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沈歆[1](2021)在《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了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为我国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指明了方向,对促进各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升级提出了迫切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政府承担着公共产品供给、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职能。而县域政府是最基础的政府管理层级,同时也承担着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责任。县域政府在职能上所发挥的作用,一定程度反映在本县域的财政支出结构上。因此,构建服务型县域政府,需在财政支出结构上紧跟步伐,及时优化调整出适应本县域服务型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本文选取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为研究方向,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后工业社会理论、县域政府职能结构重心位移理论,选取丽水市莲都区为研究对象。综合使用了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三方面实现创新,探究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化措施。促进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积极消除莲都区财政支出所存在的核心问题以及不合理的扰动因素,从而推动莲都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为我国其他相似县域政府财政支出优化改革提供参考。本文首先通过梳理我国县域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总体概况,得出我国县域政府在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县域财政支出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存在普遍性问题。随后通过莲都区2015年到2019年财政支出数据对比分析,得出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范围科学性有待加强、莲都区行政成本过高效率不够、旅游业与涉农服务管理投入失衡、民生支出中社会保障服务投入不足。主要原因为:政府职能转变期支出调整滞后、行政成本控制严格性有待加强、涉农服务投入与农旅联动发展认知不足、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受限且相关机制不健全。通过对美国科罗拉多州、英国威尔士、北京市密云区等国内外成功经验借鉴,总结归纳出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过程中应重点优化政府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机制,同时需重视长期地域产业发展与融资规划的启示。最后,结合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现实原因,本文总结出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针对性优化建议:一是优化服务型政府职能下的财政支出科学化收支管理;二是服务型政府职能下提高行政效率;三是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提高农业服务事业与管理的基础比重;四是增加服务型支出中民生支出比重。
徐小芳[2](2019)在《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国民幸福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不同于以往学术界对功利主义幸福最大化的指责和否定,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接受幸福感,并尝试构建各种幸福指标量化幸福。现在幸福感不仅是社会科学的研究热点,也是应用在衡量评估政策效果中的新方法。很多学者实证研究了公共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发现公共支出规模越大,居民报告的幸福感越高。但是也有学者指出,公共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这种正向影响取决于公共支出的结构、规模,还有学者认为在考察公共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时不应该忽略个体在收入、教育、性别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个体差异,以及区域和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差异。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公共支出会对居民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其影响结果受到公共支出的结构规模、居民的个体特征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民众对幸福的向往愈加强烈。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中国政府和学者完善发展了民生财政支出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自从200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着重发展民生以后,中国政府公共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的倾向有目共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民生领域依然积累了很多欠账。面对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民众迫切希望政府能改变这种民生困境,实现经济增长和民生福祉的均衡发展。如何使民生财政支出更好更有效率地为民众服务,以及如何更大程度地让民众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成为了民生财政支出最需要实现的目标。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对国内外公共支出影响幸福感的相关研究进行整理评述,明确民生财政支出的概念及支出范围。第二,考察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产生的直接影响。具体来说,考察民生财政支出规模、结构以及各分项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特征以及影响分布。第三,考察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机制,具体来说,从民生财政支出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入手,分别考察了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中介作用。本文的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从幸福经济学的发展、公共支出与幸福感的关系以及中国扩大民生财政支出的社会背景等方面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并在阐释研究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章,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回顾部分。首先,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进行了概念界定。其次,梳理了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再次,梳理了三条作用机制影响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第三章,中国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部分。首先,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财政政策和民生财政政策演变,归纳了2000年以来民生财政支出及各分项的发展变化趋势。其次,回顾了2003年以来中国国民幸福感的变迁以及国内幸福感的研究动态。再次,概括了幸福感在财政政策评估中的地位和应用,并介绍了民生财政支出与三条作用机制以及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第四章,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特征与分布。为了检验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第四章使用CFPS2010-2016年的面板数据探讨了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特征以及影响分布,并按地区、城乡、性别等分组检验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异质性。在计量方法上,选择使用混合OLS、面板有序probit、随机效应、固定效应以及面板分位数等多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第五章到第七章,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机制研究。这个部分检验了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具体来说,从民生财政支出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找到并检验了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这三条路径的间接传导作用。这部分主要使用了逐步回归与面板联立方程等数学方法。此外,也按地区、城乡、性别等分组对比了作用机制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影响差异。第八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文章的不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民生财政支出会显着提升国民幸福感,其中对东部地区和城市居民的影响要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和农村。(2)民生财政支出对幸福感越高的人群积极影响越大,而且民生财政支出对中等收入人群的积极影响要显着高于低收入和高收入人群。(3)不同民生财政支出分项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教育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期对国民幸福感的积极作用很明显,医疗卫生支出与住房保障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方向当期和滞后一期不一致。(4)收入不平等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起到了遮掩效应,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起到了中介作用,这种遮掩或者中介作用也存在地域和城乡差异。其中,收入不平等的遮掩效应对东部地区和农村居民的影响更大,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对东部地区和城市居民的影响更大,居民消费的中介效应对东部地区影响更大,但是城乡差异不明显。最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社会现实,本文提出了促进民生财政支出以提升国民幸福感的政策建议:(1)坚持民生财政支出以人民群众的偏好需要为导向的原则,建立完善的专家论证制度和民意表达机制。(2)加大对人民群众最为关切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具体来说:优先发展教育,增大教育支出;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实行积极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关切中低收入人群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稳定房地产产业部门,建设住房保障的长效作用机制。(3)兼顾不同幸福感人群的不同需要,兼顾区域和城乡的社会现实,避免多而无效,使民生财政支出真正能惠及全体人民。
彭亚星[3](2019)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研究 ——以义务教育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研究,既顺应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历史趋势,又符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政府管理体系和财政管理方式。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基本公共服务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基础需求。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在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质量并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一方面,应优化财政管理模式、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并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应加大供给力度,更应提高供给效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提高供给效率的有效手段,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本文从理论分析和现实分析两方面,将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支出绩效进行了有机结合。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具有理论必然性,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具有理论必然性,我国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具有现实必然性。将绩效理念运用于财政支出管理中,有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绩效是一种以结果和产出为导向的现代化管理理念。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以均等化为导向,全面评价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投入、过程和产出阶段。分别对投入阶段进行规模绩效测评、对过程阶段进行效率绩效测评、对产出阶段进行公平绩效测评,再综合三方面绩效全面评价均等化水平,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绩效管理中。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正文和总结三部分。绪论——阐明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关键性概念作出界定。梳理国内外文献研究,并对其进行评述。阐述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创新、研究不足及数据来源。第一章——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理论分析。本章从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微观基础、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导向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理论依据等三个层次进行理论分析。表明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具有理论必然性,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具有理论依据。第二章——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现实分析。本章从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发展历程、财政支出管理的作用机制及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现状分析等三方面层层递进,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进行现实分析。表明在我国财政支出管理的深化阶段,引入绩效管理具有现实必然性,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目标。第三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首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标准。其次,构建五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构建项目选择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等四个领域。最后,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体系。第四章——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证分析:以义务教育为例。根据绩效评价体系,实证分析包括:使用主成分分析法测评规模绩效,使用数据包络法测评效率绩效,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变异系数法测评公平绩效。综合三方面绩效测评,得出均等化评价结果和实证分析结论:义务教育均等化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导致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不高的原因有财政支出规模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和财政支出结果管理不善等。第五章——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经验借鉴。本章首先梳理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发展的现实背景和理论逻辑。在此基础之上,选择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三个国家,详细阐述其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具体实践及特点。最后,总结出四点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经验,为第六章提供一定参考。第六章——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建议。本章结合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证分析结论和典型国家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经验总结,依托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情况,对改善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规模水平;二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结果管理能力;四是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能力。总结——本文在理论分析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之上,构建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以此为依据,选取义务教育为例,实证测评了全过程财政支出绩效和均等化水平。根据实证分析结论,并结合国外经验总结,提出了改善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建议。未来需进一步研究,如何提升财政支出绩效水平及绩效管理能力,以实现基本公共均等化的政策目标。
