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者──我们的姓名(论文文献综述)
吕铮[1](2021)在《真相小组》文中研究指明1.预审 初秋,下着一场不大不小的雨,天色灰蒙蒙的,雨滴打在雾蒙蒙的玻璃上,划出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审讯室的铁门紧闭着,坚硬、冰冷,隔绝着外面的嘈杂和喧嚣。脚步声由远至近,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官缓步而来。他三十多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相貌端正,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略带疲惫。他是预审支队的副支队长,行里人称"那三斧子"的那海涛。
贾志军[2](2021)在《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在太极拳教学中的实验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科技快速发展与新兴技术流入,国家深化教育改革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稳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太极拳运动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载体,其柔和、轻灵等风格特点受世人青睐,习练者既可增强体质、防身自卫,又可正身清心、颐养神性。然而现行高校太极拳课程,虽具有易学、易记、易推广的特点,但传统教学模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对太极拳教学高质、高效的要求。本研究基于此为出发点,以异质分组教学法为基础,运用视频反馈教学法,对太极拳教学开展实验研究,以期提高太极拳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探索更适宜学生身心需求的教学模式,丰富太极拳课程理论体系。本研究采用文献法,梳理太极拳教学发展脉络、研究现状,整理视频反馈教学法、异质分组教学法相关理论知识;采用实验研究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科学研究方法,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休闲体育专业太极拳课程为例,运用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开展为期8周的教学实验,其中实验组运用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对照组运用传统教学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视频反馈教学法能够对学生的动作进行有效反馈,提高学生运动技能水平;结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增强学生帮助别人、虚心请教的学习态度与合作意识。2.在高校太极拳教学中,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太极拳技术动作中动作质量和劲力协调两个维度的评价成绩。3.在高校太极拳教学中,视频反馈结合异质分组教学法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无动机水平下降。4.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以较低成本,提高了教学质量,增强了教学效果,回报率增大。
张霖坤[3](2021)在《先秦和古希腊父亲神话差异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先秦神话着作中极少出现称呼某英雄为其父亲的儿子或者女儿,在“子为父隐”观念的影响下,为尊者、亲者、贤者避讳似乎成为了一种思维定式。在我国传统伦理中避讳文化的作用和大一统的历史需求下,中国先秦神话中的父亲们,作为家庭成员的“父亲”形象淡薄,也少见与子女的互动,大部分被其作为国家社会圣王贤君的光芒所笼罩。尽管中国先秦神话中也不乏用“父”之名,给后代加之以荣耀。但当“父亲”品行不端或者能力平庸时,虽构不成弑父情结,但也无疑容易成为是圣王贤君美好形象的反衬。对圣名贤德的追求和民本思想的贯彻是中国先秦神话英雄身上(和他们的父亲)非常鲜明的特质,体现了中国先秦神话中尚和合的价值观念:对理想中圣王贤君的推崇,对仁人政治的向往、对国家统一观念的提倡,对宇宙自然和谐观念的崇尚等。这种价值观念无疑是中国先秦地处大河,实行大一统政权下内陆文明的产物;这种文明的基本特征是:较大范围的公共生产和合作、私有经济发展不彻底、人才选拔注重年龄和资历、血缘宗法观念浓厚形成熟人社会。西方的希腊神话的着作中有个有趣的现象,即称呼某英雄为其父亲的儿子或者女儿;从而很好的识别后代身份,并冠之以相应的附属身份(比如该父亲地位、名望等)。希腊神话中的“父”们或多或少体现西方的弑父文化,作为充满权力与力量的矛盾集合体形象,他们性格上普遍优缺点鲜明,形象鲜活,与子女有着大量互动的事迹。对绝对力量的崇拜和神灵的至尊地位是希腊神话英雄身上(和他们的父亲)非常鲜明的特质,体现了古希腊神话中尚纷争的价值观念:对作为自然与超自然秩序的终极裁决者“神”的权力的敬畏、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歌颂、对绝对力量的推崇、对探险精神的倡导等。这种价值观念是古希腊多山少田,实行城邦制下的海洋文明的产物;这种文明的基本特征是:小国寡民式的城邦政治、私有经济和商业贸易较为发达、人才选拔注重能力、血缘观念淡薄的生人社会。
