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思特[1](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杨睿宇[2](2019)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之平衡研究》文中指出权利是现代社会实现个人利益和发展的基本保证,知识产权与人权则构成了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权利。自知识产权制度形成以来,通过其对人类智力成果的保护,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大众对科学研发的积极性,提升了人们创造的主动性,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幸福做出了巨大贡献。人权是生而为之人享有的权利,人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尊重。只有实现了人权才能确保人类的发展与进步,才能为创造美好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条件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人权的实现,为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提供更好的条件。因此,人权的实现为知识产权的发展奠定基础。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关系,在知识产权和人权的关系中最具代表性。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的是卫生科技及其智力成果的有效利用,而健康权则是实现人类生存的基础性权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医药产业领域的财产成果权,使医药研发企业凭借对其专利的独占获得高额的收益。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发企业对医药研发的持续人财物投入,促进医药健康行业的整体发展,最终为实现人类健康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权利属性、利益追求、外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在互相促进的过程中,部分领域形成的冲突问题也逐渐显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健康权的保障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科学技术的发展意味着医药知识产权能够给人们健康权的实现带来更多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伴随着医药知识权利拥有人利益随之扩张,导致对其他权利的侵害。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医药知识产权的技术与制度优势,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现医药技术提升与医药服务输出的同时,扩大了对健康权的负面影响,并对人类健康权的普遍实现构成了阻碍。医药知识产权与健康权的平衡,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为了实现两者的和谐发展,明确各自主体的责任界限,在一定范围和基础上对相关权利、义务、责任进行刚柔并济的调适,建立较为合适的平衡模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两者的适度平衡是实现社会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本文从医药知识产权与健康权关系的视角探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康权保障的辩证关系、相互作用、负面影响及其表现;从法理上论证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条件和基础;借助国际法律规范、借鉴域外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实践经验,探索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平衡的法治路径及实践对策,为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供学理和法理支持。本文除“引论”和“结论”外,主体部分共六章。“引论”部分,从现实需求(问题提出)、理论需求(研究现状及综述)两方面,论述了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重要意义;并对为何选取医药知识产权与健康权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介绍,交待了本文主要研究的重难点和研究路径。第一章厘清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辩证关系。首先,分别就知识产权与人权、医药知识产权与健康权保障的关系做出辨析。从起源、属性、功能的角度解析和阐述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知识产权直接与人的基本权利构成关联,厘清知识产权与人权的概念及范畴才能明晰它们之间的关系。其次,明确了健康权保障是人权的基本要求,健康权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权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最后,阐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关系为探究两者的影响和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这也是对如何平衡它们之间冲突的根源进行研究。第二章对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相互促进关系做了理论分析和现实探讨,并就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能实现健康权的多重良好效应,健康权保障能实现对医药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做了阐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了科学技术革新,加大了医药技术创新的力度,不仅发挥了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应,还促进了公民健康权保障实现。健康权的实现有效推进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运行进入新阶段,为推进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健康权保障的实现推进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化、战略化、系统化,提升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竞争力。两者的相互促进推动了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第三章讨论医药知识产权对健康权的负面影响及缘由。医药知识产权促进了健康权的实现,为提升人类整体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健康权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两者也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知识产权与健康权分别作为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典型代表,它们的关系极具代表性。通过分析医药知识产权对不同群体及特殊病患等群体的负面影响,以及医药知识产权垄断、医药专利权对健康权保障造成的不良影响,围绕权利属性、义务、目的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健康权保障形成负面影响的原因,为之后讨论的平衡路径探索理清了思路。第四章结合现行国际做法,选取介绍了具有代表性且在某些领域已取得成效的国家的实践经验,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平衡提供了丰富的域外经验。分析了目前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较为常见的国家行为,重点分析法律规制、强制许可、平行进口等方式方法;选取了印度仿制药、巴西专利药生产、古巴制药业等案例,同时梳理了不同体制国家的做法,为探究如何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寻求国际经验,增强了理论认同及实践转化。第五章综合本文前面的论述与分析,通过法哲学、人权保障等角度就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要求对医药知识产权权利做出适度限制;从生命的本质与效益的追求,探究健康权优先实现的必要性;深究利益与平衡的协调,实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平衡,就文章探寻的主题做出了理论回应。第六章对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法治路径及实践对策给出建议。阐述了国家义务对公民健康权保障的实现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国家义务在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中应发挥的作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法规、法律全球化能起到的作用,建议对救命药的暴利现象采取法律规制,构建起适宜的价格及成本调整机制,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两者之间的负面影响,为平衡权利冲突给予示范。“结论”部分进一步回应主旨,强调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互相促进及正面作用,揭示了两者冲突及负面影响的客观存在,明确指出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与健康权不仅是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目标,也是健康权基本保障的要求,还是社会整体进步的表现,更是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需要。
