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浅论(论文文献综述)
钱明金[1](2021)在《基层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重要性及优化开展策略》文中研究指明水行政执法统计是水行政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文章阐述了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在持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持续优化完善水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提高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认识、优化调查取证、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加办案经费、提高统计人员能力、夯实工作基础等策略建议。
于帆[2](2021)在《新时代加强黄河河道水行政执法建设的研究 ——以长垣黄河河段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张白梅[3](2021)在《水利行业强监管背景下水行政裁量权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赵师校[4](2021)在《河长制背景下水行政联合执法问题研究 ——以陕西黄河河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蒋卫[5](2021)在《四川省河道采砂行业治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
苏小悦[6](2020)在《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水行政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水利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仍不容乐观,本文从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出发,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充分研究法治政府理论和行政均衡理论,以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实践为例,开展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随着我国对水资源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现状得到了有效改善。执法队伍管理创新化,设置专职水政监察大队,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将教育培训日常化;执法设备科技化,在有效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着力加强执法力度;监督方式多样化,及时有效的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将日常监督贯穿工作始终,公益诉讼发挥重要作用。在对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存在的问题有: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交叉冲突,法律制度建设滞后,高层次法规操作性不强;基层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事权划分不明晰,内设机构职能交叉,执法程序不规范;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公民水法制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落实难;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水平都有限,执法设备配置不完善。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落实水法规宣传不到位;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资金配套不足;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完善修改相关按律法规,明确执法权,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大基层水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经费保证充足;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建设,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创新执法模式和手段五项措施,以推动水行政执法的发展进程。
李会芝[7](2020)在《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润万物,泽被苍生。依法管水治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根本使命。水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水行政的关键一环,不仅关系到我国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而且关系到水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宣传。新时期我国治水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使得水行政执法已经成为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随着水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我国管水治水踏上了法治化征程,由“九龙治水”跃向“一龙管水、群龙助力”。但是在水行政执法领域,受水利设施基础薄弱、公众法律意识淡薄、水行政执法不严等客观因素制约,水行政执法也难以完全满足水环境治理的需要。水行政执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依然薄弱,研究水行政执法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性与必要性。论文立足于水利改革发展背景下的水行政执法一线实践经验,阐述了水行政执法的相关理论,总结了水行政执法的发展现状,运用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等理论,重点围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一事多罚、水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不够规范以及水行政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最终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力求消解水行政执法难困境,同时,也为水行政执法方面的研究丰富内容。论文首先在研究手段上进行了创新,紧贴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大背景,围绕最新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进行实证研究;其次,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了创新,综合运用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等理论,采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式来研究水行政执法问题;最后,在研究内容方面也有新的突破,论文针对水行政处罚和水行政强制在执法实践中的主要问题,相应地给出了诸如完善水行政处罚裁量权、理清水行政执法职能边界、改进水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改进水行政强制设定规范、赋予水政监察组织执法主体资格、完善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对策建议。
蒲元波[8](2019)在《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诉莱西市水利局一案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水,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水行政执法则是国家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执法效果不仅关乎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而且直接体现着我国行政法治的建设水平。本文选取了一则公益诉讼试点期间水利局违法履行职责的案件,试图通过对案件本身的研究来剖析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法律问题,以此探讨解决相应水行政执法问题的方法或者完善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建议。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通过对一则公益诉讼案例的研究——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诉莱西市水利局违法履行职责案,探讨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以及行刑衔接问题。在深入分析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水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完善水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权、加强水行政执法程序监督以及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具体对策。