孙皓然[4](2021)在《“弱者”的力量:咏春拳技术特征的文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武术素有“南拳北腿”区域之分,作为南拳代表的咏春拳,因其山多水多的地理特征有着“水”的意象,蕴含着阴柔气息,携带了不同于北拳阳刚的文化特质。为此,本文对咏春拳进行文化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其技术动作,风格特色,对敌策略,文化理念等探源咏春拳的文化特性。本研究以技术特征为切入点,认为咏春拳技术特征体现了“以弱胜强”的技术编码,并蕴含着斯科特“弱者抵抗”的文化特征,在咏春拳的文化生产过程中蕴藏着一种对于“弱”的认知。首先,从拳种之始观之,咏春拳素有“女子创拳”之说;从动作风格观之,其具有“短手短脚”之感;从技击目标观之,其具有“专击薄弱”之目的;从对敌策略观之,其具有“强而示弱”之诡;从训练方式观之,其又具有“自我弱化”之道。因其种种特性被弱化为“散发女性气息的拳种”。由此“弱”不仅成为外界赋予其的符号表象,也成为其内在拳种系统设定的象征本质;其充满着对传统“壮欺弱、男胜女”现实的不满,为满足“弱者”的“立身于世”,从而形成了独特的“以弱胜强”技术体系。其次,在咏春拳的文化实践中,体现着一种“弱者”的自我设定。尽管自己不一定是“弱者”,但无时无刻不将自己预设“弱势”的情境,在“弱”的角度上思考、实践与应用,“弱”成为咏春拳拳种逻辑内在的自我设定。其对敌策略中也无不充满“弱”的话语,插眼、封喉诸此之类强手对峙不愿行之事,成为了咏春拳的中线理论“击必中、中必摧”的首要进攻目标;为实现后发先至,弥补双方力量速度不足,专攻“薄弱关节”也成为其“打手就是消手”的心法口诀;待敌之时的形体“示弱”,为“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克敌之时,施加了心理战术。咏春拳因其“弱”的逻辑起点,从而导致了其训练方式上区别于北方武术的大开大阖、刚猛无俦。从进攻的角度、距离、效度等要素出发为“弱者”量身打造,成为咏春拳训练体系的培养方案,通过其不断进行角度的变化寻找最佳的进攻角度(敌上我下,敌左我右)躲闪般的打,如田忌赛马般“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实现斯科特“弱者抵抗”的文化实践。最后,在武术文化看来,世界不仅仅是强者赢得发展,展示强者发展的空间,还应该功夫势能高位者责任担当,伦理自觉的责任,是强者自觉帮扶弱者,实现强弱共赢的理想蓝图。该拳种在今天有助于我们在中国的话语中理解强弱的关系,强不一定强,弱也不一定是弱,弱可以在“否定之否定”的发展中胜强。咏春拳技术体系以弱胜强的逻辑也贡献出了一种中国智慧与东方思维。
戴欣星[5](2021)在《现代汉语同位短语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老舍文集》、《王朔文集》中选取的367个同位短语为主要研究对象,分别对其进行分类描述与研究,在参考前人分类标准的基础上近一步进行细化:首先根据成分项的词性即“体词、代词、谓词”分为“名名组合式、名代组合式、代代组合式、谓名组合式”;接着,根据同一类别中的前后项的语法性质对其进一步细分,其中名名组合式又包括“名+名式、名+名语式、名语+名式、名语+名语式四小类;名代组合式包括“名+代式、代+名式、代+名语式”三小类;谓名组合式暂时只有一种“谓词+名语”。再根据前后项的语义关系进一步分为上位居前式与下位居前式,而这两类又根据前项或后项中的名词短语是否包含具有类标功能的指示词或数量词等分为上位居前类标式与下位居前类标式。在分类描述的过程中也着重与刘街生(2000)、刘探宙(2016)两位学者的研究进行类型的比较。此外,对两部文集中的同位短语还进行了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同位短语在王朔的作品中类型比老舍多,同位短语更趋向口语化,而在老舍作品中则数量更多。这不仅与同位短语的时代发展有关,也与作家的写作风格有关。本文在比较中试图找出两部文集中的异同点,并进行了分析与解释。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并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提出现有研究中有待解决的问题、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及语料来源。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老舍文集》中的215个同位短语的内部分类描写与比较,并分析了同位短语在老舍时代的分布情况。第三章主要分析了《王朔文集》中的152个同位短语的内部分类描写与比较,并分析了同位短语在王朔时代的分布情况。第四章对两部文集中的同位短语类型分布,使用频率及句法分布对比与倾向等多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得出结语部分,总结本文研究的结论。
王慧明[6](2021)在《明代募兵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募兵制是以有偿方式召集自愿者参加军队的军事制度。募兵入伍前是有一定人身自由的人群,入伍后与国家的人身关系呈现不同的形态,有人身控制的强化,也有人身控制松弛的雇佣关系,表现为不同的管理和有偿方式。本文以明代募兵制为研究对象,考察明代军事动员从卫所制的强制动员到募兵制的自愿动员的发生发展,召募对象的身份地位,募兵入伍后的管理、有偿方式及体现人身关系,进一步分析对军事、财政等方面影响和反映的社会变迁。明代募兵制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明英宗即位初的宣德十年(1435)募兵榜谕到嘉靖十三年(1534)募兵被编入卫所,此后至明亡为第二个时期。第一期募兵制的发生与部分军事物资的市场化动员几近同时,招募对象有军户中具有相对自由空间的卫所舍余、免差徭而从军的民户人丁、接受军队再控制的流民等。舍余即武官户下舍人和军户下余丁的统称。募兵的规模在土木之变后扩大,募集士兵因明蒙对峙而服役长期化,召募民壮、舍余和北边召募土兵等募兵名目陆续展开。带管于卫所的募兵、州县召募的民壮在管理方式和粮饷结构上类同于卫所正军,仍是兵农合一的原则,除了本身从军及从行粮到如卫所正军一样行月兼支的经济报酬外,其家庭在享有丁粮优免权利同时也负有户丁帮贴乃至世袭替补的义务。卫所制随着募兵制的发展也采用召募方式补充操军、屯军的缺额。所以此时募兵与国家的人身关系呈现强控制的形态而非雇佣关系,也就难免在推行日久后出现类似卫所废弛的弊病。将该期的募兵制与同期的卫所舍余差操制度化、民壮从自愿应募到以里甲为单位的强制佥派结合起来,就是军事动员向卫所军户内剩余人口及州县各种户籍的扩展。该阶段募兵制在军事上对外巩固了北边防线,对内稳定了社会秩序;在财政上主要是节省了客兵远戍的军费;在兵制上使卫所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弹性,缓解了废弛的速度,召募土着为兵被奉为圭臬并延续以后的募兵制中。