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论文文献综述)
董博[1](2019)在《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人才问题历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研究“人才发展治理”问题,主要基于以下时代背景:一是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球人才竞争变革。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已经逐步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由于人才资源的稀缺性,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这些竞争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薪酬、待遇、平台的比拼,而日益成为全方面、系统性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较量。二是治理理论的出现引发对人才发展路径的反思。治理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以来,被应用于各类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与此同时,人才发展格局正在改变,政府不再是推动人才发展的唯一责任主体,市场经常性在人才配置中出现失灵,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开始参与人才发展事务,人才也以独立的姿态成为推动人才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促使我们必须用治理理念去重新审视人才发展问题。人才发展已经踏入治理时代。三是破解人才发展实践难题需要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我国人才发展面临着国际人才竞争力不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面向未来的高端人才开发体系不成熟三大挑战,需要用开放包容的制度、运行高效的模式、科学规范的机制解决,这些都是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四是党管人才体制加速人才发展治理进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体现出丰富的治理思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构建适应创新驱动要求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推动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成为当前我国人才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特别是2016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做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部署,为人才发展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指明了方向,人才发展治理开始在更广范围内受到关注。这些重大变革趋势,凸显了人才发展治理的重要性,为人才发展治理创造了条件。本研究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在理论上,用治理理论思考人才发展问题,梳理人才发展治理形成脉络、概括人才发展治理特征、提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应然框架,丰富和拓展了治理理论的研究范畴。二是在实践上,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出发,系统分析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案例,概括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尝试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路径,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践具有参考借鉴意义。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实地调研等方法。一是通过查阅文献,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和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研究,确定研究重点,梳理理论基础。二是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基础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梳理和对比,从中寻找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规律。三是深入3个省的15个县市的农村、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座谈等,选择重点人才发展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构建路径。本文除去绪论和结论共分四章:第一章“人才发展治理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基于对有关概念产生背景和发展脉络的梳理阐述,对本研究涉及的人才、人才发展和人才发展治理三个核心概念进行深入阐释和界定,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整体特征进行初步描述,提出了多中心布局、多层次结构、多关系网络的人才发展治的理想愿景,使研究问题范畴更加精准。第二章“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一是依次剖析对人才发展治理研究有支撑作用的人力资本理论、创新理论和治理理论,探讨阐述这些理论对于丰富人才发展治理理论和指导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作用和意义。二是梳理、回顾、对比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历程,挖掘国外人才发展过程中的治理思想。三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四个维度,归纳国外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要素特征。最后,对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共性经验进行概括,从中寻求对人才发展治理的规律性认识。第三章“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和理论反思”。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才发展治理孕育发展历程进行概括,对4个人才发展典型案例和东北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进行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治理目标不明确、治理体制不顺、治理环境不优等实践困境,以及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面临的适应人才自由全面发展需要、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适应构建世界命运共同体需要等4方面趋势要求。第四章“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在前面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应然构架,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机制构成进行概括。并进一步阐述了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路径,从夯实运行基础、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方式手段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创新之处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从人才自身、人才资本和人才事业三者共同发展的视角提出“人才发展”的概念。学者们对“人才”概念研究论述得较多,但对于“人才发展”少有探讨。研究中在对人才发展概念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历史上与“人才发展”内涵相似、使用语境相近的有关概念进行比较基础上,跳出基于“人才发展”语义层面的理解,提出人才发展是“包括人才自身发展、人才资本增值、人才事业进步在内的诸多公共事务的总和”的概念。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助于准确确定“人才发展治理”的研究范畴。二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等4方面概括了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的特征。通过将人才发展置于治理视角下进行探讨,从人才竞争战略、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人才法律法规等4方面,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概括出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治理方式法制与规范、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等人才发展治理规律性特点。并从操作层面对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等5方面经验做法进行阐述。此前没有学者对人才发展治理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概括。三是用治理理论对中国人才发展实践进行剖析,对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并通过案例分析概括了当前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主要理念和方法。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产生发展过程概括为“基础积累期”“雏形出现期”“格局加快构建期”和“体系形成期”4个阶段。并通过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人才争夺战降温”“区域间人才平衡发展”“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等4个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单位层面人才发展治理实践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中概括出政府间合作、推动政府角色重塑、公共服务市场化、多中心治理等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从而对我国人才发展实践困境和趋势要求进行了科学判断,对于科学客观判断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状况具有一定意义。四是提出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构建路径。基于对国际和国内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分析,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是什么”“怎么办”问题进行阐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概括为以“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为目标,由“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构成的网络化治理,并对建设目标和机制构成进行深入阐述。在此基础上,系统论述了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生态、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加强监测评估等策略加快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贾云洁[2](2018)在《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文中提出2014年8月31日修订通过的《预算法》,明确了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职责授权,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作为一个必经的程序,内嵌到预算管理过程中,本级决算审计得到完整授权,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得以提升。然而,授权并非意味着必然的供给。如何确保政府决算审计的有效开展?需要什么样的机制保障?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研究关注的焦点话题。梳理现有文献发现,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理论研究单薄,规范研究较多、实证分析偏少,且以实务操作研究为主,缺乏对决算审计发展演变规律的探讨,理论认知不统一、系统性研究匮乏。截至目前,既无博士硕士论文对决算审计的专题研究,也无决算审计的专着面世。现有决算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审计实践技术规范的建设,加上现行行政型审计体制的制约,严重阻碍了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基于现行研究的不足,本文期望在决算审计的发展变迁规律、供求偏差、审计体制改革、决算审计理论理念框架以及审计法规建设上有所突破。在基本概念界定和社会契约、委托代理、公共受托责任、国家治理、制度环境、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等理论基础的分析支撑之上,本文梳理了我国制度环境变迁下的决算审计授权沿革。研究发现:一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是影响决算审计授权变迁的动力来源,制度环境变化催生了决算审计需求的变化,由此形成不同阶段决算审计的功能定位及业务授权的变化;二是我国决算审计发展演变规律特征:由单纯的行政属性审计逐渐向政治属性审计转变;从单一“上审下”模式逐渐向“同级审”扩展;真实、效益目标逐渐被重视、信息供给维度更加丰富;审计业务模式逐渐同世界接轨;专业化发展是审计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政治属性审计定位下的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其外部“应然”需求特征为:政治属性审计功能定位,高质量的信息供给,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府决算审计服务。而我国决算审计的现实供给状况如何?来自审计一线的反馈信息可为佐证。为此,本文选择了案例研究法,在统计分析公开的决算审计项目相关信息基础上,优选已开展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四个审计机关作为案例样本,进行深入调研访谈。通过访谈问卷及公开数据发现:样本单位政府决算审计探索起步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决算审计模式;在整合利用社会中介资源、业务流程管理、审计报告模式、审计法规体系同步建设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对其项目计划、审计方法模式、资源投入与整合、质量控制、审计意见发表、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法规依据、理论认知和审计体制保障等多个方面调查访谈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我国政府决算审计“实然”供给状况为:政治属性审计功能的发挥限受限,信息供给有限,缺乏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决算审计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偏差。造成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的根源是什么?为此,本文在访谈问卷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造成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给偏差的根本原因:一是内置于一级政府的行政型审计体制与本级政府决算审计的政治属性授权存在冲突,出现了“下审上”、“内服务于外”的悖论,其实质影响是架空了政府决算审计的法律授权,政府决算审计业务开展缺乏有效的审计体制保障。二是理论概念框架研究滞后,政府决算审计的报表审计业务属性不明确,鉴证职能及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缺乏系统论证;审计目标层次缺乏区分、认知不统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概念界定不清晰,一致认可的审计意见类型和独立审计报告模式尚未形成。决算审计理论单薄,难以发挥实践指导力,更无法有效统领审计法规体系的建设。三是政府决算审计法规体系尚未建立,一者是政府决算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尚未实现协同修订,再者是专门性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修订工作还刚刚起步,国家审计准则缺乏有关决算审计的实质性指导条款,决算审计专业准则、指南等技术规范缺位,利用社会中介资源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分工和绩效考核制度也未能依据决算审计授权及时调整,这一系列审计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政府决算审计实践中无据可依,严重影响了政府决算审计实践的开展。西方国家是否有独立的政府决算审计?他们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过程?为了能从世界各国审计业务发展过程中,透视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吸收借鉴其成熟的实践经验,以更好地指导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本文研究了政府会计、审计改革起步较早的OECD国家的实践经验,综合比较、归纳其较为代表性的经验做法:OECD国家基本没有政府决算草案审计叫法和业务授权,与之相近的OECD国家大量开展的法定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其是伴随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而同步确立的,且目前大多形成了成熟、规范的政府财务报表审计模式;随着为数不多的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审计体制的改革变迁,OECD国家已形成独立性较强的审计保障体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法律授权模式包括统一授权和分开授权两种;OECD国家均具有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审计法律和准则体系,大量整合利用社会中介审计资源和技术,形成了严密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在对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成因分析基础上,结合OECD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经验做法,充分考虑我国制度环境的差异性,本文提出了我国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改进建议。