陈雷[4](2019)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明确事权、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上述重大决议或文件可以看出,财税治理和民生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历次财税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正如十九大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质上都与财税问题密切相关。从逻辑关系上看,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又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因此本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地方积极性是难点和重点,也是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因此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即解决地方各级政府间在履行各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间涉及到的收入和支出等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事权,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领域,也是分税制以来长期遗留问题的汇总。但当前学界的研究更多是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需要进行综合研究与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更多考虑的是效率和便利,但财政事权表面解决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供给,本质上是居民基本权利福祉之实现,具有强烈和浓厚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法治意蕴。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在法律层面其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模式、手段、程度、标准等也均有差别,具体体现在,第一,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基本权利福祉型财政事权一般多为共同事权,以强调多级政府的法定保障义务即强制性支出责任;第二,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市场要素型财政事权要一分为二,例如与市场开放性要求相关的财政事权应当划为共同事权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与市场封闭性要求相关的财政应当划分为一级政府的独立事权以避免多级干预影响到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第三,与权力制约相关的政府公权力层级分配及其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涉及到“权力制约”,故而与“权利保障”的规制思路不同,要求法无禁止既授权,各个层级的政府财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且各个层级政府对应各自的财政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各级财政支出不应当越位或缺位,以免伤害到基本权利福祉和市场自治规律的实现。且政府财政层级的分配本身就要遵循有利于权利保障实现的基本原则,即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因此,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必须把握事权与支出的法律本质,从法理的根源探求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解决的路径,改变以往单纯考虑经济学或管理学的效率导向的解决方法,才是提高和实现财税法治的根本,即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优势相结合。当前关于地方财税治理尤其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虽然在法律文本规范层面,部分省份和直辖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划分改革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更多停留在原则性概括和政策性的宣示,在划分清单、财力匹配、支出规制、争议解决等配套改革方面规定有限,个别省份甚至连最基本的事权清单都没有列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我国的自然条件,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程度差异较大,也给地方财税治理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必须在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补充。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因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关涉到各级政府关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作为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其次,本论文虽然聚焦的是地方财政问题,但同样离不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这一大背景,地方问题的理顺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因此本研究也涉及到部分财政事权领域是归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部分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再次,以宪法教义学的方法作为理论源头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的类型化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类型化相对接,并辅之以经济学的经济效率原则作为划分的补充;然后,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客观层面的类型化,包括单一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新增事权等以及所对应的支出责任;最后,为完成履行事权所需的支出责任,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即收益权畸形必要分析和匹配,以保障地方政府具备履行事权的支出能力和支出责任,从收支相适应的角度探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最终制度目标。本研究需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是:第一,构建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框架,以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财政治理逻辑思路和指导思想;第二,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路径选择,以不断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本研究重点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意蕴与理念重构;第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分的标准和程序问题;第三,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中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以地方财政收益权为核心展开探讨,即从“收”和“支”两个层面相结合以实现收支相适应,改变原有研究仅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偏离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提,故而无法实现财税法治所要求的权责相一致;最后,通过政府间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作为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结构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其中第一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对由来进行逻辑和理论上的推导,论述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地方财政与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问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其制度目标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和规范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重大。第二节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包括:理论支撑是分税制下的财政分权与财政公平问题,即地方问题也是在分税制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探讨;先决条件是对地方主要是省级财税立法权的再审视,应将省级立法权纳入到地方财税治理的核心地位;解决重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因为乡级财政职能在当前财税体制下更多被弱化;解决必要性即现实紧迫性是当前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债务规模膨胀以及地方融资乱想等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治理的负面影响。第三节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下展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探讨,包括对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去粗取精以得出更为合适的制度借鉴,同时也对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财税体制的内容与利弊进行梳理和总结,寻求制度优化可资借鉴的本土资源和可资总结的经验教训。第二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包括法理解读、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的界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铺垫,分析各个学科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善的空间,在法理解读的过程中,尤其是重点分析法学视野包括宪法教义学思路对地方财税治理与财税改革所蕴含的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提出法理依据,地方财税治理必须进行法治的体系化建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部分领域的修补,进而得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的目标导向和路径导向。目标导向是解决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当围绕本区域居民的基本福祉。路径导向首先是规范层面应当逐步推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定原则,其次在明确支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收入的划分,包括地方收益权体系的建构,最后应加强财政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完善。当然,在进行路径设计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忽视现实利益的关切,尤其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关注激励相容原则。第三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反思,制度意蕴探讨的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问题,尤其宪法的教义学中的国家机构体系与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为地方财政问题的分析和认知提供能量巨大的方法论指导。障碍反思是理论层面、程序层面、纵向层面、横向层面等不同的维度梳理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例如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划分程序有待加强必要的制度供给、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在支出活动上的权责不明等。进而总结出两者不匹配的根源,包括规范层面的根源和实践层面的根源,为制度设计指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层面的根源主要是地方财税改革过程中立法的缺失,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引和制度供给,实践层面的根源有分税制下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冲动,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够完善等等。第四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第一节是明确划分的基本理念,以宪法基本权利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基础,并兼顾效率原则。其解决的横向划分基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的规范化,纵向划分的基础是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性逻辑关系。第二节和第三节是在反思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的基础上行,分别从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两个角度探讨财政事权划分的类型化,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在规制思路上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或导出不同层级的公权力与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包括基本权利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市场要素型公共产品)供给的对接与实现,其中国家公权力体系的对接方面突出强调省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等基层政府的微观管制权。以解决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划分基础和操作路径。第四节分析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将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接,将各级政府的支出活动严格限定在本级财政事权领域,避免政府财政活动的缺位或越位。第五章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实证分析,第一节是对地方财政事权进行类型化并给与类型化的价值定位和模式选择,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一般类型,以作为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第二节是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重点对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和新增事权等主要类型的支出责任标准予以界定,并对省域和直辖市的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实证考察和实践梳理。第三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第四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问题的具体化例证。一方面是从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角度分析省、市、县三级的事权与支出划分,另一方面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的具体化分析。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是基本财政事权中的典型代表领域,通过将上述理论应用到教育和社保领域,实现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化。第六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政府间财政关系本身就伴随着各种财税利益的竞争。财政事权与支出的划分本身就是对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需要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第一节是分析利益冲突的本源,论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第二节是对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分析探讨,包括省以下收益分配的检视和地方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以及规范共享税的收益分享机制。本节重点聚焦的是地方收益权的完善,包括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税税种的可行性探讨,以及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分配如何实现相对均等以保障本级事权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力。第三节是在分析地方财源不均衡的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中的纵向财力补偿,主要是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在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梳理的基础上,对纵向转移支付进行类型化,包括基本权利保障型、产业与经济补偿型、环境补偿型、区域发展均衡型以及紧急状态型转移支付并与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接。明确宪法的禁止性边界,即对于超过财政事权范围和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且违反效率性原则的应当禁止。进而提出省以下纵向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目标、重点和标准,即应当以县市级的财力保障为基本目标、以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为支出重点、以横向上解和纵向下沉的方式并用、以经济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并行的治理思路。第四节是分析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仍然是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和域外借鉴的研究思路。将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界定为跨区域财政事权,并类型化为资源导出区和人口导入区转移支付、产业限制区和产业转移区转移支付、区域产品供给型转移支付和财政平衡型转移支付。通过利益平衡机制将地方收益分配限定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领域,以更好的有的放矢,避免以往研究的泛化。第七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除了实体法上的界定之外,也需要程序法的保障,地方财政纠纷的解决机制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第一节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那么纠纷解决机制也无从谈起。实现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仍然需要通过预算约束的方式实现,同时对责任的配置必须具体化,以免遁入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节是在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强化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地方财税治理中应当强调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实现和规范性,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第三节是探讨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即究竟归属于立法、司法抑或行政?