徐淑云[3](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于俊[4](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陈龙吟[5](2018)在《长期合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合同始于经济学,后被法学家所关注,法学家们发现长期合同与其他合同有较大异质性,如长期合同通常具有较长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订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社会关系可能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极易导致合同条款变得不合时宜或无法处理在新环境中滋生的难以预见的风险。我国合同法主要以古典契约法理论和新古典契约法理论为基石,以单发性契约为主要规制对象,作为典型关系契约的长期合同,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得到太多关注,引发了各种长期合同纠纷,但相关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全文以关系契约理论为视角对长期合同进行深入剖析,并运用历史、比较、经济分析、实证等研究方法,从契约法理论渊源、各国相关制度理念、交易成本等多方位系统考察长期合同的特征,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理论架构和制度建设。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上下两篇及结论。其中,上篇“长期合同的基本理论”包含第一章至第二章,下篇“长期合同的规制”包含第三章至第六章,力图通过上、下两篇及共六章的论述,以期对长期合同进行一个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从而促进我国合同法及相关立法的完善。本章论证路径主要体现在:第一,基于契约法基本理论的发展,梳理长期合同的基本治理理论,并指出我国长期合同规制的困境;第二,从长期合同的解释、调整、解除及效率违约四个方面具体分析长期合同理论对相关合同规则的需求,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三,基于对长期合同理论及长期合同规制的研究,针对我国现行法及未来立法提出相关建议。第一章,长期合同概念论。长期合同的概念具有模糊性,一方面原因是学界对其尚无定论,另一方面原因是有不少学者认为长期合同的定义是否精确并不是最重要的,本章认为长期合同是指履行期限较长且存在专用性资产投资的合同。但是,对长期合同概念的厘定只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长期合同概念的工具论意义,即将“长期合同”作为一种契约理论的分析范畴的概念,将其当做“脚手架”反思传统契约理论和相关合同制度。长期合同的特征包括长期性、不完全性和资产专用性,在现代社会,其中多数长期合同具有商事性。长期合同与继续性合同是不同位阶的概念,虽然具有较大重合性,但相互之间不应混淆。第二章,长期合同的规制基础。长期合同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长期合同通常存在文本漏洞,包括:在缔约一方或双方能够或可能预见风险时,也可能因为风险在长远的未来才会发生,因此不必专作约定,或者即便约定了也不能很好地应对风险,又或者一方知晓该漏洞但显着有利于自己,故有意不在长期合同中约定以免提示对方,这类漏洞称为“故意的漏洞”;由于长期合同的长期性和缔约双方的有限理性,长期合同订立时根本无法预见某些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故合同中未作约定,这类漏洞称为“非故意的漏洞”。现实中,长期合同的漏洞还会引起所谓“敲竹杠”(Hold up)问题,资产专用性还将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比较法上对长期合同漏洞的规制方法多有不足甚至失灵,如英美法系对长期合同解释的适用范围具有有限性,大陆法系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不能满足长期合同的要求,相关规则也不够完善等。此外,长期合同规制还存在内部矛盾及相关衍生问题,主要包括长期合同纠纷的特殊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公平原则与契约严守原则存在冲突、长期合同的司法调整备受质疑、解除权“宽松主义”与“限制主义”的对立等。我国长期合同的司法困境则主要体现在偏重文本而轻视习惯、忽略长期合同的“有机团结”、不考虑专用性资产投资、重“公断”而轻“私了”几个方面。长期合同与传统单发契约具有异质性,其理论上的基本假定也有所不同,包括缔约双方都具备有限理性、存在投机思想和存在专用性资产投资三项,长期合同规制的社会学基础主要来自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在社会人从“机械团结”走向“有机团结”,更富战略意义的长期合同大量涌现,且增强的合同的组织功能。与此同时,人们的合作维持意愿也越发强烈,在合同订立方面的表现就是“一锤子买卖”的减少和交易期限的延展。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利益的均衡性、合作的可持续性都对长期合同的规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在法理诉求方面,要求规制机制的具有公平性、效率性、灵活性以及可操作性,因此应重新审视古典契约法理论、新古典契约法理论,最终以关系契约理论作为架构长期合同规制机制的基础理论。第三章,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长期合同解释及漏洞补充应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具体来说是应以“表示主义”为核心,以“意思主义”为补充,但该原则基于长期合同的特殊性应被合理限制。长期合同作为关系契约,在解释及漏洞补充过程中还应坚持关系原则。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也是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时必须考虑的,并且公平与效率在长期合同中存在契合点,能够兼顾。在方法论上,长期合同的解释可以分为狭义解释、补充解释和修正解释,其中文义解释时狭义解释的核心,补充解释可参考英美法系默示条款制度,修正解释则必须贯彻社会学解释、利益衡量解释以及诚信解释的方法。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的依据包括强行性规范、合同条款、习惯及其他社会因素、任意性规范等,其中强行性规范应最优先适用,其次是合同条款的间接适用,然后是习惯及其他社会因素的考量,最后是运用任意性规范对长期合同的进行解释和补充。第四章,长期合同的调整。长期合同的调整是长期合同规制的核心,比较法上对长期合同的规制经历了从“冲突解决”到“合作维持”的变革。在具体举措上,英美法系逐渐承认长期合同中的调整义务,并赋予司法调整长期合同的权力,大陆法系则将再交涉义务引入情势变更原则以及规定了对不存在的因素的参照条款,两大法系对长期合同的调整呈现出融合趋势。长期合同的调整分为私人调整和司法调整。在私人调整方面,本章论证了私人调整的正当性及其触发条件,明确了调整义务性质上属于附随义务,内容包括提出合同调整的义务、响应合同调整的义务以及诚信、公平地进行调整的义务。在司法调整方面,本章对反对司法调整的主要观点进行了逐一反驳,并深入论证了司法调整的正当性及司法调整中的考量因素,同时探讨了司法调整的具体方法、程序、效力。此外,本章还论证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调整中的重要作用。第五章,长期合同的解除。长期合同的特殊性使长期合同的解除制度的规则和理念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考虑到长期合同的长期性、不完全性、资产专用性等特征,长期合同的解除应相较于其他合同的解除更受限制,即应以“限制主义”修正长期合同的解除制度。在法定解除事由的限制方面,长期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除应限定在明确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预期违约解除、迟延履行时的催告解除应限定在预期违约或迟延履行一方不存在正当理由的情形,其他法定解除事由也应限定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难以预见的异常风险为必要条件。在约定解除事由的限制方面,应引入不公平条款制度,借鉴德国法和欧盟法的一般原则加“黑名单”和“灰名单”的不公平因素审查制度。长期合同解除权可以通知解除,但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允许以采用公告形式发出解除通知,此外,法院在审判中对解除权异议权的行使问题应采“实质理解”的观点,同时承认解除权人亦享有一个异议权。长期合同解除权也可通过诉讼行使,通知解除并非诉讼解除的前置条件。长期合同的自动解除可分为附期限解除和附条件解除,其中仅附始期的解除应受法院支持。此外,本章在区分长期民事合同和长期商事合同的前提下,主张任意解除在长期商事合同中应受特别限制。第六章,长期合同中的效率违约。在经济学上,长期合同的效率违约问题就一直被关注,在法学领域则有较大争议,尤其是在大陆法系,本章在分析主张效率违约和反对效率违约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效率违约适用于长期合同的正当性,从长期合同的“有机团结”、合作维持意愿与“利他性”、存在专用性资产投资三个方面论述了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价值基础,从将来的损害的确定规则等方面论述了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规范基础,从解构效率违约的反对理由方面论述了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理论基础。虽然效率违约可以适用于长期合同,但也仅在有限范围内适用,具体而言,效率违约仅适用于长期商事合同,并且效率违约必须是避害型效率违约,效率违约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为此,本章还划定了主张效率违约的时间范围。
韩小凤[6](2018)在《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文中认为人口老龄化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普遍趋势,而对于我国来说“老年人口基数之大,老年抚养比之高”特征异常明显。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升,包括养老保险、老年健康、养老服务、老年关爱等内容的“老年福利”议题日益成为当下我国公共政策以及学术研究的热点话题。增进老年群体的民生福祉,满足他们“美好生活的需求”便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共同追求。但是在老年福利供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供给的碎片化问题:老年福利制度安排的区域差异与失衡、管理部门之间的割裂与冲突以及供给主体的限度与分散,这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分析形成某种“契合性”。本研究根据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政府组织的层级治理、功能治理和公私伙伴关系的构建,并结合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现状,提出从区域、部门、主体三个分析维度对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进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利用了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和半结构化访谈,阐释了我国老年福利供给中的碎片化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了整体性治理的方案。依据这一思路,本研究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理论分析工具。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缘起入手,通过梳理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指出整体性治理理论就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及新公共管理改革带来碎片化问题的战略性回应,并成为分析“棘手性”公共问题的有力工具。并根据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碎片化问题的三个分析维度。第二部分,即第二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老年福利供给经过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朝着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方向发展,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市场化交织的过程中始终缺乏同等的回应,老年福利差距持续扩大,致使老年人享受的福利水平和获得的福利项目不公平和不平等,老年福利供给存在碎片化困境。第三部分,根据整体性治理理论问题分析的三个维度,分别从区域、管理部门、主体三方面对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进行了阐释。该部分由第三、四、五章构成。第三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区域碎片化,主要关注的是同一制度安排在不同统筹区域之间的差异。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区域碎片化,不仅表现为制度的区域差异,更表现为老年福利待遇水平之间的差异,通过具体的指标对其进行了分析。而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区域碎片化是中央与地方不断博弈以及地方自利性的双重结果。第四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部门碎片化,主要聚焦于政府内部,讨论了政府横向部门之间的冲突、分裂。