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王晨佳[1](2021)在《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后在监督管理部分增补责任约谈制度,首次在正式法律层面提出责任约谈的概念。根据该法规定,可以明确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的出现契合了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事中监管的治理方向。为确保事前监管效果的实现,该法中的责任约谈绝非仅是简单的约见谈话,而是要给予警示和告诫,是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自由的干预。因此,责任约谈制度在应然层面需要具备以下两个要点:一是需要具备法定的、明确的适用情形,即需要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的判断标准;二是需要在干预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自由和确保干预行为合法性之间取得平衡,即行政机关需要对事前采取的为保障约谈目的实现的手段作出合法性论证。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及其下位法进行归纳,可将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分为以下两大类:一是为警示违法行为而进行的责任约谈;二是为预防安全隐患而进行的责任约谈。同时,为了保障约谈目的实现,责任约谈后行政机关将采取六种措施约束约谈对象。这些措施将对约谈对象产生以下两种影响:一是直接减损约谈对象的实体权利;二是未直接减损约谈对象的实体权利。根据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的立法目的,结合具体的法律规范,责任约谈制度存在应然和实然之间的错位。具体而言:首先,在应然层面,责任约谈需要具备明确的适用情形。但是在实然层面,不同的法律规范中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并不是在同一逻辑层次上进行划分的,存在含混交叉的关系。这便导致对部分行为难以进行归类,具体适用情形之下的启动标准难以判断。其次,行政机关进行责任约谈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尚未发生违法行为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但是尚未达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程度。因此,就应然层面而言责任约谈中不能对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采取带有惩戒性的措施。但是在实然层面,行政机关为保障约谈目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却将导致被约谈对象实体权利的减损。因此,为完善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需要做到如下内容:首先,需要重构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分为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和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同时,还需要明确不同适用情形之下的启动标准,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需要明确违法行为的程度,在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中需要明确安全隐患的裁量基准。其次,还需要通过明确责任约谈的处理方式和区分责任约谈的处理力度来保障责任约谈效果的实现。再次,责任约谈非常重视约谈过程的建构,但是两种不同的适用情形之下程序建构重点是不同的。在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必须充分说明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启动的必要性。相较于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在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在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即使是在不确定的情形之下也要采取行动,行政机关需要实质性地行使裁量权。最后,无论是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还是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都需要加强不同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将行政调查作为启动责任约谈的前置性程序,明确规定责任约谈不得代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郭宏泽[2](2021)在《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商业发展历程中,诞生了无数具有深厚文化、杰出商品工艺或优质服务的企业,该类企业传承至今被称为老字号企业。老字号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优秀文化和传统工艺,能够对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哈尔滨地区拥有包括中华老字号企业、龙江老字号企业以及哈尔滨市老字号企业在内的百余家老字号企业。笔者认为老字号企业档案具有较高的文化、经济、凭证价值,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利用能够对老字号企业的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企业事务管理产生重要的辅助作用。本文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进行分析,运用文献调研法、网络调研法以及实地调研法探究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分析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分散、老字号企业档案多元价值体现不均衡、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方式单一等问题,以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在文化、经济、法律凭证等方面为企业带来的收益为导向,构建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
李泽明[3](2021)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保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平稳运行。时至今日,保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与其它可控性疾病不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得到有效的控制。恰恰相反,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机械生产的集约化,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在近几年不断涌现。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应该全面考量保健食品监管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任何环节都能直接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内部举报人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是建立现代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中之重。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强调理论基础、应该重视理论建设。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基石,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要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涵盖多个学科的重大课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应该深入探索相应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法律价值理论。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构还应该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总结出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对国内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践的考察,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坚持法治原则、效率原则和信息化原则,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主体建设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在确立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路径选择。除此以外,还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风险评估制度。监管主体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重视监管主体监管能力的提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应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企业以及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也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提高企业自我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刘婷婷[4](2021)在《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会议营销由国外的直销演变而来,在我国成为保健食品的重要销售方式。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利用现场优势,更具有煽动性、蛊惑性,容易诱发非理性消费。由于国情和发展现状的不同,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逐渐演变成我国的“特色”产物,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愈演愈烈。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往往伴随着虚高标价、暗示治疗作用的虚假宣传等不法手段。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受众大多为偏远地区的中老年群体,由于群体的特殊性和营销方式的隐蔽性,其中的违法行为和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不能得到广泛关注。同时,由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取证难、获得认同感难等诸多难题,消费者的维权也变得困难,导致监管部门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本研究基于市场失灵理论、政府监管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和监管现状为分析对象,研究分析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表明,XH市保健食品监管已步入正轨。但是,受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宣传教育不到位、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共治程度不高等诸多因素影响,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一直未纳入日常监管,导致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以专项行动代替日常监管、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被动监管取证难、执法时的群众认同感不高、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以及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应当从健全法规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加强社会共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难题。