同时对权限归属进行域外考察与借鉴,在域外考察和借鉴的基础上重新反思原有的立法、司法、行政在地方财政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包括行政解决机制的专门机构模式、司法解决机制的有限参与模式、立法解决机制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模式,对三种模式的利弊给予相应评价;第四节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即立法解决机制的再审视,对以往地方财税立法权研究的不足进行梳理和评价,将立法解决机制重新进行法律定位、内涵与外延的明确,并对地方财税立法权的权属标的、权力边界以及替代性机制进行研究,以实现地方财政纠纷解决的机制构建。结论部分针对原有的理论分析和现状的问题梳理,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提出更为规范的制度对策。首先,在立法层面,强调地方财税治理的法定性,逐步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立法水平;其次,从法律属性与经济属性相结合的角度逐步开展地方财政事权的科学划分;再次,根据财政事权的划分进而界定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尤其重点强调共同事权(包括横向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这是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重点;然后,对支出责任涉及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进行规范,既要考虑地方税体系的培育,也要考虑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的分享,以保障各级政府具备履行本级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能力,以最终实现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优化地方政府间涉及到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平衡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和财政关系,以保障两者在解决机制上相适应的目标,总结和反思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的解决机制的优劣和对当前实践的适应性,从法理与实证两个层面得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尤其是对地方财税立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定位、法律属性、法律必要性给予全面的审视和反思,对地方财税立法的界定和范围给予必要的扩充,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地方立法形式之外,也应适当将与财税治理有关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纳入到地方财税立法权的范畴,例如除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之外,还应当包括财政事权的调整、地方举债权的规定、共同财政事权的联合立法、地方立法的替代性机制等等。除此之外,也应当关注地方预算治理在财税治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预算法定、预算绩效优化和预算监督等不断提高预算法治化的水平,尤其是将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重要评估标准。当前各个省份出台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多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台,与财税法治的思路相悖,因此将以往的行政解决思路逐步优化为立法解决思路辅之以行政解决思路和司法解决思路,以法治化的解决机制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障。
王奋飞[5](2019)在《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在建国以来的财政史上,财政收入的划分是条明线,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则是条隐线。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央地支出范围、税收收入、征管权限等予以规定但是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粗糙。政府间财权、财力的划分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一直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则长期遭遇冷遇。“只谈财不谈政”的倾向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实践中财政事权划分不清所产生的财政事权推诿与哄抢相当普遍,职责同构的体制下财政事权的上收和支出责任的下划缺乏约束。这些问题导致地方政府财力匮乏,地方债泛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乏力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当前诸多问题的原因,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公民权利的维护,而这些正是法律规制的重要内容。法学关于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对财政学研究依赖过重,缺乏其独立品格,相关研究过于宏观而缺乏具体化、细致化、系统化的研究,过于依赖国外而缺乏本土化研究。因此,以法学为视角、基于我国国情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细化研究尤为重要。首先,对西方的财政分权理论进行剖析,指出其对于我国的可借鉴性和不适配性,并基于我国国情指出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应遵循的财政分权理论。其次,基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这一主题的宏大性,以系统性视角分别考察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宪法语境、部门法语境和政策语境,以保障制度运行的系统联动性。再次,回到我国的具体问题,在考察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标准混乱、法治化缺失和预算运行不畅这三大问题。最后,笔者分别针对这三个问题分三章论述其完善路径。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标准混乱,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标准具有客观性和明确性,能够保障划分结果的稳定性和具体性,对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财政事权划分模糊、随意调整等问题非常有效。故确定财政事权划分的统一标准并明确其实践进路可以成为解决实践中财政事权划分问题的重要策略。我国财政事权划分标准应确定为市场优先标准、影响范围标准与政府能力标准。市场优先标准重在解决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所致的政府财政事权对市场的越位问题。财政事权在政府与市场间的初次划分会影响到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划分,政府对市场的过度侵占导致政府间财政事权分配纠缠不清。市场优先标准则是转变政府职能、财政事权范围确定的助推器。依据市场优先标准,政府财政事权的范围取决于市场的发育程度,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而调整。影响范围标准要求根据财政事权所对应事务的影响范围确定相应的事权主体。影响范围标准旨在明确央地财政事权划分,解决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中的模糊交叉和错位。政府能力标准即政府承担财政事权的内容应与其自身能力相匹配,该标准的理论基础为功能最适理论。在标准适用序位方面,市场优先标准应居首位,影响范围标准次之,政府能力标准居末位。事权划分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否只有在指导我国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具体划分中方能体现。在标准确定的前提上笔者继而从政府层级、事权种类这两个角度建构了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框架,并对其调整制度进行论述以弥合制度稳定性与实践多变性之间的鸿沟。为了确保研究的针对性,笔者以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这一样本为例,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运用上述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标准予以针对性的解决。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缺失,当前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中诸多问题的成因都有法治化缺失的影子。法治化缺失导致行政性分权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随意调整,法治化缺失导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承担中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出,等等。当前我国作为收入端的政府间税收划分法律体系已逐渐完善,而作为支出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律体系则长期滞后,导致实践中“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明显,突出表现为财政支出效益低下、公费开支巨大等。故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这一工程刻不容缓。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一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律体系的构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律的体系化构建是其划分法治化的前提,应建立以宪法为统领,以财税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二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争议的法律解决。我国以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争议的解决主要通过行政命令和讨价还价的形式实现,造成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及履行的不确定性,滋生了许多问题。争议解决模式应采法律模式,以保障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具言之,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应包括立法解决机制、司法解决机制和协商解决机制。三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律责任的追究。我国早期关于财政领域的法律责任主要发生在财政收入方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使政府的财政支出日益受到重视,对政府财政责任的追究方才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之中。现代公共预算体系的建立是政府就财政支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对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予以归责的原因在于违法行为积极或消极地对公共财产造成了侵害。政府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中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越位或缺位担责。其二,预算违法担责。其三,预算绩效评价中的不合规行为。政府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履行中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政治责任、宪法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运行不畅,故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应在预算编制中予以体现。依据划分标准所确定的各级政府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必须转化为预算中所列的支出才能得以实现。欲解决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运行不畅的问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衔接。预算衔接主要遵循以下路径:首先,依据支出责任编制预算支出科目;其次由各级人大对预算科目是否与本级政府的支出责任相匹配进行审查;再次,依据预算支出科目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金额并安排对应的财力。在这个路径的指引下,政府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才能落到实处。其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评价。其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监督。综上,只有从上述三个层面予以完善,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摆脱当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困局。
孟巍[6](2019)在《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人类从落后走向文明进步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全面、综合、高质量的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动力不足,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城镇化建设缺乏特色,等等。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将严重制约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投资。2016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中提出,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不同特点,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表明PPP模式是当前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方式。梳理PPP模式的发展历程可知,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PPP模式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我国PPP模式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自2013年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然而,随着2017年下半年PPP项目库清理整顿运动的实施,PPP项目开始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变。随着PPP模式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应用越发广泛,学者们开始关注PPP模式的实施对我国城镇化的影响,但是既有研究通常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准确的定量估计,无法形成可靠的经验证据。并且对城镇化的理解相对笼统,没有对人口流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城乡差异等方面进行区分,可能忽略PPP模式对不同维度城镇化发展的异质性影响。本文选择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三个维度,考察PPP模式的实施对地区城镇化产生了怎样的作用,为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城镇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也为丰富我国新型城镇化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必要的补充。另外,当前对PPP模式影响我国城镇化的作用机理尚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且PPP模式影响城镇化的作用路径较为复杂,其中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是最关键的核心作用机制。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了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城镇化的影响机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长久动力。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实证检验-分析得出结论-给出建议的研究思路。首先,通过概念界定和文献整理评述,梳理和阐释了相关理论基础,树立本文的研究视角。然后对PPP模式影响城镇化、PPP模式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以及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城镇化的影响机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设。进一步实证估计PPP模式对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三个城镇化维度的影响,检验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城镇化的影响机制。最后基于理论和实证研究,从完善PPP模式促进人口、公共服务、经济城镇化发展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部门监督PPP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方向。本文的具体章节安排及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章:绪论。分析论文的研究背景,从理论和现实层面阐述论文的研究意义,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概括全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并提出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文献综述。从PPP模式与城镇化,PPP模式财政支出责任以及财政支出对城镇化的影响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综述,对文献当中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评述,确立本文的研究视角。第三章:理论基础。根据研究需要,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述,包括公共物品理论、财政支出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总结上述理论对本文的研究启示,为进一步定性和定量分析奠定理论支撑和研究依据。第四章:PPP模式对城镇化影响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对PPP模式影响我国城镇化及其作用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设,为下文实证检验奠定基础。首先,分析PPP模式对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城镇化的影响发现:PPP模式能够缩短从农民迁入到完成市民化转变的时间,降低土地财政依赖,减少被动人口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人口城镇化结构;缓解公共服务资金不足,提高供给水平,理顺供给结构,完善城镇管理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地区特色,推动产城融合。其次,分析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发现:PPP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区域发展水平、PPP投资规模、项目平均周期以及示范项目数量能够强化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对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作用更加显着。