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安璐[1](2021)在《牧区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老龄化现象也日益凸显。牧区随着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影响,传统式家庭养老已岌岌可危。而牧区本身由于发展程度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养老问题更加难以妥善解决。牧区养老已然成为我国养老领域亟待攻克的重大难关,也是突破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困境的关键一环。本文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牧区养老服务为研究对象,实地调研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园区280名老人的养老现状与目标期望需求,发现当前牧区老年人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明显存在缺失,同时,老年人自我养老能力低下、家庭养老能力式微,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责任缺失,使得目前我国大部分牧区养老服务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养老资源区域性供给不均衡,养老政策针对性不足、覆盖面较窄,牧区养老保障供给内容不足,养老机构数量与文化娱乐设施不足,牧区社区互助发展严重滞后,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长期发展形成的二元结构,导致资源“城市偏向”;二是政府缺乏足够重视,政策保障与资金投入不足;三是市场与社会力量发展滞后,阻碍了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的形成;四是集体养老和传统养老作用不断弱化;五是传统“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实际上,无论是传统式家庭养老,还是现代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或是新兴的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供给形式,不仅在服务供给数量、质量上存在不足,供给内容、能力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需要层次理论、元治理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等为指导,分析了提升牧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可行之策:一是强化以政府为核心的“掌舵者”职能;二是提升以市场为主体的“供给者”质量;三是发挥以社会组织为辅助的“补充者”作用;四是重构以家庭为依托的“基本保障者”功能;五是探索以自身为切入点的“新型保障者”路径。具体从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家庭、老年人自身五个角度入手,旨在建立“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社区及社会组织为补充、家庭为依托”的“一核多元”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促进牧区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多样化,满足牧区老人迫切需要的、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赵艳[2](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刘昊[3](2021)在《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快速老龄化”和“快速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就业比率提升等趋势下,家庭所承担的老年人照护功能开始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2016年人社部提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这为全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开启了破冰之旅。长期照护保险作为我国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是满足社会长期照护需求的重要举措。试点四年以来,长期照护保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年人生存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不成熟、制度受益人群范围过窄等问题,特别是各地政策“百花齐放”造成的差异化试点的既成事实阻碍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统一。当前试点扩围呼声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尤其是覆盖人群更广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问题进行研究,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及试点推广提供理论参考与现实指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以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为研究对象,依据福利多元主义、服务质量评价理论、萨瓦斯民营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精算、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三阶段DEA+Tobit、PLS-SEM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框架梳理、现状分析、筹资效果评估、服务效果评估、经办效果评估、政策优化等方面,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及其优化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各试点城市分布区域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状况普遍较为富裕,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解放了劳动力、整体上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和改善了老年人生存质量、极大促进了照护产业发展和扩大了就业渠道,对老年人失能照护风险的化解和多元照护需求的满足起到正面助推作用。(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测期内累计结余呈现先增长再下降的趋势。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来说,一方面,可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利用,即可以部分支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警惕累计结余不断减少的趋势,避免因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过多划拨而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无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如何,多元筹资模式相较于医保划拨模式均具有更高的基金可持续性。不管是在重度还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占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额的比例均不应该超过20%,在这一水平上,预测期内既能够基本上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也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累计结余资金。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应采用“个人缴费+医保划拨+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模式。在医保划拨比例为20%的情景下,个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即个人缴费负担在0.18%~0.23%之间,财政支出应占到筹资总额的65%,即财政负担在0.54%~0.92%之间,这既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兼顾制度的可负担性。(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技术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对比SFA回归调整前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产生显着变化,具体来说,环境因素所致的规模冗余主要表现在经济越发达或老龄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护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越易过剩;财政投入越多,床位越易空闲。不同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在综合效率方面存在明显差距,PPP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效率值要高于政府包办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Tobit回归分析表明,供给模式、地理位置、费用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医养融合均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种类和监督频率的影响并不显着。(4)在1~5分的评价标准下,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384分,偏向于“一般”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移情性最好(3.718),保证性(3.627)、响应性(3.495)、有形性(3.383)次之,有效性(3.176)最差,这表明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有形性和有效性维度。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779分,高于机构照护服务质量,偏向于“比较好”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较为理想;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有效性最好(3.978),保证性(3.919)、移情性(3.900)、有形性(3.419)次之,响应性(3.128)最差,除了响应性维度外各指标得分均比机构照护服务质量高。