第二个时期随着嘉靖中期“北虏南倭”的新变化使明军作战编制由卫所制向常备营兵制普遍化发展,兵农分离的士兵数量增加、范围扩大,募兵制逐渐摆脱上一时期的兵农合一的管理方式。召募对象主要是民户人丁和摆脱政府控制的流民,前者随着明中后期赋役改革尤其是一条鞭法的施行,来自国家的人身控制趋于松弛,具有一定的职业选择权;后者也不再如前一时期以人身与土地结合的再控制为目标。除了军事资源调节部分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外,朝廷为解决人身控制较强的士兵雇佣他人顶替不能保证军队战斗力及浪费财政资源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募兵制。从抗倭战争开始,召募、管理、作战视粮饷厚薄为准,入伍后以雇佣关系为主的募兵从东南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卫所内的募军与世袭的祖军相区别,仅是本身从军,因老疾而退出,以名籍、粮饷、人身为序,不同程度地处于卫所管理之下,而雇佣关系更强的就是全然脱离卫所而仅受营兵制管理的募兵。后期募兵赋税优免只及本身,家庭既无丁粮优免也无户丁帮贴,军饷结构上包括本身的军饷及经济上惠及家庭的安家银、内顾银。将帅家丁是募兵制的一种特殊形态,因九边军官阶层在边疆地区的土地市场化经营而产生,与将领的人身关系从附庸关系为主向雇佣关系为主发展,即先与军官结成支配关系,再由军官与朝廷交换政治、经济利益,成为以朝廷为单独买方的雇佣兵队。需要强调的是,两个时期的募兵制不是后期取代前期的关系,而是因时因地制宜地施行。不同于第一阶段募兵对财政的节省,第二阶段募兵从嘉靖中期到隆庆时期的“覆定军制”,除了数量有限的军事家丁双粮和南兵厚饷外,军饷并未超过卫所正军,财政支出扩大的原因是军数的增长和兵农分离后常备士兵的增多。万历中期以后,经制募兵和战时临时募兵数量增加和自援朝战争开始的、明清战争继续扩大范围的单兵厚饷造成了明末财政的急剧扩张。对于包括募兵在内的军费扩张,在中央引发了以户部和兵部之间为主的部门矛盾并延及边镇或前线军事负责部门,在地方上引发了因户籍人口减少导致的赋役完纳问题和军费导致的百姓负担加重及地区分配不均等等矛盾。至万历中期,包括卫所募军、经制募兵、临时募兵、在营家丁形式的个体雇佣兵和将帅家丁式的雇佣兵队的多样化雇佣关系的募兵制体系形成了。但是募兵的训练、解散、安置、预备役、军事领导权力分配却并未系统地建立起来,个体募兵为经济利益自愿应募,但在入伍后却有极大的趋利性,表现为军饷上的逃薄就厚,军事任务上的趋利避害,以致朝廷因逃亡过甚而只求数量充足。尽管明末募兵的数量占比已经超过1/2,但却没有带来军队战斗力的增强。明代后期形成了以军事家丁为核心、普通营兵为外围的军队结构,这个趋利性的结构压倒了戚继光所代表的强调军队团结协作的军队结构,再加上军官阶层沿袭自卫所制的腐败愈发严重,不仅军事改革被打断,反而在调募这种军队集结方式共同作用下,在明清交替时将明王朝推向了灭亡的深渊。
宋兴家[7](2021)在《满汉融合视角下的清代奴仆法规研究(1616-1795)》文中研究指明清代立法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是针对奴仆的立法。清代官方制定关涉奴仆的法规数量大,增订次数频繁,这些法规主要散布在清律、会典之中,未独立成为单一的法律文本。从内容上来看,相关法规对奴仆制度的存续、奴仆的身份与地位、主奴关系的调节等方面做出了细致规定。从法律来源来看,这些法规存在满汉两种法源。本文主要借助对清入关前至乾隆年间与奴仆相关法规的历时性梳理,揭示清代立法中存在一个满汉融合的过程。继而探究满汉法律在融合过程中,对旗民社会中奴仆身份、地位所产生的影响。最后尝试在与明代社会比较的基础上,呈现清代社会演进中社会结构层面的变动趋势。入关前的旗人社会盛行奴仆制度,已形成关于奴仆身份、地位的一些习惯法。其时旗下社会的身份层次简单,奴仆具有浓厚的财产属性。相关习惯和法规虽强调家主对奴仆的所有权,却规定家主不能轻易杀伤家中奴仆,奴仆可通过举首家主非法行为的方式离开家主;相关法条主要围绕主奴间关系展开,不大注重区分奴仆与良人之间法律的地位差异。顺治初年所定清律大体沿用明律,禁止庶民家存养奴仆,规定奴仆是一个身份低于庶民,对家主及其亲属有着较强依附性的人群,是等级化社会中地位最低的人群。入关前后,满汉奴仆法律奴仆的身份、地位及存养奴仆等问题的规定上存在较大差异。顺治、康熙年间立法规范旗下买卖人口,逐渐认可旗人通过白契买卖奴仆的行为,打击抢夺拐卖人口的罪行。官方沿用和增订了奴仆犯法家主连坐、以人准债、逃人法等入关前的法规。还比照顺治律内容,对红白奴仆的法律地位进行分等,制定家主与奴仆相犯如何处置的条例。顺康年间官方为旗人新制定的法规,既表现出对入关前法条的吸收和继承,又呈现了满汉法律融合的态势。雍正、乾隆年间修律,将此前沿用的满洲法,及依照顺治律和满洲法精神新制定的一些条例整合到清律中,再比照律意对这些条例进行取舍。其结果是,律中带有满洲特色的条例逐渐减少,仅剩的法条亦是融合有满汉两种法源的条例。雍正、乾隆年间立法向旗人看齐,解除对民人存养奴婢的限制。旗下奴婢法律身份比照顺治律进行了重塑,主奴关系更为严肃,奴仆地位愈发下降。结合清前期法规的修订情况来看,明显存在一个满汉融合的过程。满汉法律融合使得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将罪犯及家属罚为奴的刑罚更加普遍。籍没、发遣为奴这些带有鲜明满洲因素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发功臣之家为奴的刑罚在乾隆年间再度兴盛,将叛犯家属罚为奴成为清代皇帝恩赏旗下功臣的重要手段。满汉法律融合导致满洲法中允许普遍存养奴婢及将人视为财产的观念,与汉族严肃、体系化的身份制度融合,凝聚出一种允许社会普遍蓄奴,且注重维持奴婢的低贱身份,还强调奴仆对家主依附关系的法律精神。清代社会结构的重组中,作为社会底层的奴仆群体扩大,旗民社会中主奴关系得到强化。