第三,分析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城镇化的机理发现:PPP模式的实施通过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能够提高地区城镇化方面的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形成收入反馈机制,鼓励和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移动和聚集;提高地区公共服务的投入规模,促进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的提升;降低对私人投资的挤出,减少物质性资本支出,增加非物质性资本支出,降低经济性支出竞争程度,提高社会性支出竞争程度,促进财政支出效率的提升,产生经济乘数效应。第五章:PPP模式对城镇化影响的实证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采用2000-2016年中国地级市层面的数据,并通过财政部PPP中心项目管理库落地项目数据进行匹配,获得研究样本。以2013年我国大力推行PPP模式作为外生冲击,采用双重差分模型,估计了PPP模式对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三个城镇化维度的影响,并对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人口、公共服务和经济城镇化的影响机制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能够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模型估计显示,PPP模式的实施使得城市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下降了0.517%。从动态效应来看,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负向影响存在逐年增强的趋势,表明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的缓解作用会随着项目的逐步开展而越发凸显。区域发展水平、PPP投资规模、项目平均周期以及示范项目数量能够强化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效应,基于面板数据政策评估法的稳健性检验进一步说明了估计结果的可靠性。2.PPP模式对人口城镇化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实证结果显示,PPP模式的实施使得城市人口城镇化水平上升了0.458%。但这一结果没有呈现明显的年度趋势特征,PPP模式的实施对人口城镇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考察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人口城镇化的估计结果显示,PPP模式实施后,通过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对地区人口城镇化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3.以教育作为公共服务替代变量的估计结果显示,PPP模式对教育投入规模的影响并不显着。PPP模式对地区教育服务效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基于三阶段超效率DEA模型测算教育服务效率进行实证估计发现,PPP模式的实施能够提高城市教育服务效率0.125单位。从动态效应来看,这一影响效果呈现逐年递增态势。考察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公共服务城镇化效应的估计结果显示,PPP模式实施后,通过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对地区教育服务效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4.PPP模式对经济城镇化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基于贝叶斯模型平均法的估计结果显示,PPP模式实施后能够分别提高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生产总值增长率1.2847和0.0019单位,说明PPP模式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城镇化的水平效应和增长效应均具有显着促进作用。并且从动态效应来看,PPP模式对两类经济城镇化指标的影响存在逐年递增的趋势。考察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经济城镇化的估计结果显示,PPP模式实施后,通过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能够产生显着的经济城镇化水平效应,但对经济城镇化的增长效应没有显着影响。第六章:政策建议。首先,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方面,设立专项PPP基金,加快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PPP模式助力农村综合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理顺人口迁移机制。建立PPP城镇化项目需求表达机制,突出人的核心地位。其次,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公共服务城镇化发展方面,完善PPP预算管理制度,建立PPP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优化PPP项目设置,缓解城镇化建设中非基本公共服务财力困境。第三,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经济城镇化发展方面,完善顶层设计,明确政府责任,试点先行,促进城市经济综合式发展。优化社会资本选择机制,突出小镇特色发展的整体规划能力,完善运营监管和金融环境支持,促进小镇经济特色式发展。完善PPP模式农业社会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能力,促进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健全国外社会资本参与PPP城镇化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适当扩大扶持力度和政策优惠,促进城镇经济开放式发展。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当前针对PPP模式影响城镇化发展的研究主要为定性研究,本文选择2001-2016年我国地级市数据,通过财政部PPP中心项目管理库数据进行匹配,获得研究样本。以2013年我国大力推行PPP模式作为外生冲击,实证估计了PPP模式的实施对人口、公共服务、经济三个城镇化维度的影响,并对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的影响机制进行检验,为PPP模式与城镇化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经验支持。2.在具体实证分析过程中,采用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法,估计PPP模式对人口城镇化的影响,从而控制不可观测但不随时间变动的组间差异产生的偏误。基于三阶段超效率DEA模型测算样本城市教育服务效率,能够剔除外部环境和随机扰动的影响。采用贝叶斯模型平均法,对PPP模式影响经济城镇化及其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能够把各模型的结果综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得估计结果更为准确。3.针对完善PPP模式促进城镇化发展提出政策建议。设立专项PPP基金,发挥PPP模式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建立PPP城镇化项目需求表达机制;健全PPP模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套机制,优化PPP项目设置,缓解城镇化建设中非基本公共服务财力困境,建立城镇化PPP模式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制度;探索PPP模式城市群建设,推动PPP与小城镇开发深度融合,助力PPP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国外资本参与PPP的制度环境。
王晓[7](2019)在《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指出反腐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取得了显着的反腐成就,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总结成就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为此,继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成为巩固和发展反腐成果的重要抓手。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就是要从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腐败才能得到彻底根治,其中对预算权力的约束更是防腐拒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财政资源规模越来越大,因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腐败现象呈上升态势。那么,能否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建设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从而抑制腐败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财政的核心—预算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财政活动中,腐败问题一直存在,而如今更在预算领域滋生蔓延,试图突破财政最核心的防火墙—预算。对此如不加以遏制,则预算领域的腐败案件将频发并直接危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权力约束效力,防范预算领域的腐败行为,减少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必由之路;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意。现阶段,国内外对预算腐败问题已有研究,但鲜有文献从权力约束的视角切入研究,以系统控权为路径展开研究。为此,本文基于权力约束和系统控权理论,详细梳理了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并剖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为弥补不足,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阐明其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以及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利用演化博弈理论和中国预算实践的经验数据,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与现实效果;最后,在理论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经验,结合实证结论和我国实践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部分;第二章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在第二章的基础上,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了剖析;第四章结合第三章的内容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并分析其理论效果;第五章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第六章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基础上,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具体而言: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政治学和经济学角度详细解读国内外学者关于权力约束、预算抑制腐败及预算治理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参考,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二章,反腐视野下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本章以预算权力为切入点,阐述了预算权力由异化到腐败的过程,分析出权力不受约束是导致腐败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历史的角度对马克思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进行归纳总结;在约束权力的视角下,结合国家治理理论,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现路径。通过梳理现代预算的发展轨迹,分析出“政治控制”与“行政控制”并行是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该模式促进了预算治理向现代化转型,论述了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作为预算治理现代化判断标准的内容;以此标准为导向,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形成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架构是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本章首先从系统控权的角度梳理了各主体在预算治理中的实践,总结出“政治控制”仍显弱化与“行政控制”不断强化是当前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采用2014年至2017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笔者手工统计的8500个腐败案件和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查处的腐败问题数,从权力约束和抑制腐败两个角度,对当前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在现有模式下,我国预算治理约束权力和抑制腐败的效果并不佳;最后,结合上述两方面的内容,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视角,从预算法律制度、预算公开制度、预算绩效制度、预算民主制度四个维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通过本章分析得出:上述不足导致在现有模式下,国家与公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公众的权力约束效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地释放,各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在我国尚未完全形成。第四章,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本章旨在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以弥补当前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从而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本章首先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导向,从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维度构建了预算治理体系,阐述了该体系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论述了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共振”和“聚力”效力;在此基础上,以动态演化博弈理论为基础,借鉴鹰鸽博弈分析框架,在行贿者与受贿者博弈之间,引入多元治理主体,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第五章,对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进行检验。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本章利用2007年至2013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回归,首先检验了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抑制腐败的效果;以上述实证检验结果为基础,采用系数加权的方式,生成预算治理体系数据,并对预算治理体系系统控权的反腐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第六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制度构建。在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验证了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的基础上,本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从而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本章首先从域外国家关于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经验介绍入手,结合实证结果和我国的实践,从价值导向、功能机制、协同机制以及配套机制四个角度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通过围绕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预算治理体系的实证检验以及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其一,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能够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预算治理体系以控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着力点,四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共同约束预算权力:预算法制通过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层面框定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边界;预算公开通过信息传递和回应关切两个方面实现政府权力的自我约束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预算绩效通过内外循环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预算权力的运转效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效力;预算制衡通过制衡和协作机制强化人大、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通过上述体系,促进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优化了我国的预算治理模式,形成系统控权的格局。其二,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从理论效果来看,腐败博弈的长期演化结果显示:随着预算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成熟度不断提升,系统均衡策略的收敛速度加快,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将得到彻底释放,最终达到{不行贿,拒绝贿赂}的理想状态。从现实效果来看,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能够有效地抑制腐败,同时,由四部分组成的预算治理体系在抑制腐败上的效果更加明显。其三,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能够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我国预算治理体系制度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为价值导向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以及三者的有机统一,是预算治理体系构建和运行的价值导向。第二层为功能机制层。围绕着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通过对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制度进行政策完善,从而发挥其抑制腐败的功效。第三层,协同机制层。该机制包括系统连接机制和能力整合机制。第四,配套机制层。道德教育、大数据技术、个人激励机制和组织制约分别为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控权功能的发挥提供配套支持。