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王诗慧[1](2020)在《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文中认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有力地促进了进出口领域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多数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很难通过传统融资模式获得足够的现金流。而近年来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和应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的路径。电商平台、物流/仓储企业、上下游企业等主体通过形式多样的联结与协作,共同构成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多种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但是这在解决跨境电商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风险防范的研究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现有研究中较少被关注。本文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三种典型的融资模式出发,以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为重点,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提供参考。本文提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概念,并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组成、现状、发展趋势进行了总结分析。通过文献的梳理和现实的考察,本文选取了跨境电商电子订单融资、电子仓单融资、数据质押融资三种典型的跨境电商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根据跨境电商线上供应链融资的授信机制分析和有关融资风险的文献研究,发现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关键因素主要为:信息共享、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从三个关键因素出发可寻找风险防范的具体方向和路径。由此,本文搭建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分析框架。在分析框架的指导下,本文从三种典型融资模式出发,通过业务流程中风险的提取-分类-归纳,识别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的具体风险,确定风险防范的重要方向;通过构建与融资模式相匹配的博弈模型,关注主体间博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采用案例研究法,对不同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进行解读。博弈论与案例研究法的应用分别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印证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风险的来源和防范风险的方向,同时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具体路径提供启示。最后,从三种典型融资模式的风险防范和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三个关键因素出发总结本文研究,并为跨境电商、银行、电商平台、物流等第三方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提供了相关建议。本文认为,信息共享程度低所导致的生态圈主体间能力与道德因素的识别困难,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集合生态圈中各主体的力量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制度建设的改善不仅需要从行业规范和各主体自身的行为规范出发,还应关注主体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机制建设;在系统建设方面,金融业对系统的几乎零容错率,要求系统建设确保安全和稳定,同时大数据应用情境下,需要重视系统对数据的获取和处理能力,并关注数据存储、传输过程的安全性。本文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意义:理论意义层面上,聚焦于“跨境+供应链+互联网”的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弥补了目前已有文献在该领域缺乏焦点性关注的不足;采用过程分析结合博弈理论印证和案例实证印证的方法,丰富了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问题的研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供应链金融理论、博弈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应用。现实意义层面上,本文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研究,不仅明确了跨境电商融资中风险防范的方向,更总结了具有一定启发意义的具体路径,对跨境电商、电商平台、银行、第三方企业等在参与共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时,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和提高整体效益有一定的意义。
程雪军[2](2020)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科技突破、经济深化、社会发展以及法律支持而获得创新发展,但是这种小额、分散、无抵押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主要面对中低净值的“长尾”用户,类似于中国版“次贷”,倘若缺乏有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与风险防范,则有可能诱发中国版“次贷风险”。目前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引发了学术界以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但是由于该问题横跨法律、金融与互联网三大学科,所以众学科讨论者甚多,但是深入研究者甚少。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其逻辑起点在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法律结构。通过对“消费金融”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有效明晰消费金融的概念与主要模式。然后通过对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分析,厘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并进一步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网络借贷进行比较研究,明确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边界。对比传统金融理论,作为新型金融科技业态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虽起源于域外但却在中国迅猛发展,这有其发展的应然性也有其必然性。本文采用Citespace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进行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并结合1000余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风险调研问卷(2019)》,基于传统金融基础理论框架,本文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理论支柱主要包括发展动因、发展模式、风险规制以及法律规制等,并具有逻辑推进关系。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参照互联网技术成熟度曲线,可以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分为萌芽发展、新兴成长、快速成长以及主流市场阶段。并基于数据分析测算出我国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为23062.10亿元左右。此后,本文进一步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特征,以及法律、经济、社会、科技视角下的发展动因。而在这些快速发展背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相较于域外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发展模式,形成一种两分法发展模式:消费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互联网机构的消费金融化,然后对其进行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分析。