老年福利供给的职责被划分到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各种分而治之的管理体制导致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都是有限的,其整合资源的能力也受到了限制。尤其在需要部门合作以处理较为复杂的老年福利问题时,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以及部门本身具有的自利性,都容易导致部门供给的碎片化问题的出现。第五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主体碎片化,主要对老年福利供给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家庭等主体的功能与限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单一福利供给主体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福利需求的多样化。公共部门(政府)和私营部门(市场、社会组织、家庭)的合作供给则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办法。通过济南天思养老服务中心和善德养老院的实地调研发现,公私合作供给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公私双方主体之间并不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公私供给主体间的良性伙伴关系并未形成。第四部分,即第六章: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整体性治理。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迫切要求政府进行变革以提高服务的品质和回应性。制度微调不仅已无力解决碎片化问题,反而会固化已有的路径。这就需要超越既有的制度框架,制定老年福利供给整体性治理的目标,对老年福利供给进行统筹规划;可以通过政府上下级及同级部门间权力责任的合理划分,将碎片化的福利供给整合到统一体中,优化福利资源配置的效率,寻求和扩大老年福利供给的公平;同时,政府在承担主导责任的同时,必须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家庭等其他主体的作用,并对其进行准确合理定位,在此基础上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现福利资源的公平有效供给。总之,本研究从广义老年福利的界定出发,构建了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整体性理论分析框架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期望能对我国老年福利改革的进一步推动起到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赵浩华[7](2018)在《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福利是一个充满价值判断的领域,作为福利具象化的福利国家制度一直是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领域中的重要议题。欧洲是福利国家制度的诞生地,在其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中,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色和逻辑。本文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入手,运用管理哲学和制度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史论结合的方式,从多维的视角审视二战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系统梳理不同历史阶段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现实动因和理论成因,通过对欧洲不同类型的福利国家制度的比较分析,挖掘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在社会历史领域和实践活动领域的深层价值。在此基础上,论文就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这一核心问题进行深入的哲学审视与反思,揭示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变迁规律。一方面,从普遍和一般的角度出发,理性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制度主体三个维度的变化是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制度主体的选择、制度主体的价值目标调整、制度主体回应社会客体需要等。社会规定性的变化是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机制,其包括经济变迁、政治因素、社会结构以及文化思想的变化等;另一方面,论文以管理哲学和制度哲学为视角,理性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本质和规律,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抉择、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冲突、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的平衡,在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过程中具有关键性地推动作用。在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进步性与局限性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发挥制度价值的引领作用、合理界定制度主体的权责界限、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化等,以期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大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刘凯[8](2017)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一直在探讨的问题,公平和效率是人类所不懈追求的两大目标,任何社会制度下均是如此。改革开放三十九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在全球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角度来看,在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的同时,公平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阐述了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的、历史的统一关系,并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效率观,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效率观在当前我国深化改革和未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指导意义。其次,通过对我国建国以来所实行过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政策选择进行总结和概括,分析了其积极意义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的社会背景下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政策选择,即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最后,针对当前社会中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现和谐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建议,主要包括:提高全社会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落实“共同富裕”政策、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力量、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引导公益事业发展方向、开展涉及市场经济的法律实践等建议。
张娜娜[9](2017)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分配是人类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收入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人类获取经济收益的基本方式,它不仅直接关系着个人物质利益的实现,是个人进行现实生产生活的直接物质保障,同时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和发展进步的鲜明表征。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作为对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的意识反映和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回应,它的形成发展不仅描绘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实践的动态变革实况,而且还折射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程度和进步状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思想巨幅篇章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思想财富。当前在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但收入分配不公特别是收入差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新的历史阶段,梳理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演变特征和经验,以期更好地展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对合理控制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分配正义、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是将马克思主义分配思想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具体分配实践中所形成的、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分配思想体系。厘清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脉络,需要追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思想渊源,准确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理和价值目标,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分配思想。其一,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分配思想的形成来看,马克思恩格斯是在继承和发展空想社会主义者、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优秀思想成果基础上而构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主要包括圣西门的按才能和贡献分配思想、傅立叶的“按比例分配”思想以及欧文的劳动券和按需分配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主要包括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及大卫·李嘉图的分配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分配思想的直接和重要来源,同时,也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思想资源。