第一,基于政治属性审计的功能定位,提高的审计独立性的和制衡能力、协同互补于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改革设计、兼顾我国现实制度环境及机构编制精简原则,本文认为,我国审计体制重构宜采取强制性变迁路径,中长期的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国家审计委员会。设立中央和地方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主任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其直接的上位权力是全国人大行使的最高国家权力,国家审计权与行政、司法、监察权处于同一位阶。将现行审计机关从政府机构中整体移出,成为与本级政府平级的、专司审计监督的国家机关,并考虑其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有效衔接。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向上一级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建立逻辑一致的政府决算审计理论概念认知框架。政府决算审计具备报表审计业务属性,需要发表总体审计意见,对政府决算报表的信息鉴证,可以提高决算信息的可靠性。政府审计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是指针对政府决算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编制是否合法、信息反映是否真实,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审计目标分为:业务和事项层的真实、完整、截止、准确和分类目标;账户余额层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和准确目标;列报和披露层的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完整、准确、分类与可理解性目标。政府决算审计目标的实现,需准确界定政府决算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三个基本概念的内涵。政府决算审计应对政府决算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积极式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以提高信息预期使用者对政府决算报表的信赖程度。审计风险是指决算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后发表不当意见的可能性。建立风险导向决算审计方法模式,在全面了解政府及其环境基础上,评估政府决算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风险应对措施,包括确定总体审计策略和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建立融合简式报告优势和信息含量要求的决算审计报告模式。第三,建立政府决算审计法规体系。1.依据新预算法,协同修订政府决算审计授权与标准性法规。修订宪法中的审计体制设置条款;修订监督法,单列政府决算审计审查的内容重点,审计工作报告标题中单独提及决算草案审计;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增加并细化政府决算审计的条款;制定发布政府决算草案编制办法。2.构建决算审计专门法规体系。包括修订完善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明确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补充增加决算审计的个性化条款;修订国家审计准则,将其归位于基本准则,建立专业的决算审计准则、指南等技术规范;完善利用社会中介资源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修订国家审计准则中利用外部人员参与审计的相关条款、明确利用方式及责任界定,修订出台利用社会中介资源开展审计的管理办法及其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制度,建立同业质量复核制度;修订审计管辖权限分工规定,建立与审计署业务协同安排的地方共享税收入审计制度,创新审计机关分类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审计质量考核比重。
张杰[3](2017)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北伐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实现对中国形式上的统一。政权的巩固使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了较为稳定连续的政策,而不再像北京政府时期,教育政策常因政权更替而具有间断性。但另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战争、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等种种因素,又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为研究对象,充分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从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救济帮扶政策等角度阐述该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改革实践,以期对高校学生管理的历史演变、内容范畴、方法举措、历史地位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研究,从而力图从根本上去把握该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内涵与变化规律。本文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是国民党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实践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系统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以增强国民党对青年学生的管制力,并向社会输送具有“共和精神”的大学毕业生的重要途径。党化教育和训育,旨在强化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政治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党义教育课程和训育管理举措,使“三民主义”理论和国民党党义的灌输融入学生日常管理。高校训育机关围绕训育目标,依照训育原则,组织实施对学生的训练、教育,试图让学生时时处于国民党的思想控制之下,目的就是让学生认同国民党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观念,进而认可国民党的统治地位。自治组织的管理和操行的培养,旨在规范大学生的操守行为。高校学生自治组织主要有学生自治会和学生团体两种组织形式。学生在组织活动和参与活动的过程中,锻炼了能力,学习了知识,联络了感情,但过度的学生自治权力有时又对学校日常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各专科以上学校制订操行考查规程,随时考查学生的操行,并评定等级或酌予操行成绩,将其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条件之一,借此达到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的目的。学生资助和就业管理,旨在帮扶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学生。抗战时期,许多大学迁移至西部,产生了大批流亡大学生。政府为适应战时各方面人才的需求,并争取这部分青年向国民党政府靠拢,先后制定了奖学金、贷金、公费以及战区学生优待等资助措施,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伸出援手,捐资助学。高校一方面积极向政府请求补助,另一方面也设立本校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发起筹款运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救济学生。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在政治、经济、教育以及学生个人主观选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经济不景气,许多企业面临破产倒闭,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疲软;另一方面,高校的招生结构和课程体系的不合理,以及学生就业指导的缺乏,使毕业生的职业素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此外,社会用人机制不科学和大学生职业期望值过高,也是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政府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成立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开办毕业生就业训导班,高校亦成立职业介绍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但没有达到治本的效果。综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概貌,一些教育家摒弃封建教育观念,积极引入西方教育理论,在管理中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生管理思想的进步性,促进了中国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新陈代谢。但另一方面,在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下,高校沦为统治阶级教化学生的工具,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带有浓厚的“管制”色彩。官僚作风的束缚,管理制度的欠科学性,管理机制的被动性以及经费支持的不力,制约了高校学生管理的发展。
吴奕霖[4](2017)在《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研究》文中认为战争文化遗产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际上受到广泛关注。近几十年,国际社会以战后遗产、军事遗产、纪念性遗产等课题研究对国际战争期间及战后的遗产保护研究进行了各方面诸多的探讨。以美国、UNESCO为首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战争文化遗产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实践,驱动了该类型遗产保护发展。历经几十年的文化遗产保护,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在保护发展中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国内现存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具有独特的遗产文化和重要的精神感染力,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到重要推进作用。深入挖掘战争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社会、教育等价值,传承文化精神,珍惜美好和平稳定的生活。其中,认定作为遗产保护的重要前提条件和必要的操作步骤,系统及完善的操作程序和认定方法是遗产保护的关键。但国内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及类型的复杂性,缺乏针对性的认定方法,仍需进行大量研究工作。本文以此为前提,深入研究、探讨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认定方法。全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章和第二章通过阅读文献,分析文化遗产认定基础理论,理清国内外文化遗产认定发展历程。同时,全面梳理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背景、意义、国内外理论发展研究,分析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在类型划分、时空分布、价值构成、组成现状等方面的特点,并且结合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现状提出其遗产认定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在通过对国内外文化遗产认定实践,总结提炼出文化遗产的认定具有动态性、层次性和关联性三大基本特征,并建立文化遗产的整体性认定方法。深入剖析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保护对象、保护原则、内在联系、内在属性,提出事件性是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内部的内在联系,而战争功能性是其内在属性。结合以上内容以及第二章所提出的认定中存在问题,建构一套以事件脉络为基准的整体性认定方法用于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保护认定。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将文章中所建立的认定方法运用于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将台堡革命旧址、重庆抗战金融机构旧址群、洋渡历史文化名镇四个类型的已制定保护规划的近现代战争物质文化遗产实际案例,以及近现代漫画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例。并将此研究方法所得保护规划策略与原保护规划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多种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类型下认定方法的适用性及可行性。最后梳理本文认定方法的完成度和不足之处,对今后的战争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提出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化。
徐娟[5](2013)在《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上世纪末开始的高等教育大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与特性。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在一跃而成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系统的同时,其内部分化也日益加剧。根据伯顿·克拉克对高等教育系统等级形成类型的划分,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等级结构主要是以声望为基础形成了不同的地位等级。而这种声望的获得更多是国家行政力量主导、控制的结果。近几年,我国的高等学校数已经接近系统容量的极限。目前的在校生规模大约只能供2000余所的高等学校维持正常运转。这就决定了必然有一批高校陷入生存和发展困境,并沦为弱势高校。这种高校的出现已不是个别现象,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弱势高校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覆盖面不断扩大,薄弱程度不断增强。这些弱势高校普遍表现出计划内招生指标难以完成、缺乏资金艰难运转、毕业生就业率低和就业质量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管理落后等典型特征。弱势高校的存在会影响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稳定性。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结构为其设计的制度环境所具有的容量。在中国的社会结构条件下,我国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行政控制的资源配置机制,制度环境掌握着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的分配权,将弱势高校置于三类资本的边缘位置,使得弱势高校的生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在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两方面,制度环境对不同地区和不同高校间经济资本分配显示出较大的差异。在国家行政权力逐渐收缩的现实背景下,精英大学处于“圈子”的中心,而弱势高校则渴望进入圈子内,形成一种中心与边缘的结构。同时,被贴上不同标签和没有被贴上标签的高校被建构成了一个个分离的群体,孕育出一种象征资本。没有被贴上标签的弱势高校,会因象征资本的缺失而越来越形成一个具有较多相似性表征的群体。制度环境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作用机制是强制性的,而这种强制机制并非直接发挥作用,而是通过资本分配作用于弱势高校,因此是一种弱意义上的强制机制。在这种激励机制的影响下,不少弱势高校陷入了合法性陷阱。在弱势高校形成的过程中精英大学对其施加的影响、控制不可忽视。重点大学制度、重点学科建设制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制度这三大重点建设措施保证了精英大学拥有各种资本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使其成为游戏规则的建构者。规则的建构者与被建构者是资本分布状况的表征。在高等教育场域中,对于精英大学来说,规则成为一种精英大学用于规制其他高校行为的资源。规则的真正作用,一方面是直接决定行动,另一方面是对高校的生存环境进行建构。由于本身就具有模仿潜质的弱势高校成为被建构者,当其面临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不确定性时,它就选择模仿精英大学的办学方式。模仿机制就成为精英大学建构的逻辑规则在弱势高校中的实践方式。除了制度环境和精英大学的影响外,弱势高校自身的策略选择也是造成其陷入困境的一大关键因素。弱势高校的非理性组织行为主要体现为信息不对称中的机会主义、组织结构的无序化倾向、角色混沌下与区域利益的分离以及“位置感”缺失。这些非理性行为诱发普通大学组织功能异化,进而产生了无组织力量。无组织力量的增加使一所普通大学组织走向生命的老化阶段,逐渐沦为弱势高校。在实践中弱势高校的组织演化有两种类型:超稳定型和灭绝型,Y学院和W学院可能属于前者,H学院可能属于后者。任何一个固定的大学组织,只要它不可能向新的结构转化,那么功能异化必然全部表现为无组织力量的增加。由于缺乏负反馈调节机制以定期清除积累起来的无组织力量,因此,弱势高校的非理性行为使其走向老化进而演变为弱势高校将变得不可避免。对于一种功能,总能找到一种对应的组织结构;相反,对于一种结构,则对应着多种功能,即同一结构的多功能性,其中能够决定组织存在的是维生结构。从系统哲学的角度看,大学组织演变为弱势高校是由于功能异化产生的无组织力量破坏了自身的维生结构。大学的维生结构由资源子系统、组织子系统和大学精神子系统功能耦合而成。维生结构的瓦解,使得大学一旦沦为弱势高校就很难扭转局势,因此具有不可逆性。