本文在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理论方面。本文深入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探讨了该体系约束权力,抑制腐败的作用机理。这既拓展了预算抑制腐败的理论研究,又丰富和发展了权力约束理论。其二,在实证方面。一是,本文通过构建评价指标利用DEA模型测算了预算绩效的数据,并识别了其对腐败的影响,该数据的使用弥补了腐败影响因素现实考察的不足。二是,本文根据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的回归系数,生成了预算治理体系数据,采用面板回归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效果。上述实证研究,弥补了经验研究的不足。其三,在视角方面。本文系统地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包括价值导向层、功能机制层、协同机制层和配套机制层。相较于已有研究,拓宽了研究的维度,弥补了预算系统反腐路径考察的缺失,丰富了预算反腐的实践认知,为我国廉政制度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王璟谛[8](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李翠兰[9](2018)在《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以年平均约9.63%的速度增长,在全球经济体中居世界第二的水平。在社会生活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总体上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与提升。在2017年“十九大”的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一方面肯定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社会生产力得到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则说明当前在我国存在发展不充分与不平衡(区域、城乡)的现状,使得人们在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本质上就是旺盛的需求与供给的不足和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说,居民的消费能力总体在提升,消费结构随之升级,但与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匹配的供给却不足;特别是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不均衡使居民无法得到满足。如何化解这一供需矛盾成为我国当前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问题。财政的基本职能决定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和重要的支柱作用。在“促增长,保民生”的发展思路引导下,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调整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与行业的发展,引导技术创新以提升产品的质量,从而弥补当前产品供给的不足,满足当前居民消费的需求;可以通过采用倾斜性财政支出政策增加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来弥补城乡间与区域间的不均衡现状,提高农村及落后地区居民消费水平;可以通过扩大教育,医疗与社会保障的投入来减少居民预期不确定性支出;可以通过政府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共同促进居民消费需求得以满足,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以满足和实现。多年来,我国主要以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所扩大内需作为基本政策,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启动4万亿的投资驱动,主要包括增加民生建设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资等,通过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资来拉动国内居民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2015年后,我国改变经济改革思路是在需求管理的基础上,从供给方面(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等要素)入手,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最终达到全方位地促进居民消费的目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二十年间,财政支出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何,是否促进居民消费成为大家所关注的问题。从理论层面分析财政支出政策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一直存在(新)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主义两种不同流派的争论,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抑或挤入效应之争没有统一的结论。同时在实务界财政支出的扩大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际效果没有一致的定论。因此在我国“新常态”时期的背景下,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当下,本文基于当前居民消费的现状,结合我国多年来财政支出的发展与现状,从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的角度考察和分析我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途径和效果,为更好地促进居民消费提出财政支出的建议与对策。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基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主要理论,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入手,从理论上说明了政府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然后介绍了我国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的现状;再次,通过多年来财政支出规模及其结构对居民消费实际影响情况进行实证研究,验证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规模及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程度和动态及空间影响大小,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促进居民消费的经验,结合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优化政策建议。本研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介绍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主要理论和理论杠架,分析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现状的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居民消费现状与财政支出的现状。前者主要从居民消费水平与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比城乡居民与不同区域间居民消费的差异,最后归纳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在对我国财政支出现状分析时,分别将近三十年来我国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的发展变化进行描述与分析。在实证分析部分,立足于我国居民消费的整体水平与城乡、区域差异,从财政支出规模和财政支出结构分别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来分析。在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中,首先利用时间序列数据采用VAR方法检验了 1978-2015年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与影响程度;接着采用省级面板数据对1998-2015年的地方财政支出与东、中、西部居民和城乡居民消费进行空间动态影响实证分析。在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时,选用1978-2006年的数据,采用VAR方法实证检验了全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再运用动态和空间面板模型实证分析了 2007-2015年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对城乡居民,东、中、西部居民消费的影响。关于财政支出规模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结论。第一,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影响结果来看,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以下几组关系: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是互为格兰杰原因,他们之间存在互相作用的关系。财政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就业人口和利率都会产生影响,证明乘数效应、利率效应在我国是有效的。居民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也存在着双向格兰杰因果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与影响。第二,从脉冲函数分析与方差分解的结果看出,居民消费对自身产生了最大的正向冲击影响,消费习惯和上期收入对居民消费起重要影响。第三,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动态影响来看,我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从总体上来看是产生了挤入效应,但存在城乡差异,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居民产生了挤入作用,农村居民消费受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不显着。第四,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效应还存在显着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居民受财政支出规模影响作用为显着的正向作用,财政支出有利于东部居民消费的提升,财政支出以对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同时对西部地区居民的消费还产生了负向作用。第五,从空间计量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存在着明显的外溢作用,财政支出不仅作用于本地区居民消费,同时还会影响邻近地区居民消费;从作用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来看,直接效应作用还是更为明显,效果更好。第七,无论是从动态面板模型还是空间模型分析出的结果得出居民消费水平决定于当期居民收入和前期居民消费,这两个作用效果特别的明显。关于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第一、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冲击影响的结果是,维持性支出,经济性支出都是居民消费的格兰杰原因。社会性支出与居民消费是呈负相关,维持性支出和经济性支出与居民消费呈正相关关系。第二,从脉冲函数和方差分解中看出,仅居民消费和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正向的冲击,经济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并不明显,社会性支出则有负向的冲击作用。各类财政支出对居民的消费都存在滞后影响,同时消费习惯是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影响是最大的因素,维持性支出的影响程度也较大,贡献率最小的是经济性支出。第三,从动态面板模型分析的结果看,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抑制着居民消费,而经济性支出与社会性支出都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入效应,具有促进作用。从其他控制变量可以看出,居民收入,税负,抚养比和预期不确定性对居民消费都有显着的影响,其中居民收入的影响作用最大。第四,从城乡居民消费差异来看,维持性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都产生了挤出作用,而社会性支出则对城乡居民都产生了挤入作用。经济性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效用有所不同,它对城镇居民消费作用为负,且不显着,而对农村居民消费则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五,从区域差异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维持性支出都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社会性支出对各地区的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有所不同的是,经济性支出对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作用为负,仅对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第四,从空间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来看,维持性支出与社会性支出对居民消费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但是经济性支出更多有益于本地区居民消费的增加。基于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对比的基础上,借鉴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财政支出促进居民消费的经验,带给我国的启示包括如下几点:加大对社会性支出的投入,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控制经济性支出规模,这类支出的效果作用时间短,不具备可持续性;注重对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引导,使产业结构与居民消费结构相匹配;注重地区间与城乡间的平衡发展,采用倾斜发展模型促进居民消费的增加。最后一部分是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提出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建议,主要从政策建议与优化途径两个方面提出。在财政支出政策方面,立足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之间)和当前居民消费不足的现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的优化应从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分别做好需求的提振与供给的调整,由此共同促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在具体的优化途径方面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合理的安排适度的财政支出规模,优化维持性支出的结构,调整经济性支出结构和增加对社会性支出投入,以期达到促进居民消费的目的。
欧阳强斌[10](2018)在《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文中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的滞后会影响国民经济中其它部门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业的基础性和弱质性等特征决定了财政对农业支持、保护的必要性,但这种支持保护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我国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必须要随着我国农业发展环境及阶段的变化而变化。过去,农产品短缺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因此,改革开放40年来,除少数几个年份因农产品卖难而把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财政农业支出的主要目标外,大多数年份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都是围绕促进增产和保障供给制定的。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国更多财政农业支出政策聚焦于增加粮食产量,如种粮直补、粮食价格补贴等一系列增产激励政策。增产作用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促进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步入新的历史阶段,但也面临新的问题和矛盾。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由过去的总量不足逐步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行业内结构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已表现在供给侧。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库存量和进口量“三量齐增”,而高品质的农产品却缺乏有效供给。基于这种情形,当今环境下的增产导向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作用有限,甚至会对农业进一步发展产生扭曲和负面效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农业工作的主线。因此,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也必须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调整和改革。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本文采用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方法及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该主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研究并得出结论:一是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及其背后深层次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进行分析,明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根本途径;分析财政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政农业支出的总体性需求。二是对传统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导致农产品“三量齐增”的现象进行了理论解释,并以简化的农产品市场供需模型、社会剩余理论和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作为工具分析了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分析并提出了财政作用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三是回顾梳理了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的历史演变历程;总结归纳了我国财政农业支出体制、规模和结构现状;指出了围绕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的财政农业支出改革的最新进展。四是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构建了财政农业支出效应模型,分别分析了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产出、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的效应。结果表明: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如粮食直补政策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显着的效应,但长期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也逐渐促成了部分农产品“三量齐增”等结构性矛盾;财政农业支出的增加显着的促进了农业产出的增长,但综合技术(A)值偏低,表明技术进步对农业产出奉献不高,财政农业科技支出偏少;财政农业支出显着的促进了我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增加,但弹性系数小于1,财政农业支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面源污染成正相关关系。五是基于农业发展现状和效应分析结果,指出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存在的不足之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不完善、结构不合理、规模偏低、方式不当等。六是梳理国外财政农业支出的演变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归纳国外成功经验,提出可供我国借鉴之处在于建立较为健全的财政农业支出相关法律;支持农业经济组织的建立;遵守市场规律,注重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供需平衡。七是提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建议。建议主要包括:转变财政农业支出原则和思路;完善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和机制;优化农业投入规模与渠道;保障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的重点支出;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建立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 |