其二,在吸取空想社会主义者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优秀思想成果前提下,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论述了分配与生产的关系问题、收入分配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问题,并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分配非正义问题的基础上,构想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个人消费品公平分配的原则,阐明了未来理想社会实现分配正义所追求的最终价值旨归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分配思想为中国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导,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渊源和基础。其三,前苏联作为将马克思主义付诸于实践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列宁和斯大林为代表,他们在前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所形成的分配思想首次对如何开展分配活动、以什么方式进行分配做了思想探索和创新,特别是列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马克思恩格斯分配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留下可供借鉴的丰富经验和思想启发。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实践在主观思想认识中的动态反映,从思想主体来看,它既包含了领袖人物和高层决策者的重要思想探索,又包含了作为党的集体智慧结晶的各种党的历史文献起草者们的贡献,还包含了众多经济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从发展演进来看,在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具有不同的思想内容。全面梳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演变历程,核心就是要明晰不同历史时期和经济形势下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伴随着所有制结构和经济体制变革而不断自我革新、自我突破的发展脉络和图景。从整体来看,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奠基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始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这一时期,毛泽东、陈云、周恩来、李富春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以蒋学模、薛暮桥、恽希良、于光远、苏星、乌家培等为代表的着名经济学者,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中对按劳分配内涵、性质、具体实现形式的艰辛探索,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思想基调;第二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这一时期,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时任党的总书记的胡锦涛等几代领导集体和以蔡继明、刘国光、李松龄、程恩富、刘润葵、周新城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顺应我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围绕分配方式、分配原则、分配目标等问题而进行的思想探究和思维调整,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全方位突破与发展。第三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深化阶段。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了更加注重分配的公平正义性、继续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制度、消除贫困和共享发展等一系列新主张和新理念,同时,理论界也就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持续性的讨论。新时期关于分配问题所形成的这些新的思想认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思想成果,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梳理和描述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回溯和考察马克思主义分配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路,最终的落脚点或目的是为了对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提出展望,以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向着更高理论层面升华。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历经60多年发展历程,在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和经济学家们持续而深入的思想探讨与辨析中,已经在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方式、分配原则和分配理念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认知,而且在与实践掘进的辩证互动中也逐渐迸发出了巨大的物质能量,获得了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居民收入增加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实践印证。从实践到思想再到实践,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在向着更高阶段进发的过程中呈现出了主导性、包容性、实践性和渐进性的特征。同时,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从初步孕生到突破发展再到深化完善,不是主观随心所欲的结果,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观点堆砌,而是有一定的内在演变逻辑,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始终以维护劳动者利益为主线、以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为基本遵循、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诉求,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相依托、相适应,是研究和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内在规律,也是蕴藏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演变背后的可供借鉴的历史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分配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科学审视和遵循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经验,立足于客观现实,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要继续强调和深化劳动者的分配主体地位的思想主张、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主张、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和追求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思想主张。总结和归纳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特征和经验,明确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机理,从而更好地预测和展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利于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实现更科学的发展。
廖尹航[10](2016)在《当下中国代际收入流动问题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当下中国在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问题,不仅已成为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69,处于较高位域。此外,本世纪以来,收入差距的代际传递趋势突显,“富、贫、官”等阶层的“二代”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代际收入流动性的高低意味着,国民的子孙辈之间是有着更多平等竞争的机会,还是主要受益于或受制于父祖辈的影响或制约。由代际收入流动性所映射出的机会公平问题日渐被学术界和社会所重视,成为社会公平讨论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同时也是当下中国公共管理实践中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居民收入在代际间的传递方式与结果如何?影响代际收入流动的因素有哪些?代际收入流动中的传递机制如何发生如何运行?是否能够通过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或制度安排调节和改善代际收入流动?观察、分析和回应这些问题,能够为理解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拓展新的视界,有助于正确认识当前中国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和流动性阻滞问题,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本文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界面,系统分析代际收入流动的影响因素与传递机制,并以当下中国社会为样本,对中国代际收入流动进行测度和分析,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多维层面探析影响代际收入流动性之变量与成因,进而提出改善代际收入流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对策建议。关于代际收入流动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其中,国外研究者对代际收入流动的测度和分析相对丰富,其研究成果对中国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有重要借鉴参考意义。中国有其独特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更有其特别的政策环境,这些因素都对中国代际收入流动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然而,现有的国内相关研究中,大多数仅致力于对代际收入的依循性进行测度,没有深入讨论中国社会背景下代际收入流动的传递机制与影响因素,更缺乏在公共管理视域下对代际收入流动与社会公平的关联性与对策研究。