曲小刚[6](2013)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研究》文中认为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这个理念,希望为没有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联合国为了促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把2005年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立的乡村银行。微型金融理论和普惠金融理论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开展微型金融业务可以在实现财务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目标。我国构建了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为主角,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但是随着商业化,它们的逐利趋向越来越明显,渐渐远离农村。因此有必要研究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问题,促进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是指财务可持续目标和服务“三农”信贷的目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是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三农”信贷服务的需要。论文在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和服务“三农”信贷状况基础上,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在评价时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评价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从机构视角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有较大改善,而服务“三农”信贷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善。上市后中国农业银行财务可持续状况有极大地改善,但服务“三农”信贷不但没有改善反而下降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可持续状况得到改善,主要原因是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开展,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对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产生排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不断改善,对农户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较好,但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速度缓慢和地区分布不合理。从农户视角看,正规借贷服务不足,导致民间借贷成为农户主要信贷资金来源。农村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没有显着影响,正规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远远小于民间借贷。农户的贷款需求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供给不匹配。基于以上判断,论文从“三农”金融业务特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方面来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有:“三农”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高、风险大和盈利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利性强,业务创新能力不足,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另外,论文主要选取了两个代表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模式进行介绍,一个是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从事的小额信贷模式,另一个是日本的农协模式。通过对国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指出可供我国借鉴之处。针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与对策。具体为:提高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构建社会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完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论文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双重目标兼顾的含义进行界定,并分析了双重目标之间关系。设计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财务可持续和服务“三农”信贷两个方面来分别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并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客观评价。(2)运用超效率DEA模型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2011-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三家村镇银行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指数进行测算和分解,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当地三家村镇银行的财务绩效和支农绩效较好,双重目标兼顾较好。(3)基于2006-2010年农村固定观察点两万多农户的微观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从二元金融结构和区域差异的角度,实证分析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研究结论为正规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远远小于民间借贷的影响。(4)利用1978-2009年的数据,建立VAR模型研究农村正规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收入有负向影响,农村正规金融效率对农民收入几乎没有影响,农村正规金融结构对农民收入有负向影响。而我国农民收入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水平和农村金融结构没有影响,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效率有负向影响。(5)从“三农”金融业务特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方面来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针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与对策。
王延强[7](2013)在《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学校培养人才的关键。抗战时期,为维持高等教育的正常运转,各高校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的学生管理制度,为该时期高等教育的恢复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其经验与不足都为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招生管理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学生管理的第一步。抗战时期,随着时局的变化,国民政府教育部在总结战前大学招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规范、统一标准起见,展开了招生管理的改革与探索,从而使该时期成为近代大学招生史上的重要变革阶段,影响了之后海峡两岸高校招生制度的发展,实为中国高教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教学管理是整个学生管理,乃至学校管理的核心,亦是衡量一所大学水平的关键指标。抗战时期高校课程的规范、统一教材的编订,使各校有了统一教学标准与内容。以学年制为基础的选修、学分制的实施,培养了学生广博、专精的扎实学术基础。严格的考查制度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极大提升了高校教学质量,为战时及以后社会各项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根据“德智体三育并重”的教育方针,训育在战时亦得以重视和加强。该时期,训育标准的制定、训育组织机构的成立及完善、训导人员的遴选,使训育制度最终确立并进一步强化。由训导处主持,以入学教育、课程教学、导师制、情景教育及党团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训导网络亦在该时期形成。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克服了战前一些高校“重智育、轻德育”的局面,且对战时高校学生道德品质、民族精神的培养与凝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于此同时,国民党亦借机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的强行灌输,致使训育成为控制学生思想的工具,从而导致其功能异化,并因此遭到众多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抵制而收效甚微。作为提高高校学生身体素质和国防意识及技能的体育、军事训练,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战爆发后,为培养国防后备力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进行国防教育,国民政府极为重视高校体育课程的开设与军事训练的进行,各校也努力筹备各种体育、军训设施,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该时期高校体育、军训课程的设置及其要求的提高,适应了战时环境的需要,有利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学生在艰难情况下坚持学业提供了体质保障,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国防意识及技能,为造就后备军事国防人才做了准备。作为高校的重要文化现象,抗战时期,各大学的学生组织风起云涌,非常活跃,各校学生组织或以共同学习为目标,或因相同兴趣、爱好而结合,抑或为抗战建国一同走出校园,服务社会,从而成为该时期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为战时大学增添了活力,亦为战时学生发展提供了活动空间。为救济大批经济来源断绝的战区学生及非战区经济困难学生,战时各高校基本形成了由贷金制、公费免费、奖学金、勤工助学及其它辅助方式组成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在尽量扩大受助面的基础上,为战时学生求学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为尽量给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身体基础,该时期各高校亦积极重视对学生生活的管理,并极力将提供生活服务、加强学生管理和注重学生日常生活的养成教育相统一形成了具有战时特色的高校学生生活管理制度。学生就业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最后环节,其实施状况,直接影响高等教育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抗战时期,为促进大后方社会建设及前线各项事业顺利进行起见,国民政府着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统筹规划,逐步形成了以检验分发、征调征选为主,融政府统筹分配、学校和社会组织介绍及个人谋生等形式于一体的就业网络,力图实现最大限度地就业安置,为抗战建国发挥了高等教育的独特价值。
李俏[8](2012)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文中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满足农业生产与发展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提供各种服务所构成的服务网络与组织系统。从本质上来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运用组织形式解决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统”的功能在不断弱化,“分”的功能却在不断加强,个体农户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经常因无法抵御市场风险而蒙受损失,加剧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基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农户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在此前提下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贯穿产业链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仍然存在服务成本高、服务水平较低、交易风险大等问题,这与农村经济繁荣和农业现代化对农业服务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服务农户”的效果远没有真正实现。那么,从何种角度去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结构与体系构成,体系内各部分间的关系如何,各自发挥着何种功能?如何对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改进以发挥其整体功能?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此为切入点,本研究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构建出适合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深入剖析其内部结构与功能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服务供给主体进行角色与功能定位。本研究主要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第一条主线是围绕“体系建设”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整体性研究,即前三章在分析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与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设计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与发展思路。第二条主线是围绕“体系的组织结构”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分类研究,即从第四章开始分别对政府公共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研教育单位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论述,对其在体系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功能作进一步探讨。中国农业社会化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但同时也存在着显着的区域发展差异,为适应新时期三农领域的变化发展,本研究初步构建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框架。影响体系建设的外部资源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支持、财政投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支持和市场流通体制六个方面;内部结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研教育单位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这四部分服务供给主体分别代表着政府、市场、民间和事业单位四方利益,因而在体系中也分别承担着公益性服务功能、市场化服务功能、互助性服务功能、科教推服务功能,发挥着目标导向、经济适应、社会整合和模式维持的作用。中国农民数量巨大,单一力量无法承担起综合服务的功能,同时,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社会变革加剧等,也需要多重供给力量联合以适应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户生产生活之需要。因此,在宏观上,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科研教育事业单位转型,回归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在微观上,要支持社区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对各服务供给主体的功能要求上,政府部门应逐渐从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供给主导者、竞争规则制定者和强制推行者的角色向服务参与者、服务网络构建者和合作促进者的角色转变;重新进行功能定位,从管理功能向服务功能过渡,以“放权、转移与参与”为改革方向。为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应鼓励创建纵向一体化的合作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并由国家介入进行规范管理。与此同时,政府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基础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其合作能力。另外,要不断完善科研教育单位的科研、教育、推广功能,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空间整合。
《中国会计报》编辑部,整理[9](2010)在《2010年中国财会大事记》文中研究指明走过才知喜忧,驻足方启睿思。 2010年,中国会计人一路豪迈,铿锵而过,经历风雨,更得成长。驻足回望,我们有理由自豪,更有底气骄傲。因为,我们的脚步稳健,身后留下坚实的脚印。 新的十年即将到来,“十二五规划”亦将开启,一幅宏伟的蓝图就在眼前,?