宋梦哲[5](2021)在《社会共治视角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研究》文中指出食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前提,其安全性直接关系着公众生命安全,更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当前,食品的生产地、流通地、消费地往往并不一致,由此衍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与日俱增,这给政府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颁布了多项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食品安全治理效果,但是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亟需转变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本文以哈尔滨市为例,以社会共治为切入口,对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问题展开研究。首先,以协同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和政府监管理论为基础,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界定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概念,为文章研究提供相关的理论支持。其次,运用访谈法及调查研究法对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进行调研,通过总结分析,得出当前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存在政府监管力量不足、食品企业缺乏自律、食品行业协会治理参与度低、公众参与治理意愿不强等问题。遵循指标体系设计原则,构建了由4个维度和26个三级指标组成的社会共治视角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问卷调查结果,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综合评价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哈尔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一般”。最后,针对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从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角度提出了提升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对策。
刘宇轩[6](2020)在《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企业发展建设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复杂的公司结构和业务流程,对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被运用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存货作为企业的重要流动资产之一,是企业获取利润的保障,存货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评判企业资本运营效率髙低的标准之一,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管理层也越来越重视对存货的管理。存货内部控制作为存货管理的有效方法,不仅可以提高企业存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避免存货管理过程中的舞弊行为,还可以降低存货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本文以企业存货内部控制相关理论为基础,以HS食品公司为研究对象,对果汁类企业的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研究。本文结合HS食品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其存货内部控制各业务流程的现状及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其在存货内部控制很多环节出现问题,如存货采购环节缺乏采购预算导致采购不规范、仓储保管环节管理松懈造成存货变质毁损等问题。究其原因,是该企业缺乏良好的存货内部控制环境,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等导致了其存货内部控制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造成该企业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过高、存货周转率较低、存货出产率低等不良后果。本文针对HS食品公司存在的问题,对其存货内部控制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并提出其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完全落实,且针对果汁类企业存货内部控制的研究较少。本文希望通过对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的研究可以为果汁类企业和有关部门研究存货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胡艳洁[7](2020)在《宝清县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政府也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2013年,我国开始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体制进行改革,地方政府在改变监管格局、提高监督管理效率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是,由于改革经验的缺乏,部分地方的食品监管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偏低、监管力量不足、缺乏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问题、社会参与度不高等。本文以宝清县为例开展研究,旨在寻找脱离当前地方体制改革中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困境的有效路径,为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更多的实质性资料,丰富我国特色的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理论,同时为宝清县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对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形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以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为例进行研究,主要采用4种研究方法,首先是文献研究法,通过图书馆、网络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整理得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为本次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是实地访谈方法,对食品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座谈会和访谈的方式,了解现行管理制度的优缺点;第三、问卷调查法,对消费者和监管人员发放问卷,了解其真实想法;第四、对比分析法,对比国际国内先进国家和地区与宝清县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得出值得宝清县借鉴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本文用到的理论依据主要有整体性治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无缝隙政府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本篇文章以机构改革背景下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为案例,运用问卷调查法和座谈访谈法对消费者和食品监管人员进行调查,分析监管部门的建设、监管体制的改变、监管的工作机制,得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食品监管模式落后、监管水平低下、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监管力量薄弱等。经过深入剖析得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有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公信力有待提升、食品监管问责机制和赔偿规则需要改进。通过分析日本、上海、深圳等国内外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先进、成熟的做法,得出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创新食品监管模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召回体系、改进食品监管问责机制和赔偿规则、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公信力、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陈桂秀[8](2020)在《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区县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也在从各个方面着手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食品安全状况也有较大好转。