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网通实施ERP的必要性及其方案(论文文献综述)
夏大玮[1](2019)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绩效研究 ——以中国联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自新中国成立,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一直支撑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社会进步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如今,国有企业将混改作为自身发展突破的窗口。2013年11月党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改,将非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做为发展重点,新一轮国企的发展方向定位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学界的学者对此都非常关注,有学者将其称之为“二次混改”,此次混改力度之大和混改的层次之深与20世纪90年代初的混改是截然不同的。主要是对于原来有的一些国有股占比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等方式可以降低国有股比例,达到混改的初衷。在十九大报告上,习近平主席发言称,要更好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要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用多种方式使非公资本参与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取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国企混改,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在重点环节以及领域内取得战略性成果。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个基础上,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结合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来剖析这一轮国企混改给各个国企所带来的影响,为今后的国企改革提供借鉴。因此,本文主要以2014年混改国企为样本做实证研究并以中国联通为案例,对国企混改所带来的绩效变化展开探讨。本文以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为基础,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殊性,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进行研究。首先本文是一篇案例分析,我们要对具体的案例进行研究,为了使文章结论更具有说服力,本文以实证模型基于大样本实证研究来论证本文所要分析的主要结论和经济规律是否正确,使文章案例今后可以指导实践,也证明出国家政策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正确性和契合性。因此本文研究在2014年进行混改的国企和未进行混改的国企在2014年-2017年的企业绩效,研究混改是否提高了国企绩效,通过建立回归模型,运用SPSS22.0、STATA14.0等工具进行回归。实证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绩效正相关,但是具体是如何变动呢?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当然不同的国企背后的经济原因不同,自身的发展状况也是不同的,所面临的困境亦有所区别,因此我们对待绩效的研究也要区别对待,所以本文再选取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深入剖析混改后,企业绩效从哪几个方面发生了变化,最后得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了中国联通的短期绩效和长期财务绩效。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研究及中国联通的案例分析的结果得出启示,为今后混改行为提供借鉴。
程瓯[2](2016)在《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电信产业是中国近十几年来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电信产业视为自然垄断产业,电信服务的基础性、网络的完整性以及电信运营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1994年,中国联通的进入打破了电信业的垄断,之后中国电信业经历了几次大的拆分,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电信产业融合重组,形成电信、移动和联通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产业的发展和通信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变革,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失衡、业务增长乏力的问题己经显现出来,在这些现象的背后,隐藏着规制与竞争方面的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后,如何形成均衡的市场竞争格局,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如何进一步完善电信监管机制,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有效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垄断性较强但又具有一定竞争性的电信产业来说,单纯用规制理论或产业组织理论进行分析,都是有失偏颇的。因此,本文在“SCP”范式的基础上,结合电信产业的经济特性,将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理论相融合,构建了“政府规制-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并通过这个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以及电信产业规制进行研究,结合“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等新态势,对电信产业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为我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发展、电信产业政策和规制改革等提出新的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本文的研究内容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和理论基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主要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作了介绍。对相关理论进行考察,在回顾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分析“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以及局限性。第二部分构建电信产业"R-SCP"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内容。介绍了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结合电信产业所具有的自然垄断与竞争特性,构建"R-SCP"理论分析框架,在该理论框架内,规制、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都是电信产业的内生变量,规制影响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同时也受到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绩效的影响。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包括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内容。运用"R-SCP"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分析不对称规制、“三网融合”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分析“移动通信转售”、手机实名制等产业政策变化以及放松规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结合电信产业几次大的拆分和重组,对各个阶段的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是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组织及规制的影响,主要是第八章的内容。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影响,并以“微信”为例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语音、短信业务的替代作用,指出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和转型方向,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并分析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第五部分是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包括第九章和第十章的内容。介绍了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以及产业融合对电信规制的影响,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电信规制与改革经验,对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提出政策建议。最后,对全文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本文研究表明,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受到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共同影响,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进一步放松规制,市场机制对电信产业组织的影响将越来越强。但由于电信产业所具有的网络特性,政府规制仍然有必要保持。政府需要改变直接用行政手段参与电信业产业组织调整的状况,更多地借助市场机制实现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调整,重点关注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塑造和保护。