回应与探讨这些问题,正是本研究的重要价值所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同学科间相互借鉴、相互渗透已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跨学科研究方法得到广泛应用。对于代际收入流动问题,虽然目前大多数研究方法和成果都源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范畴,但是其同样可以为公共管理研究所用。实际上,代际收入流动研究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治理框架下探求有效改善代际收入流动问题,一方面可以充分吸收和利用这一论题在经济学、社会学中的已有方法和成果,另一方面有助于拓展和深化这一论题的研究,以利于改善公共政策制定,优化国家治理。本文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重。定性分析方面,首先对代际收入流动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界定和梳理,然后分析代际收入流动的制约因素,最后综合定量分析的结果,探讨代际收入流动与社会公平之关系;在定量分析方面,通过OLS和分位回归方法计算中国代际收入依循性,再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对影响代际收入流动的各因素进行效应分解,探析政府在制度和政策供给方面对调节代际收入流动所应起到的作用。本研究所获得的主要结论是如下五个方面。第一,中国社会较长时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可以从对代际收入流动问题的研究中获得重要解释。广受社会各方诟病的“二代”现象与代际收入流动的停滞和固化密切相关,代际收入流动性过低与收入差距扩大化问题同时突显,呈现其正相关性。第二,当下中国代际收入流动性停滞固化问题在城乡、不同地域以及收入阶层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总体而言问题突出,亟需探求破解之道,通过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对之进行调节。第三,制度环境对代际收入流动有重要制约作用。代际收入流动通过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财富资本三者在邻代人之间的传递来实现,在中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下,社会资本与财富资本对于代际收入流动的作用更为明显。第四,代际收入流动性是多因作用的结果,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三者共同作用于收入的代际传递过程中。第五,政府应积极制定相关政策,与社会各方通力合作,通过深化市场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公共教育、建立遗产税制、发展慈善事业等措施,推动和实现代际收入流动性的持续改善。本文的主要创新如下。首先,是研究视角上的创新。以公共治理和政策工具视角审视当下中国的代际收入流动性问题,拓宽了代际收入流动的研究视野。其次,是研究内容上的创新。通过系统全面分析代际收入流动的影响因素和传递机制,揭示收入代际传递的基本过程,并且构建“收入分配—收入流动—社会公平”的分析框架以解释代际收入流动与社会公平的关系。第三,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在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代际收入流动性进行测度时,运用分位回归方法以检测各个分位刻度上的代际收入依循性;而在分析代际收入流动的传递机制时使用结构方程模型来测量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财富资本在增加子孙辈收入中的效用,从而能够为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可资参考的重要信息,以利于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性政策。对中国代际收入流动与收入不平等的研究同时具有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的重要意义,其研究结果不仅对当下中国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所导致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的现实具有更深入的解释力,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收入流动性的持续改善有助于解决收入分配的均衡问题,因此有必要基于公共治理的界面,构建一个系统有效的政策体系,用以监测和调节代际收入流动。本研究的不足在于:1、本研究仅聚焦于收入的代际流动,而公共管理视域的代际流动研究还需包含教育、职业、财富等多个方面,认识和改善当下中国的代际流动问题,需要在公共治理的框架下进一步构建完整的社会流动分析体系。2、由于代际收入流动的影响因素和传递机制都十分复杂,其中许多变量无法进行精确的量化,加上CHNS数据本身的限制,使得实证分析的效度有所损失,得到的结果与社会的真实情况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之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重点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之关系辨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人权之关系解析 |
一、知识产权属性与人权范畴 |
二、知识产权与人权的联系和冲突 |
第二节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之关系解构 |
一、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缘由探析 |
二、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辩证关系 |
第二章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相互促进 |
第一节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多重效应 |
一、加大医药技术创新的力度 |
二、促进公民健康发展的方式 |
三、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动力 |
第二节 健康权保障的良性促进 |
一、推进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化布局 |
二、增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程度 |
三、保持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力优势 |
第三章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健康权保障的负面影响 |
第一节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健康权保障负面影响的类型 |
一、对不同群体健康权保障的负面影响 |
二、对特殊病患健康权保障的负面影响 |
三、医药知识产权垄断的损害 |
四、医药专利权过度保护的危害 |
第二节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造成健康权保障负面影响的追本溯源 |
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位阶之争 |
二、公平与效率的价值之争 |
三、全球化与地方化的影响之争 |
第四章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国家行为 |
一、法规制定——两者平衡的基础 |
二、强制许可——权利滥用的限制 |
三、平行进口——价格平抑的方式 |
四、跨国合作——整合资源的举措 |
第二节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域外案例 |
一、印度仿制药 |
二、巴西的医药专利审查与药品定价 |
三、古巴的制药与研发 |
四、不同体制国家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经验 |
第五章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法理思考 |
第一节 基于公平正义的权利平衡 |
一、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冲突中的公平正义 |
二、医药知识产权权利适度限制 |
第二节 生命与效益的优先抉择 |
一、生命与效益的理念 |
二、健康权保障的优先实现 |
第三节 基于利益与发展协调的权利调和 |
一、利益与发展的理念 |
二、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调和 |
第六章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法治路径 |
第一节 法律框架体系的完善 |
一、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入宪 |
二、优化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 |
三、完善健康权保障立法 |
第二节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国家义务 |
一、国家义务的构成 |
二、国家义务的履行 |
第三节 平衡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的国际法问题 |
一、法律全球化及作用 |
二、国际医药知识产权法律的作用 |
三、对救命药暴利的法律规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长期合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长期合同概念的界定 |
一、长期合同概念的工具论意义 |
二、长期合同的特征 |
三、长期合同定义及应用 |
四、长期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的比较 |
第二章 长期合同规制的基础 |
一、长期合同规制的现实困境 |
(一)长期合同的文本漏洞 |
(二)长期合同引起的“敲竹杠”问题 |
(三)英美法系传统方法对长期合同漏洞规制的失灵 |
(四)大陆法系传统方法对长期合同漏洞规制的失灵 |
(五)长期合同规制的内部矛盾及其衍生问题 |
(六)我国长期合同的司法困境 |
二、长期合同规制的基本假定 |
三、长期合同规制的社会学基础 |
(一)社会分工细化 |
(二)市场交易利益格局的转变 |
(三)交易期限的延展 |
四、长期合同规制的契约法基本理论 |
(一)长期合同规制机制应具备的特质 |
(二)古典契约法理论规制长期合同的不足 |
(三)信赖理论规制长期合同的不足 |
(四)关系契约理论规制长期合同的优势 |
第三章 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 |
一、长期合同解释及漏洞补充的原则 |
(一)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 |
(二)关系原则 |
(三)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
二、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方法论 |
(一)对长期合同的狭义解释 |
(二)对长期合同的补充解释 |
(三)长期合同的修正解释 |
三、长期合同的解释及漏洞补充的裁判依据及其序列 |
(一)强行性规范 |
(二)合同条款 |
(三)习惯及其他社会因素 |
(四)任意性规范 |
四、我国长期合同解释规则的完善 |
第四章 长期合同的调整 |
一、长期合同规制重心的转变与长期合同调整的发展 |
(一)从冲突解决到合作维持:长期合同规制重心的转变 |
(二)英美法系长期合同调整的发展 |
(三)大陆法系长期合同调整的发展 |
二、长期合同的私人调整 |
(一)调整义务的正当性探源及其触发条件 |
(二)调整义务的性质与法律后果 |
(三)调整义务的内容 |
(四)调整义务与再交涉义务的关系 |
三、长期合同的司法调整 |
(一)司法调整的正当性 |
(二)司法调整中的考量因素 |
(三)司法调整的具体方法及程序 |
(四)司法调整的效力 |
(五)长期合同调整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
四、我国长期合同调整的立法建构 |
(一)对情势变更原则进行改造 |
(二)扩大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范围 |
(三)在情势变更原则中引入再交涉义务 |