但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监管方式落后等现实状况,尤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中薄弱环节的食品小作坊监管,因多方面原因和矛盾,使食品小作坊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因此,加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理论和实际方面均具有深刻意义。本文以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通过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研究的路径对文章的结构进行整体性把握。在查阅国内国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实地考察调研了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经营现状和市场监管情况,进而分析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在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方面,山亭区依据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分类监管和分级监管,多措施实现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从源头至终端过程中的全链条监管,同时持续改进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对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改善当地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现状。通过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监管现状的阐述和分析,发现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存中在的以下问题: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适用法律较少,配套法规制度有所欠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同时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未能完全匹配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现状,可执行度不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监管力量方面,有限的监管主体与庞大的监管对象之间不平衡较为突出,监管力量薄弱,社会共治尚未形成;监管形式方面,监管手段单一粗放,监管技术条件落后;监管效能方面,食品小作坊条件改善不明显,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市、县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的优秀做法,结合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食品小作坊增强政策支持。二是在监管主体方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监管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发挥监管合力。四是在监管手段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模式,以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对监管对象加强培训引导,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以期通过以上解决方案能够使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水平得到提高,进而推动山亭区整个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郭思源[9](2020)在《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效率测算与优势产业识别研究》文中指出2014年4月1日,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标志着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木材采伐已不是林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来源,开发森林的多种功能已成为黑龙江省林区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林下经济作为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新举措,其优势随着生态建设的进步、民生改善的需要而不断得以凸显,发展林下经济使得协调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成为可能,林下经济在拉动林区快速发展和带动林区职工增收方面都展现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思路,探索接续产业发展路子,探索保护森林资源、解放生态潜力的方式与方法,真正做到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把冰天雪地变成金山银山,为此本文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撬动解决林区经济转型的研究对象,探索以林地、资源为依托,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不仅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进行合理布局发展食用菌、北药、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及采集等产业发展,实现农林牧资源共享、“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的复合经营性产业。实现使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转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结合利用,起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以短养长、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使林业综合效益得到不断提高。本文首先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对林下经济、林下经济产业概念进行诠释和界定,采用描述性统计说明方法对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进行概括性论述,并归纳总结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测算现行林下经济发展识别林下经济优势发展产业类型,进而促进林区产业转型的研究思想与研究框架。其次,从定性的角度测算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效率。对林下经济增长效率分析,采用DEA-Malmquist方法对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问题进行静态分析,将林下经济投资、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地面积作为投入变量,林下经济总产值作为产出变量,融合中介效应分析法与调节效应分析法,分析结果表明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存在较快的增长,其中,技术进步是推动林下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来源,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林下经济从业人员的变化对林下经济总产值增长均存在显着影响。另外,生产效率对要素投入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并且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主要存在于林下经济投资和林下经济从业人员,对林地面积的中介、调节作用相对较小。再次,提出不同林下经济产业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同的动态性驱动作用。应用VAR模型首先分析了林下经济总产值与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三者的相关性,在此基础上采用ADF检验法,为了确保建立VAR模型所用数据的质量,需要对变量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以观测各变量数据是否呈现“同阶单整”的特征,避免后续建模过程中出现“伪回归”。继续运用格兰杰因果分析(Granger Causality)林下经济总产值对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间的经济变量存在的因果关系,检验林下经济总产值在一定的滞后期下的所有滞后项是否对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三个变量当期值有显着影响。最后运用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方法,对林下种植业、林下养殖业、北药业、森林食品业、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业、林下产品加工业6大林下经济产业与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三个要素之间的动态冲击关系,从而判断不同林下经济产业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同的动态性驱动作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林业政策的实施,部分林下经济产业对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带动能力。第四,提出林下经济优势产业类型与发展政策建议。对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的动态分析,从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林下经济投资、林地面积三个方面对林下经济产业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优势识别分析,并分析相关数据,把六个产业分别进行量化,利用灰色GM预测模型分析探讨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的优势产业与未来发展趋势,为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的发展构建明确发展方向。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系统工程,其对林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林区的经济增长、经济转型、林区职工就业都起了较大作用,但是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不断探索总结,希望本文的探索能为引导林下经济产业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建议。
康俊莲[10](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食品安全法》中责任约谈的制度考察 |
第一节 责任约谈的制度形成 |
