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行政事务略谈(论文文献综述)
伍金加参[1](2021)在《阿里噶尔本体制研究》文中指出本文重点研究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时期阿里噶尔本即“堆噶尔本”(?)体制整体架构和所属基层组织的运行机制;探揭阿里基层组织的建立和结构模式;总结“堆噶尔本”行政体制运行时期的阿里地方政治、文化及其边境贸易的状况。还在结尾处,深入分析“堆噶尔本”体制的延续之“阿里廓松基恰”(?)行政设置运行,以及与“堆噶尔本”体制之间的历史关系、组织结构的异同,总结出“堆噶尔本”体制早于“廓松基恰”体制,“廓松基恰”体制是基于“堆噶尔本”体制影响和基础之下的历史产物。本文的主体内容共有五章:第一章,阿里噶尔本体制建立前的阿里史回顾。主要依附阿里自然地理条件,以不同时期阿里行政体制史作为历史背景,详述了从远古时期到吐蕃时期的阿里行政体制至古格时期的阿里行政体制的千余年时间,最终在时光岁月的洗礼下,逐渐形成一套具有阿里本地区历史和地方文化特色的行政体制。第二章,阿里噶尔本体制建立。本章中以“堆噶尔本”是以甘丹颇章地方政权的主体环境为基础、具有一定地方文化特色的行政体制的形成为开篇,深入分析和厘清档案文献和口述中“噶尔本”(?)一词的不同概述,追溯吐蕃后期阿里地方行政体制至“堆噶尔本”体制形成的历史脉络,详细阐释该区域行政体制的整体历史沿革和体制的行政机构、行政职能,以及“堆噶尔本”的印章和历任“堆噶尔本”名录为依据,总结出阿里噶尔本行政体制建立的重要意义及其特殊历史地位。第三章,阿里噶尔本体制的组织结构。根据“堆噶尔本”辖区特殊组织与机构及其运行,以“宗”(?)和“茹”(?)为单位,对阿里噶尔本体制及其运作模式进行了分析,重点研究了阿里噶尔本体制与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之间的上下级互动情况。第四章,阿里噶尔本时期的贸易与文化。以独特的历史背景和人文地理特点入手重点论述阿里噶尔本体制下的阿里。由于阿里地区地广人稀,又处于多国边境,其多元文化体制下产生了众多边境要塞。以边境事件为切入口,深入分析在诸多边境事件的博弈中地方政权如何推进基层行政体制,并对其行政体制之下发展的阿里文化因素和边贸事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辨,力图在真实画面,展现当时阿里边贸和文化的全貌。第五章,阿里“廓松基恰”的设立。本章以档案史料和口述资料结合的方式,主要探讨阿里“廓松基恰”的形成历史。以阿里“廓松基恰”建立的原因和历史背景为出发,对比分析历史上的阿里“廓松基恰”与“堆噶尔本”的行政体制特征,从而进一步明确西藏历史上各地方特有的行政组织结构,凸显“堆噶尔本”体制的延续这一历史事实和及阿里噶尔本体制在实施中的不断演变和完善。总之,阿里噶尔本体制并非自古至今,阿里噶尔本体制之前阿里地区经历了不同历史阶段,出现了诸多行政体制。而后期形成的阿里噶尔本地方行政体制也随着整个社会历史的演变经受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发展的冲击。它在延续地方行政执行的同时,不断地吸收和充实其它区域的行政体制的元素,形成一种较为独特,却不乏地方特性的行政体制的建构。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时期基层组织的体制研究相对较少,尤其以阿里噶尔本行政体制为主线的基层体制研究更显薄弱,文献资料较为零散且不统一,缺乏对阿里噶尔本体制进行系统的考证与整理。本文主要以历史学研究方法和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参考、分析大量藏、汉、英原始档案和文献资料,对历史遗址进行实地考察,还结合先人的研究成果和对阿里噶尔本后裔进行时事访谈,进一步深入分析、滤清、弥补阿里噶尔本体制史发展的前因后果,给后人展现了较为完整的阿里噶尔本体制发展史,也为研究“堆噶尔本”体制奠定一定的研究基础。
杨洋[2](2021)在《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文中研究表明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是时代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平等,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几千年的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社会对残疾人的教育关注十分有限,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清末民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特殊教育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交融中产生,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适和完善。基于对这一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背景审视、内容考察、影响因素分析与特点归结以及对发展历程的评析与启示思考的探讨与研究,为当代中国特殊教育的本土化发展累积经验、提供借鉴。论文以历史的角度,对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考察,从特殊教育各时期具体的内容入手,以全局和局部相结合的方式,描绘出这一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图景。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及比较研究法等,探索变迁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中积累了何种经验,并对历史进程进行分析解读,以达到以史鉴今的目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清末特殊教育的滥觞与起步。主要探讨了自西学东渐伊始,社会有识之士对特殊教育的舆论宣传及教会特殊教育机构建立所经历的初期探索历程,具体包括特教师资培养、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与教学方法移植、学校的经费来源以及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通过对清末特殊教育的初创历程进行描述,分析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受哪些外界因素的影响,揭示其发展背后的推动力。第二章民初特殊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国家通过制定教育宗旨、划定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来确立特殊教育在学制体系中的地位,对特殊学校的管理发挥着若隐若现的作用,特殊教育开始逐渐被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中。同时,特殊学校的办学实践有了新的起色,在特教师资培养、课程教学、经费来源等方面趋向正规学校发展,生源和学生就业也较原来有了较大变化。第三章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转型渐变。随着国家在政治上得到统一,教育行政也趋于稳定,政府除了制定特殊教育宗旨和对其进行教育行政管理划分外,开始加强对私立特殊学校的立案监管。同时,义务教育政策的完善,卫生教育、慈善救济政策的强化实施,对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辅助推动作用。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课程设置、语言教学、办学经费等方面“中国化”的色彩愈益浓厚。第四章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挫折复兴期。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给本就薄弱的特殊教育事业重创一击,但在民族生存危机意识强烈的时代背景下,受过教育的残疾人接手开办特殊教育的重任,政府在保存和发展特殊教育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使特殊教育事业得以存续。