刘莹[3](2016)在《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精细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内地铁行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修建地铁项目,然而地铁工程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成为各地铁公司面临的挑战。国内的项目管理水平还处于发展阶段,甚至照搬国外的管理理论,管理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精细化管理可以使管理者认真审视分析国内的项目的实际情况,致力于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精益求精,有助于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本文首先描述了精细化管理发展史及其国内外现状,同时阐述了精细化管理理论及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将两者相结合对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质量控制进行了分析。针对地铁综合监控系统以往建设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主要问题,运用精细化管理理论分别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对其主要影响质量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建议。招标阶段运用功能指数方法进行方案的比选,运用ABC分类法对系统各类设备的采购模式进行划分,设计阶段运用因果分析法对影响其接口测试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各阶段编制制度增加控制环节以及运用表单的形式进行质量的过程控制等。以上方法成功应用于天津地铁2号线延长线,并且效果显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希望以上方法可以有助于国内综合监控系统项目管理的推进。
任晓蓉[4](2016)在《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选择》文中研究指明“三网融合”的出现源于技术的进步、时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与深刻的意义;其内涵包括政治的开放、经济的领先、技术的超越,同时能够使国家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使国家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立于不败之地。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主营业务是有线电视,H省的产业化尚不明郞,同时没有实现市场化的运营,为了实现科学化、产业化的发展战略,“三网融合”应运而生。论文把竞争战略理论应用于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的未来发展研究,先用PEST分析法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集团和有线电视行业的宏观环境进行了分析,从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这四个外部环境对集团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阐释。继而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业务发展的优势、劣势和机遇、威胁进行了实际分析,明确了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的特殊性,找出了当前制约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从基础网络建设、内容建设、品牌建设、业务拓展、资本运作、内部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分析了未来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业务发展的具体措施。第一章作为“绪论”部分,阐述了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的基本概况、发展所基于的时代背景,剖析了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同时,制定了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手段。第二章阐述了三网融合及战略管理相关理论,对目前国内三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第三章阐述了H省广电信息集团的发展现状,并对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章釆取PEST和SWOT分析法对公司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分类研究,构建了公司发展战略中的若干模式。第五章以公司服务战略为基础、创新战略为主线、管理战略为前提、人才资源战略为主体,为H省的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明确了发展战略,对未来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的发展进行了谋划,这将有利于集团公司抢抓机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发展新局面。
谢地,刘佳丽[5](2013)在《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关涉公众福祉,因此离不开有效的政府监管,但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境表明,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应该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深化改革。改革的着力点是超越"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监管客体"的范式,按照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联动、有机配合的路径展开。而已经发生的若干经验事实可以支持上述判断。
刘佳丽[6](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提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张中辉[7](2010)在《我国电信产业评价及规制策略研究》文中提出2008年的电信重组在资源配置方面调整了市场格局,但由于电信重组政策实施效果的滞后性和电信市场的复杂性,实现有效竞争和公平竞争的目标并没有在短期内实现,相反,在分业领域市场结构失衡的局面变得更加严重,使得市场机制不能有效的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主导运营商如果制定垄断价格或者滥用市场优势进行恶性竞争,会存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福利减少的风险,从而影响产业的长期效益和整体竞争力。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电信产业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并且针对市场结构失衡的现状进行政府规制。我国电信产业发展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对以往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和绩效、效率及电信规制效果的评价是我们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电信规制政策的基础。在对我国电信产业绩效、效率以及以往规制政策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电信市场的实际和三网融合进程的推进,对我国三网融合背景下的规制政策和市场准入规制、以及电信资费规制进行了研究。(1)本文从电信产业市场结构、业务发展、投资效益、通信能力等几个维度对电信产业的市场机构和绩效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发现电信重组虽然使得电信产业的发展水平逐年提高,服务水平快速提高,资费水平继续下降,但由于重组效果的滞后性和移动业务对固定业务的替代作用,使得市场结构失衡的状况变得更加严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实力和中国移动相差甚远,难以与中国移动展开有效竞争。