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需求的转变 |
二、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
第二节 责任约谈的法律定位 |
一、责任约谈的法律性质 |
二、责任约谈的运行模式 |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规范分析 |
第一节 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 |
一、警示违法行为 |
二、预防安全隐患 |
第二节 责任约谈的效果保障措施 |
一、效果保障措施的具体规定 |
二、效果保障措施的不同影响 |
第三章 责任约谈制度中应然与实然之间的错位 |
第一节 适用情形中存在错位 |
一、违法行为程度存在分歧 |
二、安全隐患裁量基准模糊 |
第二节 效果保障措施中存在错位 |
一、效果保障措施违反法律定位 |
二、效果保障措施存在规范矛盾 |
第四章 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法律控制的具体构想 |
第一节 重构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 |
一、明确违法行为的程度 |
二、明确安全隐患的裁量基准 |
第二节 保障责任约谈的监管目的 |
一、明确责任约谈的处理方式 |
二、区分责任约谈的处理力度 |
第三节 健全责任约谈程序控制制度 |
一、拓宽约谈的参与主体 |
二、转变约谈的主体地位 |
第四节 加强不同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 |
一、行政调查作为前置程序 |
二、调和与处罚强制之间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课题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老字号企业档案相关概述 |
第一节 老字号企业档案的概念与分类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概念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分类 |
第二节 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的文化价值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的经济价值 |
三、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凭证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现状调研 |
一、调研目的及对象 |
二、调研方法 |
三、调研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一、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保管分散 |
二、老字号企业档案的多元价值未深入挖掘 |
三、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方式单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 |
第一节 构建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资源体系 |
一、保护老字号企业珍贵历史档案 |
二、制定老字号企业档案整理标准 |
三、拓宽老字号企业档案征集渠道 |
第二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推广企业文化 |
一、强化老字号企业档案编研,凝练企业文化 |
二、多种渠道举办老字号企业档案展览 |
三、开发老字号企业档案文创产品 |
第三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一、编研老字号企业品牌档案,推广企业形象 |
二、解读老字号企业工艺档案,传承制造工艺 |
三、整合老字号企业经营档案,革新经营理念 |
第四节 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维护企业权益 |
一、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解决法律纠纷 |
二、利用老字号企业档案辅助企业认证 |
三、保存老字号企业社会责任档案,保护企业形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3)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
(二)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 |
(三)有利于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 |
(二)保健食品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 |
(三)保健食品的特征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控制机制 |
一、保健食品风险控制的基础——保健食品的多元价值 |
(一)保健食品的文化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经济价值 |
(三)保健食品的社会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特殊风险 |
(一)一般食品的风险特性 |
(二)保健食品风险的特殊性及分类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概念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含义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内容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 |
(一)保障人体健康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
(二)构建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需要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法治化的需要 |
第二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相关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三)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
二、政府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手段相对不足 |
(二)多元监督机制尚未建立 |
三、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规范性 |
(二)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正当性 |
(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自律性 |
四、社会公众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立法 |
(二)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 |
(三)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过程 |
(四)企业缺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
第三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法律价值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秩序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效益价值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公平正义价值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政治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需要行政权力介入 |
(二)消费者权利需要行政权加以保障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
(二)保健食品的市场失灵理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路与原则 |
一、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借鉴 |
(一)美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二)欧盟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三)香港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四)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经验的借鉴价值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思路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路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思路 |
(三)加强企业自我监督 |
(四)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三、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
(一)安全性原则 |
(二)社会整体效率原则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第五章 完善政府主导下控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
一、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一)健全中国特色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点 |
二、保健食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一)强化保健食品的风险评估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机制的完善 |
(三)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三、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关措施 |
(一)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理念 |
(二)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 |
(三)建立约谈机制 |
(四)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 |
(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 |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辅助性措施 |
一、完善企业自我监督的相关措施 |
(一)提高企业在经营中的守法意识 |
(二)增强企业在经营中的社会责任 |
二、发挥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明确行业协会性质,保障行业协会的规范性 |
(二)理清行业协会关系,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当性 |
(三)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
三、发挥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立法的途径 |