柴瑞娟[10](2009)在《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历来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国有商业银行的撤离,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低效等等因素都使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需严重失衡。为解决此问题,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地区当下的金融体制。村镇银行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2006年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截至2009年3月,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而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也即凡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村镇银行运行2年多来,尽管其整体态势良好,但仍然有一些矛盾与问题暴露出来,如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及其衍生的股权结构失衡及村镇银行独立性问题突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等。从发展现实来看,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空前,立法层高度支持,村镇银行还必会进一步发展壮大,那么,究竟村镇银行是否有助于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其发展前景和空间如何,是否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对现在村镇银行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的良性、稳健发展以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也正立基于此,试图对这些问题求解一二。本文共计六章,框架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村镇银行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设立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的概念、特征与性质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是一种采用股份制的微型金融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宽泛、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严格限制、公司治理结构简化、设立地域和业务严格限制等特征;从性质上看,虽各界曾有过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性银行的困惑论争,但从设立依据、经营目标和经营原则、经营业务等方面分析,其仍为一种商业银行,只是具有相应的自身特殊性。第二节依次对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的异同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鉴于以往立法和决策层在农村金融改革问题上相关政策的多变性、摇摆性和试错性,此次推出村镇银行的做法,也遭受到了不少的质疑。笔者认为,对此问题要客观理性的看待,而不能带有先入为主的主观偏见。针对质疑村镇银行设立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的观点,本文从农村金难题求解需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三者合力解决且商业性金融是不可或缺的一条求解途径这一理论角度,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空洞化这一现实基础入手,论证了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在解决了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问题后,第四节则更进一步依次从村镇银行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民间资本供给充足、农村地区盈利空问充裕等角度论证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并指出基于以上因素的存在,相关制度设计合理科学之下的村镇银行不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第二章,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立基于对我国村镇银行的个案和宏观两个层次的调查和分析,概览了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第二节总结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呈现的一系列特征及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发展极为迅速,颇有燎原之势;投资主体多元化,以本地城市商业银行为主导;注册资本规模都远远超过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所设置的最低限;主发起银行绝对控股现象突出;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设立区域都选择了县(市),只有极个别的村镇银行选择了乡(镇)等。第三节详细分析了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遭遇的困境,主要有: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除需要有政府政策支持这一外在推动力外,村镇银行法律制度设计的健全和完善才是最根本的途径。故必须从村镇银行的设立入手,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投资主体范围、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设立方式及设立模式等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支农性制度、市场退出的保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等一一进行分析,从而试图对村镇银行的整体制度设计进行反思与重构。本从接下来的行文思路,正是遵循这一路径而进行的。第三章,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主要对关于村镇银行定位的争论进行了概述。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是一个多层次的问题,其既包括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也包括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和性质定位。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实际上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在行业定位上,是单纯定位于农业,还是亦将工商业包括其中;其二,在具体的客户群体上,是单纯定位于农民,还是亦将其他职业的群体包括在内;其三,更进一步的来讲,在农民这一客户群体内,是将中高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还是将中低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学界素有不同的主张;在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上,很多学者主张为解决以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虹吸”和转移情况,有必要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做法和经验,将村镇银行的经营区域严格限制在一定的区域之内,从而从根本上封堵资金转移的可能性,但反对者坚持,如此则将直接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降低其抗风险能力,危及存款人利益和社会安定,且这种限制也于法无据,是对村镇银行经营自由权的侵犯,其直接造成的市场分割,也有违反现行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之虞;关于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问题,各界一直存有争议。这种争议,也同样发生在了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有学者认为“商业性”和“支农性”是直接对立的,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同时,亦要求其承担支农重任,明显是勉为其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故如果要求村镇银行有助于解决农村金融困境难题,就不能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而只能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或者政策性金融机构。第二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进行了分析。农村金融难题或者说低收入区域和阶层的金融难题,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世界各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均存在类似的问题,故为更明晰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进路,借鉴其他国家在解决相关问题上的经验,确有必要。其中美国社区银行、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以及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发展,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启示:市场定位上都注重向中低收入底层和产业倾斜,区域定位上则要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性质定位上均为具有一定互助色彩的商业银行。除此外,还对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所采用的银行特许经营模式于我国的可适用性进行了分析。第三节集中于探讨我国村镇银行的应然定位:鉴于农村金融空洞化现象严重,且很多地区金融服务甚至完全空白的现实,村镇银行在市场定位上应覆盖农村地区大部分的经济主体,在保证盈利性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一定限度的低收入阶层也纳入客户群体范围;为防止农村资金外流旧剧重演,保证资金“来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银行体系,使其层次分明、专业化分工合理,以及充分利用其地缘人缘、经营方式灵活和易于获得社区内客户的“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在区域定位上,应将村镇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更进一步地,鉴于银行规模与其抗风险能力的正相关关系,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则需要对村镇银行的规模进行相应的限制,故对村镇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可适度放开,但这种跨区,也只限于在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的地区。在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本文认为应将其定性为商业性银行。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要依靠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的合力,鉴于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即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信用社,虽然后者已经偏离了合作本质)均已存在,再重复构建政策性或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必要性已不大,故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银行较为合适。而且如此定性也是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论据支撑:农村金融空洞化和农信社运行的垄断性以及低效性,都使得农村的商业性金融需求远未得到满足,而且从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需求的新特征来看,农村地区的盈利空间不容置疑,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银行并不会危及其商业可持续性。第四节集中于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现行立法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跨县经营,也似有将村镇银行定位为社区银行之意。但将“社区”范围界定为“县域”,在现实中遭到了质疑——受制于当地经济总量和狭小的市场,能否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不无疑问。故既要保证本土化社区化,又要顾及规模效益,笔者认为,放宽到省则失之过宽,本土化社区化无从体现,故放宽到市,采取单一银行制,允许一家村镇银行在市域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较为合适。社区银行要求投资主体具有广泛性的特征,故应将募集设立也作为村镇银行的设立方式之一。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出于强化村镇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计,应将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抬高,调高其最低注册资本。第四章,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进行了研究。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投资主体范围虽然较为广泛,但也并非毫无限制,如对政府是否可为投资主体,其语焉不详;虽允许各类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但对如何充分调动其投资积极性,亦无规定。村镇银行运行中,备受资金匮乏和公信力较弱的困扰和制约,而要缓解资金难题和增强社会信赖度,就必须增强资金规模。在公开上市、发行债券等扩充资本的路途不通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只能选择拓展投资主体范围以增资扩股。控股城市商业银行而致城市商业银行问题丛生的前车之鉴使政府投资入股饱受诟病,但村镇银行肩负着支农的公益性重任,帮扶村镇银行走过最初发展的难关,则相应的也就成了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入股村镇银行,一来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二来可以直接增强村镇银行公信力,当然,这种政府入股,必须只是暂时性的,而且是缓退性的——即随着村镇银行经营状况的好转和日渐走上正轨,政府投资必须分阶段退出。孟加拉乡村银行强制贷款者储蓄和投资的机制对于缓解村镇银行运行中放贷容易吸收存款难状况不无借鉴意义,其既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下农村贷款担保机制的限制瓶颈从而具有强化担保的功能,亦可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而更进一步要求借款人购买村镇银行股份,从借款人身份变身为村镇银行股东,从而将村镇银行变成借款人自己的银行也不失为一条具参考价值的途径。在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中,企业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普通企业,都是村镇银行投资主体中的主角,故关于此两者,笔者将在后文主发起银行制度和投资比例限制章节中详细论述。在自然人投资主体中,有两类主体值得格外注意:一是有志于创业的金融业务骨干;二是有志于办金融并愿意“转行”、将全部或极大部分资本从工商业中转移出来,投入金融业的工商企业主。对于前者应充分发挥其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中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对于后者,鼓励其积极投资的同时,也应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等加以防范。第二节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存废进行了分析。主发起银行制度虽具有利于村镇银行专业化运作、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增强村镇银行的公信力和信誉度等积极效应,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主发起银行缺乏而致使村镇银行无法设立;隐性的将很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限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背离了村镇银行的设立初衷;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投资者对经营管理漠不关心,造成村镇银行独立性欠缺,大股东过度控制等现象。