郭小瑞[8](2021)在《古埃及平民群体研究(公元前2686-1069年)》文中认为平民群体是古埃及社会得以稳定发展的基石之一,也是衡量古埃及社会走向的重要指标之一。古埃及从古王国开始到新王国结束(公元前2686年到1069年)是古埃及文明独立发展完善的历史时期,正是在这一长达1500余年的历史时期,平民群体完成了从萌芽、形成、发展到成熟的发展阶段。本文以埃及语中的群体性词汇瑞麦特(rmT)、赖赫特(rxyt)、涅杰斯(nDs)、涅木虎(nmHw)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梳理这些词汇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古埃及平民群体的发展和特征进行细致深入的探讨。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处于准群体的萌芽状态,文献中主要的平民群体性词汇有瑞麦特(rmT)、赖赫特(rxyt)、赫恩迈麦特(Hnmm.t)。虽然这一时期平民群体尚未形成,但是在瑞麦特(rmT)和赖赫特(rxyt)群体中已经初见平民群体的端倪,并出现了社会分层的现象。平民群体的一般特征也在这一时期初步成型。第一中间期和中王国时期,涅杰斯(nDs)群体开始展现平民特征,并以自我意识的觉醒为标志宣告了古埃及平民群体的正式形成。原有的具有平民群体属性的瑞麦特(rmT)和赖赫特(rxyt)则走向了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向:瑞麦特(rmT)成为区别于外国人的具有埃及民族性质的称呼,而赖赫特(rxyt)则开始逐渐向着平民群体总称的方向发展。第一中间期的赖赫特(rxyt)群体分裂后平民群体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全具备平民属性的群体,这些非典型平民群体的出现喻示着平民群体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并展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与此同时,平民群体的新特征开始细化,平民群体分层呈现复杂化趋势,平民群体的社会流动也有一定加速。中王国时期随着赖赫特(rxyt)群体的重塑,统治者加大了对平民群体发展的干预。可以说古埃及平民群体的诞生和发展一直处于埃及统治者们的干涉和推动之下。第二中间期和新王国时期是平民群体的巩固和成熟的时期。赖赫特(rxyt)群体完全具备了平民群体的特征,并且在统治者的主观定义下,成为了平民群体的统称。自此开始,赖赫特(rxyt)群体等同于古埃及平民群体,这也标志着平民群体走向成熟。这一时期,涅木虎(nmHw)群体替代涅杰斯群体成为了平民群体中的代表,非典型平民群体也得到了一定的巩固,统治者将其同样纳入到自己的统治基础中去。平民群体整体社会地位的提升是新王国时期平民群体发展的主题,然而,涅木虎群体中不再出现真正跨阶层式的晋升却也意味着古埃及阶层固化的开始。纵观古埃及平民群体的发展,平民群体的重要性呈不断上升趋势,甚至一度成为国王抗衡宗教势力的中流砥柱。平民群体发展的起伏及其社会流动的动向与国家政治、经济状况有着较为直接的联系。古埃及平民群体的发展既是古埃及文明发展的推动力,同时也是古埃及文明发展的结果。
王苑[9](2021)在《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中的表达——兼论民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关系》文中研究指明自罗马法始,传统民法就对个人信息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信息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因规范自动化个人信息处理技术对人格的威胁而生,其规制对象为信息处理行为。区别于普通的个人信息使用关系,信息处理关系是信息能力不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民法所保护的信息处理关系中的法益应被表达为信息处理中的自主利益(或自决利益)。该利益的保护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民事主体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能力不平等;二是存在信息处理行为。对个人权益低风险的行为,系普通的个人信息使用,比如个人生活中的信息交往,非为信息处理关系的调整目标,仅民法调整,《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全不适用;但是对信息处理关系中的信息处理行为的规制,《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民事条款应当作为民事特别条款,予以优先适用。
李佳[10](2021)在《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多维对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语言”与“人”的问题是语言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人既是认知世界与使用语言的主体,也可作为被研究的客体。“人”这一对象是复杂的、多维的,故有必要从不同学科对其进行更全面的研究与阐释,本文则是从语言学视角对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进行的对比研究。本文以“观念分析法”为基础,从多个维度对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进行对比研究,其中包括对“человек/人”的词源追溯与历时释义,共时维度下对其进行的组合关系与聚合关系分析,认知维度下对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原始域解读等。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力求以俄汉“语言中的人”为语料基础,充分展现俄汉“人的语言形象”,并以该两语言形象为对比分析的依据,深入探究俄汉民族“文化中的人”与“自我认知中人”的异同,并进一步诠释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所涉及的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世界等问题。
二、强者──我们的姓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强者──我们的姓名(论文提纲范文)