(5)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评价可从资格申请、失能评估、机构准入、待遇给付、政策宣传几方面进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和政府包办经办模式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综合评价值分别为3.477和3.348分,社商协作经办模式相比于政府包办经办模式,其经办能力更强,公众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的影响因素分析验证了经办模式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显着影响,此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文化、政策支持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参保期望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负向影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则会降低参保者的抱怨频率并提升参保者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信任程度,从而提升参保者政策获得感。(6)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从筹资、服务与经办三个方面展开。从筹资方面来说,应合理利用结余基金,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协调与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关系,明确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用途;从服务方面来说,坚持长期照护服务PPP供给模式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应以有形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以响应性为重点,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质量;从经办方面来说,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实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良好行政文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闫石[4](2021)在《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黑龙江垦区被称为“中国的饭碗”,可见其在中国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黑龙江垦区人口数量庞大,垦区中的农场职工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养老保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农场职工关注的焦点,妥善地处理黑龙江农垦区的养老保障问题,建立起健全的黑龙江农垦区养老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加强垦区社会的稳定性,还有利于推动农垦区的经济发展。当前,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养老保障水平也有所提升,但由于诸多原因,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的养老保障问题仍然突出,如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较低、养老金筹集与管理能力不强、贫困职工养老救助主体单一以及社会化养老服务有待发展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农垦企业缴费能力不足、相关部门履行保障责任不到位、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任务繁重、垦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等方面。本文运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以及深度访谈等方法对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展开调研与分析,并在总结问题和分析成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黑龙江省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即发挥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功能、强化政府在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中的责任、健全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增强保障资金管理能力以及优化垦区农场经济环境等。
冯卫东[5](2020)在《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已经全面并迅速地进入了老龄化时代。然而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速度却远落后于人口老龄化速度,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老年人健康问题逐渐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对养老体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和养老观念陈旧,也使我国在养老服务领域出现了供需失衡等问题,解决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问题是老龄化社会重要课题。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不仅能够缩小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的差距,打通健康养老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优化养老服务,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是当前养老模式的主要方式。本文通过分析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研究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障碍,并分析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本文从研究背景出发,通过研究国内外医养结合与社区养老的文献,确立了选题目的和意义。接着,通过对社区居家养老与医养结合进行概念界定,梳理相关的理论,为本文奠定研究基础。然后,结合广州市社区养老与医疗结合的发展历程和经验,通过对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现状进行调查与访谈,收集与整理统计的数据,从中分析广州市医养结合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最后得出结论。根据本文的研究,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中,仍存在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供给和需求存在错位,需求满足不充分;整体政策设计不足,资源有效统筹不够;资金投入欠缺,一线工作人员缺乏激励机制;专业人才缺乏,服务人员专业能力薄弱,缺乏长效支持机制;社会主体参与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不充分,未完善多元参与、优势互补运作机制;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宣传推广不够,信息化手段运用待加强等问题。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建和实施,本文认为应当完善实施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满足健康养老需求;强化和完善政府指导,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落实;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的实施;构建医养结合信息化平台,健全和规范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
曹海苓[6](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李春晖[7](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高翩[8](2020)在《安徽省G村养老服务供给的现状和困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进一步加深,农村老人的家庭养老随着子女外出不断被弱化,而社会养老发展缓慢,当前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使老人的养老需求得到满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是否有效不仅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的顺利实现,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完成,因此需要对当前农村的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全方面的了解,挖掘其存在的问题,这对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至关重要的。文章以供给侧改革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基础,运用以参与式观察和访谈为主的实地研究方法,观察并记录经济欠发达、流出人员多的G村老人的真实养老服务生活。通过调查可知,G村老人普遍面临生活水平低、日常生活缺失照料、精神生活匮乏、医疗服务欠缺等问题,体现在供给结构方面就是供给内容与需求不匹配,供给主体缺位和供给模式单一,从而总结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侧的困境主要有两方面: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突出和供需不对称。深入了解该村老人的生活照顾、看病就医、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供需方面现状,为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提供立足于现实生活并可供借鉴的实地案例,并尝试对影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其他社会条件进行基于实地调查体验的探讨和思考。