有鉴于此,应对主发起银行制度予以废除。第三节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并进一步分析了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进而认为在银行业整体范围内,鉴于民间资本的信用风险及其风险转嫁、关联贷款风险、产融结合潜伏的巨大风险等因素,确应对成立完全民营化的银行予以谨慎对待。但对于设立于金融服务远远供不应求的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应放开民间资本投资比例限制,实现村镇银行的完全民有民营化——投资农村金融较之在城市开办民营银行,利润空间的差异直接致使其吸引力大减,同时也就将很多有圈钱动机的企业挡在了门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安全性。对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所产生的问题,如村镇银行投资人甄选问题,村镇银行人才瓶颈与运营专业化问题,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的风险问题,该节也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五章: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紧承上文对村镇银行放开投资比例限制的观点,更进一步地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进行了研究。针对现实中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而致村镇银行沦为主发起银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的现状,该节分别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股权高度分散、股权高度集中及股权适度集中三种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股权高度分散虽可在股东间产生制衡机制,但各股东各自均试图“搭便车”而基本放弃其对公司经营进行参与和监控的权利与职责,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股权高度分散所产生的问题上,我国也不乏其证,典型的如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股权高度集中模式下,大股东虽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的经济激励及能力,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约束和制衡,极可能出现控股股东以牺牲小股东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现象,现实教训如长期困扰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城市商业银行中国有资本过度控制问题;而在相对集中型的股权结构中,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使得达到股权制衡的目的——通过各大股东的内部利益牵制,达到相互监督、保护所有股东权益。在现实例证方面,以服务优质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运行良好的浙商银行和台州商业银行,其股权结构就充分体现了股权相对集中的原则。故,无论是理论角度还是实践角度,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都是公司最有效的股权结构,在股权相对分散基础上的相对集中或控股,是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最优选择,至于具体的比例限制。可考虑单一投资主体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20%左右。鉴于公司治理直接关乎银行的运营成败,本章第二节对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行了研究。现行立法中对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过于随意与简化,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为任意设置机构,典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架构并未完整的搭建。本节以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如资本机构的特殊性、委托代理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严重、银行体系具脆弱性传染性和失败的负外部性等为分析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对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较之一般的公司治理,银行的公司治理更应注重存款人利益的维护,更应注重风险控制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分析了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对现行其他立法如《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冲突和违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的第一步,是必须遵从现行《公司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弥补现行立法中对存款人利益保护不足的缺陷,设置代表存款人利益的董事和监事席位。第六章,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针对困扰农村金融机构多年,村镇银行在运行中亦亟需解决的商业性与支农性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现行法上关于支农性的相关规定依然过于原则化,具体操作性的缺乏,直接削弱了这些规定的实际意义,如何制定具实际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社区在投资法案》中强制性要求银行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并以此作为在审批金融机构注册、参加存款保险、设立分支机构、设备或者进行兼并收购活动时批准或拒绝的主要考量因素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谈到商业性与支农性的问题时,有一个思维惯性是广为存在的,即商业性与支农性是完全对立的两极,支农性是无盈利可言的,甚至可以说,“支农性”直接等同于“亏损性”,支农业务完全背离商业性的追求。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这个认识误区。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在农村经济得到良性发展、农村城镇化加速以及农民收入多元化的当下,这种将“支农性”与“亏损性”直接划等号的观点,就更是难以说其是正确的。当然,某些支农性业务确实可能会有损村镇银行的商业性,鉴于商业可持续性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故在研究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时候,需要避免的一个误区是过于强调其支农性,甚至强调其全盘支农性。为实现推出村镇银行制度的初衷,在保证村镇银行盈利性的同时,也必须对其支农性作出具体的、明确的规定。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立法经验,有必要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当以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性和商业可持续性为前提)必须针对本市内的三农客户,特别是要对中低收入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额、发放笔数、贷款分布和占该机构在本社区贷款总额的比例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各村镇银行满足所在区域内贷款、服务需求的程度进行评价。与村镇银行支农性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要不要也强制性地规定其农业信贷比例,要求其担负一定的支农责任?在奉行自由竞争理念的美国,其尚且通过《社区再投资法》强制性要求参加联邦存款保险体系的几乎所有银行机构等,均有义务采取持续和积极的步骤满足当地社区的信用需求,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故从投资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公平正义角度出发,似乎并无不可。如此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农村金融难题,但此项规定涉及面甚广,推行阻力可料而知的艰难,但客观而言,也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解决信贷歧视、实现信贷公平的办法。第二节则对村镇银行至关重要的配套制度——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村镇银行国家信用担保的缺失,村镇银行要顺利的市场退出以及市场退出中的存款人利益保护等都亟需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驾护航。鉴于各界对我国当下构建整体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是否成熟尚存有激烈论争,官方态度亦并不十分明朗,故在我国构建整体的存款保险制度至今仍遥遥无期,而村镇银行的发展又时不我待,故对村镇银行先行构建存款保险制度,极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对组建由中央、各省政府及村镇银行共同出资型存款保险机构、强制性投保方式的采用、差别存款保险费率的实行以及限额赔付制度的实行进行了分析。
二、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内容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 |
一、人才发展治理核心概念阐释 |
(一)人才 |
(二)人才发展 |
(三)人才发展治理 |
二、人才发展治理的理想愿景 |
(一)多中心布局 |
(二)多层次结构 |
(三)多关系网络 |
第二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 |
一、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创新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二、国外人才发展实践历程 |
(一)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二)欧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亚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四)金砖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要素特征 |
(一)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 |
(二)治理方式:法治与规范 |
(三)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 |
(四)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 |
四、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经验 |
(一)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 |
(二)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 |
(三)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 |
(四)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 |
(五)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 |
第三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与理论反思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 年):基础积累期 |
(二)改革开放后(1978—2000 年):雏形出现期 |
(三)进入21 世纪后(2000—2012 年):格局加快构建期 |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现在):体系形成期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一)人才争夺战降温案例:政府间合作 |
(二)区域人才平衡发展案例:政府角色重塑 |
(三)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公共服务市场化 |
(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案例:多中心治理 |
三、人才发展治理的地方实践:以中国东北J省为例 |
(一)J省人才发展治理背景及基础 |
(二)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历程 |
(三)J省人才发展治理成效 |
(四)J省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挑战 |
(五)J省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思考 |
四、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与趋势要求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趋势要求 |
第四章 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
(一)科学规范 |
(二)开放包容 |
(三)运行高效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机制构成 |
(一)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 |
(二)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 |
(三)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 |
(四)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 |
三、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构路径 |
(一)夯实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运行基础 |
(二)强化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能力建设 |
(三)完善中国人才发展治理方式手段 |
结论 |
一、主要观点 |
二、主要创新 |
三、未尽研究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致谢 |
(2)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概念界定 |
一、政府决算和决算草案 |
二、政府决算草案审计 |
三、政府决算审计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风险基础审计模式 |
一、现代审计风险模型及要素 |
二、风险基础审计含义及程序特征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基础 |
一、契约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五、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理论 |
第二章 政府决算审计的历史变迁和当前需求特征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缺位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专职审计监督职能机构被撤并取代 |
第二节 未明确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行政属性审计功能定位 |
三、未明确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三节 不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行政属性主导的审计功能定位 |
三、不完整的同级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四节 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政治属性审计功能定位凸显 |
三、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五节 政府决算审计授权变迁规律和现实需求 |
一、我国政府决算审计授权变迁规律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政府决算审计需求特征 |
第三章 政府决算审计供给现状——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研究的思路、目标和数据获取 |
一、案例研究的思路方法 |
二、案例研究的目标 |
三、案例选择的原则 |
四、数据获取与分析 |
第二节 样本单位政府决算审计供给现状 |
一、A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情况 |