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莱西市检察院诉莱西市水利局这一公益诉讼案的详细介绍。公益诉讼人莱西市检察院认为莱西市水利局作为莱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辖区内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罚的行政职责,但其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形,故应当撤销莱西市水利局之前作出的第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违法采砂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莱西市水利局认为自己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正确,且内部讨论程序合法。同时,由于莱西市公安局已经对本案违法采砂行为立案查处,按照“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不能对该案再作出新的行政处罚。该案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其承办人认为莱西市水利局适用执法依据错误,莱西市水利局在本案中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不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不宜对该案重新作出新的行政处罚。在此案情基础上,笔者归纳出本案的四个争议焦点:1)莱西市水政监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否合法?2)本案中谁才是适格的被告?3)莱西市水利局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4)若莱西市水利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案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讨水行政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法律地位、水行政执法中的程序违法情形以及行刑衔接过程中“一事不再罚”原则和证据转化。结合上述探讨的水行政执法理论,研究本案中正确的法律依据、适格被告、程序违法情形、“一事不再罚”原则以及证据适用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案例所反映出的我国目前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促进和完善我国水行政执法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水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完善水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权、加强水行政执法程序监督以及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议及策略。
吕坤刚[9](2018)在《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万物之源,是一切生物生存的物质基础。但是现代工业对水资源过度的开发和利用对其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和伤害,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频发加剧了水环境的污染和水生态的恶化。如何依法治水管水,做好水资源的保护是水行政管理机构和执法工作者所研究和探讨的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白云区位于广州市中北路,境内排水管网和河涌密布,城中村林立,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部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期间白云区新发现的黑臭河涌占到了广州市的23.53%。在此背景下,研究白云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负重前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守护好民众的绿水青山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白云区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为依托,先介绍了白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包括水行政执法的流程、对象、各镇街水行政执法力量的配备情况,运用案例法、文献法、观察法等研究方法点出了白云区水行政执法所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分析了上述主要问题的成因;最后提出了水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和白云区水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通过系统的阐述和分析,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受涉水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执法力量薄弱、公众法律意识和水行政监督机制缺位等条件的限制,白云区的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涉水违法行为多发、水行政管理部门权威性不足、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要解决上上述问题必须首先在地方政府层面完善梳理涉水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职能划分的界限,白云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白云区水行政管理的有序运行。本文的创新在于立足于白云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分析探讨出解决其治水、管水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对策,为其他地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提供新的思路。
董婷[10](2018)在《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236份行政裁判文书为样本》文中研究指明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执法体系中重要的一环。现如今水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水行政执法虽也日臻完善,但在现行有关研究中鲜见从法律的角度来诠释水行政执法中的困境与问题,缺少以实证分析为方法、以裁判文书为视角的模式对水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的探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笔者试图从实证中来寻找突破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供实务部门和学者参考。文章除去绪论和结论,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概述研究缘起和进路,描述水行政执法研究现状和梳理现有观点,提出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作为研究进路并介绍样本遴选的过程和结果;第二部分宏观分析,以236份样本裁判文书为研究基础,对水行政执法类案件的特点与规律通过图表形式进行实然描述;第三部分微观透视,主要对水行政主管机关败诉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对其中反映出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第四部分解决之道,围绕实践中发现的具体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寻找上述困境的对策建议。通过对样本裁判文书的深度分析,笔者发现在我国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体现出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程序不正当、事实不清证据不明、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相对人的不配合、水行政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联合执法体系未形成、水事违法案件取证难、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未发挥良好的效果等都是给水行政执法带来困境的因素。在归纳上述问题和分析以上原因之后,参考已有理论和观点、最新政策和制度、奋战在基层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经验,笔者提出要促进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水行政执法过程程序合法、完善水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正确运用、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健全水行政联动执法与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的对策建议。水行政执法在破解这些困境之后,必将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使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管理顺利进行,维护好水事活动正常秩序,实行依法治水,保障水安全。