魏凯霞[9](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要求。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5388万,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8.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17603万,占总人口的12.6%,其中农村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高。人口老龄化及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得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同时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迫切要求。然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却随家庭规模小型化,人们“孝道”价值观念的转变及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而呈现萎缩之势,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和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养老服务发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供需矛盾。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来保障和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境况,是当下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要任务。本文以人口老龄化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背景,在尽量客观地界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公共产品理论、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和福利多元化论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指导意义;通过查询与分析相关数据资料,获得了对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状况的总体认知。从供需角度切入,基于对湘潭市农村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问卷调查及针对老人家庭照顾者、社区、养老机构等供给主体的访谈所收集的资料,梳理了当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存在问题及农村老年人的实际养老服务需求和期望;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详细分析了农村养老服务建设面临的新要求、机遇和挑战;最后,从公共管理视角,提出了加强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路径,并从完善法律、整合资源、促进主体多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文章认为应着眼于不同老年群体具体养老服务需求,政府、社区、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为支撑,机构养老等其他社会养老为补充的普惠型、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政府、家庭、社区、社会各主体间的供给关系和责任分担、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今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于凌羽[10](2020)在《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构建研究 ——以大连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深化,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我国近些年来在养老事业的发展上取得了很多成果,居家养老成为人们熟知的养老形式并得到普遍认同。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的解决,如忽视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政府政策支持缺失、社会组织地区发展不平衡,由此导致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缓慢。如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能够协同、良好的服务于老年人;如何使老年人与多元养老主体形成良好互动,成为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健康中国战略顺利实现的关键。以大连市为例来研究城市居家养老供给问题,通过对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调研数据的整合分析,了解社区老年人所需的不同种类服务,通过对比养老服务的供求关系并分析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满意度,发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不足。并将社会支持理论引入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研究中,提出了政府政策支持、社区智慧平台支持、社会组织多层面服务支持、家庭精神关爱支持的解决对策,构建出政府主体、社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和家庭主体之间有效互动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社会支持协同供给体系。
二、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牧区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评论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牧区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相关问题 |
(一)概念界定 |
1.牧区 |
2.养老服务 |
3.养老模式 |
(二)理论基础 |
1.需要层次理论 |
2.元治理理论 |
3.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三)牧区养老服务的特殊性 |
(四)牧区养老服务案例的选择 |
1.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老龄化概况 |
2.爱祺乐牧民养老园区的代表性 |
3.调研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二、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案例探析 |
(一)基本情况介绍 |
1.调研区基本情况 |
2.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
(二)调研地区老年人的服务支持与真实需求情况 |
1.经济支持现状与需求 |
2.生活照料现状与需求 |
3.精神生活现状与需求 |
(三)养老服务模式解读 |
1.运营模式 |
2.服务功能 |
(四)取得的成效 |
1.满足了进城老年人的需求 |
2.解决了精神单调的问题 |
3.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不足 |
4.扩大了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
5.促进了草原生态的保护 |
6.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
(五)获得的经验 |
1.立足牧区实际,建设特色养老机构 |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多元化运营 |
3.强化政策推动,确保健康发展 |
4.坚持建管并重,促可持续发展 |
5.统筹规划布局,提供切实保障 |
三、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城市与牧区养老资源供给不均 |
2.政策针对性不足、覆盖面较窄 |
3.牧区养老保障供给存在不足 |
4.养老机构建设与文化娱乐设施不足 |
5.牧区社区互助发展滞后 |
6.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人机构养老意愿较低 |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城市与牧区二元结构下的“城市偏向” |
2.缺乏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 |
3.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低 |
4.集体及家庭养老作用式微 |
5.“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 |
四、“一核多元”牧区养老服务发展格局构建的对策建议 |
(一)强化以政府为核心的“掌舵者”职能 |
1.推动经济与社保体系的发展 |
2.加大政策法规与专项资金支持 |
(二)提升以市场为主体的“供给者”质量 |
1.鼓励民办机构进驻 |
2.探索新兴养老产品 |
(三)发挥以社会组织为辅助的“补充者”作用 |
1.发展社区上门托老服务 |
2.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供给养老服务 |
(四)重构以家庭为依托的“基本保障者”功能 |
1.加强孝道文化宣传 |
2.创新服务供给模式 |
(五)探索以自身为切入点的“新型保障者”路径 |
1.提高自我养老能力 |
2.再次开发老年资源 |
全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2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访谈提纲 |
附录3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访谈记录 |
附录4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服务调研部分照片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 |
1.2.2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研究 |
1.2.4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问题的研究 |
1.2.5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6 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长期照护保险 |
2.1.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 |
2.1.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模式 |
2.1.4 效果评估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2.2.2 服务质量评价理论 |
2.2.3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各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及相互关系 |
2.4.1 筹资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2 服务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3 经办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4 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
2.5 本章小节 |
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现状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
3.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概述 |
3.1.1 试点城市的城市地位和经济水平 |
3.1.2 试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 |
3.1.3 对试点城市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判断 |
3.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分析 |
3.2.1 筹资方面 |
3.2.2 服务方面 |
3.2.3 经办方面 |
3.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不同试点模式分析 |
3.3.1 试点城市不同筹资模式分析 |
3.3.2 试点城市不同服务模式分析 |
3.3.3 试点城市不同经办模式分析 |
3.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成效 |
3.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借鉴 |
3.5.1 德国经验 |
3.5.2 日本经验 |
3.5.3 荷兰经验 |
