.2 企业财务风险的纵向衍化:元驱动和场驱动 |
4.1.3 企业财务风险的横向衍化:违约相关性 |
4.2 产业竞争及其微观效应的理论基础 |
4.2.1 基于当代经济学流派比较的市场研究范式选取 |
4.2.2 不完全竞争产业中的企业竞争行为 |
4.2.3 不完全竞争产业中的掠夺效应和治理效应 |
4.3 微观经济规制理论的发展与沿革 |
4.3.1 以收费规制为代表的传统微观经济规制理论与批评 |
4.3.2 激励性微观经济规制改革、理论流派与基本形态 |
4.3.3 激励性微观经济规制的最优模型与相对于最优情况的扭曲 |
4.3.4 规制俘虏理论:对“公的规制”理论的一个补充 |
4.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
4.4.1 三个研究主体的四组作用关系 |
4.4.2 理论分析的基本假定 |
第五章 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影响研究 |
5.1 产业竞争影响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机制与路径 |
5.1.1 产业竞争掠夺效应对企业财务风险衍化的影响 |
5.1.2 产业竞争治理效应对企业财务风险衍化的影响 |
5.1.3 两个效应的综合影响:叠加、制约还是抵消? |
5.2 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影响效应的实证研究设计 |
5.2.1 企业财务风险的度量 |
5.2.2 产业竞争及其他变量的度量 |
5.2.3 模型设定 |
5.2.4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影响效应检验结果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协同影响研究 |
6.1 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协同影响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机制与路径 |
6.1.1 政府规制直接限制企业自由竞争签约权对其财务风险衍化的影响 |
6.1.2 政府通过产业规制影响竞争从而对企业财务风险衍化产生的影响 |
6.2 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影响的实证研究设计 |
6.2.1 政府企业规制的度量 |
6.2.2 政府产业规制的度量 |
6.2.3 模型设定 |
6.2.4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 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协同影响的检验结果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实证结果分析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反作用于产业竞争的影响研究 |
7.1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影响产业竞争的机制与路径 |
7.1.1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竞争效应和传染效应 |
7.1.2 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调节效应 |
7.1.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对产业竞争的反作用 |
7.2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对产业竞争影响效应的实证研究设计 |
7.2.1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度量 |
7.2.2 模型设定 |
7.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反作用于产业竞争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实证结果分析 |
7.3.3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产业竞争反作用于政府规制的闭环效应研究 |
8.1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形成闭环效应的机制与路径 |
8.1.1 政府规制对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调节效应 |
8.1.2 企业财务风险的横向衍化对政府规制行为的反作用 |
8.1.3 企业财务风险衍化、产业竞争与政府规制的联动机制:一个莫比乌斯环 |
8.2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形成闭环效应的实证研究分步式设计 |
8.2.1 政府规制影响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模型设定 |
8.2.2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反作用于政府规制的模型设定 |
8.2.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闭环效应的模型设定 |
8.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形成的闭环效应实证结果分析 |
8.3.1 政府规制影响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的实证结果分析 |
8.3.2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反作用于政府规制的实证结果分析 |
8.3.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闭环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8.3.4 稳健性检验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启示 |
9.1 研究结论 |
9.1.1 中美两国产业竞争影响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路径和效应 |
9.1.2 中美两国政府规制和产业竞争对企业财务风险纵向衍化的协同影响 |
9.1.3 微观企业财务风险在产业中横向衍化对中美两国产业竞争影响 |
9.1.4 中美两国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产业竞争反作用于政府规制的闭环效应 |
9.2 研究启示 |
9.2.1 产业竞争声誉效应的充分发挥与企业财务风险管控 |
9.2.2 政府公信力和学习能力的提高与企业财务风险管控 |
9.2.3 企业财务风险横向衍化传染效应的产业阻断与规制适当的产业竞争程度 |
9.2.4 企业财务风险管控、产业竞争机制与政府规制政策的良性闭环联动 |
9.3 不足与展望 |
9.3.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9.3.2 未来的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俄罗斯 |
四、澳大利亚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
一、各国经验总结 |
二、借鉴述评 |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
第一节 总结 |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早期自然垄断理论 |
2.1.2 传统自然垄断理论 |
2.1.3 现代自然垄断理论 |
2.2 规制理论 |
2.2.1 规制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规制经济理论 |
2.3 产业组织理论 |
2.3.1 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
2.3.2 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 |
2.3.3 传统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分析 |
2.4 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特性 |
2.4.1 中国电信业的技术经济特征 |
2.4.2 电信业技术经济特征的变化 |
2.4.3 电信企业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第3章 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历程及面临的新问题 |
3.1 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 |
3.1.1 中国电信产业发展初期 |
3.1.2 中国电信业市场拆分重组历程 |
3.2 中国电信产业监管政策演进 |
3.2.1 从垄断到调整市场结构引入竞争 |
3.2.2 从调整市场结构转向规范市场行为 |
3.2.3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市场绩效——成立中国铁塔公司 |
3.3 中国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
3.3.1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业传统商业模式形成挑战 |
3.3.2 “三网融合”政策推进加剧了电信市场竞争 |
3.3.3 电信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弱化 |
3.3.4 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对运营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第4章 构建“R-SCP”电信产业分析框架 |
4.1 电信业规制的目标 |
4.2 电信业规制的主要内容 |
4.3 中国电信产业规制的现状 |
4.4 现有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分析 |
4.4.1 “SCP”范式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4.2 规制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5 电信产业组织的研究思路 |