战后,政府对特殊教育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规划,但受政局动荡影响并未实施。不过,特殊教育在民间推动与政府引导的合力作用下,特教师资培养专业性逐渐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实践日渐规范,经费来源也逐渐有了稳定的保障,特殊教育逐渐向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第五章在对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历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影响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外因素,来揭示其自身与所处环境的互动关系。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大环境的更迭所产生的影响,同时特殊教育自身功能的转换,人本价值的逐渐突显,以及适应本土发展的自我调整,也是促成其具有独特发展态势的关键因素。在多重因素的交互影响下,清末民国时期的特殊教育显现出了鲜明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是这一时期的特殊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发展的重要时代标识,更有助于厘清特殊教育的发展思路。第六章从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辩证地评析特殊教育发展的经验和局限性,并以史为鉴,探索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方向,即拓展特殊教育观念视角,社会融合与自主发展并举;加强特殊教育政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专业化发展;丰富特殊教育课程教法内涵,把握借鉴与创新合理尺度;扩充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凝聚多元力量均衡发展,这些经验可以为当下特殊教育体系的充实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
徐莎莎[3](2021)在《新中国县城迁址研究(1949-2019)》文中指出县城,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全县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地址的变迁对全县乃至周边地区都是一件大事。本文以新中国时期(194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迁址的县城作为研究对象,查阅相关文献,梳理史料,得出相应的结论。首先,理清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的事实:新中国成立后的70年间,总共有401个县级政区迁址县城,各个地区、各个时期皆有之。空间分布上除西南地区分布较多以外,其余地区数值分布较均。迁址次数方面,全国各地区都是以一次迁址为主,迁址次数与迁址个数呈反比,但是不同地区不同迁址次数所占的比例有着细微的差别;时间分布上,县城迁址集中在建国初期,整体上呈减少的趋势。其次,分析总结出影响县城迁址的因素。通过分析,本文概括了县城迁址比较常见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地形地势、水源、地理位置、自然灾害等自然因素以及行政区划调整、交通、经济发展、水利工程修建、匪患、开展行政工作等人为因素。再次,以江华瑶族自治县城、长江三峡库区移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迁址为例,作为个案分析,具体阐述不同因素影响下县城迁址的具体情况,以小窥大,从个性中寻找共性,归纳概括县城迁址的一般规律,总结其中的经验。最后,通过前文的阐述,分析得出县城迁址总体上是一个以官方为主导,民众“接受”的活动。官方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民众的参与度较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县城迁址会引发民众不满,从而导致县城迁址作罢。县城迁址整体上以积极影响为主,迁址后促进了县境经济的发展,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了当地的民生状况,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旧县城的历史文物等等。但是县城迁址也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比如致使迁出地经济衰退、地名混乱等等。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政府在决定县城迁址时,应该实地调查新址的各种情况,决策时谨慎为之,做好科学规划,科学建城,避免潜在的自然灾害可能对生产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王安琪[4](2020)在《杨仁恺学术年谱》文中提出杨仁恺(1915——2008),号遗民,笔名易木,四川省岳池县人。着名的书画鉴赏家,一生从事文博研究工作。20世纪30年代,在成都一所私立学校担任老师,之后迁移到了重庆,从事印刷工作。抗日战争后定居到北平。1950年,受聘来到沈阳,他作为古代文物书画研究者开展了长达60年的文博书画鉴赏研究工作。200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杨仁恺先生“人民鉴赏家”的光荣称号。曾担任辽宁省文史研究馆名誉馆长,辽宁省博物馆名誉馆长,中国古代书画七人鉴定小组成员之一,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杨仁恺在学术上的造诣很深,一生写了许多着作,如《书画鉴定学稿》《沐雨楼文集》(上下卷)《沐雨楼书画论稿》(上下卷)等着作。杨仁恺不仅是一名书画鉴赏专家,还是一位功力深厚的书法家,其书法以行草最为出色。所写书法作品大都收集在《沐雨楼书法引玉集》《沐雨楼翰墨留真:杨仁恺书法集》中。杨仁恺作为书法文化交流的重要使者,同时又从事文博工作,参与众多书画鉴定交流活动。作为这样一位历史文化人物,鉴赏学的创立者,学术界虽对在对杨仁恺学术、绘画、书法、鉴赏等诸多领域的有所研究,然而至今尚无一部内容详细的杨仁恺学术年谱问世。鉴于上述情况,本文首先对杨仁恺的生平及其事迹等资料进行逐年的考证,力求详细准确;其次,试图从学术角度切入,列出杨仁恺生关于书画鉴定的着作和相关的学术活动事迹,以期全面展示杨仁恺在学术上的成就。收集杨仁恺的书法作品,为其考定年月,有利于人们进一步研究。最后,对相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的讹误进行辨证,从而进一步推动对杨仁恺的深入了解,这对他人具体研究杨仁恺在各个方面的成就有着重要意义。