二、B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三、C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四、D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第三节 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分析 |
一、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给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
二、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存在较大偏差 |
第四章 我国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供求偏差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审计体制与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律授权悖论 |
一、影响我国政府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环境 |
二、政府审计中的多层级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 |
三、决算审计类型与审计体制独立性保障的差异 |
四、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律授权的悖论 |
五、访谈结果基本印证本级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问题 |
第二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研究支撑单薄 |
一、理论研究缺位,难以发挥实践指导作用 |
二、基本概念认知不统一,理论支撑单薄 |
三、访谈结果印证决算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规体系尚未建立 |
一、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协同建设不足 |
二、专门性审计法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实践发展 |
三、访谈结果充分印证决算审计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问题 |
第五章 OECD国家政府决算(财务报告)审计实践 |
第一节 政府财务报告改革及审计制度的发展 |
一、各国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报告系统 |
二、各国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及审计改革背景 |
三、各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及其审计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审计体制及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授权模式 |
一、各国国家审计体制设置变迁 |
二、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授权分工模式 |
第三节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二、美国政府财务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第四节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资源、技术整合与质量控制 |
一、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资源整合 |
二、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中的技术整合 |
三、各国政府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做法 |
第六章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改进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决算审计体制保障重构 |
一、审计体制改革时机日趋成熟 |
二、审计体制重构的定位、原则 |
三、审计体制重构的路径选择 |
四、审计体制重构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构架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概念框架 |
一、构建政府决算审计目标层次 |
二、明确重要性等概念框架及其运用 |
三、构建政府决算审计报告模式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规体系构建 |
一、协同建设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制度 |
二、构建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专门性法规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访谈调查问卷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酝酿 |
一、历史背景 |
二、初步发展 |
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全面发展 |
一、各项管理措施协同推进 |
二、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 |
第三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衰微 |
一、战后重建分散了高校精力 |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弱化 |
小结 |
第二章 党化教育: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党化教育”的发展历程 |
一、确立阶段 |
二、调整阶段 |
三、衰弱阶段 |
第二节“党化教育”的组织机构与课程安排 |
一、组织机构 |
二、课程安排 |
第三节 开展“党化教育”的辅助手段 |
一、加强对共产主义的防范 |
二、在学生中发展国民党员 |
第四节 “党化教育”的评价 |
一、“党化教育”是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政治手段 |
二、“党化教育”扼杀了学生的自由精神 |
小结 |
第三章 训育: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训育体系的构建 |
一、训育目标与原则 |
二、训育制度与组织 |
第二节 导师制 |
一、实施动因 |
二、方法措施 |
三、各校推行的差异化 |
第三节 个案研究——以国立暨南大学为例 |
一、训育组织的演变 |
二、训育特色 |
第四节 训育成效与问题 |
一、训育成效 |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
小结 |
第四章 自治组织:高校学生的能力培养与管理 |
第一节 学生自治组织机构 |
一、学生自治会与学生团体 |
二、学生自治组织的功能 |
第二节 学生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 |
一、经费 |
二、工作机制 |
第三节 校方对学生自治组织的监管 |
一、制度约束 |
二、工作指导 |
三、行政管控 |
第四节 学生自治组织的评价 |
一、学生自治组织发挥了育人作用 |
二、过度自治对高校学生管理造成了困扰 |
小结 |
第五章 操行:高校学生的行为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操行的培养 |
一、仪式教育塑礼仪 |
二、入学训练助适应 |
三、宿舍管理营舍风 |
四、学业管理促学风 |
五、服务社会践责任 |
第二节 操行的考查 |
一、考查操行的目的 |
二、操行的考查制度 |
第三节 操行的奖惩 |
一、奖励措施 |
二、惩戒措施 |
第四节 操行培养与管理的评价 |
一、积极意义 |
二、存在问题 |
小结 |
第六章 资助:高校学生的生活救济与管理 |
第一节 高校学生资助的动因 |
一、流亡学生的需求 |
二、争取青年的政治目的 |
第二节 政府的资助政策 |
一、中央政府的资助政策 |
二、地方政府的资助政策 |
第三节 社会各界的援助 |
一、国际组织与个人的援助 |
二、国内组织与个人的援助 |
第四节 学校与学生的自助措施 |
一、校方的资助举措 |
二、学生的自发筹款 |
第五节 学生资助的评价 |
一、学生资助的作用 |
二、学生资助的不足 |
小结 |
第七章 就业:高校学生的职业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
一、毕业生就业的职业类型 |
二、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情况 |
三、毕业生供求不平衡 |
第二节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问题 |
一、严峻的就业形势与职业运动的爆发 |
二、就业困难问题的影响因素 |
三、学界对就业困难问题的研究 |
第三节 政府的就业扶助措施 |
一、成立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 |
二、开办毕业生就业训导班 |
第四节 高校的就业管理措施 |
一、安排学生实习 |
二、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 |
小结 |
第八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评析 |
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特点 |
一、“生本理念”的零星体现 |
二、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
三、方法措施的管制性 |
四、不同高校学生管理发展的不平衡性 |
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缺失 |
一、官僚作风束缚 |
二、管理机制被动 |
三、制度有失科学 |
四、经费支持不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
致谢 |
(4)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相关概念 |
1.1.2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2 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概况及其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概述 |
2.1.1 我国近现代战争背景 |
2.1.2 主要战争事件 |
2.2 文化遗产认定的相关理论 |
2.2.1 认定的基础理论 |
2.2.2 国内外文化遗产认定发展现状 |
2.2.3 文化遗产的理论思考 |
2.2.4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认定 |
2.3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及特点分析 |
2.3.1 国内外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状况 |
2.3.2 近现代战争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体情况及其特点分析 |
2.3.3 近现代战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体情况及其特点分析 |
2.4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2.4.1 近现代战争文物的认定现状 |
2.4.2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存在的问题 |
3 基于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特点的认定方法构建 |
3.1 国内外文化遗产认定的实践 |
3.1.1 国外文化遗产认定的实践 |
3.1.2 国内文化遗产认定的实践 |
3.1.3 文化遗产认定实践的启示 |
3.1.4 认定的基本特性 |
3.2 文化遗产的整体性认定方法构建 |
3.2.1 文化遗产的认定主体与认定客体 |
3.2.2 文化遗产的认定流程 |
3.2.3 文化遗产的认定价值标准及其指标 |
3.3 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方法构建的先导研究 |
3.3.1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及保护原则 |
3.3.2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价值确立 |
3.3.3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内在联系——事件性 |
3.3.4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内在属性——战争功能性 |
3.4 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事件整体性认定方法构建 |
3.4.1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事件整体性建立 |
3.4.2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的事件整体性认定方法建构 |
3.4.3 解决的问题 |
4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在案例中的应用 |
4.1 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认定 |
4.1.1 前期识别 |
4.1.2 综合评估 |
4.1.3 保护策略研究 |
4.2 将台堡革命旧址的认定 |
4.2.1 前期识别 |
4.2.2 综合评估 |
4.2.3 保护策略研究 |
4.3 重庆抗战金融机构旧址群的认定 |
4.3.1 前期识别 |
4.3.2 综合评估 |
4.3.3 保护策略研究 |
4.4 洋渡传统风貌镇的认定 |
4.4.1 前期识别 |
4.4.2 综合评估 |
4.4.3 保护策略研究 |
4.5 近现代漫画的认定 |
4.5.1 近现代漫画前期认识 |
4.5.2 综合评估 |
4.5.3 保护策略研究 |
4.6 小结 |
5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中国近现代战争一览表 |
B. 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与同类型遗产比较研究列表 |
C. 将台堡革命旧址与同类型遗产比较研究列表 |
D. 重庆抗战金融机构旧址群与同类型遗产比较研究列表 |
E. 洋渡古镇与同类型遗产比较研究列表 |
F. 近现代漫画与同类型遗产比较研究列表 |
G.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H.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及实践成果目录 |
I. 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相关图纸 |
(5)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6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2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与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趋势 |
2.1 高等教育大众化与高等教育系统分化 |
2.2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容量与地方高校的发展空间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弱势高校群体 |
3.1 弱势高校群体现状描述 |
3.2 弱势高校群体的典型特征 |
3.3 弱势高校群体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制度分析:制度环境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影响 |
4.1 制度环境生产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 |
4.2 经济资本的贫乏者:国家重点建设政策拉大了重点高校与非重点高校之间的差距 |
4.3 社会资本的守望者:国家行政权力逐渐减弱背景下的中心——边缘结构 |
4.4 象征资本的被边缘者:制度环境对合法性秩序的重建 |
4.5 制度环境对弱势高校的作用方式:弱意义上的强制机制 |
4.6 本章小结 |
5 结构分析:精英大学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影响 |
5.1 精英大学资源垄断的隐蔽性 |
5.2 精英大学建构高等教育场域的逻辑规则 |
5.3 合法性机制的动态演变:社会价值观与逻辑规则的同构 |
5.4 精英大学建构的逻辑规则在弱势高校中是如何实践的:模仿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6 行动者分析:弱势高校自身策略选择的影响 |
6.1 制度化的意外后果:信息不对称中的机会主义 |
6.2 组织结构的无序化倾向 |
6.3 角色混沌下与区域利益的分离 |
6.4 弱势高校“位置感”缺失 |
6.5 弱势高校的非理性行为产生无组织力量,进而诱发功能异化,使组织走向生存困境 |
6.6 本章小结 |
7 弱势高校发生机制的综合分析 |
7.1 弱势高校发生过程的机理描述 |
7.2 弱势高校发生机制的本质探讨:大学组织的系统哲学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附录 2 论文的技术路线图 |
附录 3 “211 工程”高校办学规模 |
附录 4 全国历年参加高考人数和录取人数统计1977-2012 年 |
附录 5 2010 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高校分布情况 |
附录 6 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 7 主要访谈对象统计表 |