2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县域服务型政府概念特征 |
2.1.1 县域服务型政府概念界定 |
2.1.2 县域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特征 |
2.2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定义与特征 |
2.2.1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定义 |
2.2.2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主要特征 |
2.3 构建现代县域服务型政府相关理论 |
2.3.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2 后工业社会理论 |
2.3.3 县域政府职能结构重心位移理论 |
3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相关实践 |
3.1 县域服务型公共财政支出概况 |
3.2 县域服务型公共财政支出的整体性问题 |
4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莲都区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出 |
4.1.1 莲都区经济民生发展概况 |
4.1.2 莲都区财政收支主要指标分析 |
4.1.3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现状分析 |
4.2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 |
4.2.1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范围科学性有待加强 |
4.2.2 莲都区行政成本过高效率不够 |
4.2.3 旅游业与涉农服务管理投入失衡 |
4.2.4 民生支出中社会保障服务投入不足 |
4.3 莲都区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问题原因分析 |
4.3.1 政府职能转变期支出调整滞后 |
4.3.2 行政成本控制严格性有待加强 |
4.3.3 涉农服务投入与农旅联动发展认知不足 |
4.3.4 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受限且相关机制不健全 |
5 国内外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成功经验借鉴 |
5.1 美国与英国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征 |
5.1.1 美国科罗拉多州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1.2 英国威尔士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2 我国北京密云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3 启示与经验借鉴 |
6 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建议 |
6.1 优化服务型政府职能下的财政支出科学化收支管理 |
6.1.1 强化服务型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 |
6.1.2 强化服务型政府转型期的财政支出进程管理 |
6.2 服务型政府职能下提高行政效率 |
6.2.1 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节约行政成本 |
6.2.2 建立莲都区服务型政府支出监管制度体系 |
6.3 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提高农村服务事业与管理的基础比重 |
6.3.1 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改变农业投资方向 |
6.3.2 加大对农村服务事业与管理的财政补贴 |
6.4 增加服务型支出中民生支出比重 |
6.4.1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中科教文卫事业比重 |
6.4.2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中的就业保障比重 |
7 研究总结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国民幸福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回顾 |
2.1 民生财政支出的相关概念 |
2.1.1 公共支出的“民生”导向 |
2.1.2 民生财政支出的概念界定 |
2.2 国民幸福感的概念界定 |
2.2.1 国民幸福感的概念与衡量 |
2.2.2 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
2.3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效应 |
2.3.1 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理论依据 |
2.3.2 民生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 |
2.3.3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分布 |
2.4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效应 |
2.4.1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理论依据 |
2.4.2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收入分配 |
2.4.3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经济增长 |
2.4.4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居民消费 |
第三章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现状分析 |
3.1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
3.1.1 中国财政政策的历史演变 |
3.1.2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政策演变 |
3.1.3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发展趋势 |
3.2 中国国民幸福感的特征、影响因素及现状 |
3.2.1 中国国民幸福感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
3.2.2 中国国民幸福感在财政政策评估中的应用 |
3.2.3 中国国民幸福感的研究现状 |
3.3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 |
3.3.1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收入分配与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 |
3.3.2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 |
3.3.3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居民消费与国民幸福感的关系现状 |
第四章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特征与分布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计量方法与模型选择 |
4.2.1 计量模型设定 |
4.2.2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民生财政支出规模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 |
4.3.2 民生财政支出各分项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 |
4.3.3 民生财政支出结构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 |
4.3.4 稳健性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收入分配 |
5.1 民生财政支出、收入分配与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假说 |
5.2 计量模型及数据说明 |
5.2.1 模型设定及计量方法 |
5.2.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3 实证分析结果 |
5.3.1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 |
5.3.2 收入分配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效应 |
5.3.3 收入分配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间接效应再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经济增长 |
6.1 民生财政支出、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假说 |
6.2 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
6.2.1 模型设定及计量方法 |
6.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3 实证分析结果 |
6.3.1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 |
6.3.2 经济增长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影响的间接影响效应 |
6.3.3 经济增长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影响的间接效应再检验 |
6.3.4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居民消费 |
7.1 民生财政支出、居民消费与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假说 |
7.2 计量模型及数据说明 |
7.2.1 模型设定及计量方法 |
7.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7.3 实证结果分析 |
7.3.1 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 |
7.3.2 居民消费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影响的间接影响效应 |
7.3.3 居民消费对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间接效应再检验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1.2 研究的政策建议 |
8.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2.1 研究的不足 |
8.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研究 ——以义务教育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公共产品与基本公共服务 |
二、公平、效率与均等化 |
三、绩效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微观基础 |
一、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理论 |
二、公共产品的供求分析 |
三、外部性和解决方法 |
第二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导向:公平效率观 |
一、西方经济学的公平效率观 |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公平效率观 |
第三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理论依据 |
一、经济发展史和政府市场论 |
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理论依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现实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发展历程 |
一、财政支出管理的演进 |
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演进 |
第二节 财政支出管理的作用机制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 |
二、政府与市场关系 |
三、财政支出管理与政府管理关系 |
第三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现状分析 |
一、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概述 |
二、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现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
第一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标准 |
一、抽象评价标准 |
二、具体评价标准 |
第二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指标 |
一、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 |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第三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体系 |
一、评价体系的概述 |
二、评价体系的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证分析:以义务教育为例 |
第一节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实证分析概述 |
一、实证分析思路 |
二、实证分析方法 |
第二节 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证分析 |
一、以义务教育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的缘由 |
二、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指标 |
三、实证分析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 |
第三节 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实证分析的结论 |
一、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在地区之间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 |
二、财政支出规模不足导致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不高 |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导致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不高 |
四、财政支出结果管理不善导致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不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发展的现实背景和理论逻辑 |
一、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发展的现实背景 |
二、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发展的理论逻辑 |
第二节 典型国家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具体实践及特点 |
一、美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具体实践及特点 |
二、英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具体实践及特点 |
三、澳大利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具体实践及特点 |
第三节 国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经验总结 |
一、具有完善的机制体制以及明确的管理机构 |
二、具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规范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
三、具有完善的配套政策以及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 |
四、具有完善的信息数据库以及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建议 |
第一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规模水平 |
一、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责任主体 |
二、形成稳定的基本公共服财政支出增长机制 |
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制度 |
第二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一、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政府主体责任 |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管理效率 |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
第三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结果管理能力 |
一、提高对财政支出结果的监督管理能力 |
二、提高对财政支出结果的反馈调节能力 |
三、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好 |
第四节 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能力 |
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权威性 |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公开性 |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完整性 |
本章小结 |
总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 |
一、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地方财政治理与地方自主权问题 |
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分税制体系下的财政分权理论与财政公平原则 |
二、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和法定性原则 |
三、解决问题的重点:省市县三级划分 |
四、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 |
第三节 比较法视域下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共性解析 |
一、纵向比较:历史源流中的地方财政问题梳理 |
二、横向比较:域外地方财政治理的它山之石 |
第二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求索 |