谷存食[5](2020)在《民国时期青海邮电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青海与新疆、甘肃、四川、西藏相连,是沟通中原与青藏高原的咽喉,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自西汉开始历代王朝均在青海境内设有驿站来传递军事信息。明清两代在前代的基础上完善了驿站制度,通过广设驿站,相继增辟多条驿道等举措为封建王朝军政信息的传递提供了重要保障。青海地区的近代邮电业起源于清朝末年,1906年西宁府设立西宁府邮政分局,这是今青海地区最早建立的邮政局所。进入民国以后,青海邮电业迎来新的发展时期,东部农业区各县分别建立了邮电机构,并逐步向西部牧区拓展。随着各级机构逐渐完善,青海邮政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民国时期青海邮政开辟了步班邮路、畜力班邮路、汽车邮路、航空邮路等多种邮政运输形式,业务种类涵盖函件业务、包件业务、汇兑业务、储蓄保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多个方面。电信业方面,民国时期青海电信业主要办理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以及电报业务,推动了青海近代通信体制的转型。民国时期青海邮电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期间邮政的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邮电通信网络也在不断扩大。这主要是因为青海独立建省,为邮电业发展提供了政治推动力;其次是在国民政府西北开发的浪潮下,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青海邮电业获得了一定发展。邮电业作为近代化的通信方式,自引入青海地区以后一步步站稳脚跟,其发展对民国时期青海地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文化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邮电业改变了政令传递方式,缩短了传递时间,大大提高了信息时效,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对边疆治理更加高效,近代邮电业为增加国家认同、变革边地治理模式产生了积极作用。邮电业在商业领域的广泛使用使商家可以更为便捷、迅速地获得商业信息,同时邮政稳妥可靠的运输方式也为多数商家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邮电业的普及更新了普通民众的信息交流渠道,使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更为方便。然而,这期间青海邮电业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其发展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多种原因综合制约了青海邮电业的健康发展,并且这一时期青海邮电业还表现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如东部优于西部,城镇优于乡村。青海邮电业通过对地方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参与,密切了与地方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民国时期青海地方社会的近代化进程。
林炫臻[6](2020)在《民国时期桂西地区行政区划变动研究 ——以县为中心》文中认为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对疆域进行有效管理而对其进行层级划分的区域。通过设置若干层级、不同类型的政区,使国家权力在空间上实现再分配。行政区划体系是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在中国传统行政区划体系中,县级政区属于直接管理基层社会的基层政区,自秦“废分封,行郡县”以来,一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本文所述之桂西地区,是指今广西西部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在传统社会被视为岭南极边、荒蛮化外之地。在清代雍正“改土归流”之前,历代中央政府的官僚系统都难以深入进行有效管辖。中华民国建立后,广西地方实力派无论是旧桂系还是新桂系,出于扩充自身实力、加强社会治理等需要,均对广西地方政区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不仅彻底完成了改土归流,还通过厘清县界、调整基层地方归属、析置新县、迁移县治等措施,使桂西地区的行政区划趋于合理,有效巩固了桂系对广西的统治。总体而言,这些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不仅促进了桂西地区政区的现代化,而且奠定了当今桂西地区政区格局的基础。纵观整个民国时期,桂西地区的县级政区变动频繁,既有出于政府的主观意愿因素,又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政府主导始终是民国时期桂西县级政区变动的源动力;由于县级政区直接面向基层,所以地方社会因素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政府决策,甚至影响政区调整的走向。总之,民国时期桂西地区县级政区的频繁变动,是当时广西当局与桂西各县地方派系势力互动交流甚至博弈妥协的结果,经过复杂的变动过程,才最终形成桂西县级政区的格局。
任柔翰[7](2020)在《公文语用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立足于语用学对公文语用策略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次研究的选题来源、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理论基础、语料来源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结合言语行为理论,分析了公文言语行为的实施方式及言语行为特点。我们认为公文言语行为实施方式有五种,分别是:通过逻辑语义实施、通过句法结构实施、通过语境信息实施、通过感情意义实施和通过隐喻实施。公文言语行为有六个特点,分别是:超语言机制的影响性、FTA调控的选择性、言语行为体现的层次性、言语行为性质的双重性和间接言语行为的规约性。第三部分是公文语用策略的影响因素与运用原则。我们在公文语用策略的影响因素中,讨论了影响公文语用策略的因素、公文语用策略形成的方法手段及需要达到的目的。影响因素分为非文本因素和文本因素。非文本因素有:政治环境因素,历史文化传统因素,民族心理因素,书面形态因素,传递方式因素,公文文种、质量要求因素和公文起草人员个人因素;文本因素则主要是:现代汉语语法结构因素和现代汉语文字形态因素。公文语用策略形成的方法手段有局部微观描写与整体宏观归纳。需要达到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从内容上让公文更具策略性,更好地展示需传达的内容;二是从功能上让公文更好地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履行相应职能。接下来,我们结合钱冠连先生的一些观点,归纳总结了公文语用策略的运用原则——目的-意图原则、适应原则、直接原则、层级原则和效率原则。第四部分在前文讨论的基础上,我们以公文外部结构为界,将公文语用策略分为标题、称呼语、落款中的语用策略及正文中的语用策略,并做了举例说明。第五部分为结语,对本次研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不足。
崔卓琳[8](2020)在《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文中指出西南联大由南迁后方的北大、清华、南开合组,并作为战时教育联合体的模范而被称颂,三校的合作精神一直作为研究的主体被人们重视。与此相对,西南联大三校的格局差异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校际之间的分合之争亦值得探讨和反思。西南联大三校的联合并未深入,各自仍保有相当的独立性,教学联合,学术机构分立;行政主体未联合,联大事务共同负责,这种临时性的联合虽能使三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矛盾的扩大化,但“共处一室”的尴尬与纷争不可避免。三校格局中清华占据主导,这种优势使北大倍感被动,分校独立发展便成为北大的诉求,1941年的迁校纷争一度使三校走向分裂,三校主事者及教育部的积极斡旋维持了西南联大的局面,联合体制趋于稳定。北大校长蒋梦麟为维持合作的牺牲妥协态度使北大人极为不满,责其不负责任促使北大学术不兴,危机重重。抗战胜利,三校积极筹谋复校之际,北大校内突然发生“易长风潮”,看似偶然的事件实质涉及北大在西南联大体制内的处境焦虑,复校期盼中蕴含着学术复兴与校长重新选择的潜在诉求。西南联大是抗战的产物,北大、清华、南开在经历战后学潮后,一同合作迁移北返重归北平,西南联大的使命便告终结,围绕着战后文化重建,三校在教育资源整合方面又展开了合作与竞争,其中的政治干预不可忽视。