(二)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的能力 |
(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的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健食品 |
2.1.2 会议营销 |
2.1.3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
2.1.4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政府监管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第3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
3.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现状 |
3.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
3.2.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
3.2.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情况 |
第4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分析 |
4.1.1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涉嫌无证经营以及退货难”案例分析 |
4.1.2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
4.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2.1 专项行动多,常态化监管少 |
4.2.2 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 |
4.2.3 被动监管取证难 |
4.2.4 群众对执法的认同感不高 |
4.2.5 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 |
4.2.6 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 |
4.3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4.3.1 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 |
4.3.2 基层监管力量不足 |
4.3.3 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 |
4.3.4 宣传教育不到位 |
4.3.5 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 |
4.3.6 社会共治程度不高 |
第5章 国内外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借鉴 |
5.1 国外保健食品监管经验 |
5.1.1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经验 |
5.1.2 加拿大天然健康产品监管经验 |
5.1.3 欧盟食品补充剂监管经验 |
5.1.4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监管经验 |
5.2 国内其他地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1 上海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2 杭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3 诸暨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4 台州市椒江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3 国内外经验对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启示 |
第6章 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对策 |
6.1 健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法规制度 |
6.1.1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日常监管“本底”制 |
6.1.2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信息曝光制 |
6.2 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
6.2.1 执法人员数量向基层分局倾斜 |
6.2.2 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
6.2.3 培养基层执法人员政治素养 |
6.3 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执法力度 |
6.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
6.4.1 宣传幅度向偏远乡村延伸 |
6.4.2 宣传形式多样化 |
6.4.3 注重长效性和实效性 |
6.4.4 扩大宣传范围 |
6.5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
6.5.1 健全信息沟通制度 |
6.5.2 建立联审会商制度 |
6.5.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
6.6 加强社会共治 |
6.6.1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
6.6.2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6.6.3 加强社会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社会共治视角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评析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食品安全 |
2.1.2 食品安全治理 |
2.1.3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
2.1.4 社会共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3 政府监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概况 |
3.1.1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
3.1.2 哈尔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情况 |
3.1.3 哈尔滨市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
3.2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现状 |
3.2.1 政府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 |
3.2.2 企业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 |
3.2.3 社会组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 |
3.2.4 公众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 |
3.2.5 其他社会主体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状 |
3.3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存在的问题 |
3.3.1 政府监管力量不足 |
3.3.2 食品企业缺乏自律 |
3.3.3 食品行业协会治理参与度低 |
3.3.4 公众参与治理意愿不强 |
3.4 本章小结 |
4 社会共治视角下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及步骤 |
4.1.1 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4.1.2 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步骤 |
4.2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 |
4.2.2 单项指标的含义及说明 |
4.3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4.3.1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 |
4.3.2 权重确定过程 |
4.4 本章小结 |
5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的实证分析 |
5.1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模型的构建 |
5.1.1 选取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原因 |
5.1.2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评价步骤 |
5.2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5.2.1 数据来源 |
5.2.2 问卷设计 |
5.2.3 调查样本选取及问卷发放情况 |
5.2.4 数据处理与计算 |
5.3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模糊评价 |
5.3.1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单因子模糊评价 |
5.3.2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模糊综合评价 |
5.4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结果 |
5.4.1 政府与企业合作治理能力评价结果 |
5.4.2 政府与行业协会合作治理能力评价结果 |
5.4.3 企业与行业协会合作治理能力评价结果 |
5.4.4 社会力量治理能力评价结果 |
5.5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评价结果原因分析 |
5.5.1 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
5.5.2 食品企业分散经营 |
5.5.3 食品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边界不清晰 |
5.5.4 公众参与治理渠道较少 |
5.5.5 新闻媒体专业素质欠缺 |
5.6 本章小结 |
6 国内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及启示 |
6.1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1.1 美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1.2 欧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1.3 日本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2 国内典型城市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2.1 深圳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2.2 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2.3 淮安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