(2)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电信产业的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动态效率、静态效率等从时间和地域两个维度进行了系统的实证研究和定量评估。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电信产业效率存在地区差异,以往电信重组和规制政策的实施对电信产业的效率存在影响。利用基于评价得出的电信产业的效率变化曲线,分析了历次电信重组和规制政策对我国电信产业效率的影响,例如我国电信产业的实施政企分开、放松资费规制、中国电信集团拆分、技术的进步等促进了电信产业的技术效率或者规模效率的提高。(3)我们在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电信规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对电信专家的访谈以及文献研究的结果,建立了我国电信产业规制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对我国电信产业近期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科学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得出国家规制政策应重点关注市场结构失衡的调整和加大对TD产业的扶持力度,为电信规制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撑。(4)在三网融合方面,通过对国内外三网融合规制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国家首先应该完善和健全三网融合法律体系,并建立独立的三网融合规制机构。在市场准入规制方面,通过建立博弈论模型从产业和企业层面对广电产业和电信产业的市场交叉进入情况进行了研究,得出在三网融合背景下必须要严格限制进入电信运营领域的广电企业数量,否则既会使得互联互通难度增大,又会严重影响在位的电信运营企业的产量和利润,阻碍电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5)在电信资费规制方面,认为互联互通资费规制和资费规制是快速解决市场结构失衡的有效规制手段。在借鉴国外互联互通资费规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解决我国电信市场结构失衡的互联互通资费规制建议。利用Malmquist生产率指数-DEA模型对我国电信资费上限规制模型中的X参数进行了测算,并建立了资费调整依据数学模型得出了我国电信产业最优价格调整规律,在给定初始价格和终期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价格调整的时间点。从市场竞争的视角基于古诺模型进行电信资费博弈分析,得出了电信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产业平均边际成本、价格需求弹性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接着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我国电信产业规制的政策建议,为电信规制部门制定规制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支撑。
李冠宇[8](2010)在《中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的全业务运营大背景下,电信竞争日益加剧,如何促进电信有效竞争,如何对电信竞争进行有效规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有效竞争的研究较多,但研究多集中在针对市场准入、互联互通和价格管制进行研究,缺乏系统性。因此,系统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竞争目标体系、监测体系、措施体系和评估体系,从而使我国电信业形成“在保持一定产业集中度,发挥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产业内企业间适度竞争活力”的有效竞争态势,这正是本文研究的基点。基于上述研究目的,本文使用定性、定量和对比研究的方法,综合运用模糊综合判断法和层次分析法等理论工具对有效竞争规制进行了理论研究。本文先后建立了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目标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电信市场结构、运营商的市场行为、电信市场绩效和消费者福利四个指标;有效竞争监测体系,该体系包括定性指标的监测和定量指标阀值的确定,其中对市场集中度、市场份额及价格上限三个核心指标进行了定量的测算;有效竞争措施体系,本文认为仅靠结构性管制措施短期内难以见效,必须结合一系列非对称管制措施,各措施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有效竞争评估体系,本文采用模糊综合判断法和层次分析法,主要用于政策措施实施后的后评估,建立了有效竞争政策评估的一般框架。本文首次从有效竞争目标体系、监测体系、措施体系和评估体系四个角度系统地探讨了我国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规制,结合各国经验和我国当前实际,引进模糊综合判断法和层次分析法,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
何光伦[9](2009)在《四川文化信息IDC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说明众所周知,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是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产生的,它不仅需要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而且需要稳定可靠的宽带互联网接入。而四川文化信息IDC则是国内第一家具有文化色彩的、服务文化产业体系的“文化IDC”,也正是IDC行业分工、服务细化的发展趋势的体现,是顺应市场发展形势的产物。本文主要对四川文化信息IDC的总体规划设计与实现进行了研究。IDC的建设包括机房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两部分。本文首先阐述了IDC系统的设计原则,并针对四川文化信息IDC分析了其客户需求和业务范畴。在对机房建设进行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对四川文化信息IDC机房建设以及机房各方面的硬件保障进行了规划设计。其次,本文遵循IDC系统设计原则,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思想,将IDC网络划分为Internet接入模块、核心网络模块、接入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四大模块,对四川文化信息IDC的网络系统进行了设计。IDC集中了一系列的数据资源,其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IDC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论证,并从网络安全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对四川文化信息IDC的安全进行了设计实现。随着网络环境的复杂和业务系统的应用,网络管理系统的应用需求逐渐凸显出来。鉴于四川文化信息IDC庞大、复杂的网络结构,为了保障网络有效的后台管理,本文最后针对四川文化信息IDC特点,设计网络管理系统。“文化IDC”既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合作,也是对国内IDC模式的一次探索。
夏志豪[10](2008)在《标准选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 ——以政府指定3G标准为例》文中提出在专利技术逐步朝标准化方向发展之下,3G技术相关标准(简称3G标准)在中国之实施,因其巨大的利益冲突,导致中国政府、电信运营商和相关参与者、国外掌握3G核心技术之跨国公司及中国电信市场消费者相互之间利益分配的失衡,成为需要被解决的重要议题。其中,在3G标准与专利权保护机制的冲突,和专利使用者无其它选择性的支付专利许可费等两部分,出现明显的争议,核心即是在特定的市场或行业中,如电信市场,当政府指定采用某些技术,并成为行业标准时,对既存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即形成严峻的挑战,需要以其它的途径或措施取代既存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过去实证的文献观察发现,在特殊市场之中,为了兼顾运行效益和竞争效率的考虑,政府藉由政策引导,甚至强制性地规定行业运行规则或标准的制定,乃是市场能否成功运行的关键。从电信行业中的参与者角度观察,当由国资委所控股之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政策的指导下,采用WCDMA或CDMA2000为3G运行的标准时,行业中的参与者,如基础设施提供商所提供的机站、手机与终端设备制造商、增值业务服务商等,都必然的将依其所涉及的相关业务,支付可观的许可费给特定的相关专利所有权人。而电信是一个典型的寡占市场,任何业者只要进入此行业,就必须依现行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无其它选择性的支付相关的专利费,自然也就大幅提高企业经营成本,这就存在着明显不合理之处。另一方面,从专利所有权人的立场,在取得专利权之前已投入非常大量之时间、人力与金钱,当专利被使用时,自然应向使用者索取补偿;同时,从市场机制角度观察,为鼓励新技术与市场发展,有效且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极为重要之机制因此,二者之间,从本身发展观之,均属合理,却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矛盾,需要一定程度的解决与调整。只是若以关键设施理论为基础来解决此类争议时,将可以发现此理论之重心在于纳入标准后的专利,是否完全符合理论的特定要件,以成为关键设施,倘若符合要件,则再以强制许可的方式,开放此专利供业界使用。但这样的论述,未能从根本性解决争议,而只是针对涉及严格定义下的“关键设施”提出部分解决方案,同时,由使用者自行协商并支付专利费的方式,也未必适用于在政府指定行业标准后,特殊环境之下所引发之冲突。