(四)在情势变更原则中规定司法调整规则 |
(五)明确规定情势变更原则相关规则的效力 |
(六)改造后的情势变更原则与《民法总则》的衔接 |
第五章 长期合同的解除 |
一、长期合同的特殊性对解除的影响 |
(一)长期合同的特殊性对解除规则的影响 |
(二)长期合同的特殊性对解除制度理念的影响 |
二、长期合同解除事由的限制 |
(一)长期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的限制 |
(二)长期合同约定解除事由的限制 |
三、长期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限制 |
(一)通知解除的限制 |
(二)司法解除的限制 |
(三)自动解除的限制 |
(四)任意解除的限制 |
四、小结 |
第六章 长期合同中的效率违约 |
一、效率违约理论的争议 |
(一)效率违约的正当性 |
(二)反对效率违约的理由 |
二、效率违约理论适用长期合同的正当性 |
(一)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价值基础 |
(二)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规范基础 |
(三)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前提的非严格性 |
三、长期合同中效率违约的有限适用 |
(一)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类型范围 |
(二)长期合同适用效率违约的时间范围 |
(三)长期合同效率违约的适用规则 |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问题 |
(三) 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 福利 |
(二) 老年福利 |
(三) 碎片化 |
三、文献综述 |
(一) 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 |
(二) 老年福利供给研究 |
(三) 文献评论 |
四、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一) 研究思路 |
(二) 内容安排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老年福利供给分析的理论工具 |
第一节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缘起 |
一、整体性治理的学术缘起 |
二、整体性治理的现实渴求 |
三、整体性治理的实践探索 |
第二节 整体性治理的逻辑架构 |
一、整体性治理的对象定位:“棘手问题” |
二、整体性治理的对象特征:碎片化 |
三、整体性治理的目标指向:问题解决 |
第三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分析的理论框架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适用性:我国老年福利供给问题的特征 |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应用:我国老年福利供给问题的分析维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模式的演变 |
一、从“家庭养老”到“去家庭化” |
二、从“国家-单位”养老到“去单位化” |
三、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格局形成 |
第二节 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困境 |
一、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碎片化问题厘定 |
二、老年福利供给碎片化的表现 |
三、案例分析:“入狱养老”背后的老年福利供给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区域碎片化 |
第一节 老年福利供给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从“人群分设”到“国民身份” |
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逻辑及其存在的问题 |
三、案例分析:养老金差距背后的老年福利区域失衡 |
第二节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域差异与失衡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区域差异 |
二、基本养老保险区域差异的指标分析 |
第三节 基本养老保险供给区域碎片化的原因探究 |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关系的变化 |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责权划分与养老保险区域碎片化 |
三、地方机会主义导致的基本养老保险区域供给碎片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管理部门碎片化 |
第一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政府部门设置 |
一、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部门改革实践 |
二、我国老年福利供给部门的复杂性 |
第二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中的部门割裂与冲突 |
一、老年福利政策制定中的部门割裂与冲突 |
二、老年福利政策执行中的部门割裂与冲突 |
第三节 自利与冲突:老年福利供给部门碎片化的原因探究 |
一、老年福利供给中政府部门的自利性 |
二、老年福利供给中政府部门间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主体碎片化 |
第一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主体及限度 |
一、提供安全与保障的政府 |
二、追求利润与效率的市场 |
三、促进社会活跃的组织 |
四、增进参与和团结的家庭 |
第二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中的公私合作实践 |
一、政府与市场公私合作供给:以济南天思国际养老服务中心为例 |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公私合作供给:以善德养老院为例 |
三、我国老年福利供给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评析 |
第三节 老年福利供给中制约公私合作的影响因素 |
一、社会观念环境的影响 |
二、政策执行偏离预定目标 |
三、不同主体的职责边界模糊 |
四、公私双方并未建立起平等的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整体性治理 |
第一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价值追求 |
一、致力于老年福利的公平供给 |
二、提升老年福利的供给效率 |
三、实现老年福利供给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
第二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整体性治理的目标 |
一、福利供给对象的全民性 |
二、福利供给内容的全面性 |
三、老年福利供给方式的多样性 |
第三节 我国老年福利供给整体性治理的路径选择 |
一、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跨区域整合 |
二、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跨部门整合 |
三、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框架的本土化构建 |
二、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表现 |
三、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碎片化的根源 |
四、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整体性治理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论文中所用表格 |
附录三: 论文中所用图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难点与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基础概念的界定 |
一、福利的界定及其哲学审视 |
二、福利国家的内涵及其规定性 |
三、福利制度的界定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界定 |
第二节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共性与个性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共性 |
二、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个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二战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 |
二、以国家干预为主导的福利思潮兴起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建立框架的比较分析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建立产生的影响 |
第二节 20世纪70年代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变革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革的外在动因 |
二、以新自由主义为主导的福利思想变革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革内容比较分析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革的历史合理性 |
第三节 20世纪90年代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转型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转型的社会背景 |
二、以“第三条道路”为主导的福利思想兴起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转型内容的比较分析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转型的实质影响 |
第四节 21世纪以来欧洲福利国家制度面临的挑战 |
一、欧债危机对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新挑战 |
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兴起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应对措施的比较分析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发展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 |
第一节 制度主体的变化: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机制 |
一、制度主体的选择: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二、制度主体的自我调整:价值与目标的变化 |
三、制度主体回应社会需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调整 |
第二节 社会规定性的变化: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机制 |
一、经济因素: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物质基础 |
二、政治因素: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推动力量 |
三、社会结构: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社会基础 |