(6)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本论文得到了以下课题的资助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总体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对象、范围和数据来源 |
1.6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理论基础 |
2.1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含义和双重目标之间的关系 |
2.1.1 概念界定 |
2.1.2 双重目标之间的关系 |
2.1.3 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与使命漂移的区别 |
2.2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理论依据 |
2.2.1 农村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理论 |
2.2.2 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体系理论 |
2.2.3 内生金融理论 |
2.2.4 政府的角色和作用 |
2.3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评价指标体系 |
2.3.1 财务可持续的评价指标体系 |
2.3.2 服务“三农”信贷的评价指标体系 |
2.3.3 评价指标体系使用时需考虑的问题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的宏观分析 |
3.1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
3.1.1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
3.1.2 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
3.1.3 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
3.1.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
3.2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分析 |
3.2.1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析 |
3.2.2 财务指标分析 |
3.3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信贷状况分析 |
3.3.1 规模分析 |
3.3.2 结构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的微观分析 |
4.1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双重目标兼顾状况分析 |
4.1.1 发展现状 |
4.1.2 财务可持续状况分析 |
4.1.3 服务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信贷状况分析 |
4.1.4 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评价 |
4.2 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双重目标兼顾状况分析 |
4.2.1 设立和股权结构 |
4.2.2 财务可持续状况分析 |
4.2.3 服务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信贷状况分析 |
4.2.4 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评价 |
4.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双重目标兼顾状况分析 |
4.3.1 财务可持续状况分析 |
4.3.2 服务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状况分析 |
4.3.3 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评价 |
4.4 村镇银行的绩效分析 |
4.4.1 超效率 DEA 模型和 Malmquist 生产率指数 |
4.4.2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4.4.3 实证分析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评价 |
5.1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评价:机构视角 |
5.1.1 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评价 |
5.1.2 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评价 |
5.1.3 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评价 |
5.1.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评价 |
5.2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借贷满足情况评价:农户视角 |
5.2.1 正规借贷服务不足,导致民间借贷成为农户主要信贷资金来源 |
5.2.2 农村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没有显着影响 |
5.2.3 正规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远远小于民间借贷 |
5.2.4 农户的贷款需求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不匹配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原因分析 |
6.1 “三农”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高、风险大和盈利低 |
6.1.1 交易成本过高 |
6.1.2 信贷风险较大 |
6.1.3 盈利水平偏低 |
6.2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低,吸收存款难 |
6.2.1 产权制度缺陷 |
6.2.2 公司治理水平低 |
6.2.3 吸收存款难 |
6.3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利性强,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
6.3.1 逐利性强 |
6.3.2 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
6.4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
6.4.1 金融监管制度和政策缺陷 |
6.4.2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
6.4.3 融资渠道狭窄 |
6.4.4 相关配套改革滞后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模式及借鉴 |
7.1 国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模式 |
7.1.1 微型金融经营模式 |
7.1.2 日韩的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7.1.3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发展 |
7.2 国外政府促进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 |
7.2.1 财政税收 |
7.2.2 货币政策 |
7.2.3 金融监管 |
7.3 借鉴 |
7.3.1 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 |
7.3.2 大力发展综合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
7.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与对策 |
8.1 提高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 |
8.1.1 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 |
8.1.2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8.2 构建社会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 |
8.2.1 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 |
8.2.2 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 |
8.3 完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 |
8.3.1 改善金融监管 |
8.3.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8.3.3 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8.4 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
8.4.1 增加机构数量 |
8.4.2 均衡布局 |
8.4.3 拓宽融资渠道 |
8.5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之处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抗战时期高校招生管理 |
一、由统一招生到多元招生方式的演变 |
(一) 统一招生政策的确定及其实施 |
(二) 多元化招生的探索 |
二、特殊学生招生政策及其概况 |
(一) 先修班的设置及其管理 |
(二) 转学生、借读生 |
(三) 同等学力及其它 |
三、抗战时期高校招生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选拔性与救济性的双重目的 |
(二) 各校严格把关,当好“守门员”角色 |
(三) 政府导向作用加强,招考方式变动频繁,形式多样化 |
第二章 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的举措 |
(一) 规范大学课程,编订教科书 |
(二) 选修课制与学年学分制的实施 |
(三) 严格考核机制 |
二、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注重精专与广博的结合,利于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形成 |
(二) 注重严格考核,形成优良学风 |
(三) 重视战时及民族特色课程的开设,为抗战服务 |
第三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训育制度的完善与强化 |
(一) 训育标准的颁布 |
(二) 学校训育机构的完善 |
(三) 训导人员的遴选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方式与内容 |
(一) 开展入学教育 |
(二) 课程教学 |
(三) 实施导师制 |
(四) 情景教育 |
(五) 党团及其它政治团体之活动 |
(六) 其它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训育体系:倡导系统化、网络化 |
(二) 训育内容:党国不分,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混淆 |
(三) 训育实施:政府与高校训育理念的冲突 |
第四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体育、军训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体育管理及其发展 |
(一) 高校体育训练的相关规定及管理机构的完善 |
(二) 战时高校学生体育组织形式 |
二、抗战时期高校军训及其管理 |
(一) 军训目标及机构 |
(二) 军训的实施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体育、军训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战时高校体育、军训管理的弊端与不足 |
(二) 战时高校体育、军训实施的积极意义 |
第五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组织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校内学生组织及其活动与管理 |
(一) 学生自治会 |
(二) 学生社团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社会服务组织及其活动与管理 |
(一) 以抗战为核心的后方学生组织 |
(二) 以社会服务为核心的后方学生组织 |
(三) 学生战地服务组织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组织及其活动的特点、意义 |
(一) 战时高校学生组织的特点 |
(二) 战时高校学生组织及其活动的意义 |
第六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的内容与类型 |
(一) 贷金制 |
(二) 公费、免费 |
(三) 奖学金 |
(四) 勤工助学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的特点 |
(二)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
(三)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的意义 |
第七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生活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学生食宿管理 |
(一) 膳食管理 |
(二) 宿舍管理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卫生健康管理 |
(一) 战时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原因 |
(二) 战时高校为保障学生卫生健康采取之措施 |
三、抗战时期高校校园安全管理 |
(一) 战时大后方高校被毁概况 |
(二) 战时高校安全防护举措 |
四、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生活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积极重视,多方参与 |
(二) 倡导学生自我管理 |
(三) 生活管理制度化 |
第八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就业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形式 |
(一) 检验分发,统筹规划 |
(二) 征调 |
(三) 从军——战时特殊就业 |
(四) 其它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就业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重视政府管理职能 |
(二) 发挥学校核心作用 |
(三) 社会职业介绍机关积极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2.2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文献参照与分析 |
1.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4.1 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回顾 |
1.4.2 相关概念界定 |
1.5 解决的问题及创新 |
1.5.1 拟解决的问题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与国际参照 |
2.1 农业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
2.1.1 农业社会化的衍生逻辑 |
2.1.2 农业社会化的发展潜力 |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分析 |
2.2.1 研究假设与数据来源 |
2.2.2 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 |
2.2.3 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总体情况 |
2.3.1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3.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区域差异 |
2.4 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
2.4.1 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2.4.2 亚洲邻近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2.4.3 中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 |
2.4.4 国外经验启示与突破 |
第三章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发展路径 |
3.1 “三农问题”演变对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
3.1.1 农业生产发展要求科技进步与生产手段创新 |
3.1.2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
3.1.3 农村劳动力转移要求综合性农业服务的跟进 |
3.1.4 农户经营水平提高需要多元化服务组织的发育 |