本文认为,基于知识产权本属私权之一部分,当然应予以保护,只是当知识产权被纳入政府所指定的行业标准后,将动态的向公共性、公益性倾斜,因而产生公权与私权上的冲突。所以本文引用利益平衡理论为基础,以说明当知识产权符合本文所提出之要件时,即不应受既存知识产权体系的保护,而应以利益平衡理论所阐明之原则,对知识产权所有人与使用者,分别公平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求取公权和私权在价值取舍上、法律体系中,到具体方案裹等三个层次的平衡,以有效解决上述争议。而在3G专利技术之许可费的支付上,实行由政府来支付费,并对专利权使用者合理的收费,达到实质上的利益平衡,以促进全社会的和谐。为此,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对上述问题予以阐释。第一章着重阐述了3G标准问题之由来与争议的实质,并指出,从利益的角度审视3G标准议题,其症结在于知识产权之保护与非自愿性专利费支付之间的冲突,而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而言,3G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之保护与否问题,成为解开3G标准制定中最大争议的关键。第二章分析中国电信市场、技术标准与专利之联动关系。发现中国之电信市场具有厂商数目少、市场寡占、自由进出困难、价格垄断、竞争不强、高技术性等特点,这些特点所形成之行业环境是指定3G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市场因素;并进一步探讨“公共性”乃是标准之主要特征与本质,同时将知识产权中的独占性特征与标准之公共性特征予以对比分析,在3G标准框架下,技术性特点具有决定意义,关系电信行业的成功发展,以技术性特点为核心所形成之标准、专利技术保护、利益分配三者之融合与协调问题,乃是3G标准中之核心争议。第三章探讨了标准之获取方式不同所产生之差异与权衡问题,在不同的标准产生方式中,3G标准在政策指导下产生,进而促使中国政府在3G执照许可使用费之谈判中的积极斡旋与参与具有高度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其指定中国的电信运营商采用特定3G标准时,却让其它电信行业的参与者无其它选择性的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之行为,与市场自由选择之价值目标不符。第四章就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之调整与需要,指出在标准制定与适用上,中国3G标准制定乃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中明显的争议点,因为电信行业是典型的寡头垄断性市场,电信行业之运营商、技术掌控者为独占、寡占事业,电信产业链之利益群体巨大,当利益分配不均衡,或知识产权保护也因其自身界限,而不易融入标准之中时,即形成标准之公共性与知识产权的垄断性的冲突,只是3G标准争议之解决在无成例可鉴之情形下,便不适合以既存的知识产权体系,对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即使部分学者以关键设施理论为基础以调整各方利益,或采用强制许可的方式,开放专利权以供市场其它参与者来使用其专利,但仍有其适用范围与要件上之缺憾。因此,制定3G标准问题之解决就要寻求更完善的方法,以求取各方利益之平衡。本章进一步指出,当市场某一行业之技术标准,在由政府指定之后,政府应该积极实行不同于既存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予以解决,以平衡多方利益之公平分配。第五章提出对于政府指定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平衡保护,可以引用利益平衡理论作为解决3G标准制定与适用上争议的基础。以利益平衡理论为原则,当专利融入标准体系后,进而提出在3G标准中专利技术之许可费之支付上,可由政府来支付,这是对专利权人在我国电信市场之有效参与予以制度或政策上之保护,也公平地对待电信行业中的参与者,乃至保障社会大众的权益,并且还可以平衡各方利益之分配。也就是在政府指定3G标准下运行的中国电信市场环境中,标准中之专利权利不应受既存的知识产权体系之保护,将开放给各方业者合理使用,同时由政府合理支付专利许可的使用费,对专利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以鼓励其持续创新,更进一步的提出以此论述中各要件所组成的法律架构,不仅适用于3G标准制定政策之中,亦可以就本文所引用的利益平衡理论为基础,延伸引用于其它行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之中。在结论部分,本文认为,在政府指定3G标准以及该标准中,知识产权虽然已经赋予我国法律制度框架内之保护,但是在3G标准中专利技术之许可费用之支付上,若由政府来付费,是对专利权人对我国市场之有效参与予以制度或法律上之保护,亦将能够平衡且合理的分配公有与私有在知识产权中的利益,进而使得3G标准中因专利技术受法律制度保护所导致之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可以符合各方利益平衡之要求。从而在事实上与法律上既解决问题,又为将来相似问题之解决提供借鉴之蓝本。至于对3G标准中其它课题之研究,需中国政府及电信市场中的各个主体积极参与,以平息相关争议,同时促进3G标准的制定与适用上更为完善。而就相似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之间的争议之解决,则可以上述架构为基础,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谋求真正解决之路径,本文所阐释之机制与原则也可以延伸,更进一步的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中国网通实施ERP的必要性及其方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网通实施ERP的必要性及其方案(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绩效研究 ——以中国联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中国联通案例选取原因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文献综述 |
五、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
六、本文的主要贡献与不足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概念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理论基础 |
一、混合所有制相关理论 |
二、财务绩效相关理论 |
三、股权结构相关理论 |
四、公司治理相关理论 |
第二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假设提出 |
第二节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一、样本选取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变量定义 |
一、被解释变量 |
二、主要解释变量 |
三、控制变量 |
四、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实证分析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三章 中国联通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改前的发展状况 |
一、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分析 |
二、中国联通的发展瓶颈 |
三、中国联通混改前的股权结构 |
第二节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 |
一、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
二、中国联通混改具体方案 |
三、中国联通混改后股权结构图 |
第三节 中国联通混改亮点 |
一、股东机构多元,推动战略合作 |
二、员工股权激励,激发人力资本 |
三、调整人员结构,节省资本开支 |
四、拓宽了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 |
五、“国资”与“民资”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
第四章 中国联通混改绩效分析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短期绩效 |
一、事件研究法 |
二、确定改革的事件日、窗口期以及估计期 |
三、异常收益率的分析 |
四、窗口期内的累积异常收益率分析 |
第二节 基于财务指标法的长期绩效评价 |
一、盈利能力分析 |
二、营运能力分析 |
三、偿债能力分析 |
四、成长能力分析 |
第三节 案例小结 |
第五章 案例启示及展望 |
第一节 案例启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早期自然垄断理论 |
2.1.2 传统自然垄断理论 |
2.1.3 现代自然垄断理论 |
2.2 规制理论 |
2.2.1 规制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规制经济理论 |
2.3 产业组织理论 |
2.3.1 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
2.3.2 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 |
2.3.3 传统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分析 |
2.4 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特性 |
2.4.1 中国电信业的技术经济特征 |
2.4.2 电信业技术经济特征的变化 |
2.4.3 电信企业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第3章 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历程及面临的新问题 |
3.1 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 |
3.1.1 中国电信产业发展初期 |
3.1.2 中国电信业市场拆分重组历程 |
3.2 中国电信产业监管政策演进 |
3.2.1 从垄断到调整市场结构引入竞争 |