四、思想文化: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人文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哲学审视 |
第一节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理性抉择: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张力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浑沌统一 |
二、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变革: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偏离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发展: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整合 |
四、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审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抉择 |
第二节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道德困境: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冲突 |
一、集体主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道德标榜 |
二、个人主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价值底蕴 |
三、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冲突: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推动力量 |
第三节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自我完善: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的平衡 |
一、路径依赖与自我肯定: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
二、制度创新与自我否定: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发展动力 |
三、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审视: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的平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启示 |
第一节 公平和效率的结合: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作用 |
一、公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首要价值 |
二、效率: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要前提 |
三、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
第二节 主导与协同的融合:合理界定社会保障制度主体的权责界限 |
一、合理界定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权责关系 |
二、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作用 |
第三节 目的与手段的契合: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化 |
一、以价值理性引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 |
二、以公共理性夯实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基础 |
三、以工具理性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优化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特色及创新之处 |
第2章 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观点 |
2.1 关于公平 |
2.2 关于效率 |
2.3 公平与效率关系 |
2.4 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效率观 |
2.4.1 马克思主义公平效率观是当前我国调整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理论基础 |
2.4.2 马克思主义公平效率观的现实意义 |
第3章 我国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历史演进及评析 |
3.1 我国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历史演进 |
3.1.1 公平优先、弱化效率阶段 |
3.1.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阶段 |
3.1.3 效率优先、更重视公平阶段 |
3.2 我国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评析 |
3.2.1 积极方面 |
3.2.2 不足之处 |
3.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走向 |
第4章 实现和谐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建议 |
4.1 大力提高全社会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 |
4.2 重点落实“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 |
4.3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 |
4.4 努力完善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 |
4.5 切实引导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方向 |
4.6 有效开展涉及市场经济的法律实践 |
第5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9)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分配及相关概念 |
(一)生产的分配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
(二)国民收入分配与个人收入分配 |
(三)个人收入分配与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关系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溯源 |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 |
一、圣西门的分配思想 |
二、傅立叶的分配思想 |
三、欧文的分配思想 |
第二节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分配思想 |
一、威廉·配第的分配思想 |
二、亚当·斯密的分配思想 |
三、大卫·李嘉图的分配思想 |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分配思想 |
一、分配与生产的关系 |
二、收入分配与价值创造 |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 |
四、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分配 |
五、分配正义思想 |
第四节 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一、列宁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奠基 |
第一节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思想 |
一、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 |
二、对按劳分配原则要有全面的认识 |
三、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利益观 |
四、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社会实践中的分配思想 |
一、“公私兼顾”的思想 |
二、“劳资两利”的思想 |
三、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统一调拨思想 |
四、消费资料的统购统销思想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实践中的分配思想 |
一、按劳分配原则的确立 |
二、初次分配中的相关思想 |
三、二次分配中的社会保障思想 |
四、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 |
第四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学界围绕分配问题的探讨 |
一、建国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研究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性质与内涵的认识 |
第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改革中党的主要领导人的分配思想 |
一、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二、江泽民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三、胡锦涛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第二节 市场经济改革与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 |
一、反思平均主义,重新强调按劳分配(1978-1987) |
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987-1997) |
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1997-2002) |
四、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2002-2012) |
第三节 市场经济改革与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 |
一、分配方式的突破: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思想的形成 |
二、分配理念的创新: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思维 |
三、分配关系的调整:统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
四、分配目标的确立: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 |
第四节 中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多角度探索 |
一、按劳分配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认识 |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关系的认识 |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的认识 |
四、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认识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深化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论述 |
一、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愿景 |