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我国也存在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的问题与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以及司法裁判现状,分别选择“两分法”发展模式下消费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案)与互联网机构的消费金融化(分期乐公司案、腾讯公司案)三起典型案件,对其进行案例剖析与法律问题探究。并基于这些微观法律现象问题,将其上升到宏观法律风险层面。然而,传统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非法学分类方法,更多的是构建于行业内部特点之上,而非基于法学视野。通过借鉴“主客体关系”分析方法,本文将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解构为主体风险(经营者主体风险与消费者主体风险)以及行为风险(经营者行为风险与消费者行为风险)。从法学视野对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重构之后,本文进一步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域外经验考察。通过对国内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适格性风险与消费者适格性风险比较研究,深度剖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体风险;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为风险方面,本文对综合利率上限、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违约信用以及消费者权益侵害风险方面比较研究,并且充分借鉴域外风险规制经验。通过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模式以及风险研究,构建与完善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则具有重要意义。其一,需要明晰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的逻辑以及目标,其主要目标在于促进行业稳健发展、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以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二,通过分析我国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构建一种“多位一体”的法律规制体系。其三,从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风险与行为风险两方面加强法律规制,前者包括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与消费者适格性规制;后者包括积极推进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引入“监管沙盒”以加强对金融创新与风险的动态平衡,加快信用体系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规制以构建公平化、法治化的市场竞争环境,构建金融科技监管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王腾[3](2020)在《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得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完全融入我们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电子商务得利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发展规模也不断扩大。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思维、工作、生活模式,为全社会带来了巨大而显着的经济效益,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一些互联网公司抓住时机,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延服务,开始跨界涉足金融业务,而且“互联网+金融”模式也逐步被市场所接纳。这种非金融行业领导的金融创新已经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以顺应社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通过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自有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整合海量客户交易信息、交易偏好,有助于重新审视客户的需求,持续提升商业银行自身的经济利润,更好地实现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发展。基于此,本研究立足于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现实状况及潜在问题,在充分了解电子商务平台本质与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与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的关系,结合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趋势,进行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管理研究。首先,本研究使用多种渠道信息搜集方法,利用访谈和研讨识别现有风险,采用调查问卷和银行网点实地查看,识别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信息,最终构建了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因素体系。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层次模型对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同时对影响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风险的各因素的权重进行量化计算和排序。最后,在识别出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风险及重要等级次序后,按照全局性、系统性、动态性和经济性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输出其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的风险管理策略。综上所述,本研究在现行环境背景下对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的风险管理进行案例研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分析架构,得出以下三点结论:其一,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因素体系包括战略决策风险、建设管理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和市场环境风险四个主要方面;其二,目前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整体风险水平处于中高水平,可能会对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产生较大影响;其三,需要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及随着项目建设的开展进行风险应对跟踪及风险应对评估,为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迪丽达尔·乌斯满江[4](2020)在《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拥有大量的用户、沉淀资金以及用户信息的支付托管平台,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子交易安全进行,是维护客户权益和金融秩序必要条件。我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文简称《电子商务法》)以及由央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下文简称《备付金存管办法》)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程度上规制了第三方支付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立法还不够健全,相关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以我国第三方支付领域存在的民事法律问题为研究点,对其概念与特征、类型、优势以及该产业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进行论述,在分析支付过程中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对国际发达国家第三方支付制度与经验进行分析与比较,与此同时着重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地位、平台法律监管、沉淀资金、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支付个体中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本文的写作除去引言与结论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第三方支付概念与特点、类型、优势与作用进行概述,同时介绍第三方支付国内外发展历程以及今后发展趋势。