3.2.2 从调整市场结构转向规范市场行为 |
3.2.3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市场绩效——成立中国铁塔公司 |
3.3 中国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
3.3.1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业传统商业模式形成挑战 |
3.3.2 “三网融合”政策推进加剧了电信市场竞争 |
3.3.3 电信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弱化 |
3.3.4 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对运营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第4章 构建“R-SCP”电信产业分析框架 |
4.1 电信业规制的目标 |
4.2 电信业规制的主要内容 |
4.3 中国电信产业规制的现状 |
4.4 现有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分析 |
4.4.1 “SCP”范式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4.2 规制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5 电信产业组织的研究思路 |
4.5.1 决定电信产业组织变迁的重要因素 |
4.5.2 电信产业组织研究的主要思路 |
4.6 构建基于规制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 |
4.6.1 “R-SCP”框架的逻辑关系 |
4.6.2 “R-SCP”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适用性 |
第5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1 影响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
5.2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3 政府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直接塑造 |
5.3.1 放松进入规制与引入竞争 |
5.3.2 电信纵向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3.3 电信南北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1 进入者策略与在位者优势 |
5.4.2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份额和价格的影响 |
5.4.3 不对称规制与联通CDMA手机补贴 |
5.4.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3G/4G牌照发放 |
5.4.5 “单向携号转网”规制政策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 企业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1 中国电信的限制性定价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2 中国移动的差异化策略对市场份额的影响 |
5.5.3 中国联通的技术创新行为 |
5.6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1 三网融合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2 中国三网融合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5.6.3 中国广电成为第四大电信运营商影响市场格局 |
第6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分析 |
6.1 市场行为的影响因素 |
6.1.1 影响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主要因素 |
6.1.2 规制条件下企业行为特征分析 |
6.1.3 中国电信企业各阶段行为分析 |
6.2 规制与放松规制对电信市场行为的影响 |
6.2.1 规制失效下电信企业的排他性行为 |
6.2.2 不对称规制下的电信市场竞争行为 |
6.2.3 电信企业对规制的突破与放松规制 |
6.3 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的影响——以中国联通为例 |
6.3.1 中国联通3G市场定位 |
6.3.2 中国联通3G六统一运营策略 |
6.3.3 中国联通价格行为分析 |
6.3.4 中国联通非价格行为分析 |
6.3.5 中国联通组织调整行为分析 |
6.4 产业政策对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影响 |
6.4.1 “移动通信转售”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6.4.2 手机实名制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第7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分析 |
7.1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评价方法 |
7.1.1 产业组织理论对经济绩效的评价内容 |
7.1.2 竞争和规制对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影响 |
7.1.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衡量指标 |
7.2 中国电信产业绩效的实证分析 |
7.2.1 完全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年之前) |
7.2.2 双寡头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1998年) |
7.2.3 引入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1999-2001年) |
7.2.4 扩大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2002-2008年) |
7.2.5 电信业重组后的绩效分析(2009年至今) |
7.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总体评价 |
第8章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新特征及其规制 |
8.1 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及趋势 |
8.2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 |
8.2.1 电信运营商产业主导权丧失 |
8.2.2 电信运营商进一步被管道化 |
8.2.3 移动互联网业务替代传统电信业务——以“微信”为例 |
8.2.4 免费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成为主导 |
8.3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与转型 |
8.3.1 从全业务运营商转向综合信息服务商 |
8.3.2 运营重心从传统语音转向数据应用 |
8.3.3 由纯管道经营向智能管道转型 |
8.4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市场竞争行为 |
8.4.1 开展4G流量价值经营提升市场绩效 |
8.4.2 搭建应用平台与OTT企业合作运营 |
8.4.3 重视应用服务——以移动支付为例 |
8.4.4 以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电信产业竞争力 |
8.5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 |
第9章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 |
9.1 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 |
9.2 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 |
9.3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规制的影响 |
9.3.1 电信产业和广电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分析 |
9.3.2 相关市场主体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 |
9.3.3 行业监管者维护部门利益以及职责有所差异 |
9.4 外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经验 |
9.4.1 英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2 美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3 国外电信产业规制与改制的启示 |
9.5 中国电信产业的规制改革建议 |
9.5.1 产业融合背景下规制重构的保障机制 |
9.5.2 电信产业市场竞争政策的趋势 |
9.5.3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建议 |
9.5.4 中国电信业规制合理化建议 |
第10章 总结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后记 |
(3)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精细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精细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目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精细化管理 |