二、深化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 |
三、消除贫困的论述 |
四、共享发展的论述 |
第二节 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发展中的分配思想 |
一、社会主义的分配思路:推进共建共享 |
二、社会主义的分配侧重:缩小收入差距 |
三、社会主义的分配调整:分配体制改革 |
四、社会主义的分配理念:促进公平正义 |
五、社会主义的分配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
第三节 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新突破 |
一、在分配理念上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 |
二、在分配思路上具有更加明确的改革规划 |
三、在分配机制上注重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机制的协同 |
四、在分配领域里更多地惠及民生领域 |
五、在分配战略上提出为人民造福事业 |
第四节 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探讨 |
一、关于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 |
二、关于劳动报酬份额降低问题的研究 |
三、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 |
四、关于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认识 |
第五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及展望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成就 |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分配方式 |
二、初步健全了社会主义分配机制 |
三、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
四、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
五、深化了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 |
六、共建共享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基本特征 |
一、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主导性 |
二、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包容性 |
三、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实践性 |
四、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渐进性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经验启示 |
一、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是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主线 |
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是分配思想演进的基本遵循 |
三、分配制度的演变与所有制改革相依托 |
四、分配规模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 |
五、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展望 |
一、坚持劳动者的分配主体地位的思想 |
二、体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 |
三、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思想 |
四、体现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思想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当下中国代际收入流动问题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一、国外研究文献论析 |
二、国内研究文献检视 |
三、文献综论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代际收入流动的理论基础:公共管理的视界 |
第一节 代际收入流动核心概念辨析 |
一、代际收入依循性 |
二、代际收入流动 |
三、公共治理 |
四、政策工具 |
第二节 代际收入流动研究的相关理论及其应用性 |
一、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理论 |
二、收入分配与分配公平理论 |
三、公共治理理论 |
四、政策工具理论 |
第三节 对代际收入流动的若干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一、代际收入流动的规范性分析 |
二、代际收入流动与机会平等 |
三、以政策工具调节代际收入流动的重要性与可行性 |
第四节 代际收入流动的测量 |
一、测量代际收入流动的理论模型及其演进 |
二、代际收入流动分析方法 |
三、中国代际收入依循性测量的特殊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收入公平性的考量:代际收入流动的测量与分析 |
第一节 数据说明 |
一、数据来源 |
二、使用理由 |
三、样本变量分布特征的统计描述 |
第二节 变量误差和计量偏误分析 |
一、CHNS数据存在的问题 |
二、暂时性收入偏误分析:收入的临时波动 |
三、生命周期偏误分析:持久收入的衡量 |
四、工作偏误和同住偏误分析:样本同质引起的计量误差 |
第三节 中国代际收入依循性测度(1989—2011) |
一、回归分析的过程 |
二、城乡居民代际收入依循性测算 |
三、分区域居民代际收入依循性测算 |
四、不同收入阶层的代际收入依循性测量 |
第四节 对测量结果评估、修正与认识 |
一、评估与修正的必要性 |
二、常规计量偏误的修正 |
三、隐性收入的估计 |
四、对测量结果的认识与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代际收入流动机制:当下中国制度环境中的收入代际传递路径分析 |
第一节 三类资本的代际传递及其效用 |
一、人力资本的代际传递 |
二、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 |
三、财富资本的代际传递 |
第二节 三类资本在当下中国代际收入流动中的效用分析 |
一、人力资本与增加子辈收入变化的相关度 |
二、社会资本对增加子辈收入的效用 |
三、财富资本对增加子辈收入的效用 |
第三节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代际收入传递机制分析 |
一、结构方程模型的建立 |
二、模型的运行 |
三、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代际收入流动制约因素:各变量及其关系 |
第一节 变量之一:影响代际收入流动的经济因素 |
一、市场化程度 |
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 |
三、就业结构 |
第二节 变量之二:影响代际收入流动的制度政策因素 |
一、收入分配不公及其代际传递的制度根源 |
二、户籍制度 |
三、再分配政策 |
四、教育资源的分配 |
第三节 变量之三:影响代际收流动的文化与社会心理因素 |
一、注重家族延续和传承的传统文化理念 |
二、家庭结构与家族观念 |
三、收入代际传递的行为动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平性之再思考:代际收入流动与社会公平 |
第一节 中国民生环境中的代际收入流动 |
一、家庭行为解释框架 |
二、经济不平衡发展下的代际收入流动 |
三、中国特有的制度安排 |
第二节 中国代际收入流动现状及影响评析 |
一、对代际收入流动测量结果的认识与评价 |
二、当前政策背景下的代际收入流动趋势预测 |
三、中国代际收入流动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影响分析 |
第三节 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
一、收入分配的双重效应 |
二、“收入差距一收入流动一社会公平”的分析框架 |
三、代际收入流动:社会公平的动态视角 |
第四节 代际收入流动与收入公平之关系透视 |
一、代际收入流动与经济效率 |
二、代际收入流动与收入差距 |
三、代际收入流动与机会平等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它山之石:改善代际收入流动的国际借鉴 |
第一节 全球代际收入流动总体趋势及经验 |
一、全球收入分配状况检视 |
二、各国代际收入流动性差异与比较 |
第二节 若干国家代际收入流动治理经验 |
一、美国:发达阶段的高代际收入依循性 |
二、德国:社会政策为主导的福利国家收入流动调节模式 |
三、日本:东方传统文化下的收入流动性治理经验 |
四、巴西:以流动性促进分配公平 |
五、印度的收入流动性与收入分配 |
第三节 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 |
一、收入流动性对于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解释意义 |
二、代际收入流动性有助于长期内改善收入分配关系 |
三、收入流动是社会参与和机会平等的重要标志 |
四、制度和政策安排是影响收入流动的重要因素 |
五、促进收入流动能够改善收入分配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促进收入公平之路径:改善中国代际收入流动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改善代际收入流动的前提 |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代际收入流动现状及其影响 |
二、探明适合当前社会的代际收入依循性区间 |
三、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 |
第二节 代际收入流动治理的政策工具选择 |
一、混合性政策工具的选择与评估 |
二、强制性政策工具的选择与评估 |
三、自愿性政策工具的选择与评估 |
第三节 改善代际收入流动的政策建议 |
一、完善市场与政府转型 |
二、对若干政策的再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及进一步研究之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本文的不足与研究拓展 |
一、关于构建公共管理视域下的社会流动分析体系 |
二、关于计量模型的效度问题 |
三、关于收入流动传递机制的进一步分析 |
参考文献 |
附录: 统计参数表 |
致谢 |
四、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2]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保障之平衡研究[D]. 杨睿宇.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2)
- [3]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4]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5]长期合同研究[D]. 陈龙吟.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6]我国老年福利供给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D]. 韩小凤. 山东大学, 2018(08)
- [7]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D]. 赵浩华. 黑龙江大学, 2018(09)
-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D]. 刘凯. 沈阳工业大学, 2017(08)
- [9]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D]. 张娜娜. 兰州大学, 2017(01)
- [10]当下中国代际收入流动问题治理研究[D]. 廖尹航. 南京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