闫章虎[9](2019)在《政治制度视角下的唐代书法史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从政治制度的视角出发,对唐代书法史进行深入考察,旨在揭示唐代书法史与政治制度相关的那一层面。基于这种观察视角,本文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讨论。根据论述主题,可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揭示了唐代书法的“政治属性”,并考察唐代国家典仪中的书法因素,分析书法活动及相关书迹背后的政治意涵,解读它们在处理政治关系、维护统治中所发挥的作用。在第二部分,论文从文书行政的角度出发,思考唐代铨选制度中为何会设置“楷法遒美”及“工书”这两个关于书法的标准,探究“楷法遒美”与“工书”的具体内涵并梳理它们和唐代书法史的关系。基于以上讨论,这一部分还对“书判拔萃科”中“书判”的具体所指进行了考证。论文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凭借书法技艺为皇室服务的翰林书待诏,对这一群体的性质、供职模式、工作内容、选拔方式、仕途、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分析。最后结合传世及新出石刻资料,考察唐代宫廷书法对翰林书待诏书法的影响,以及书待诏书法的群体性特征。第四部分关注的则是在行政及文馆机构中供职的文书吏、楷书手、书直等群体,揭示他们在当时整体制度框架中所处的不同位置、所承担的不同职能。并结合敦煌文献及吐鲁番文书,从职能的角度出发,对他们的书法特征进行了总结。第五部分研究的是唐代的“书法教育制度”,这一部分的目的不是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介绍,而是重在分析这些“书法教育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及对唐代书法发展的影响。结论表明,除侍书之外,书学、弘文馆等机构在唐代书法史上所起的作用明显被夸大了。
雷婉璐[10](2019)在《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分析》文中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整体方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立的重大改革举措,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六年来,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评估与分析的。对此,本文选取“功能”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因为功能是评价一项制度、政策或方案是否值得创设、是否值得存在以及是否值得改革的重要指标。如果改革能够有效实现其功能预期,在实际运行中产生积极的客观后果,就具有了在社会结构中存在并持续存在的理由。如果改革不能有效地实现其功能预期,甚至产生了诸多消极的客观后果,就可能被废弃或继续改革以契合现有的社会结构。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发挥问题。为什么要进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预期是什么?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是否实现了制度设计之初的功能预期?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了怎样的客观后果?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客观后果?如何对这些客观后果进行正负评价?在对这些问题的逐步回答中,通过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预期和客观功能的描述,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检视和评估,提出如何进行改进与优化的进路与具体方略,以期能够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实现研究方法与研究成果上的知识增量,同时为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某些具体的制度设计提供一种可能的选择与理论上的证成。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概念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并采用默顿的功能分析范式作为主要研究框架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事项进行功能分析,旨在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预期和客观功能进行描述与评价。对功能的分析和研究不仅是对一件事物进行客观评价的恰当视角,也是对其存废以及如何改进的有效途径。司法责任制改革从改革内容来看,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即让审理者裁判,和司法问责制改革,即让裁判者负责。在问题意识作为改革基本方法论的前提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问题意识在于司法裁判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象影响了审判权的正常运行,违背了司法规律,导致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由此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功能预期在于保障审判权的独立运行。司法问责制改革的问题意识在于司法问责制度在以往的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困境,其功能预期在于消除这些困境,对法官进行有效问责。但是,在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所产生的积极效果进行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理性地认识到司法责任制改革还产生了诸多与改革初衷不符的反功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反功能出现的原因在于功能发挥途径受到阻碍,消解了改革的积极效果,因而应当进行一种改革思路的转向,寻求阻碍改革功能发挥途径的关键因素,认真对待作为改革主体和改革对象的法官需求,加大政策制定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充实司法改革的理论储备,为改革进一步提供正当性基础,化解司法改革举措推行的难度。司法问责制反功能出现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司法问责事由改革反功能出现的原因在于司法问责制本身的功能预期设定超过了制度所能承载的限度,从而对现有的司法结构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出现了部分功能发挥失灵的现象;另一部分是司法问责主体和程序改革反功能出现的原因在于改革的司法化导向不足。针对不同的原因,应当采用不同的应对方案。就司法问责的实体改革而言,应对司法责任制的功能预期进行适当的减负,司法责任制的功能预期应当集中在对司法公信力的维护与恢复上,对于其他司法责任制无法承载的功能预期应当寻找适当的功能替代物。制度预期的设定直接决定了该制度的模式和内容。在对司法责任制制度功能预期合理减负的基础上,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的法官惩戒制。将法官不当行为和裁判结果错误均纳入法官惩戒的事由当中,对法官不当行为的惩戒采用“仅需行为造成公众对司法公信之损害即可”的标准;对于裁判错误则区别对待,在法官行为良好的前提下,如果属于明显而低级的错误则可能受到追责,反之免责。就司法问责的程序改革而言,我国应当进一步对司法问责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
二、办公行政事务略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办公行政事务略谈(论文提纲范文)
(1)阿里噶尔本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阿里噶尔本体制建立前的阿里史回顾 |