2.2 工程项目管理 |
2.3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及方法 |
第三章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质量管理分析 |
3.1 地铁设备系统简介 |
3.2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简介 |
3.3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建设过程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
3.4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必要性 |
第四章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研究 |
4.1 招标阶段质量精细化管理 |
4.2 设计阶段质量精细化管理 |
4.3 机械设备管理 |
4.4 施工调试阶段质量精细化管理 |
4.5 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
4.6 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评价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论文结构及研究流程 |
1.2.1 论文结构 |
1.2.2 研究流程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三网融合”及战略管理相关理论 |
2.1 “三网融合”理论概述 |
2.1.1 “三网融合”的概念及内涵 |
2.1.2 国内外对“三网融合”理论的研究 |
2.1.3 中国“三网融合”的发展历程 |
2.1.4 中国三网融合的发展现状 |
2.2 战略管理相关理论 |
2.2.1 战略理论 |
2.2.2 战略管理理论 |
2.2.3 企业战略分析的方法 |
3 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3.1 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现状 |
3.1.1 H省广电网络集团简介及特性 |
3.1.2 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现状 |
3.2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存在的问题 |
4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战略环境分析及选择 |
4.1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外部环境分析(PEST)分析 |
4.2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网络集团内部环境分析 |
4.2.1 资源分析 |
4.2.2 核心能力分析 |
4.3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SWOT分析 |
4.3.1 竞争优势 |
4.3.2 竞争劣势 |
4.3.3 发展机遇 |
4.3.4 面临的威胁 |
4.4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选择 |
5 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 |
5.1 创新战略 |
5.1.1 加速基础网络升级,推进双向升级改造 |
5.1.2 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使传统业务与新业务协调发展 |
5.1.3 实现业内跨界联合 |
5.1.4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
5.2 公司服务战略 |
5.2.1 加大产品更新,丰富视听服务业务内容 |
5.2.2 提高视频资源经营管理精细化水平 |
5.2.3 构建品牌体系 |
5.2.4 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增强用户黏性 |
5.3 公司管理战略 |
5.3.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5.3.2 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
5.4 人才开发战略 |
6 结论与展望 |
6.1 论文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5)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论文提纲范文)
乔占祥购买了2001年1 月17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磁县的车票, 2001年1 月22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邯郸的车票。第一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5元票价, 第二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4元票价。据此, 乔占祥认为, 铁道部关于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于2001年1 月18日就不服铁道部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 |
1. 强化市场结构方面的激励。目前, 在自然垄断的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为维持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而只保留一个被监管者的纵向一体化的传统市场结构已不再是监管决策者的最优选择。根据自然垄断基础设施产业各部门的产业特性, 在引入竞争和结构重组问题上, 决策者有以下几种机制选择:一是允许现有企业保持纵向一体化, 但也允许新的进入者以公平的价格使用现有垄断者的网络设施, 以提供潜在的竞争性服务。二是可以将被监管的自然垄断部分的服务供应商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竞争性部分服务供应商纵向分离, 允许潜在竞争性部分的所有供应商同等地使用垄断的网络设施。三是在保持传统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企业的同时, 允许两家以上的新的纵向一体化企业的进入, 使垄断性的网络元素市场过渡到寡头竞争性的网络元素市场, 形成所谓“数网竞争”的市场结构。四是通过对全国性纵向一体化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横向分离, 形成区域性的纵向一体化寡头竞争型的市场结构, 同时鼓励跨区域的网络设施供应商的建立。五是在全国性的和区域性的“数网竞争”结构下, 允许新的进入者自由选择“自然垄断性”网络设施, 以提供潜在的竞争性服务。如在电信产业的结构重组问题上, 在最大限度地开放增值业务市场竞争的同时, 可以采取上述第三种重组模式, 即在现有的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和中国网通基础上, 通过交叉进入、互联互通形成纵向一体化的数网竞争的市场结构, 取代对中国电信的横向和纵向分拆模式。 |
2. 强化所有权结构方面的激励。在自然垄断行业非自然垄断业务领域可以引进民间资本似乎已经没有异议, 但更为重要的是在自然垄断仍具有合理性的经营性环节引入民间资本, 给予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待遇。其方案可以是利用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长期资金;将部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出让或部分出让股权、经营权, 收回资金重新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滚动发展;对有经济效益明显的基础建设项目, 实行企业化管理, 采用多方合作、多元投资、股份经营的办法, 如建立股份制的项目业主公司。在引进利用民间资本的过程中, 应注意: (1) 根据行业技术经济特征的差异制定相匹配的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如在自来水、煤气等行业以纵向一体化和自由接入作为结构改革的突破口, 在机制设计过程中, 为保持一定的纵向一体化结构, 可引入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市场化的激励性监管机制, 规避以审批制为代表的行政性市场准入机制, 为民间资本的介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取消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障碍。 (2) 完善特许经营机制设计。鉴于特许经营制度在合同内容、组织结构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表现出的极大的灵活性, 在机制设计过程中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是建立特许经营机制实施的一般原则和基本架构, 对实行特许经营机制的主要原则、受委托经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特许经营范围、价格调整情况等基本问题应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规范招投标的形式及实施过程, 以公开招标如广告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选择合作企业, 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寻租”行为;重点突出价格确定机制、所有权转让、经营期限及投资保护等关键性问题。三是根据行业的特点发挥特许经营机制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如在电力、燃气等行业, 由生产、传输、配送和零售等业务环节组成, 特许经营机制在实施中可将原纵向一体化的组织方式按照各环节垄断或竞争的不同程度分别授予特许经营权进行分离, 上下游企业间按照供销合同形成重组。四是完善特许经营合同的细则。特许经营合同细则必须清楚和全面, 以便监管机构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系统的检测, 保证合同的充分执行。 (3) 区分自然垄断行业不同业务类型, 充分利用竞争机制。对于垄断性业务, 制定相应监管机制严格限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防止价格垄断;同时也要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 在规定的价格水平范围内赋予一定的其价格调整的灵活度及自由度。对于非垄断性业务, 则逐步放松价格和准入监管, 逐步实现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在市场准入监管机制方面, 当放监管政策侧重避免过度竞争造成无效率的重复建设时, 可适当降低网络接入价格, 鼓励更多投资者进入;当监管目标强调促进竞争时, 可实施平等接入政策对进入者给予直接补贴, 消除进入障碍。同时, 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失误, 建立和完善委托咨询制度;在价格监管程序上, 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制度, 推进价格调整程序等信息公开化, 确保价格监管的公平性。 |