第二部分:对第三方支付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论述,梳理交易双方、平台、银行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并对第三方支付中所存在的民事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第三部分:对美国、欧盟等国家第三方支付法治建设与政策经验进行分析与比较,并对其监管方式与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管理模式进行着重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典型的民事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与讨论,具体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平台监管缺失、沉淀资金及其孳息归属与支配不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等。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第三部分国外先进制度与经验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第三方支付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Ivan Sarafanov[5](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董菡[6](2020)在《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商业银行在此冲击之下不仅传统业务的发展受阻,而且市场空间也是深受打压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商业银行能否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否发挥业务创新的能力就决定着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态势。兰州银行也是在互联网大潮中受到冲击的商业银行之一,为了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渠道,兰州银行率先开发出了以电子商务和生活服务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平台——百合生活网。本文使用服务质量差距模型,以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的服务质量为研究对象,对百合生活网进行了服务质量的差距分析和研究。首先,本文从商业银行发展和百合生活网出现的时代背景出发,明确了在行业环境的影响下,百合生活网的出现是现阶段商业银行对互联网积极探索的新成果。其次,从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的实际情况入手展开研究,通过阅读和整理相关文献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和对部分客户进行深入访谈之后的结果,确定了主要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维度。根据确定的维度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并不断筛选和精确调查问卷题目。最后,根据调查问卷得到的数据,以SERVQUAL模型为核心进行数据分析,得出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的差距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导致现有问题的详细原因,并结合研究的结论和现有实际提出了解决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问题的详细对策。通过本研究为百合生活网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提供了策略依据,也希望可以为其他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借鉴。
荣永红[7](2019)在《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及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外贸业态的改变,跨境电商平台的繁荣,使得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业务迫切需要深入融合到跨境电商平台中,使其成为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重点和产品服务创新的方向。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企业的贸易活动涉足国际市场,跨境电商平台为银行的贸易金融服务提供平台支撑。未来贸易金融业务将与全球供应链结合更为紧密,而跨境电商平台是全球供应链信息收集的主要平台。将来的银行,可谓“得跨境电商平台者得供应链,得供应链者得天下”。因此,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服务需要在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做出创新,尽早布局跨境电商平台,抢占跨境电商业务蓝海市场。目前,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提供的贸易金融服务模式主要包括支持模式、合作模式和自营模式三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跨境支付结算、贸易融资及担保、保值避险和财务综合管理等。但是,由于现阶段商业银行为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的服务主要存在着支付结算资费高效率低、贸易融资难担保弱、保值避险增值产品少风险大及财务综合管理复合型人才缺乏等几大突出问题,导致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产品及服务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应用受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应用新技术创新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方式,例如应用区块链技术加强交易信任缩减成本、采用BPO结算技术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利用跨境供应链金融及跨境产品组合在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担保内容上进行创新,解决贸易融资难担保弱的问题;在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上进行创新,采用平台专属定制模式,银行境内外联动模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去设计保值避险增值类产品,同时降低产品风险;银行自培、银企互动、高校教育等多维度多种培养方法并用,解决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贸易金融复合型人才缺乏的问题。本文利用文献综述法、统计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分析归纳法查阅大量相关文献、权威政策文本和互联网有效资源,了解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内外商业银行的相关贸易金融服务内容及跨境电商的发展历程,并利用从业经历总结经验和做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相应地分析,加强商业银行贸易金融服务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创新研究,从而强化商业银行和跨境电商的深度合作。