(1)真相小组(论文提纲范文)
1. 预审 |
2. 案卷 |
3. 被害人 |
4. 窝案 |
5. 贪官 |
6. 证人 |
7. 内鬼 |
8. 练兵 |
9. 大盗 |
1 0. 测谎 |
1 1. 被告人 |
1 2. 断线 |
1 3. 深挖 |
1 4. 交锋 |
1 5. 收网 |
(2)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在太极拳教学中的实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教学法概述 |
2.2 视频反馈教学法概述 |
2.2.1 反馈 |
2.2.2 视频反馈教学法 |
2.2.3 视频反馈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
2.2.4 运用视频反馈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
2.3 异质分组教学法概述 |
2.3.1 异质分组教学法 |
2.3.2 异质分组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
2.3.3 运用异质分组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
2.4 太极拳教学研究现状及评述 |
2.4.1 研究文献数量和关键词分析 |
2.4.2 我国太极拳教学研究热点分析 |
2.4.3 关于太极拳教学发展研究的评述 |
2.5 文献综述小结 |
第三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法 |
3.2.2 访谈法 |
3.2.3 实验研究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第四章 结果与分析 |
4.1 实验前结果与分析 |
4.1.1 实验前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身体形态与素质差异性检验 |
4.1.2 实验前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体育心理素质差异性检验 |
4.2 实验后结果与分析 |
4.2.1 实验后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太极拳运动测试结果与分析 |
4.2.2 实验后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体育心理测量结果与分析 |
4.3 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的影响分析 |
4.3.1 对学生的影响分析 |
4.3.2 对教学的影响分析 |
4.4 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局限性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第六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1 研究存在的不足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附录 |
附录A 分组指标及测量方法 |
附录B 艾森克人格问卷中国版(EPQ-RSC) |
附录C 体育运动动机量表(SMS) |
附录D 体育运动愉悦感量表(PACES) |
附录E 太极拳评价指标 |
附录F 专家评价表 |
附录G 学生访谈提纲 |
致谢 |
(3)先秦和古希腊父亲神话差异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旨趣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文章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先秦神话和古希腊神话中父亲形象 |
第一节 先秦神话中父亲形象 |
一、避讳文化对父亲形象的影响 |
二、感生神话到帝王世系 |
三、圣王贤君形象确立—以黄帝、帝喾为例 |
第二节 古希腊神话中的“父”形象 |
一、子女对父亲直呼其名的表达方式 |
二、生动鲜活的父亲形象 |
第二章 先秦神话和古希腊神话中父亲形象的内涵分析 |
第一节 先秦神话中父亲形象的内涵分析 |
一、“父之名”是加于后代身上的荣耀 |
二、失德之父是圣王形象的反衬 |
第二节 古希腊神话中父亲形象的内涵分析 |
一、“父之名”可识别后代身份 |
二、“父”是权力和力量的象征 |
第三节 先秦神话尊父情结与希腊神话弑父情结的对比 |
第三章 先秦与古希腊神话中神灵(其父)形象与价值观差异性 |
第一节 两者形象差异性—崇尚德行与追求强力 |
一、崇尚德行的先秦神灵 |
二、追求强力的古希腊神灵 |
第二节 两者价值观差异性—尚和合与尚分争 |
一、尚和合的先秦神话 |
二、尚分争的古希腊神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弱者”的力量:咏春拳技术特征的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述评 |
1.5.1 概念厘定 |
1.5.2 咏春拳的历史研究 |
1.5.3 咏春拳的文化研究 |
2 咏春拳的“弱者”技术表征 |
2.1 技术动作的“弱者”表征 |
2.1.1 “守中” |
2.1.2 “归肘” |
2.1.3 “二字钳羊马” |
2.2 风格特色的“弱者”表征 |
2.2.1 “短手短脚” |
2.2.2 “女性化” |
2.2.3 “强力弱用,刚劲柔发” |
2.3 对敌策略的“弱者”表征 |
2.3.1 “示弱” |
2.3.2 “待敌而动” |
2.3.3 “快打、紧随” |
3 咏春拳的“弱者”文化理念 |
3.1 女性创拳说:拳种起源的“弱者”附会思维 |
3.2 习练者的“弱者”前提设定理念 |
3.3 施武、用武场域的“不利”前提设定理念 |
4 咏春拳“弱者”特性生成的文化反思 |
4.1 生计文化的阐释:词源学的文化追求 |
4.2 制度文化的阐释:“病夫”催生的尚武话语实践 |
4.3 意识形态文化的阐释:“全能主义”的思维导向 |
5 结论 |
6 参考文献 |
主要学习经历 |
攻读硕士期间科研经历 |
致谢 |