3.5.4 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节 |
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效果评估 |
4.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出分析 |
4.1.1 城乡老年人口 |
4.1.2 各失能等级老年人口的比例 |
4.1.3 不同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方式的比例 |
4.1.4 不同照护方式的使用成本 |
4.1.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支出 |
4.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收入分析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 |
4.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 |
4.2.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收入 |
4.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4.3.1 医保划拨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3.2 多元筹资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效果评估 |
5.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比较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2 模型构建 |
5.1.3 三阶段DEA结果与分析 |
5.1.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指标权重确定 |
5.2.3 服务质量评价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效果评估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基本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模型选择 |
6.2.3 变量设定 |
6.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评价 |
6.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6.4.1 模型评价 |
6.4.2 模型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总体思路 |
7.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政策建议 |
7.2.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政策建议 |
7.2.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议 |
7.2.3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的政策建议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4)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农场职工养老保障概述 |
第一节 农场职工及养老保障的相关概念 |
一、农场职工 |
二、农场职工养老保障 |
第二节 农场职工与农民养老保障的差异 |
一、养老保障政策上的差异 |
二、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差异 |
三、养老金积累方式上的差异 |
四、养老金收入构成上的差异 |
第三节 农场职工养老保障的理论基础 |
一、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二、需求层次理论 |
三、社会公平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现状分析 |
第一节 黑龙江农垦区发展历程与现状 |
一、黑龙江垦区发展历程 |
二、黑龙江垦区发展现状 |
第二节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卷调查情况 |
一、农场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情况 |
二、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
三、养老方式选择情况 |
四、老年医疗情况 |
五、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实施情况 |
一、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 |
二、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所提高 |
三、养老金的领取更加便利 |
四、养老保障配套措施逐渐增多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职工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
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较低 |
三、养老金筹集与管理能力不强 |
四、贫困职工养老救助主体单一 |
五、社会化养老服务有待发展 |
第二节 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的成因 |
一、农垦企业缴费能力有限 |
二、相关部门履责不到位 |
三、农场职工保障意识不强 |
四、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任务繁重 |
五、垦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解决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充分发挥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功能 |
一、扩大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
二、细化措施缓解农场职工缴费困难 |
三、健全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
第二节 强化政府在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中的责任 |
一、优化农场职工养老保障制度设计 |
二、有效监督农场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实施 |
三、培养农场职工的个人保障意识 |
第三节 建立多元立体的农场职工养老保障体系 |
一、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
二、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组织保障作用 |
第四节 增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资金管理能力 |
一、完善养老保障筹资机制 |
二、扩展养老保障资金来源渠道 |
三、提升养老保障基金监管能力 |
第五节 优化垦区的经济环境 |
一、发展垦区经济以增加职工收入 |
二、促进垦区劳动人口充分就业 |
三、合理调整垦区农业产业结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5)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2 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社区居家养老 |
2.1.2 医养结合 |
2.2 理论基础 |
2.2.1 需要层次理论 |
2.2.2 健康老年化理论 |
2.2.3 福利多元化理论 |
2.2.4 协同理论 |
2.3 相关理论在本研究中的运用 |
第三章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现状 |
3.1 广州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现状 |
3.2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
3.2.1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概况 |
3.2.2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改革实践 |
3.3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现状 |
3.3.1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历程 |
3.3.2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现状 |
第四章 广州市社区医养结合的供需状况调研 |
4.1 调研方案设计 |
4.1.1 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 |
4.1.2 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 |
4.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调查 |
4.2.1 个人基本信息 |
4.2.2 工作、收入与社会保障 |
4.2.3 生活自理能力与长期照护服务 |
4.2.4 生活质量和服务偏好 |
4.3 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情况调查 |
4.3.1 对区卫生主管部门的服务供给情况调查 |
4.3.2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供给情况调查 |
第五章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的问题分析 |
5.1 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供给和需求存在错位 |
5.2 整体政策设计及资源有效统筹不够 |
5.3 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基层工作人员激励缺乏 |
5.4 专业人才不足及长效支持机制欠缺 |
5.5 社会主体参与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不充分 |
5.6 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宣传推广及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 |
第六章 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建及建议和对策 |
6.1 完善实施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内容 |
6.1.1 实施居家社区一站式健康养老服务 |
6.1.2 实施居家社区上门健康养老服务 |
6.2 强化和完善政府指导,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落实 |
6.3 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的实施 |
6.4 构建医养结合信息化平台,健全和规范医养结合服务 |
6.4.1 搭建社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6.4.2 构建信息化的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系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广州市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2 社区居家养老中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情况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8)安徽省G村养老服务供给的现状和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实地”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实地”选择及概况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过程 |