第一节 阿里自然地理 |
第二节 远古至吐蕃时期的阿里 |
第三节 古格时期的阿里 |
小结 |
第二章 阿里噶尔本体制的建立 |
第一节 “堆噶尔本”一词考证 |
第二节 “堆噶尔本”的设立与演进 |
第三节 阿里噶尔本体制的组织架构 |
第四节 阿里噶尔本体制的功能 |
小结 |
第三章 阿里噶尔本体制的基层组织结构 |
第一节 阿里噶尔本管理辖区 |
第二节 宗谿及其构成和运行 |
第三节 茹及其构成和运行 |
小结 |
第四章 阿里噶尔本时期的贸易与文化 |
第一节 阿里噶尔本体制下的边贸活动 |
第二节 阿里噶尔本体制下的传统文化 |
小结 |
第五章 阿里“廓松基恰”的设立 |
第一节 “廓松基恰”的称谓及其形成年代 |
第二节 “廓松基恰”的机构 |
第三节 “廓松基恰”与“堆噶尔本”的异同 |
第四节 “廓松基恰”与其他基恰的对比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历任“堆噶尔本”名录 |
附录2 堆噶尔本的访谈节选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2)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五、研究的价值 |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清末特殊教育的滥觞与起步(1874—1911) |
一、清末特殊教育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动荡政局为开办特殊教育提供宽松土壤 |
(二)西学东渐的文化传播为特殊教育的产生创造条件 |
(三)新教育发展为特殊教育移植创设宽容氛围 |
二、清末特殊教育的嚆矢 |
(一)清末特殊教育的舆论宣传 |
(二)教会特殊教育机构的兴起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启蒙 |
(一)盲教育师资培养的肇始 |
(二)聋哑教育师资培养的肇始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的初步探索 |
(一)确立“识字明道”的培养目标 |
(二)尊西仿新的课程体系初具 |
(三)教学方法的移植与改进 |
五、特殊教育经费对西国的依附 |
(一)教会慈善人士的联合募捐 |
(二)国内教会组织的支持资助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办学的零星尝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国初期特殊教育的规范化发展(1912-1926) |
一、民初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军权至上的政局导致特殊教育发展边缘化 |
(二)城市社会变动改变残疾人的救助观念 |
(三)教育热潮迭起为特殊教育发展创设民主氛围 |
二、民初特殊教育政策的形成与确立 |
(一)民初特殊教育宗旨的流变 |
(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初定 |
(三)特殊学校确立地位与规范管理 |
三、特殊教育师资来源的自给自足 |
(一)特殊学校毕业生扩充师资队伍 |
(二)特殊学校附设短期师资训练班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变革与课程教学完善 |
(一)确立“塑造独立国民”的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丰富充实 |
(三)语言教学方法的改进与调试 |
(四)上海盲童学校的个案考察 |
五、广源众筹的多渠道经费来源 |
(一)特殊学校的外源性筹资 |
(二)特殊学校的内源性筹资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办学增加,国人积极仿办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的“中国化”渐变(1927-1936) |
一、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教育行政渐趋稳定与教育秩序规范 |
(二)国内预防残疾意识逐渐增强 |
(三)儿童学研究的发展促使国人关注残疾儿童 |
二、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政策的调整与发展 |
(一)特殊教育宗旨的核心确立 |
(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调整 |
(三)私立特殊学校的管理权过渡 |
(四)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变通政策 |
(五)卫生教育与慈善救济的强化实施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确立职业性与师范性相结合的培养目标 |
(二)注重专业知识技能的课程设置 |
(三)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经验积累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革新与课程教学的本土探索 |
(一)确立“盲哑教育职业化”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宗教性弱化 |
(三)国人对语言教学的尝试与突破 |
五、西方母国经费来源缩减 |
(一)国内捐款与政府补助增加 |
(二)制定学费标准,补充学校经费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与国人办学数量的此消彼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挫折复兴(1937-1949) |
一、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致使特殊教育重心南移 |
(二)特殊教育专业组织的兴起助力 |
(三)战后中国经济崩溃导致特殊教育生存举步维艰 |
二、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政策的规划与完善 |
(一)战时特殊教育政策的应时调整 |
(二)战后特殊教育政策的完善性规划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专业性增强 |
(一)专业性与师范性相结合的培养目标 |
(二)注重系统理论学习的课程设置 |
(三)延聘专业教师开展培训 |
(四)战后拟定专业师资培养方案 |
四、特殊教育办学目标与课程教学体系的日趋完善 |
(一)确立“培养社会有用公民”的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规范设置 |
(三)特色教学法的形成 |
五、经费来源渐趋稳定 |
(一)社团组织的经费补助 |
(二)政府经费投入渐增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学校数量扩充,残疾人渐成办学主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特点 |
一、特殊教育发展的外生性影响因素 |
(一)政权更替与国家权力触角的延伸 |
(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新生与生产力的客观需求 |
(三)中西方文化碰撞交融的强势推进 |
二、特殊教育发展的内生性影响因素 |
(一)特殊教育自身的功能转换 |
(二)特殊教育的人本价值逐渐突显 |
(三)适应本土发展的自我调整 |
三、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归结 |
(一)教育观念由“养”到“教”不断明晰 |
(二)教育监管由“放”到“收”的集权化 |
(三)特教师资培养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
(四)课程教学体系杂糅走向融合的本土化适应 |
(五)经费来源由单一走向多元的开放化集资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评析与启示 |
一、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经验 |
(一)特殊教育本质功能的表达与强化 |
(二)政府主权意识觉醒加强特殊教育整顿规范 |