冯晓鹏[8](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认为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王燕晴[9](2019)在《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互联网技术、智能手机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开始深刻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使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生存压力,也迎来了改革机遇。商业银行为了抓住机遇、改善现有局面,纷纷“升级”,积极创建电商平台,开展电商金融服务业务。农业银行也在这一背景下,于2013年推出“农银e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农银e管家”平台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流程,旨在通过打通线下实体销售、线上网络订单采集与传输、资金结算、线上信贷等,完成自身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下单、结算、物流等管理。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作为农业银行在当地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一号工程”,取得了良好的规模效应。同时,LC分行“农银e管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客户忠诚度不高、平台认知度不高、潜藏的数据威力未被有效挖掘、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竞争乏力、用户体验有待提升等。因此,农业银行LC分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制定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战略。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其次,通过梳理国内外商业银行电子商务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发现,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宏观视角分析,较少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具体内外部经营环境展开微观视角分析。认为不同的商业银行所面临地域、营销、经济等内外部环境各不相同,十分有必要从微观视角,对银行分支机构所处的具体内外部营销环境进行具体分析,挖掘每个银行具有的比较优势,设计符合每个银行最优化的微观发展战略,尤其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同质化比较突出阶段,实施特色金融发展战略,将有利于凸显自身经营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自身经济绩效,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行业竞争力。其中,互联网金融是当前各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突破口,所以,本文以“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为研究对象,展开相应地分析;第三,对“农银e管家”平台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农银e管家”的运行模式、功能、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第四,对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的宏观环境和内外部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分析,明确平台发展定位和优势、劣势。最后,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定位、发展战略和保障机制,包括深入挖掘自身客户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引导客户更多的使用本行支付工具,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收益,重视拓展存量的中小客户,建立健全争端解决机制,拓展营销渠道,放松形式审核,大力储备电商人才等。本文对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进行发展战略研究,主要的现实意义在于从微观视角,对LC分行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所处的环境、自身特点、面临的机会威胁等进行了逐项解剖分析,为农业银行LC分行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有助于农业银行LC分行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为其他商业银行互联网战略提供参考。
李辉[10](2019)在《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研究 ——以J银行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第三方支付和商业银行服务的重叠范围不断扩大,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关系也从最初的互补与合作转变为竞争。传统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从中间业务,金融脱媒或利率市场化的角度来看,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影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结算、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面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和影响,商业银行逐渐意识到变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尝试创新传统业务,改变商业模式,以应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争。本文主要研究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现状及其对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并且以J银行为例,讨论了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应采取的对策。本文首先从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和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路径。随后以J银行为例,深入研究了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市场,客户资源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具体影响以及监管政策对J银行带来的发展机遇。最后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提出应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争对策。研究表明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分流了 J银行收单业务资金、抢夺了 J银行收单业务客户资源以及冲击了 J银行收单业务销售渠道。但是监管政策的加强给J银行带来了第三方支付业务限额交易、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利润分流有所缓解以及金融监管加强导致第三方支付业务受限等机遇。结合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具体影响,提出了商业银行应按户施策,发展交易银行业务,推进多元化平台合作,拓展网络银行和直销银行等新渠道以及金融监管和反洗钱等对策建议,为商业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竞争提供对策参考。
二、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跨境电商生态圈的研究 |
2.1.1 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提出 |
2.1.2 跨境电商生态圈的运作 |
2.2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 |
2.2.1 传统供应链金融 |
2.2.2 线上供应链金融 |
2.2.3 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
2.3 关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研究 |
2.3.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模式 |
2.3.2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2.4 本章小结 |
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
3.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概述 |
3.2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现状 |
3.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发展趋势 |
3.4 本章小结 |
4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及其分析框架 |
4.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 |
4.2 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关键因素 |
4.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分析框架 |
4.4 本章小结 |
5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电子订单融资模式 |
5.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电子订单融资模式 |
5.4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5.4.1 博弈模型设定 |
5.4.2 占优策略分析 |
5.4.3 博弈结果解释 |