1.4.1 进入现场 |
1.4.2 实地过程 |
1.4.3 伦理考量 |
2.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养老服务 |
2.1.2 养老服务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供给侧改革理论 |
2.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G村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
3.1 研究对象 |
3.2 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 |
3.3 不同养老服务内容的需求 |
3.3.1 日常照料的需求 |
3.3.2 精神情感的需求 |
3.3.3 医疗服务的需求 |
3.4 支付意愿 |
4.G村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4.1 家庭养老服务 |
4.1.1 供给状况 |
4.1.2 供给成员压力 |
4.2 公办养老机构服务 |
4.2.1 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状况 |
4.2.2 公办养老机构的数量与人才队伍 |
4.2.3 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 |
4.3 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 |
4.3.1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状况 |
4.3.2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和人才队伍 |
4.3.3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 |
4.4 社区养老服务 |
4.4.1 精神文化服务 |
4.4.2 医疗服务 |
5.G村养老服务供给侧困境 |
5.1 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突出 |
5.1.1 供给内容与需求不匹配 |
5.1.2 供给主体缺位 |
5.1.3 供给模式单一 |
5.2 养老服务供需不对称 |
5.2.1 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
5.2.2 社会养老服务形式宣传不足 |
5.2.3 养老服务真实需求没有充分挖掘 |
6.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思考 |
6.3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9)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乡村振兴战略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体系 |
2.1.4 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3章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供需状况 |
3.1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状况 |
3.1.1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
3.1.2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责任分担 |
3.1.3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及项目建设现状 |
3.1.4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
3.2 基于微观数据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状况实证分析 |
3.2.1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3.2.2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
3.3 基于实际调研的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
3.3.1 基本情况描述 |
3.3.2 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 |
3.3.3 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
第4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机遇及挑战 |
4.1 乡村振兴战略给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
4.1.1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
4.1.2 弘扬“敬老孝老”风尚 |
4.1.3 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
4.2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给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的机遇 |
4.2.1 聚集和整合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资源 |
4.2.2 融合城乡发展,塑造新型城乡老龄关系 |
4.2.3 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内生力 |
4.3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
4.3.1 养老资源碎片化,各主体间的协同不足 |
4.3.2 养老服务产业在农村投资发展不足 |
4.3.3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
第5章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建议 |
5.1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
5.2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原则和框架 |
5.2.1 建设原则 |
5.2.2 建设框架 |
5.3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
5.3.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
5.3.2 整合农村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制定发展规划 |
5.3.3 促进主体多元化,合理分担责任 |
5.3.4 重点发展居家养老,增强社区支撑功能 |
5.3.5 提高医养结合衔接程度,保证养老服务质量 |
5.3.6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状况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构建研究 ——以大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与思路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一)居家养老 |
(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 |
(三)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支持理论的提出 |
(二)社会支持理论的内涵 |
第三章 大连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与困境研究 |
一、研究方法 |
二、大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情况概述 |
三、大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大连市居家养老供给实践问题原因分析 |
一、各供给主体角色定位模糊 |
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尚未协同发挥作用 |
三、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能力不足 |
第五章 大连市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构建对策 |
一、政府加强政策方面的社会支持,拓宽资金渠道 |
(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
(四)完善税收优惠制度 |
二、社区支持构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平台 |
(一)构建终端服务器系统 |
(二)构建社区平台集成调度系统 |
(三)构建前端养老服务系统 |
(四)开发信息交流分享应用 |
四、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多层面支持 |
(一)不断激发养老市场活力 |
(二)增强自身专业性 |
(三)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规范性制度建设 |
五、家庭成员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支持 |
(一)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关爱需求 |
(二)创新关爱老年人形式 |
(三)完善家庭层面的精神保障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大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构建访谈提纲 |
附录二 社区居家养老供需调查问卷 |
四、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牧区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祺乐牧民养老为例[D]. 安璐.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3]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D]. 刘昊. 山东农业大学, 2021(12)
- [4]黑龙江垦区农场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 闫石.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5]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研究[D]. 冯卫东.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7]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8]安徽省G村养老服务供给的现状和困境研究[D]. 高翩. 安徽工业大学, 2020(07)
- [9]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D]. 魏凯霞. 湘潭大学, 2020(02)
- [10]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构建研究 ——以大连市为例[D]. 于凌羽. 辽宁师范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