(三)特教师资培养体系的形成与教学经验积累 |
(四)西式课程与教学方法的植入与改造 |
(五)多方支援加强特殊教育根基巩固 |
二、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困境 |
(一)角色定位摇摆不定,教育观念难转变 |
(二)政策法规零散不健全影响特殊教育规范管理 |
(三)师资培养体系欠缺阻碍教学工作进展 |
(四)课程教学过度依赖制约特殊教育独立发展 |
(五)经费支出基础薄弱导致特殊教育发展缓慢 |
三、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当代启示 |
(一)拓展融合教育观念视角,社会融合与自主发展并举 |
(二)加强特殊教育政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
(三)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专业化发展 |
(四)丰富特殊教育课程教法内涵,把握借鉴与创新合理尺度 |
(五)扩充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凝聚多元力量均衡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新中国县城迁址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 |
(三)选题的现实意义 |
二、研究范围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资料分析法 |
(二)计量分析法 |
(三)图表分析法 |
四、研究现状 |
(一)历史时期政区研究 |
(二)现代行政区划研究现状 |
第一章 县城迁址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县城和县级政区 |
二、县城迁址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中心地理论 |
二、增长极理论 |
第二章 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的时空分析 |
第一节 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情况 |
一、东北地区 |
二、华北地区 |
三、华东地区 |
四、华中地区 |
五、华南地区 |
六、西南地区 |
七、西北地区 |
第二节 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空间分析 |
第三节 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时间分析 |
第三章 新中国时期县城迁址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自然因素 |
一、地形地势 |
二、水源 |
三、地理位置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人为因素 |
一、行政区划调整 |
二、交通 |
三、经济 |
四、水电站、水库、河道等基础设施的修建 |
五、匪患、战略等政治军事因素 |
六、政府开展工作 |
七、其他 |
第四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的迁址——以江华瑶族自治县为例 |
第二节 三峡库区县城迁址 |
第三节 综合因素带来的县城变迁——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迁址为例 |
第五章 结语 |
第一节 县城迁址的特点 |
一、县城迁址是一个协调矛盾的过程 |
二、县城迁址缓冲时间越来越长 |
三、县城迁址是官方主导、民众“接受”的活动 |
第二节 县城迁址的影响 |
一、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二、对城市文化发展的影响 |
三、对“移民”和“土着民”融合问题的影响 |
四、对地名的影响 |
第三节 县城迁址的借鉴意义 |
一、政府决策时,应慎之又慎 |
二、协调新城与旧城的发展关系 |
三、注重科学规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杨仁恺学术年谱(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1 谱主简介 |
1.2 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意义 |
凡例 |
1915 年 一岁 |
1921 年 七岁 |
1923 年 九岁 |
1924 年 十岁 |
1932 年 十八岁 |
1933 年 十九岁 |
1935 年 二十一岁 |
1936 年 二十二岁 |
1940 年 二十六岁 |
1941 年 二十七岁 |
1942 年 二十八岁 |
1943 年 二十九岁 |
1945 年 三十一岁 |
1946 年 三十二岁 |
1949 年 三十五岁 |
1950 年 三十六岁 |
1951 年 三十七岁 |
1952 年 三十八岁 |
1953 年 三十九岁 |
1954 年 四十岁 |
1955 年 四十一岁 |
1956 年 四十二岁 |
1957 年 四十三岁 |
1958 年 四十四岁 |
1959 年 四十五岁 |
1960 年 四十六岁 |
1961 年 四十七岁 |
1962 年 四十八岁 |
1963 年 四十九岁 |
1964 年 五十岁 |
1966 年 五十二岁 |
1968 年 五十四岁 |
1969 年 五十五岁 |
1972 年 五十八岁 |
1974 年 六十岁 |
1975 年 六十一岁 |
1976 年 六十二岁 |
1977 年 六十三岁 |
1978 年 六十四岁 |
1979 年 六十五岁 |
1980 年 六十六岁 |
1981 年 六十七岁 |
1982 年 六十八岁 |
1983 年 六十九岁 |
1984 年 七十岁 |
1985 年 七十一岁 |
1986 年 七十二岁 |
1987 年 七十三岁 |
1988 年 七十四岁 |
1989 年 七十五岁 |
1990 年 七十六岁 |
1991 年 七十七岁 |
1992 年 七十八岁 |
1993 年 七十九岁 |
1994 年 八十岁 |
1995 年 八十一岁 |
1996 年 八十二岁 |
1997 年 八十三岁 |
1998 年 八十四岁 |
1999 年 八十五岁 |
2000 年 八十六岁 |
2001 年 八十七岁 |
2002 年 八十八岁 |
2003 年 八十九岁 |
2004 年 九十岁 |
2005 年 九十一岁 |
2006 年 九十二岁 |
2007 年 九十三岁 |
2008 年 九十四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民国时期青海邮电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趋势及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相关概念阐述 |
第一章 青海传统邮路驿道与近代邮电业的建立 |
第一节 清代青海地区驿站与驿道传递 |
一、清代青海驿站分布 |
二、驿道传递 |
第二节 近代新式邮电业的的建立及在青海的出现 |
一、新式邮电业务 |
二、青海邮政业的出现 |
第二章 民国时期青海邮政业发展状况 |
第一节 邮政局所的机构管理 |
一、邮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
二、邮政营业机构的发展演变 |
第二节 邮政业务经营 |
一、函件业务 |
二、包件业务 |
三、汇兑业务 |
四、储蓄、保险业务 |
五、邮资凭证 |
六、代理业务 |
第三节 邮政运输方式 |
一、步班邮路 |
二、畜力班邮路 |
三、汽车邮路 |
四、自行车邮路 |
五、航空邮路 |
六、投递路线 |
第四节 邮政管理制度 |
一、人事行政管理 |
二、财政收支管理 |
三、通信业务管理 |
第三章 民国时期青海电信业的出现和发展 |
第一节 电信管理机构的设置 |
一、部办电信机构 |
二、省办电信机构 |
第二节 电信通信线路 |
一、省际长途线路 |
二、省内长途线路 |
三、专用通信线路 |
第三节 电话业务 |
一、长途电话 |
二、市内电话 |
三、资费标准 |
四、电路分布 |
第四节 电报业务 |
一、业务种类 |
二、资费标准 |
三、电路分布 |
第四章 邮电业发展推动青海社会进步 |
第一节 青海邮电业的发展 |
一、青海建省与邮电业发展 |
二、“西北开发”与邮电业发展 |
第二节 青海邮电业发展促进边疆治理 |