5.5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5.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5.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5.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电子仓单融资模式 |
6.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电子仓单融资模式 |
6.4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6.4.1 博弈模型设定 |
6.4.2 博弈均衡分析 |
6.4.3 博弈结果解释 |
6.5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6.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6.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6.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数据质押融资模式 |
7.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数据质押融资模式 |
7.4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7.4.1 博弈模型设定 |
7.4.2 稳定性分析 |
7.4.3 博弈结果解释 |
7.5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7.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7.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7.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 |
8.3.1 不足之处 |
8.3.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2)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边界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分析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 |
四、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规制逻辑 |
五、域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与法律规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存在不足 |
第一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法律结构 |
第一节 消费金融概述 |
一、消费金融的界定 |
二、消费金融的主要模式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特征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厘定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边界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基本业务模式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 |
第二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建构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基础理论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理论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理论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规制理论 |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理论 |
第三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与动因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特征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具体发展动因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概述 |
二、域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 |
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具体发展模式 |
第三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一、电子商务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二、分期购物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三、网络借贷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与风险重构 |
第一节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现状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依据与规制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司法层面的规制现状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案例与问题剖析 |
一、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与陈建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二、崔华与分期乐网络科技公司等培训借款合同纠纷案 |
三、腾讯公司与力天无限网络技术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第三节 法学视野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重构 |
一、传统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划分与反思 |
二、法学视野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划分 |
第五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域外考察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体风险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适格性风险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消费者适格性风险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为风险 |
一、综合利率上限风险 |
二、经营者不正当竞争风险 |
三、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
四、消费者的违约信用风险 |
五、消费者权益侵害风险 |
第六章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及路径建构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与目标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目标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重构 |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多位一体”的法律规制体系重构 |
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建构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风险的法律规制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为风险的法律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文中图示清单 |
附录二 文中表格清单 |
附录三 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的立法情况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 研究目的与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理论 |
2.2 项目风险管理理论综述 |
2.3 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平台风险管理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识别 |
3.1 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概述 |
3.2 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识别方法及体系 |
3.3 战略决策风险 |
3.4 建设管理风险 |
3.5 法律合规风险 |