3.1.5 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稳定要求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
3.2 发展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想 |
3.2.1 指导思想 |
3.2.2 体系建设要注意的问题 |
3.2.3 发展目标 |
3.2.4 基本原则 |
3.3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设计 |
3.3.1 外部资源要素 |
3.3.2 组织结构 |
3.3.3 功能定位 |
3.3.4 供给主体间的功能关系 |
3.4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 |
3.4.1 宏观改革思路 |
3.4.2 微观开发思路 |
第四章 政府职能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1 政府公共机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地位 |
4.1.1 政府公共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
4.1.2 政府公共机构服务的层次与内容 |
4.1.3 政府公共机构的发展历程 |
4.1.4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现状 |
4.2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2.1 政府经济技术部门面临的困境分析 |
4.2.2 乡镇涉农机构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2.3 村级集体组织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3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可能与创新 |
4.3.1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可能性分析 |
4.3.2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必要性分析 |
4.3.3 村级服务发展中的创新模式 |
4.4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的改进思路 |
4.4.1 政府角色转型与职能转变途径 |
4.4.2 乡镇涉农机构职能优化路径 |
4.4.3 村级集体服务的发展方向 |
第五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的带动作用 |
5.1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发展情况 |
5.1.1 龙头企业的内涵 |
5.1.2 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 |
5.2 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的形式及意蕴 |
5.2.1 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的具体形式 |
5.2.2 龙头企业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容 |
5.2.3 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
5.3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本土化思考 |
5.3.1 发达国家经典农业发展模式的经验与反思 |
5.3.2 我国发展龙头企业的社会环境分析 |
5.3.3 对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理论置疑 |
5.4 完善龙头企业服务带动作用的对策建议 |
5.4.1 创建纵向一体化的合作企业 |
5.4.2 鼓励和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
5.4.3 国家介入进行规范管理 |
第六章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的骨干效能 |
6.1 农民合作的形态与演进趋势 |
6.1.1 农民合作的基本形态 |
6.1.2 农民合作的历史脉络 |
6.1.3 农民合作的功效 |
6.2 农户互助形式的演变与现状 |
6.2.1 传统意义上的农户互助 |
6.2.2 当前历史条件下的农户互助 |
6.2.3 农户互助的社会基础 |
6.2.4 农户互助的意义与作用 |
6.3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情况与特点 |
6.3.1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3.2 样本村基本情况描述 |
6.3.3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农户的特点 |
6.4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6.4.1 组建动机上是否真正为农民着想 |
6.4.2 成员构成上能否代表农民的利益诉求 |
6.4.3 服务水平上能否有效为成员服务 |
6.4.4 在合作能力上能否实现组织目标 |
6.5 增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效能的对策建议 |
6.5.1 整合挖掘农村互助资源 |
6.5.2 完善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
6.5.3 改善合作组织的外部支持环境 |
6.5.4 推动合作组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第七章 科研教育与社会服务组织的支持作用 |
7.1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
7.1.1 科研教育单位的改革历程 |
7.1.2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7.2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中的创新模式 |
7.2.1 专家大院模式 |
7.2.2 专家下乡入户模式 |
7.2.3 科技大篷车模式 |
7.2.4 产学研结合模式 |
7.2.5 科技特派员模式 |
7.3 社会服务组织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 |
7.3.1 基层农资经销商 |
7.3.2 农村经纪人 |
7.3.3 科技示范户 |
7.4 社会服务组织在基层服务中的作用 |
7.4.1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
7.4.2 创新服务形式的重要力量 |
7.4.3 主动有效满足农户的需求 |
7.4.4 促进服务体系的内部分工 |
7.5 增强科研教育与社会服务组织支持作用的对策建议 |
7.5.1 完善科研教育单位的科研、教育、推广功能 |
7.5.2 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空间整合 |
第八章 结语 |
8.1 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的存在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 |
第一节 村镇银行之概念与性质 |
一、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之概念与特征 |
二、特殊商业银行:现行法上村镇银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之界分 |
一、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之辨析 |
二、村镇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之辨析 |
三、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之辨析 |
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及农村资金互助社之辨析 |
五、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辨析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论证 |
一、关于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论争 |
二、关于农村金融难题求解途径的纷扰论争 |
三、商业性金融是求解农村金融难题的一条不可或缺途径 |
四、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困境的求解途径之一 |
五、农村金融空洞化的现实: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基础 |
第四节 村镇银行发展可行性论证 |
一、村镇银行的比较优势分析—兼谈四大国有银行撤离农村的原因 |
二、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村镇银行发展空间分析 |
三、民间资本供给充足:设立村镇银行资金支持可行性分析 |
四、农村地区盈利空间充裕:村镇银行盈利可行性分析 |
五、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农民信用与贷款担保难题 |
第二章 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 |
第一节 概况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一、总体概况: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二、实例考察:我国村镇银行运行的个案探悉 |
第二节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特征及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特征 |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影响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难题与困境 |
一、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 |
二、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 |
三、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 |
四、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 |
五、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 |
六、所存在的其他问题 |
七、政策支持与法律制度的完善:解决村镇银行发展难题的途径 |
第三章 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之惑 |
一、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之惑 |
二、区域性抑或跨区性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之惑 |
三、商业性、政策性抑或合作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之惑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概述 |
二、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 |
三、孟加拉乡村银行发展概况 |
四、启示之一:各国模式的差异与共性 |
五、启示之二:银行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 |
第三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 |
一、覆盖农村大部分经济主体: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 |
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 |
三、商业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 |
第四节 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 |
二、"社区"的范围界定 |
三、"社区性"的直接要求:发起设立不应是唯一的设立方式 |
四、密切相关的问题: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 |
第四章 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研究 |
一、关于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的现行规定及其问题 |
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可行性分析 |
三、强制贷款者储蓄或投资可行性分析 |
四、关于企业和自然人投资主体 |
第二节 主发起银行制度存废之辩 |
一、主发起银行制度的确立及其积极效应 |
二、问题丛生:主发起银行制度的负面效应探析 |
三、经营专业化和股权多元化: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反思 |
一、对民间资本入股村镇银行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 |
二、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 |
三、更为深层的思考: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 |
四、村镇银行应为完全民有民营银行:村镇银行投资制度的完善 |
五、与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相关的问题及其解决 |
六、一点总结:村镇银行的具体设立应因地制宜 |
第五章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
一、问题的提出: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的现状 |
二、理论分析:股权结构模式的分类探讨 |
三、现实经验:各类股权模式的利弊与借鉴 |
四、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村镇银行应然的选择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之检视与完善 |
一、过于随意与简化: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 |
二、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
三、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立法与现行其他立法的冲突 |
四、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构建 |
一、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冲突:困扰村镇银行的难题 |
二、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借鉴 |
三、需注意的一个问题: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 |
四、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平衡: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完善 |
五、更进一步的思考:其他金融机构的支农性责任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行构建 |
一、村镇银行的特性与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必要性 |
二、一种探索性的观点: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 |
三、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思路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樱花树下的家 |
四、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D]. 董博. 吉林大学, 2019(10)
- [2]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D]. 贾云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D]. 张杰. 苏州大学, 2017(04)
- [4]我国近现代战争文化遗产认定研究[D]. 吴奕霖. 重庆大学, 2017(06)
- [5]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D]. 徐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13(10)
- [6]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研究[D]. 曲小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12)
- [7]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D]. 王延强. 西南大学, 2013(02)
- [8]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D]. 李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1)
- [9]2010年中国财会大事记[N]. 《中国会计报》编辑部,整理. 中国会计报, 2010
- [10]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D]. 柴瑞娟. 武汉大学, 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