(5)现代汉语同位短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简介 |
1.2.1 同位短语总体研究现状 |
1.2.2 以往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创新 |
1.3 解决问题拟采用的理论、方法、语料 |
1.3.1 本文拟采用的理论与方法 |
1.3.2 语料来源 |
第二章 《老舍文集》同位短语研究 |
2.0 引言《老舍文集》同位短语的分类 |
2.1 .《老舍文集》中名名组合式 |
2.1.1 “名+名”式 |
2.1.2 “名+名语”式 |
2.1.3 “名语+名”式 |
2.1.4 “名语+名语”式 |
2.2 《老舍文集》中名代组合式 |
2.2.1 “名+代”式 |
2.2.2 “代+名”式 |
2.2.3 “代+名语”式 |
2.3 代代组合式 |
2.3.1 人称代词+反身代词 |
2.3.2 人称代词+统称代词 |
2.4 小结 |
第三章 《王朔文集》同位短语研究 |
3.0 引言《王朔文集》同位短语的分类 |
3.1 《王朔文集》中名名组合式 |
3.1.1 “名+名”式 |
3.1.2 “名+名语”式 |
3.1.3 “名语+名”式 |
3.1.4 “名语+名语”式 |
3.2 《王朔文集》中名代组合式 |
3.2.1 “名+代”式 |
3.2.2 “代+名”式 |
3.2.3 “代+名语”式 |
3.2.4 “名语+代”式 |
3.3 《王朔文集》中代代组合式 |
3.3.1 人称代词+反身代词 |
3.3.2 人称代词+统称代词 |
3.4 《王朔文集》三项式 |
3.4.1 非紧凑式 |
3.4.2 紧凑式 |
3.5 《王朔文集》谓名组合式 |
3.6 小结 |
第四章 《老舍文集》《王朔文集》同位短语的比较研究 |
4.0 引言 |
4.1 名名组合式异同 |
4.1.1 类型及频率对比 |
4.1.2 句法分布对比 |
4.2 名代组合式异同 |
4.2.1 类型及频率对比 |
4.2.2 句法分布对比 |
4.3 代代组合式异同 |
4.3.1 类型及频率对比 |
4.3.2 句法分布对比 |
4.4 谓名式与三项式 |
4.5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本文主要结论 |
5.2 本文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明代募兵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募兵制的发生与条件 |
一、卫所制的功能和军制演变 |
二、募兵制的发生与兵源 |
三、募兵制与商品经济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募兵制的发展和募集士兵的管理 |
一、土木之变后募兵规模的扩大 |
二、明中期募兵的制度化推进 |
三、从募兵到募军:卫所制的补充 |
四、明后期雇佣性质募兵的出现与扩大 |
五、雇佣兵队:从招首到将帅家丁的军前报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募兵的军饷和军费 |
一、单兵报酬的演变 |
二、募兵军费与财政 |
第四章 募兵制的军事成效 |
一、数量及在军队中的占比 |
二、质量与军事特点 |
三、两种雇佣关系下的明代后期军队结构 |
四、调募与明朝的灭亡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原始文献 |
二、今人着述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满汉融合视角下的清代奴仆法规研究(1616-179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 相关研究综述 |
三 参考文献综述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五 文章内容与结构 |
第一章 清入关前后满汉奴仆法律的差异 |
第一节 清入关前习惯法中的奴仆 |
(1)奴仆具有浓厚的财产属性 |
(2)奴仆的身份与地位 |
(3)将罪犯罚为奴的刑罚 |
第二节 顺治律对奴婢身份地位的规定 |
(1)禁止庶民之家蓄奴 |
(2)律中奴婢身份与地位相关条款 |
(3)“隐匿满洲逃亡新旧家人”律与旗民差异 |
小结 |
第二章 顺康年间旗下奴仆法条的更定 |
第一节 对旗下买卖奴仆的立法 |
(1)规范旗下买卖人口的法条 |
(2)立法认可白契奴仆 |
(3)禁止抢夺拐卖人口的条例 |
第二节 对入关前法条的沿用与增订 |
(1)奴犯坐主相关法条 |
(2)以人准债的条款 |
(3)对女仆婚姻的规定 |
(4)家长管教奴仆的条款 |
(5)逃人法中对财产权的强调 |
(6)与奸罪相关的条款 |
第三节 相关条例对顺治律的吸收 |
(1)奴仆法律地位的分等 |
(2)家主杀伤奴仆相关条例 |
(3)奴仆侵犯家主相关法规 |
小结 |
第三章 雍正、乾隆年间奴仆法律的满汉融合 |
第一节 雍正律中调合满汉奴仆法律 |
(1)增例中满汉画一 |
(2)钦定例中沿用部分满洲法条 |
第二节 乾隆律中满洲奴仆相关法条的消融 |
(1)满洲法条的逐渐消融 |
(2)其它奴仆法条的制定 |
第三节 乾隆三十三年律对主奴关系的强化 |
(1)红白契奴仆法律身份的严肃 |
(2)主奴相犯法条的细密 |
(3)赎身奴婢与家主的依附关系法条化 |
小结 |
第四章 满汉法律融合过程中旗民奴仆法律地位的变迁 |
第一节 旗下主奴关系的重塑 |
(1)旗人法条对律中主奴关系的接受 |
(2)奴仆首告家主法条的消亡 |
(3)接受律中的身份概念 |
第二节 民人存养奴婢的普遍化 |
(1)清初禁止庶民之家存养奴婢 |
(2)开放民人蓄奴的影响 |
小结 |
第五章 清代以人为奴刑罚的泛滥 |
第一节 籍没为奴的刑罚 |
(1)籍没刑罚的扩张 |
(2)籍没刑罚与律文的冲突 |
(3)司法实践中籍没刑罚的使用情况 |
第二节 发遣为奴的刑罚 |
(1)发遣为奴刑罚的形成与普遍化 |
(2)发遣为奴的适用人群 |
(3)对发遣为奴人员的处置 |
第三节 入功臣之家为奴的刑罚 |
(1)清初“入功臣家为奴”者不入功臣家 |
(2)乾隆年间给功臣家为奴刑罚的郑重实施 |
(3)发功臣家为奴的赏赐情况 |
小结 |
结论 |
(1)律例之间的差异冲突与满汉法律融合 |
(2)清代奴婢制度的扩张 |