一、概念界定 |
二、法理渊源 |
第二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界定 |
一、央地财政分权的法律解析 |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解构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定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导向 |
一、目标导向 |
二、路径导向 |
第三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审思 |
第一节 制度意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释义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 |
第二节 障碍审思: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 |
一、理论障碍: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 |
二、程序障碍:划分程序中程序供给的欠缺 |
三、纵向障碍:制度缺漏下央地以及上下级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 |
四、横向障碍: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不明和地方政府支出偏好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根源 |
一、规范层面的根源 |
二、实践层面的根源 |
第四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 |
第一节 目标导向:以居民基本权利体系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统属,兼顾效率原则 |
一、横向划分的基础:规范视野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 |
二、纵向划分的基础: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内在层次性关系 |
第二节 基本权利体系对于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 |
二、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层次性和类型化价值 |
三、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国家公权力部门体系对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地方国家权力部门体系的二元划分:省级政府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政府的微观管制权 |
二、国家机构体系的层次性与类型化同财政事权划分的内在联系 |
三、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借鉴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 |
一、财政事权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支出责任保障与实现财政事权的关系 |
三、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思路 |
第五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的类型化界分及其价值 |
一、类型化的价值定位: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类型化的责任主体: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事权领域的集中反映 |
三、类型化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 |
一、地方支出责任法治化的价值判断 |
二、地方支出责任界定的法治化标准 |
三、省域支出责任的实证考察 |
四、直辖市支出责任的特殊性考察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一、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 |
二、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 |
三、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化例证 |
一、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实践选择 |
二、教育财政事权 |
三、社会保障财政事权 |
第六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本源: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 |
第二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划分 |
一、省以下收益分配的现状:税种归属与共享理论的检视 |
二、收益分配的核心: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纵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探析 |
二、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类型化和法律禁止性边界 |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 |
第四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横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视角下横向转移支付的类型化 |
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域外借鉴:以德国横向财政平衡为例 |
第七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 |
第二节 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规范性 |
二、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 |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 |
一、权限归属的基本思路:立法、司法抑或行政? |
二、权限归属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四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的再审视 |
一、地方立法权的权属标的:实践基准和纠纷解决归属 |
二、地方立法权的权力边界 |
三、替代性机制的可行性探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内容、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与法律关系构成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概念界定 |
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与财权、财力关系解析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法律关系构成 |
第二节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一、西方的财政分权理论及对我国的不适配性分析 |
二、我国的财政分权理论探讨 |
第三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论题语境 |
一、宪法语境:财政议题的宪法规范分析 |
二、部门法语境:财税法视阈考察 |
三、政策语境:财税体制改革 |
第二章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问题 |
第一节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历史沿革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历史嬗递 |
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演变逻辑 |
第二节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问题剖析 |
一、划分标准混乱 |
二、法治化分权缺失 |
三、预算运行不畅 |
第三章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标准研究 |
第一节 财政事权划分标准的体系架构及实践展开 |
一、财政事权划分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
二、财政事权划分标准的域外经验借鉴 |
三、我国财政事权划分标准的体系架构与功能分析 |
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标准的适用序位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具体划分 |
一、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范围界定 |
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分类 |
三、自治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
四、共同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
五、财政事权的委托代理 |
第三节 一个样本:我国政府间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一、我国政府间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 |
二、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问题剖析 |
三、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支应策略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调整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调整内容 |
二、标准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中的适用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的主体和程序 |
第四章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保障 |
第一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 |
一、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功能分析 |
二、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域外经验借鉴 |
三、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律体系的构建 |
第二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争议解决的法律路径 |
一、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争议的原因追溯 |
二、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争议类型的梳理剖析 |
三、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争议解决的机制构建 |
第三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法律责任 |
一、我国政府履行财政权责的可问责性 |
二、我国政府履行财政权责的构成要件 |
三、我国政府履行财政权责的责任形式 |
第五章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运行 |
第一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衔接 |
一、我国支出责任与预算支出科目的衔接 |
二、我国预算支出的财力保障 |
三、我国各级人大对预算衔接的审批 |
第二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预算评价 |
一、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评价的正当基础 |
二、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评价的构成要件 |
三、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评价的程序机制 |
四、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评价的结果适用 |
第三节 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运行的预算监督 |
一、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监督的方式 |
二、我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预算监督的界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PPP模式 |
1.3.2 城镇化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PPP模式与城镇化研究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2 PPP模式财政支出责任研究 |
2.2.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3 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影响研究 |
2.3.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3.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4 对上述研究成果的简要评价 |
第3章 理论基础 |
3.1 公共物品理论 |
3.1.1 公共物品理论的主要观点 |
3.1.2 公共物品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3.2 财政支出理论 |
3.2.1 财政支出理论的主要观点 |
3.2.2 财政支出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3.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3.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 |
3.3.2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第4章 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影响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4.1 PPP模式影响我国城镇化的分析 |
4.1.1 PPP模式对我国人口城镇化的影响 |
4.1.2 PPP模式对我国公共服务城镇化的影响 |
4.1.3 PPP模式对我国经济城镇化的影响 |
4.2 PPP模式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分析 |
4.2.1 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 |
4.2.2 不同区域和项目特征下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异质性影响 |
4.3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我国城镇化的机理分析 |
4.3.1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我国人口城镇化的影响 |
4.3.2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我国公共服务城镇化的影响 |
4.3.3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对我国经济城镇化的影响 |
第5章 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PPP模式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实证分析 |
5.1.1 模型设定 |
5.1.2 数据与变量 |
5.1.3 PPP模式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影响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1.4 不同区域和项目特征下PPP模式对财政支出影响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1.5 稳健性检验 |
5.2 PPP模式影响我国人口城镇化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与变量 |
5.2.3 PPP模式对我国人口城镇化影响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2.4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人口城镇化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2.5 稳健性检验 |
5.3 PPP模式影响我国公共服务城镇化的实证分析--基于教育视角 |
5.3.1 模型设定 |
5.3.2 数据与变量 |
5.3.3 PPP模式对我国教育服务城镇化影响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3.4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教育服务城镇化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3.5 稳健性检验 |
5.4 PPP模式影响我国经济城镇化的实证分析 |
5.4.1 模型设定 |
5.4.2 数据与变量 |
5.4.3 PPP模式对我国经济城镇化影响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4.4 财政支出作用路径下PPP模式影响经济城镇化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政策建议 |
6.1 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
6.1.1 设立专项PPP基金,加快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6.1.2 发挥PPP模式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理顺人口迁移机制 |
6.1.3 建立PPP城镇化项目需求表达机制,突出人的核心地位 |
6.2 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公共服务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
6.2.1 健全PPP模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套机制 |
6.2.2 优化PPP项目设置,缓解城镇化建设中非基本公共服务财力困境 |
6.2.3 建立城镇化PPP模式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制度 |
6.3 基于完善PPP模式促进经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
6.3.1 探索PPP模式城市群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综合式发展 |
6.3.2 推动PPP与城镇开发深度融合,促进小镇经济特色式发展 |
6.3.3 助力PPP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 |
6.3.4 优化国外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制度环境,促进城镇经济开放式发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预算权力腐败理论 |
第二节 权力约束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 |
第三节 系统控权理论:国家治理下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
第一节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控制与约束权力 |
第二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 |
第三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的腐败抑制诉求:亟需系统控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 |
第一节 以系统控权为目标的预算治理体系机制构建 |
第二节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基于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二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 |