3. 监管监督结构再造。在深化监管机构改革与重建的同时, 要强化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约束, 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构建对监管者的监管结构。首先, 定期对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和审察。如实施监管透明机制, 包括公布已作出的监管政策, 通过法律汇编对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重新组织和调整, 对行政裁量和腐败的控制, 实行制定和实施监管人员行为负责制。其次, 监管者在依法监管的过程中, 其监管行为必须同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实行民主监督, 组织专家委员会和消费者组织对监管政策的制定和监管程序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 保证监管者 (机构和官员) 依法执行和履行其监管权利和义务, 避免其行政违法犯罪行为 (越权、不作为、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程序瑕疵、腐败) 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损害公共利益。最后, 进一步完善以听证和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行政程序, 将听证会制度应用于决策程序中, 聘请行业内专家参与决策过程, 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定期审计, 调整目前政府行政机关权力过大的“行政轴心”结构, 进一步理顺政府监管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 |
(6)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7)我国电信产业评价及规制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电信产业评价是制定新的电信规制政策的基础 |
1.1.2 复杂的产业环境对电信规制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 |
1.1.3 三网融合的背景需要重新制定三网业务交叉准入政策 |
1.1.4 资费规制符合我国电信市场结构失衡的实际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产业评价的文献综述 |
1.3.2 电信规制的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思路 |
1.5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6 论文章节安排 |
1.7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产业规制及评价理论基础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自然垄断概念的起源 |
2.1.2 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 |
2.1.3 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 |
2.2 管制理论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管制的可竞争市场理论 |
2.2.3 激励性管制理论 |
2.3 效率评价理论 |
2.3.1 效率概念的界定 |
2.3.2 数据包络分析效率评价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分析及评价 |
3.1 我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3.1.1 我国电信市场总体情况分析 |
3.1.2 固定业务市场结构分析 |
3.1.3 移动业务市场结构分析 |
3.2 我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分析 |
3.2.1 我国电信业务发展情况 |
3.2.2 我国电信产业投资及效益分析 |
3.2.3 我国电信产业通信能力分析 |
3.3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我国电信产业发展水平比较 |
3.3.1 主成分分析法简介 |
3.3.2 主成分分析法数据标准化 |
3.3.3 建立相关系数阵,求特征值和单位特征向量 |
3.3.4 我国电信产业发展水平主成分分析的评价指标选择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DEA方法的我国电信产业效率评价 |
4.1 基于DEA方法的我国电信产业经济效率评价 |
4.1.1 2003 年-2008年(近期)电信业经济效率评价 |
4.1.2 1979 年-2008年(长期)电信业经济效率评价 |
4.1.3 2002 年-2008年我国各省市电信产业效率评价 |
4.2 基于DEA方法的我国电信产业业务资源利用效率评价 |
4.2.1 固定网络资源利用效率评价 |
4.2.2 移动电话业务资源利用效率评价 |
4.2.3 短消息业务资源利用效率情况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电信规制效果评价及影响研究 |
5.1 层次分析法简介 |
5.2 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的步骤 |
5.2.1 构造层次分析图 |
5.2.2 构造判断矩阵 |
5.2.3 层次的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5.2.4 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5.3 电信产业规制效果定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
5.4 电信产业规制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5.5 问卷调查与层次分析结果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三网融合及其背景下的市场准入规制研究 |
6.1 国内外三网融合规制政策分析 |
6.1.1 关于"三网融合"的界定 |
6.1.2 国外三网融合规制政策分析 |
6.1.3 国内三网融合规制政策分析 |
6.2 三网融合对电信规制的影响 |
6.3 三网业务交叉进入博弈分析 |
6.3.1 基于古诺模型的广电行业和电信行业博弈分析 |
6.3.2 基于Bertrand模型的广电行业和电信行业多维博弈分析 |
6.3.3 三网融合后电信运营商和广电企业的博弈分析 |
6.3.4 三网业务交叉进入博弈分析总结 |
6.4 三网融合背景下的政府规制及市场准入政策建议 |
6.4.1 完善和健全三网融合法律体系 |
6.4.2 建立独立的三网融合规制机构 |
6.4.3 市场准入政策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电信产业资费规制研究 |
7.1 电信资费规制概述 |
7.1.1 电信资费规制的目标 |
7.1.2 资费规制的主要原则 |
7.1.3 资费规制的方法 |
7.2 我国电信产业资费规制现状分析 |
7.3 我国电信资费规制模型选择 |
7.4 我国电信资费规制模型X参数测算 |
7.5 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资费规制 |
7.5.1 电信网络互联互通资费规制的作用 |
7.5.2 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资费规制建议 |
7.6 基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视角的电信资费调整策略 |
7.7 基于市场竞争视角的电信资费博弈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及建议 |
8.1 论文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论文研究的不足 |
8.4 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录1 |
附录2 |
(8)中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与竞争研究综述 |
1.2.2 电信行业的规制与竞争研究综述 |
1.2.3 其他行业的规制与竞争研究综述 |
1.3 研究定位 |
1.4 结构安排与创新之处 |
1.4.1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4.2 本文的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第2章 有效竞争的理论基础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自然垄断概念的起源 |