3.6 市场环境风险 |
第4章 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评估 |
4.1 评估方法选择 |
4.2 评估模型设计 |
4.3 风险评估 |
4.4 评估结果分析 |
第5章 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风险应对 |
5.1 风险应对策略 |
5.2 风险应对措施 |
5.3 风险应对跟踪及风险应对评估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附件1 一级指标专家打分表 |
附件2 单因素模糊评价调查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创新点 |
1.4.1 研究重点及难点 |
1.4.2 研究创新点 |
2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状况 |
2.1 第三方支付概述 |
2.1.1 第三方支付概念和特征 |
2.1.2 第三方支付类型 |
2.1.3 第三方支付优势及作用 |
2.2 国际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概况 |
2.2.1 美国第三方支付发展历程 |
2.2.2 欧盟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历程 |
2.2.3 亚洲第三方支付发展历程 |
2.3 国内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历程 |
3 第三方支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及责任 |
3.1 交易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 |
3.2 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交易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 |
3.2.1 在资金转移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
3.2.2 在资金保管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
3.3 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
3.3.1 服务合作协议关系 |
3.3.2 保管服务合同关系 |
3.3.3 监管关系 |
3.4 第三方支付中的责任归属问题 |
3.4.1 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 |
3.4.2 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 |
3.4.3 不可抗力的认定与责任归属 |
4 国际第三方支付制度建设经验比较与启示 |
4.1 第三方支付制度的国际比较 |
4.1.1 美国、欧盟第三方支付监管主体 |
4.1.2 美国、欧盟第三方支付监管模式 |
4.1.3 美国、欧盟第三方支付监管办法 |
4.2 我国与欧美第三方支付监管比较 |
4.3 比较国内外第三方支付制度所得启示 |
4.3.1 确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法地位 |
4.3.2 突出第三方支付监管重点 |
4.3.3 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责任制度 |
4.3.4 设立第三方支付行业协会 |
4.3.5 建立第三方支付事先协商制度 |
5 我国第三方支付存在的民事法律问题 |
5.1 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地位不明确 |
5.2 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缺失 |
5.3 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管理问题 |
5.4 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 |
5.5 第三方支付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 |
5.5.1 第三方支付参与各主体定位模糊 |
5.5.2 第三方支付交易过程民事责任分配不明确 |
5.5.3 第三方支付格式条款存在问题——以支付宝为例 |
6 完善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措施的建议 |
6.1 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 |
6.2 完善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 |
6.2.1 完善审批机制及退出制度 |
6.2.2 转变传统的监管理念 |
6.3 完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管理 |
6.3.1 明确沉淀资金所有权归属 |
6.3.2 明确沉淀资金孳息所有权归属 |
6.3.3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
6.4 完善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
6.5 健全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
6.5.1 明确第三方支付各参与主体的民事责任 |
6.5.2 完善第三方支付中的支付瑕疵民事责任制度 |
6.5.3 完善第三方支付中的未经授权支付民事责任制度 |
6.5.4 规范第三方支付格式条款管理 |
6.6 根据第三方支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面临的新问题明确相关的保护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电子商务平台的概念及其优势 |
2.1.2 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的概念 |
2.1.3 电子服务的定义 |
2.1.4 服务质量的定义 |
2.1.5 服务质量测评模型 |
2.2 相关理论 |
2.2.1 顾客感知价值理论 |
2.2.2 服务管理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章 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调查问卷设计及实施 |
3.1 研究模型与研究维度的确定 |
3.1.1 研究模型的确定 |
3.1.2 研究维度的访谈设计 |
3.1.3 研究维度确定 |
3.2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检验 |
3.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2.2 调查问卷的检验 |
3.3 问卷调查的实施与分析 |
3.3.1 问卷调查对象特征 |
3.3.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3.3 总体调查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 |
4.1.1 响应性维度存在的问题 |
4.1.2 设计性维度存在的问题 |
4.1.3 安全性维度存在的问题 |
4.1.4 客户服务性维度存在的问题 |
4.1.5 互动性维度存在的问题 |
4.2 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物流管理薄弱 |
4.2.2 客户服务管理混乱 |
4.2.3 内容丰富度欠佳 |
4.2.4 有形化服务设施不匹配 |
第五章 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
5.1 加强物流管理 |
5.2 提高平台客户服务水平 |
5.2.1 搭建平台客户服务体系 |
5.2.2 加强商户服务管理 |
5.3 丰富平台内容 |
5.3.1 丰富活动 |
5.3.2 打通电商与金融的生态闭环 |
5.4 优化页面设计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A访谈实录 |
B调查问卷 |
(7)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及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研究现状 |
2.1 商业银行贸易金融服务概述 |
2.1.1 商业银行贸易金融服务的定义与特点 |
2.1.2 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服务内容 |
2.1.3 关于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服务研究现状 |
2.2 跨境电商平台概述 |
2.2.1 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概况 |
2.2.2 跨境电商平台的类型及贸易特点 |
2.2.3 关于跨境电商平台的研究现状 |
2.3 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研究现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贸易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 |
3.1 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现状 |
3.1.1 服务模式及现状 |
3.1.2 服务内容及现状 |
3.2 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贸易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