(3)主奴关系的强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8)古埃及平民群体研究(公元前2686-1069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综述和选题意义 |
二、论文结构 |
三、关于应用社会学理论的说明 |
四、关于平民群体相关文献的类型和编排体例的说明 |
(一)平民相关群体文献的类型 |
1.金字塔铭文 |
2.坟墓铭文 |
3.石碑铭文 |
4.纸草文书 |
5.其他铭文 |
(二)平民群体相关文献的编排体例 |
第一章 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孕育和萌芽 |
第一节 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瑞麦特(rmT)与斯(zi)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宗教文献金字塔铭文中的瑞麦特 |
(二)世俗文献中的瑞麦特 |
(三)世俗和宗教文献中的斯 |
(四)世俗和宗教文献中的瑞麦特和斯 |
(五)古王国时期瑞麦特群体和斯群体的比较分析 |
1.古王国时期瑞麦特(rmT)群体分析 |
2.古王国时期斯(zi)群体分析 |
二、赖赫特(rxyt)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宗教文献中的赖赫特(rxyt) |
(二)头衔mdw-rxyt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三)古王国时期赖赫特群体分析 |
1.古王国时期rxyt的词义解析 |
2.古王国时期头衔mdw-rxyt中的rxyt群体的词义 |
三、赫恩迈麦特(Hnmm.t)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赫恩迈麦特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二)古王国时期赫恩迈麦特群体分析 |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特征 |
一、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群体规范 |
(一)平民群体的从属性 |
1.瑞麦特“群体”与国王、神明的从属关系 |
2.宗教文献中其他平民属性的群体与瑞麦特“群体”的关系 |
(二)平民群体的自由身份 |
1.平民群体与官员之间的从属关系 |
2.官员管理下的身份自由的瑞麦特“群体” |
二、古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社会分层 |
(一)瑞麦特“群体”的内部分化 |
(二)赖赫特“群体”的内部分化 |
小结 |
第二章 第一中间期和中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形成和发展 |
第一节 平民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涅杰斯(nDs)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涅杰斯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二)涅杰斯群体分析 |
二、原有平民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一)瑞麦特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二)赖赫特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三)原有平民群体的发展和变化 |
1.瑞麦特(rmT)群体的发展和变化 |
2.赖赫特(rxyt)群体的发展和变化 |
第二节 第一中间期和中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特征 |
一、涅杰斯群体的特征 |
(一)涅杰斯群体的平民特征 |
1.涅杰斯群体的从属性 |
2.涅杰斯群体的自由身份 |
(二)涅杰斯群体的时代特征 |
1.平民身份的觉醒 |
2.社会公众的认同 |
二、平民群体的新特征 |
(一)平民群体分层的复杂化 |
(二)非典型平民群体的发展 |
1. “经济精英”的对立面——穷人 |
2.政治精英的“追随者” |
3.官员口中的“悲惨的人” |
(三)平民群体的社会流动 |
1.动乱时期平民群体的流动 |
2.和平时期平民群体的流动 |
小结 |
第三章 第二中间期和新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巩固和成熟 |
第一节 平民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涅木虎(nmHw)群体相关文献翻译和分析 |
(一)涅木虎群体相关文献的整理和翻译 |
(二)涅木虎群体分析 |
二、赖赫特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分析 |
(一)赖赫特群体相关文献整理和翻译 |
(二)赖赫特群体的发展和变化 |
1.狭义上的赖赫特群体的内涵 |
2.广义上赖赫特群体的内涵 |
第二节 第二中间期和新王国时期平民群体的特征 |
一、涅木虎群体的特征 |
(一)涅木虎群体的平民特征 |
1.涅木虎群体对于统治阶层的依赖 |
2.涅木虎群体的自由身份 |
(二)涅木虎群体的时代特征 |
1.群体意识觉醒 |
2.社会地位整体提升 |
3.晋升渠道多样 |
4.职业身份凸显 |
二、赖赫特群体的身份完善 |
三、非典型平民群体的巩固 |
四、古埃及平民群体的成熟 |
(一)赖赫特群体的成熟 |
(二)平民群体的融合和流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原始文献与图像资料 |
二、外文学术着作 |
三、外文学术论文 |
四、工具书 |
五、中文学术着作及论文 |
附录 |
一、非典型平民群体相关文献翻译和注释 |
二、表格 |
(一)第五王朝和第六王朝时期头衔mdw-rxyt整理 |
(二)新王国时期赖赫特(rxyt)群体相关头衔整理 |
三、缩略语 |
(一)杂志与着作 |
(二)博物馆 |
四、英文中文对译表 |
后记 |