2.1.2 垄断与管制理论的发展 |
2.2 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论 |
2.3 管制的可竞争市场理论 |
2.4 激励性管制理论 |
2.4.1 特许投标竞争的激励性管制理论 |
2.4.2 区域间比较竞争激励管制理论 |
2.4.3 价格上限激励性管制理论 |
2.4.4 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性管制理论 |
参考文献 |
第3章 有效竞争目标体系 |
3.1 有效竞争目标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 |
3.1.1 从准入规制角度研究有效竞争 |
3.1.2 从互联互通角度研究供应商行为规制 |
3.2 国外有效竞争目标体系 |
3.3 国内有效竞争监管实践 |
3.3.1 垄断阶段 |
3.3.2 引入竞争阶段 |
3.3.3 放松管制阶段 |
3.4 有效竞争目标体系建立 |
3.4.1 有效竞争目标体系建立 |
3.4.2 对有效竞争体系的说明 |
3.4.3 有效竞争目标体系应用举例 |
参考文献 |
第4章 有效竞争监测体系 |
4.1 市场集中度阀值确定 |
4.1.1 行业集中率阀值确定 |
4.1.2 HHI指数阀值确定 |
4.2 市场份额阀值确定 |
4.2.1 市场份额的概念 |
4.2.2 国际市场份额管制的比较分析 |
4.2.3 我国市场份额阀值的确定 |
4.3 价格上限阀值确定 |
4.3.1 价格上限的概念 |
4.3.2 价格上限计算方法 |
4.3.3 价格上限阀值确定 |
4.4 有效竞争的监测体系设计 |
参考文献 |
第5章 有效竞争措施体系 |
5.1 有效竞争的管制措施实施框架 |
5.2 结构性管制措施 |
5.2.1 纵向一体化模式 |
5.2.2 纵向分割模式 |
5.2.3 横向分割模式 |
5.2.4 基础网和服务分离模式 |
5.2.5 数网竞争模式 |
5.3 非对称性管制措施 |
5.3.1 市场准入 |
5.3.2 市场份额控制 |
5.3.3 单向号码可携带 |
5.3.4 强制通信基础设施共享 |
5.3.5 非对称网间结算 |
5.3.6 非对称资费管制 |
5.3.7 非对称普遍服务义务 |
5.3.8 号码频率资源管制 |
5.3.9 强制转售 |
5.4 消费者福利促进措施 |
5.4.1 该措施在其它国家的应用实践 |
5.4.2 我国实施消费者福利促进的考虑 |
5.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6章 有效竞争评估体系 |
6.1 有效竞争评估体系设计 |
6.2 基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政策评估 |
6.2.1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
6.2.2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基本原理 |
6.3 监管政策评估的模型设计 |
6.3.1 政策评估的一般模型 |
6.3.2 有效竞争监管政策评估模型 |
参考文献 |
第7章 总结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策略建议 |
7.2.1 目标之间的统筹兼顾 |
7.2.2 监测指标的动态调整 |
7.2.3 措施手段的组合并用 |
7.2.4 评估前后的效益促进 |
7.2.5 相关法律条例的完善 |
7.3 研究未尽之处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参与的课题 |
(9)四川文化信息IDC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蓬勃发展的四川网络文化产业 |
1.1.2 四川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 |
1.1.3 IDC 的概念 |
1.2 研究意义 |
1.3 IDC 国内外发展现状 |
1.4 论文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四川文化信息 IDC 前期规划与机房建设 |
2.1 IDC 系统设计原则 |
2.2 IDC 的需求分析 |
2.2.1 IDC 的客户需求 |
2.2.2 四川文化信息IDC 的需求分析 |
2.3 四川文化信息 IDC 的业务范畴 |
2.4 IDC 机房建设 |
2.4.1 IDC 建设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
2.4.2 IDC 选址的要求 |
2.4.3 IDC 机房的一般布置 |
2.4.4 四川文化信息IDC 的机房设计 |
第三章 四川文化信息 IDC 网络系统设计 |
3.1 Internet 接入层 |
3.2 核心网络层 |
3.3 接入层 |
3.4 后台管理层 |
第四章 四川文化信息 IDC 安全防护设计 |
4.1 安全策略 |
4.2 安全技术 |
4.2.1 AAA 功能 |
4.2.2 DoS/DDoS 防范攻击 |
4.2.3 虚拟局域网VLAN 的应用 |
4.2.4 防火墙 |
4.2.5 漏洞扫描与入侵检测系统 |
4.3 安全管理 |
4.4 安全培训 |
4.5 四川文化信息 IDC 的网络安全 |
4.5.1 安全指导思想 |
4.5.2 网络安全 |
4.5.3 安全管理 |
第五章 四川文化信息 IDC 网络管理的设计与实现 |
5.1 网络管理系统 |
5.1.1 网络管理的功能 |
5.1.2 网络管理系统的设计 |
5.2 网络管理系统的构建 |
5.3 四川文化信息IDC 的网络管理的实现 |
第六章 全文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标准选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 ——以政府指定3G标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3G标准及其延伸 |
第一节 3G标准之选择 |
一、3G之含义及3G标准 |
二、3G标准之国外应用 |
三、中国指定3G标准产生之利益争议 |
第二节 3G标准利益分配之背景 |
一、市场自由与政府强制 |
二、标准与专利技术 |
三、专利保护制度下利益之失衡 |
第三节 实施3G标准所面临之挑战 |
小结 |
第二章 电信市场、技术标准与专利之联动关系 |
第一节 电信市场之特殊性 |
一、中国电信市场之组成 |
二、中国电信市场之特征 |
第二节 技术标准 |
一、技术标准之含义 |
二、技术标准之分类 |
三、技术标准之主要本质——公共性 |
第三节 专利法律制度 |
一、专利制度于标准之应用 |
二、专利之主要本质——独占性 |
第四节 专利与标准之融合 |
一、专利技术标准化 |
二、政府主导与企业主导标准之对比与优劣 |
小结 |
第三章 标准获取方式不同而产生之差异 |
第一节 标准之一般获取方式 |
一、知识产权许可制度之特点及分类 |
二、3G技术许可之过程——利益独占抑或利益均沾 |
第二节 政府指定3G技术标准 |
一、政府指定标准之积极意义 |
二、政府指定标准产生之利益权衡 |
第三节 指定标准中之专利保护问题 |
一、专利之保护方式 |
二、专利保护之正当性检视 |
第四节 专利技术与标准之调整需要 |
一、专利独占性与公共性之差异保护 |
二、私权与公有资源之调整 |
三、公共利益与私有利益之竞合 |
四、指定3G标准的价值衡量 |
小结 |
第四章 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之冲突 |
第一节 3G标准中知识产权的争论 |
一、标准之公共性与知识产权之私权性的冲突 |
二、3G标准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第二节 指定标准中知识产权保护之界限退让 |
一、市场中独占者在知识产权上的扩张 |
二、知识产权纳入标准后之公平、公益性考虑 |
第三节 政府指定标准情形下知识产权保护之需要 |
一、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之保护机制 |
二、关键设施理论之界限 |
小结 |
第五章 政府指定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之平衡 |
第一节 以利益平衡原则解决标准与知识产权之冲突 |
一、专利纳入政府指定之标准后知识产权之保护 |
二、利益平衡原则之引用 |
三、3G标准指定中利益平衡原则之适用 |
第二节 专利许可费解决途径的提出 |
一、强制许可之必要性 |
二、知识产权所有人利益保护之需要 |
三、公权与私权之平衡 |
四、由政府支付合理专利使用费 |
第三节 利益平衡原则之法制接轨 |
一、利益平衡原则与现行知识产权机制之接轨 |
二、利益平衡原则融入3G标准制定过程 |
三、利益平衡原则于知识产权领域之延伸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中国网通实施ERP的必要性及其方案(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绩效研究 ——以中国联通为例[D]. 夏大玮.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2]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D]. 程瓯. 武汉大学, 2016(01)
- [3]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精细化研究[D]. 刘莹. 天津工业大学, 2016(02)
- [4]三网融合背景下H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发展战略选择[D]. 任晓蓉. 河北经贸大学, 2016(02)
- [5]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新思路——从经验事实分析入手[J]. 谢地,刘佳丽. 产业组织评论, 2013(03)
- [6]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7]我国电信产业评价及规制策略研究[D]. 张中辉. 北京邮电大学, 2010(11)
- [8]中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规制研究[D]. 李冠宇. 北京邮电大学, 2010(12)
- [9]四川文化信息IDC的设计与实现[D]. 何光伦. 电子科技大学, 2009(03)
- [10]标准选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 ——以政府指定3G标准为例[D]. 夏志豪. 中国政法大学, 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