6.3 国内外实践对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启示 |
6.3.1 构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 |
6.3.2 落实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 |
6.3.3 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性优势 |
6.3.4 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治理全过程参与度 |
6.4 本章小结 |
7 社会共治视角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的对策 |
7.1 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
7.2 完善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机制 |
7.2.1 构建食品安全信用机制 |
7.2.2 引导食品企业参与三品一标认证 |
7.2.3 完善食品行业协会的扶持发展政策 |
7.2.4 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渠道 |
7.3 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
7.3.1 完善政府内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7.3.2 健全政府跨部门行政协作机制 |
7.4 强化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
7.4.1 引入HACCP管理体系 |
7.4.2 健全食品信息全程可追溯体系 |
7.4.3 积极加入食品行业协会 |
7.5 提升食品行业协会治理主体地位 |
7.5.1 加强食品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 |
7.5.2 积极参与政府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
7.5.3 扩大食品行业协会会员规模 |
7.6 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
7.6.1 丰富公众食品安全治理知识 |
7.6.2 强化新闻媒体正向引导功能 |
7.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6)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存货内部控制相关理论概述 |
2.1 存货的相关理论 |
2.1.1 存货的概念 |
2.1.2 存货的特点 |
2.2 存货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 |
2.2.1 存货内部控制的概念 |
2.2.2 存货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
2.2.3 存货内部控制的内容 |
2.3 存货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关键控制点 |
2.3.1 存货内部控制的目标 |
2.3.2 存货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
2.4 食品行业存货内部控制的特殊性 |
第三章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3.1 HS食品公司基本情况 |
3.1.1 HS食品公司简介 |
3.1.2 公司组织结构图 |
3.1.3 HS食品公司存货业务概况 |
3.1.4 HS食品公司存货特点 |
3.2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流程现状 |
3.2.1 存货采购环节 |
3.2.2 验收入库环节 |
3.2.3 仓储管理环节 |
3.2.4 领用出库环节 |
3.2.5 盘点清查环节 |
第四章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
4.1.1 存货采购环节问题 |
4.1.2 存货验收入库环节问题 |
4.1.3 存货仓储管理环节问题 |
4.1.4 存货出库领用环节问题 |
4.1.5 存货核算盘点环节问题 |
4.2 存货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
4.2.1 存货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
4.2.2 存货风险控制意识薄弱 |
4.2.3 存货内部控制活动不规范 |
4.2.4 存货内部控制部门缺乏信息沟通 |
4.2.5 内部监督形式化 |
第五章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方案设计 |
5.1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的目标与原则 |
5.1.1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目标 |
5.1.2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原则 |
5.2 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流程优化 |
5.2.1 存货采购环节优化 |
5.2.2 存货验收入库环节优化 |
5.2.3 存货仓储环节优化 |
5.2.4 存货出库领用环节优化 |
5.2.5 存货盘点环节优化 |
5.3 制定供应商评选标准 |
5.3.1 合格供方企业标准 |
5.3.2 HS食品公司供应商流程图 |
5.4 HS食品公司结构要素层面优化建议 |
5.4.1 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
5.4.2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
5.4.3 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机构 |
5.4.4 注重信息沟通 |
5.4.5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
第六章 存货内部控制优化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
6.1 实行内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 |
6.2 强化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 |
6.3 加大风险管理力度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7)宝清县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本文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
1.2.2 国内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
2 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和研究的理论依据 |
2.1 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 |
2.1.1 食品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食品安全监管 |
2.2 食品安全监管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无缝隙政府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4 整体性治理理论 |
3 宝清县食品市场现状及安全监管情况调查 |
3.1 宝清县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调查 |
3.1.1 宝清县自然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3.1.2 调查设计 |
3.1.3 调查过程 |
3.2 宝清县食品安全调查结果分析 |
3.2.1 调查样本分析 |
3.2.2 消费者调查结果分析 |
3.2.3 食品监管人员调查结果分析 |
4 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4.1.1 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调整 |
4.1.2 食品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
4.1.3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
4.2 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2.1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落后 |
4.2.2 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低下 |
4.2.3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
4.3 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
4.3.1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 |
4.3.2 尚未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
4.3.3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公信力尚需提升 |
4.3.4 食品监管问责机制和赔偿规则需要改进 |
5 国际和国内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及启示 |
5.1 国际及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5.1.1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5.1.2 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5.1.3 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5.2 宝清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5.2.1 宝清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必要性 |
5.2.2 宝清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可行性 |
5.3 国际及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经验借鉴 |
5.3.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
5.3.2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5.3.3 建立全程可追溯体系 |
5.3.4 重视食品安全教育 |
6 推进宝清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部门间协调沟通 |
6.1.1 创新食品监管模式 |
6.1.2 加强食品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 |
6.1.3 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召回体系 |
6.1.4 改进食品监管问责机制和赔偿规则 |
6.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设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