3.2.1 支付结算资费高效率低 |
3.2.2 贸易融资难担保弱 |
3.2.3 增值类产品少风险大 |
3.2.4 跨境电商贸易金融复合型人才缺乏需求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创新对策 |
4.1 新技术助力支付结算的创新 |
4.1.1 应用区块链技术加强交易信任、缩减成本 |
4.1.2 应用BPO结算技术提高效率 |
4.2 服务内容的创新缓解贸易融资难担保弱 |
4.2.1 跨境供应链金融创新 |
4.2.2 跨境贸易金融产品的组合创新 |
4.3 借助服务模式的创新和新工具的应用,设计增值类产品规避风险 |
4.3.1 平台客户专属定制模式 |
4.3.2 境内外全联动模式 |
4.3.3 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工具的使用 |
4.4 培养适应跨境电商金融服务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致谢 |
(8)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研究的创新点 |
1.4.2 本研究的不足 |
2 相关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文献综述 |
2.1.1 电子商务文献综述 |
2.1.2 商业银行电子商务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创新理论 |
2.2.2 发展战略理论 |
2.2.3 长尾理论 |
2.2.4 SWOT-AHP分析方法 |
3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现状与问题 |
3.1 “农银e管家”概述 |
3.1.1 “农银e管家”介绍 |
3.1.2 “农银e管家”的运行模式 |
3.1.3 “农银e管家”的功能 |
3.2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平台发展现状与问题 |
3.2.1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平台发展现状 |
3.2.2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平台存在的问题 |
4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环境分析 |
4.1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的PEST分析 |
4.1.1 政治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社会环境 |
4.1.4 技术环境 |
4.1.5 PEST分析总结 |
4.2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的SWOT分析 |
4.2.1 电商平台内部优势 |
4.2.2 电商平台内部劣势 |
4.2.3 电商平台机会分析 |
4.2.4 电商平台威胁分析 |
4.3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的SWOT-AHP分析 |
4.3.1 SWOT-AHP分析概述 |
4.3.2 构建SWOT-AHP模型 |
4.3.3 构建成对比较矩阵,计算权重 |
4.3.4 构建战略四边形 |
5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选择与保障措施 |
5.1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定位 |
5.1.1 获取企业在线交易信息作为出发点 |
5.1.2 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为运营模式 |
5.2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选择 |
5.2.1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客户,在拓客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
5.2.2 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全流程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
5.3 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优化方案保障措施 |
5.3.1 制度保障 |
5.3.2 资金保障 |
5.3.3 技术保障 |
6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 |
6.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研究 ——以J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分析 |
2.1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及特点 |
2.1.1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
2.1.2 第三方支付的特点 |
2.2 相关理论分析 |
2.2.1 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
2.2.2 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路径分析 |
2.2.3 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相关理论分析 |
第3章 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分析 |
3.1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1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3.1.2 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的问题 |
3.2 J银行收单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2.1 J银行收单业务发展现状 |
3.2.2 J银行收单业务存在的问题 |
3.3 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有利影响分析 |
3.3.1 促进J银行收单业务技术能力的创新 |
3.3.2 促进J银行网络收单业务的发展 |
3.3.3 促进J银行收单业务更注重用户体验 |
3.4 第三方支付对J银行收单业务的冲击 |
3.4.1 分流J银行收单业务资金 |
3.4.2 抢夺J银行收单业务客户资源 |
3.4.3 冲击J银行收单业务销售渠道 |
第4章 J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冲击的策略及措施 |
4.1 J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冲击的策略 |
4.1.1 细分客户——按户施策 |
4.1.2 市场定位——发展交易银行业务 |
4.1.3 渠道建设——网络银行和直销银行等新渠道 |
4.1.4 营销推广——平台合作 |
4.1.5 风险防控——金融监管和反洗钱 |
4.2 J银行的主要应对措施 |
4.2.1 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 |
4.2.2 加强与收单企业之间的合作 |
4.2.3 优化收单业务技术支持 |
4.2.4 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
4.2.5 加强中间业务的拓展及风险防范 |
4.3 J银行应对措施实施效果 |
4.3.1 服务更人性化 |
4.3.2 客户类型分类更准确 |
4.3.3 营销力度进一步加大 |
4.3.4 渠道建设更完善 |
4.3.5 人才培养更完善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不足之处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D]. 王诗慧. 浙江大学, 2020
- [2]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D]. 程雪军.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3]A银行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研究[D]. 王腾. 山东大学, 2020(11)
- [4]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研究[D]. 迪丽达尔·乌斯满江.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7)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6]兰州银行百合生活网服务质量优化研究[D]. 董菡. 兰州大学, 2020(01)
- [7]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的贸易金融服务及创新研究[D]. 荣永红. 南京邮电大学, 2019(03)
- [8]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9]农业银行LC分行“农银e管家”发展战略研究[D]. 王燕晴.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2)
- [10]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研究 ——以J银行为例[D]. 李辉.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