(9)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中的表达——兼论民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个人信息保护权 |
二、独立于普通个人信息使用关系的信息处理关系 |
(一)信息处理行为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 |
(二)信息能力不平等是信息处理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 |
三、信息处理关系中的自主利益之民法保护 |
(一)个人信息自决权:宪法权利还是民法权利 |
(二)个人信息自决权在民法中的恰当表达 |
四、民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关系 |
(10)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多维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五、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俄汉观念对比研究的相关理论阐释 |
第一节 语言“比较”研究思想的历时考量 |
第二节 语言学研究的人类中心论思想 |
第三节 俄汉观念对比研究中的二元对立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词源追溯与历时释义 |
第一节 俄语观念词человек的词源分析与释义 |
第二节 汉语观念词“人”的字源分析与释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聚合关系对比研究 |
第一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同义聚合体对比研究 |
一、俄语观念词человек同义聚合体研究 |
二、汉语观念“人”的同义聚合体研究 |
第二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构词聚合体对比研究 |
一、词根человек-与люд-的构词聚合体研究 |
二、“人部字”构字聚合体研究 |
三、俄语“表人”后缀构词聚合体研究 |
四、汉语“表人”后缀、类后缀构词聚合体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组合关系对比研究 |
第一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在组合关系中的“代词化”特征分析 |
一、俄语观念词человек在组合关系中的代词化特征分析 |
二、汉语观念词“人”在组合关系中的“代词化”特征分析 |
第二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在组合关系中的语言形象分析 |
一、俄语观念词человек在组合关系中的形象分析 |
二、汉语观念词“人”在组合关系中的隐喻形象分析 |
第三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在组合关系中的认知范畴特征 |
一、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与空间认知范畴 |
二、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与“数量”认知范畴 |
三、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与颜色认知范畴 |
第四节 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在组合关系中的修辞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человек/人”为目标域的俄汉观念对比研究 |
第一节 俄汉人体词指“人”的观念对比分析 |
一、俄语人体词指“人”的观念分析 |
二、汉语人体词指“人”的观念分析 |
第二节 俄汉“动植物词”指“人”的观念对比分析 |
一、俄汉动植物词指“具有某种能力或行为特征的人”的对比分析 |
二、俄汉动植物词指“具有某种品格特征的人”的对比分析 |
三、俄汉动植物词指“具有某种社会属性的人”的对比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强者──我们的姓名(论文参考文献)
- [1]真相小组[J]. 吕铮.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21(06)
- [2]视频反馈联合异质分组教学法在太极拳教学中的实验研究[D]. 贾志军.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08)
- [3]先秦和古希腊父亲神话差异性研究[D]. 张霖坤. 山东大学, 2021(02)
- [4]“弱者”的力量:咏春拳技术特征的文化研究[D]. 孙皓然. 上海体育学院, 2021(12)
- [5]现代汉语同位短语研究[D]. 戴欣星.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6]明代募兵制研究[D]. 王慧明.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7]满汉融合视角下的清代奴仆法规研究(1616-1795)[D]. 宋兴家.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8]古埃及平民群体研究(公元前2686-1069年)[D]. 郭小瑞.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9]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中的表达——兼论民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关系[J]. 王苑.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02)
- [10]俄汉观念词“человек/人”的多维对比研究[D]. 李佳. 黑龙江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