一、自上而下缩短国家政策传达时间,提高政令执行时效 |
二、自下而上快速将地方危机上传中央,有利于国防安全 |
第三节 青海邮电业发展助力地方商贸经济 |
一、便利商业信息的交流与传递 |
二、货物运输更加快捷安全 |
第四节 青海邮电业方便了民众生活 |
一、为日常生活带来方便 |
二、带动文化信息交流,拓宽民众视野 |
第五节 青海邮电业发展综合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Ⅰ:民国时期青海邮电业发展大事记 |
附录 Ⅱ:民国时期西宁电信局国内电报资费调整详情表 |
附录 Ⅲ:清末及民国时期邮资变化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民国时期桂西地区行政区划变动研究 ——以县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资料与方法 |
四、基本框架与时空范围 |
第一章 1912—1921 年旧桂系时期桂西行政区划的变动 |
第一节 旧桂系时期桂西地区政区体制的变动 |
一、清末桂西地区的政区体制及政区设置 |
二、1911—1912 年广西暂行的政区体制 |
三、1913—1914 年广西政区体制的逐渐定型 |
第二节 旧桂系时期土属政区的裁撤与改流 |
一、清末民初桂西地区土属政区的设置和管理 |
二、旧桂系执政初期对“改土归流”的初步准备 |
三、旧桂系“改土归流”的全面实施 |
第三节 旧桂系末期桂西地区的政区设置情况 |
小结 |
第二章 1925—1929 年新桂系初期桂西行政区划的变动 |
第一节 新桂系初期政区体制的变动 |
一、南京国民政府对政区体制的规范 |
二、新桂系初期对桂西政区体制的改革 |
第二节 新桂系初期的彻底“改土归流” |
一、新桂系初期的“改土归流”规划 |
二、新桂系“改土归流”的过程 |
第三节 新桂系初期桂西地区县治的择定与迁移 |
一、奉议县治的迁移 |
二、绥渌县治的迁移 |
三、上金县治的选定 |
第四节 新桂系初期桂西各县的等第变化 |
小结 |
第三章 1931—1949 年新桂系对桂西地区行政区划的调整 |
第一节 1931—1949年桂西县行政区域的改动 |
一、中央政府与广西省政府的相关举措和法令 |
二、“旧田南道”辖境县级政区的大范围调整 |
三、桂西其他各县区域的小范围改动 |
第二节 20 世纪30 年代桂西县治的改变 |
一、雷平县治迁至太平 |
二、“田南整理县界计划”中县治的改变 |
第三节 20 世纪30 年代桂西各县的等第变更 |
第四节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桂西各县与准统县政区之间隶属关系的变动 |
一、民团区的设置与变动 |
二、行政监督区的设置与变动 |
三、行政督察区的设置与变动 |
小结 |
结论 |
一、民国时期桂西地区政区变动的趋势 |
二、民国时期影响桂西地区政区变动的因素 |
三、民国时期桂西地区政区变动的特点 |
四、民国时期桂西地区政区改革的历史作用及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公文语用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语用策略研究现状 |
1.3 国内公文语言研究现状 |
1.4 主要理论基础 |
1.5 语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2 公文言语行为分析 |
2.1 公文言语行为实施方式 |
2.2 公文言语行为特点 |
3 公文语用策略的影响因素与运用原则 |
3.1 公文语用策略的影响因素 |
3.2 公文语用策略的运用原则 |
4 公文语用策略举隅 |
4.1 标题、称呼语及落款中的语用策略 |
4.2 正文中的语用策略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理由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 |
四、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联合伊始与西南联大格局 |
第一节 三所高校合组西南联大 |
第二节 西南联大,“联而不合” |
第三节 清华的“一家独大” |
第四节 北大的被动 |
第二章 联合建制下的行政人事冲突 |
第一节 西南联大的联合基础 |
第二节 矛盾的累积 |
第三节 校际组织人事上的纷争 |
第三章 迁校之议与分家之争 |
第一节 迁校之议复起 |
第二节 迁校委员人选的校际平衡 |
第三节 分“家”之争 |
第四节 迁校波折与分校设立 |
第五节 迁校之议中的经费之争 |
第四章 北大的隐忧与易长风潮 |
第一节 北大的隐忧与焦虑 |
第二节 蒋梦麟的隐忍负重 |
第三节 北大校内对蒋梦麟的不满情绪 |
第四节 1945年北大校内的“倒蒋”前奏 |
第五节 蒋辞胡继傅代——北大易长风潮落幕 |
第五章 西南联大结束与三校复员 |
第一节 西南联大三校联合迁移 |
第二节 清华、北大复校的合作与竞争 |
第三节 清华、北大接收北平补习班 |
第四节 张伯苓的复校计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政治制度视角下的唐代书法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视角与术语释义 |
第二节 学术史的回顾 |
第三节 基本资料评述 |
第四节 本文的结构框架 |
第一章 礼仪与政治语境中的书法 |
第一节 唐代书法的“政治属性” |
第二节 礼仪活动中的书法因素:以“册”类书迹为中心的讨论 |
一、皇帝即位、册太子、上尊号仪式中的玉册及其书法情况 |
二、丧葬仪式中的哀册、谥册、神主与墓志 |
1、唐代哀册、谥册、墓志及神主使用制度概述 |
2、现存唐代哀册、谥册的书法分析 |
三、“册”的书写者、所用书体及相关问题 |
第三节 书法活动的政治意涵 |
一、建构政治合法性 |
二、恩宠与褒功:唐代皇帝的赐“御书”活动 |
三、纪功与纪念:碑刻的政治色彩 |
第二章 试以政事:文书行政视角下的“楷法遒美”和“工书” |
第一节 唐代之前的“文书行政”与官吏的“行政技能” |
第二节 唐代的“文书行政” |
第三节 作为官吏“行政技能”的“楷法遒美”和“工书” |
一、“楷法遒美”的重要性及其内涵 |
二、“工书”标准与流外官的铨选 |
第四节“楷法遒美”、“工书”的性质及其与唐代楷书发展的关系 |
第五节“书判拔萃”相关问题考辨 |
第三章 执艺以事上奉诏而处中:宫廷中的翰林书待诏 |
第一节 翰林院及待诏群体的性质 |
第二节 翰林书待诏的供职模式与工作内容 |
第三节 进入翰林院的途径及书待诏的仕途 |
第四节 墓志所见书待诏的社会关系 |
第五节 宫廷书法影响下的翰林书待诏 |
第六节 翰林书待诏书法的群体性特征:基于石刻的考察 |
一、字体、风格的多样性 |
二、“各有所长”与“分工合作” |
三、书法传承的家族性 |
四、“创作意识”的出现?:关于书待诏书写格式的一个推测 |
第四章 专职缮写:行政及文馆机构中的文书吏、楷书手、书直及告身书写人 |
第一节 普遍设置的文书吏 |
第二节 秘书省及诸文馆中的“职业抄写员”:楷书手 |
一、楷书手的设置及职能 |
二、楷书手的选拔与仕途前景 |
三、“楷书手”称名问题考 |
四、楷书手书法的特征:以敦煌所出宫廷写经为中心 |
1、唐代官方抄写制度略说 |
2、楷书手书法的“职业特征” |
第三节 作为“专业人才”的书直 |
一、书直的设置及其职责 |
二、书直的选拔标准、来源及迁转诸问题 |
第四节 唐代的告身书写人及现存告身的书法形态 |
一、告身颁给制度及告身书写人 |
二、现存告身的类别及书法形态 |
第五章 唐代“书法教育制度”再研究 |
第一节“文字教育机构”还是“书法教育机构”?:国子监书学性质考辨 |
一、国子监书学的制度起源 |
二、作为文字教育机构的唐代书学 |
三、唐代官学的兴废及书学对书法发展的影响 |
第二节 弘文馆书法教学活动的短暂性 |
第三节 宫教博士与内廷书法教育 |
一、宫教博士的设置及相关问题考论 |
二、宫教博士的阶官化与内廷书法教育的式微 |
第四节 作为皇室“职业书法教师”的侍书 |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后记 |
(10)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范围和方法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二)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三、现有研究述评 |
第一章 司法责任制概述 |
第一节 司法责任的概念分析 |
一、多学科视角下的“责任”概念 |