第三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功能机制 |
第四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协同机制 |
第五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配套机制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9)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概念范畴的界定 |
一、财政支出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居民消费的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二节 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理论依据 |
一、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基础理论 |
二、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理论框架 |
第三节 财政支出作用于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分析 |
一、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二、经济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三、社会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居民消费现状与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居民消费水平总体特征 |
一、居民消费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
二、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低于投资对经济的贡献 |
三、居民消费水平增长速度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 |
四、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相差明显 |
五、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均低于东部地区 |
第二节 居民消费的结构特征 |
一、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渐降低 |
二、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显着 |
三、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缓慢 |
第三节 形成我国居民消费现状的成因分析 |
一、收入水平 |
二、预期的不确定性 |
三、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
四、城乡间、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
五、消费环境 |
第三章 财政支出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规模现状分析 |
一、财政规模总量的衡量指标 |
二、财政支出规模的绝对规模持续增加 |
三、财政支出规模的相对量呈U型变化 |
第二节 财政支出结构现状分析 |
一、维持性支出变动波动大 |
二、经济性支出随经济变化而波动 |
三、社会性支出逐渐增多 |
第四章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分析 |
一、财政支出规模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 |
二、模型的选择与介绍 |
三、实证检验与分析 |
第二节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空间动态分析 |
一、理论模型 |
二、模型介绍与设定 |
三、变量选择与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五章 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结构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分析 |
一、模型选择与设定 |
二、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三、实证结果与证明 |
第三节 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空间动态影响 |
一、模型设定 |
二、模型的变量设定与数据处理 |
三、实证分析与基本结论 |
第六章 财政支出对促进居民消费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的国际比较 |
一、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占比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
二、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与其他国家差异明显 |
三、我国居民消费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
四、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处于较低层次 |
第二节 对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的国际借鉴 |
一、美国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二、德国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三、日本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第三节 国外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经验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的主要经验 |
二、给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总体结论 |
二、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 |
三、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 |
一、增加居民消费的能力与意愿 |
二、提高产品的有效供给 |
第三节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优化途径 |
一、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有效促进居民消费 |
二、优化维持性支出结构,奠定居民消费的良好基础 |
三、调整经济性支出结构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
四、加大社会性支出投入以减少居民预期支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需进一步研究之处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农业支出 |
2.1.2 农产品价格支持 |
2.1.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3 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 |
2.2.4 农业发展阶段论 |
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对财政农业支出的要求 |
3.1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 |
3.1.1 我国农业发展总体情况较好 |
3.1.2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
3.1.3 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成为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
3.1.4 增产导向的农业发展模式促成了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
3.2 财政农业支出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 |
3.2.1 农业的基础性决定了对财政农业支出的需求 |
3.2.2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对财政农业支出的需求 |
3.2.3 农业外部效应的内在化需要财政农业支出 |
3.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政农业支出提出的要求 |
3.3.1 以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 |
3.3.2 以优化要素配置、促进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为重点 |
3.3.3 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根本途径 |
本章小结 |
4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和路径 |
4.1 财政农业支出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 |
4.1.1 供给公共产品,弥补市场不足 |
4.1.2 优化资源配置,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 |
4.1.3 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农民收入 |
4.1.4 发挥乘数效应,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 |
4.2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 |
4.2.1 增产导向价格政策导致“三量齐增”的理论解析 |
4.2.2 基于简化市场模型的农民增收机理 |
4.2.3 基于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的农产品有效供给机理 |
4.3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 |
4.3.1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路径 |
4.3.2 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供给侧的路径 |
4.3.3 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需求侧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5 财政农业支出的现实考查 |
5.1 我国财政农业支出演变历程 |
5.1.1 “多取少予”的财政农业支出(1950-1978年) |
5.1.2 财政农业支出改革启动,支出规模先减后增(1979-1997年) |
5.1.3 聚焦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财政农业支出(1998-2003年) |
5.1.4 多予少取,全面减负,高速增长的财政农业支出(2004年-) |
5.2 我国当前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规模和结构 |
5.2.1 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 |
5.2.2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 |
5.2.3 财政农业支出结构 |
5.3 财政农业支出在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探索 |
5.3.1 补贴化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指向性增强 |
5.3.2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逐步完善 |
5.3.3 开辟生态保护新途径 |
本章小结 |
6 财政农业支出效应实证分析: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 |
6.1 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效应 |
6.1.1 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现状 |
6.1.2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6.1.3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4 粮食直补政策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5 粮食收储政策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6 实证结果 |
6.2 对农业产出的效应 |
6.2.1 模型设计 |
6.2.2 数据选取及平稳性检验 |
6.2.3 协整检验 |
6.2.4 实证结果 |
6.3 对农民增收的效应 |
6.3.1 模型设计 |
6.3.2 数据选取及平稳性检验 |
6.3.3 协整检验 |
6.3.4 实证结果 |
6.4 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效应 |
6.4.1 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效应 |
6.4.2 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扭曲效应 |
本章小结 |
7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存在的问题 |
7.1 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
7.1.1 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 |
7.1.2 财政农业支出监管机制不完善 |
7.1.3 地方财政农业支出预算职能弱化 |
7.2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偏低,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 |
7.2.1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低于经验值和规定值 |
7.2.2 财政农业支出偏离最优规模 |
7.3 财政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影响供给侧要素配置优化 |
7.3.1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性服务支出不足 |
7.3.2 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支出不合理 |
7.3.3 农业绿色化发展支出偏少 |
7.3.4 行政事业费占比较高 |
7.3.5 农产品流通费用过高 |
7.4 部分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存在一定扭曲性效应 |
7.4.1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存在弊端,影响供需结构性平衡 |
7.4.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新政策需继续完善 |
本章小结 |
8 国外财政农业支出经验借鉴 |
8.1 发达国家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1 美国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2 欧盟共同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3 日本的财政农业支出 |
8.2 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财政农业支出 |
8.2.1 印度的财政农业支出 |
8.2.2 韩国的财政农业支出 |
8.3 财政农业支出的国际借鉴: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 |
8.3.1 建立较为健全的农业法律体系 |
8.3.2 支持要素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 |
8.3.3 支持农业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8.3.4 遵循市场规律,注重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
8.3.5 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
8.3.6 加强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 |
本章小结 |
9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建议 |
9.1 转变财政农业支出原则和思路 |
9.1.1 政策导向从增产导向向有效产出转变 |
9.1.2 财政农业支出要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 |
9.1.3 让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
9.1.4 以供给侧为主要作用点,双侧发力 |
9.1.5 支持方式向普惠制加特惠制转变 |
9.2 完善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与机制 |
9.2.1 加强财政农业支出法制化建设 |
9.2.2 合理划分政府间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 |
9.2.3 创新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监督模式 |
9.2.4 建立财政农业支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
9.3 优化农业投入规模与渠道 |
9.3.1 适度增加财政农业支出总体规模 |
9.3.2 推进财政农业支出资金有序整合 |
9.3.3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投入 |
9.4 保障促进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的重点支出 |
9.4.1 补齐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和一般性公共服务短板 |
9.4.2 支持农产品区域、品种、品质结构调整 |
9.4.3 支持农业生产要素供给结构的优化 |
9.4.4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9.4.5 支持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调整 |
9.4.6 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9.4.7 鼓励适度规模化经营 |
9.5 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
9.6 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D]. 沈歆.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国民幸福效应研究[D]. 徐小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2)
- [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研究 ——以义务教育为例[D]. 彭亚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D]. 陈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我国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D]. 王奋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6]PPP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影响研究[D]. 孟巍.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7]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D]. 王晓.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8]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9]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D]. 李翠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10]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D]. 欧阳强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09)
标签:财政支出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预算执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