4.5.1 决定电信产业组织变迁的重要因素 |
4.5.2 电信产业组织研究的主要思路 |
4.6 构建基于规制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 |
4.6.1 “R-SCP”框架的逻辑关系 |
4.6.2 “R-SCP”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适用性 |
第5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1 影响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
5.2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3 政府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直接塑造 |
5.3.1 放松进入规制与引入竞争 |
5.3.2 电信纵向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3.3 电信南北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1 进入者策略与在位者优势 |
5.4.2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份额和价格的影响 |
5.4.3 不对称规制与联通CDMA手机补贴 |
5.4.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3G/4G牌照发放 |
5.4.5 “单向携号转网”规制政策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 企业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1 中国电信的限制性定价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2 中国移动的差异化策略对市场份额的影响 |
5.5.3 中国联通的技术创新行为 |
5.6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1 三网融合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2 中国三网融合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5.6.3 中国广电成为第四大电信运营商影响市场格局 |
第6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分析 |
6.1 市场行为的影响因素 |
6.1.1 影响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主要因素 |
6.1.2 规制条件下企业行为特征分析 |
6.1.3 中国电信企业各阶段行为分析 |
6.2 规制与放松规制对电信市场行为的影响 |
6.2.1 规制失效下电信企业的排他性行为 |
6.2.2 不对称规制下的电信市场竞争行为 |
6.2.3 电信企业对规制的突破与放松规制 |
6.3 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的影响——以中国联通为例 |
6.3.1 中国联通3G市场定位 |
6.3.2 中国联通3G六统一运营策略 |
6.3.3 中国联通价格行为分析 |
6.3.4 中国联通非价格行为分析 |
6.3.5 中国联通组织调整行为分析 |
6.4 产业政策对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影响 |
6.4.1 “移动通信转售”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6.4.2 手机实名制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第7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分析 |
7.1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评价方法 |
7.1.1 产业组织理论对经济绩效的评价内容 |
7.1.2 竞争和规制对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影响 |
7.1.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衡量指标 |
7.2 中国电信产业绩效的实证分析 |
7.2.1 完全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年之前) |
7.2.2 双寡头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1998年) |
7.2.3 引入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1999-2001年) |
7.2.4 扩大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2002-2008年) |
7.2.5 电信业重组后的绩效分析(2009年至今) |
7.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总体评价 |
第8章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新特征及其规制 |
8.1 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及趋势 |
8.2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 |
8.2.1 电信运营商产业主导权丧失 |
8.2.2 电信运营商进一步被管道化 |
8.2.3 移动互联网业务替代传统电信业务——以“微信”为例 |
8.2.4 免费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成为主导 |
8.3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与转型 |
8.3.1 从全业务运营商转向综合信息服务商 |
8.3.2 运营重心从传统语音转向数据应用 |
8.3.3 由纯管道经营向智能管道转型 |
8.4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市场竞争行为 |
8.4.1 开展4G流量价值经营提升市场绩效 |
8.4.2 搭建应用平台与OTT企业合作运营 |
8.4.3 重视应用服务——以移动支付为例 |
8.4.4 以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电信产业竞争力 |
8.5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 |
第9章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 |
9.1 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 |
9.2 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 |
9.3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规制的影响 |
9.3.1 电信产业和广电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分析 |
9.3.2 相关市场主体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 |
9.3.3 行业监管者维护部门利益以及职责有所差异 |
9.4 外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经验 |
9.4.1 英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2 美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3 国外电信产业规制与改制的启示 |
9.5 中国电信产业的规制改革建议 |
9.5.1 产业融合背景下规制重构的保障机制 |
9.5.2 电信产业市场竞争政策的趋势 |
9.5.3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建议 |
9.5.4 中国电信业规制合理化建议 |
第10章 总结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电信企业市场竞争有效性评价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D]. 王文倩.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2]员工持股结合划小经营单元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D]. 邵震. 浙江大学, 2021(01)
- [3]基于大数据技术的JH电信精准营销研究[D]. 丁雅雅. 南京邮电大学, 2020(02)
- [4]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D]. 郭轶舟.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5]TX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评估研究[D]. 郭湘红.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2)
- [6]EVA模型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价值管理的应用[D]. 韩学茹. 北京邮电大学, 2020(05)
- [7]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政府补助研究[D]. 曾维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8]政府规制、产业竞争和财务风险衍化的交互影响研究[D]. 王诗雨. 东南大学, 2019(01)
- [9]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D]. 程瓯. 武汉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