(一)法学研究中的“责任”概念 |
(二)心理学研究中的“责任”概念 |
(三)道德责任 |
二、司法责任的双重属性 |
(一)内在规定性与外在规定性 |
(二)前瞻性与溯及性 |
三、“司法责任”的身份问题 |
(一)司法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角色责任 |
(二)司法责任的客体是公平正义 |
(三)司法责任的对象是全体人民 |
四、“司法责任”的蕴含问题 |
(一)司法责任制具有特殊的制度目的 |
(二)司法责任具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
(三)司法责任具有独立的追责体系。 |
第二节 司法责任制概念的历史沿革 |
一、古代司法责任制 |
二、近现代司法责任制 |
三、当代司法责任制 |
第三节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战略地位 |
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内涵 |
(一)审理者的内涵 |
(二)裁判者的内涵 |
三、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举措 |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
(二)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 |
(三)审判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
(四)法官履职保障制度改革 |
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逻辑构成 |
第二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预期 |
第一节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问题意识 |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问题意识 |
二、司法问责制改革的问题意识 |
(一)制度与实践的背离 |
(二)我国司法问责事由的现状与困境 |
(三)我国司法问责主体与程序的现状与困境 |
第二节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预期 |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功能预期 |
二、司法问责制改革的功能预期 |
(一)统一司法问责的范围 |
(二)整合司法责任的类型 |
(三)消除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负面效应 |
(四)保障司法问责主体的中立性 |
(五)司法问责程序的科学化 |
第三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客观功能 |
第一节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客观功能 |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正功能 |
(一)法治与改革关系的重新定位 |
(二)法官员额制改革已全面完成 |
(三)审判团队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
(四)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探索 |
(五)推行领导办案常态化 |
(六)专业法官会议的建立 |
(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追责 |
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反功能 |
(一)审判权独立运行的可能障碍 |
(二)案多人少矛盾加剧 |
(三)改革效果差异性较大 |
(四)改革的同步性欠缺 |
(五)法官离职现象加剧的风险 |
第二节 司法问责制改革的客观功能 |
一、司法问责制改革的正功能 |
(一)事后追责 |
(二)增强法官的责任心 |
(四)加强法官的责任感 |
(五)促进法官进步 |
(六)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建立 |
二、司法问责制改革的反功能 |
(一)责任形式的乱象仍然存在 |
(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负面效应并未根本消除 |
(三)法官惩戒主体与程序的部分弊端依然存在 |
第四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反功能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反功能的成因分析 |
一、改革对象对改革效果的消解 |
二、改革推行方式对改革效果的消解 |
(一)改革推行过程的行政化特征 |
(二)改革推进方式的消极影响 |
三、改革举措的针对性不强 |
(一)不同地区的针对性不强 |
(二)不同层级法院的针对性不强 |
第二节 司法问责制改革反功能的成因分析 |
一、司法问责制功能预期的超负 |
(一)我国司法问责制功能预期的多元性 |
(二)我国司法问责制功能预期的逻辑断裂 |
(三)司法问责制的功能替代物 |
二、司法问责程序改革的司法化导向不足 |
(一)我国法官惩戒程序的定性 |
(二)法官惩戒程序改革司法化不足的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未来走向 |
第一节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完善思路 |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必然性 |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史因果性 |
(二)矛盾论视域下的司法责任制改革 |
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优化路径 |
(一)认真对待改革对象 |
(二)加大司法改革政策制定的开放性 |
(三)司法改革理论的进一步充实 |
第二节 司法问责制改革的完善思路 |
一、司法问责制功能预期的减负 |
二、我国法官惩戒事由的模式选择 |
(一)欧美国家的行为-结果模式 |
(二)我国法官惩戒事由的重构 |
三、我国法官惩戒主体与程序的理论探索 |
(一)法官惩戒事由的发现机制 |
(二)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完善路径 |
(三)法官惩戒程序的司法化改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办公行政事务略谈(论文参考文献)
- [1]阿里噶尔本体制研究[D]. 伍金加参. 西藏大学, 2021(12)
- [2]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D]. 杨洋.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新中国县城迁址研究(1949-2019)[D]. 徐莎莎. 西南大学, 2021(01)
- [4]杨仁恺学术年谱[D]. 王安琪. 沈阳师范大学, 2020(12)
- [5]民国时期青海邮电业发展研究[D]. 谷存食. 青海师范大学, 2020(07)
- [6]民国时期桂西地区行政区划变动研究 ——以县为中心[D]. 林炫臻.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5)
- [7]公文语用策略研究[D]. 任柔翰. 四川师范大学, 2020(11)
- [8]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D]. 崔卓琳.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政治制度视角下的唐代书法史研究[D]. 闫章虎. 吉林大学, 2019(02)
- [10]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功能分析[D]. 雷婉璐.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