6.2.1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
6.2.2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
6.2.3 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力度 |
6.2.4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公信力 |
6.3 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并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
6.3.1 引导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 |
6.3.2 发展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 |
6.3.3 激励公众参加食品安全监管 |
6.3.4 提升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食品小作坊 |
2.1.2 食品安全 |
2.1.3 市场监管 |
2.2 相关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3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和市场监管现状 |
3.1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现状 |
3.1.1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情况 |
3.1.2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存在的问题 |
3.2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现状 |
3.2.1 监管依据初步形成 |
3.2.2 监管主体明确统一 |
3.2.3 监管合力逐渐形成 |
3.2.4 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
3.2.5 监管成效初步显现 |
4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依据针对性弱 |
4.1.1 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 |
4.1.2 监管法律法规可操性不强 |
4.2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力量薄弱 |
4.2.1 监管主体能力不足 |
4.2.2 监管合力不够 |
4.3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方式落后 |
4.3.1 监管手段传统单一 |
4.3.2 监管技术支撑欠缺 |
4.4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效能不高 |
4.4.1 监管存在盲区 |
4.4.2 监管效果不理想 |
5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经验及启示 |
5.1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的经验 |
5.1.1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集中监管模式 |
5.1.2 贵州省清镇市食品小作坊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
5.1.3 青岛市多举措提升食品小作坊安全水平 |
5.1.4 佛山市顺德区构建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机制 |
5.1.5 广安市岳池县点线面构建立体监管模式 |
5.2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经验的启示 |
6 完善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对策 |
6.1 健全法律法规,增强政策支持 |
6.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主体责任 |
6.3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监管合力 |
6.4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
6.5 强化培训引导,促进规范提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效率测算与优势产业识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范畴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创新之处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林下经济 |
2.1.2 林下经济特征 |
2.1.3 林下经济产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业融合理论 |
2.2.2 循环经济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规模经济理论 |
2.2.5 区域经济理论 |
2.2.6 土地经济理论 |
2.3 林下经济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
2.3.1 林下经济产品供需的经济学分析 |
2.3.2 要素供需关系的经济学分析 |
2.3.3 投入产出效率的经济学分析 |
2.3.4 生产效率的中介调节效应分析 |
2.3.5 优势林下经济产业形成的经济学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自然发展现状 |
3.2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
3.2.1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总产值 |
3.2.2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概况 |
3.3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情况 |
3.3.1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情况 |
3.3.2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投资情况 |
3.4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地面积情况 |
3.5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5.1 林下经济作为主导优势产业后续发展基础先天不足 |
3.5.2 林下经济作为主导产业投入政策、扶持政策、激励政策未全面落实 |
3.5.3 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影响投资者信心 |
3.5.4 林下经济经营主体资金不足,生产企业经营融资困难制约产业发展 |
3.6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投入产出效率测算 |
4.1 研究方法 |
4.2 林下经济生产效率分析 |
4.3 林下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分析 |
4.4 林下经济增长的调节效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的动态分析 |
5.1 变量设置 |
5.2 分析方法 |
5.2.1 相关分析 |
5.2.2 ADF检验 |
5.2.3 向量自回归模型 |
5.2.4 Granger因果检验 |
5.2.5 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 |
5.3 林下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5.3.1 相关分析 |
5.3.2 ADF检验 |
5.3.3 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 |
5.3.4 林下经济投资对林下经济的动态带动分析 |
5.3.5 林地面积对林下经济的动态带动分析 |
5.3.6 林下经济从业人员对林下经济的动态带动分析 |
5.3.7 要素投入对林下经济的动态带动的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 |
6.1 灰色预测分析方法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依据 |
6.1.1 灰色预测分析方法 |
6.1.2 优势产业类型识别依据 |
6.2 林下种植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3 林下养殖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4 北药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5 森林食品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6 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7 林下产品加工业发展预测与优势产业类型识别分析 |
6.8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
7.1 积极引导林区改革进程,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
7.2 优化林下投入产出关系,发挥林下经济产业规模效率 |
7.3 巩固林下种养产业基础,扩大特色林下种养规模 |
7.4 突出森林食品独特优势,挖掘林区医药市场潜力 |
7.5 加强林区森林生态建设,增加游憩服务内在价值 |
7.6 提升林产品深加工能力,打造完善林下经济产业链群 |
7.7 培育新型林下经营模式,构建多元林下经济格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10)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王晨佳.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哈尔滨地区老字号企业档案利用策略研究[D]. 郭宏泽.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4]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刘婷婷. 扬州大学, 2021(09)
- [5]社会共治视角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研究[D]. 宋梦哲.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6]HS食品公司存货内部控制优化研究[D]. 刘宇轩. 西安石油大学, 2020(04)
- [7]宝清县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胡艳洁.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7)
- [8]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D]. 陈桂秀.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9]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增长效率测算与优势产业识别研究[D]. 郭思源.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9)
- [10]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