二、水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浅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浅论(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重要性及优化开展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
1.1 制定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计划及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 |
1.2 认识和判断水行政执法成效的有效手段 |
1.3 化解水行政执法新问题的有效途径 |
2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2.1 统计报表制度亟待优化 |
2.2 单位重视程度仍待提升 |
2.3 统计数据不准确 |
2.4 统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
3 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优化开展策略 |
3.1 优化完善水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
3.2 持续提高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认识 |
3.3 强化水行政执法统计审核 |
3.4 加强水行政执法统计人员队伍建设 |
4 结 语 |
(6)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基层流域机构 |
2.1.2 水行政执法 |
2.1.3 水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法治政府理论 |
2.2.2 行政均衡理论 |
第3章 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
3.1 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地位及作用 |
3.1.1 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3.1.2 水行政执法的必要性 |
3.2 水行政执法的发展现状 |
3.2.1 创新化的队伍管理 |
3.2.2 科技化的执法设备 |
3.2.3 监督方式多样化 |
3.3 实地调查—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 |
3.3.1 基本情况 |
3.3.2 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第4章 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表现 |
4.1.1 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
4.1.2 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 |
4.1.3 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 |
4.1.4 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 |
4.1.5 基层执法能力不足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重视程度不够 |
4.2.2 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
4.2.3 落实水法宣传不到位 |
4.2.4 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 |
4.2.5 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 |
第5章 加强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对策 |
5.1 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 |
5.1.1 完善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
5.1.2 明确执法权 |
5.1.3 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 |
5.1.4 贯彻落实河长制 |
5.2 加大宣传力度 |
5.2.1 加强水法规宣传 |
5.2.2 加强执法主体宣传 |
5.3 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
5.3.1 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
5.3.2 提高人员执法素质 |
5.3.3 执法信息化建设 |
5.3.4 建立完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 |
5.3.5 充足的经费保障 |
5.4 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
5.4.1 落实三项制度建设 |
5.4.2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
5.5 转变观念,创新执法方式 |
5.5.1 执法模式创新 |
5.5.2 执法手段创新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主要内容 |
一 研究目的 |
二 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基本思路与途径方法 |
一 基本思路 |
二 途径方法 |
第二章 水行政执法概述 |
第一节 水行政执法 |
一 概念和特征 |
二 水行政执法与水政监察 |
三 基本方式 |
四 水行政监督检查 |
第二节 水行政处罚 |
一 概念及种类 |
二 水行政处罚程序 |
第三节 水行政强制 |
一 概念 |
二 水行政强制执行与水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 |
三 水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
第三章 水行政执法现状及突出问题 |
第一节 水行政执法现状 |
一 发展历程 |
二 主要成效 |
第二节 水行政处罚在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
一 水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的问题 |
二 水行政处罚二次处罚与“一事不再罚”的冲突对抗 |
三 水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运用中的问题 |
第三节 水行政强制在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
一 水行政强制设定规范与《行政强制法》的衔接问题 |
二 水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有局限 |
三 水行政强制程序规范不够完善 |
第四章 改进水行政执法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改进水行政处罚问题的对策 |
一 完善水行政处罚裁量权 |
二 理清水行政执法职能边界 |
三 完善水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 |
第二节 改进水行政强制问题的对策 |
一 改进水行政强制设定规范 |
二 赋予水政监察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
三 完善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
第五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8)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诉莱西市水利局一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归纳 |
(一)案情简介 |
(二)案情争议焦点 |
二、本案相关法律问题的法理分析 |
(一)水行政执法法律依据问题 |
(二)水行政执法主体适格问题 |
(三)水行政执法程序失范问题 |
(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 |
三、本案相关法律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
(一)完善水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
(二)完善水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权 |
(三)加强对水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的监督 |
(四)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机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水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水行政执法的概念界定 |
2.1.1 水行政执法的含义 |
2.1.2 水行政执法的类型 |
2.1.3 水行政执法的特点 |
2.2 相关理论 |
2.2.1 街头官僚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依法行政的原则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现状 |
3.1 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及职责 |
3.1.1 区水政监察大队的职能及人员编制情况 |
3.1.2 区水政监察大队的执法经费及装备情况 |
3.2 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流程 |
3.2.1 白云区水行政执法处罚流程 |
3.2.2 白云区水行政强制流程 |
3.4 白云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 |
3.4.1 水行政处罚和水行政强制案件数量不断增长 |
3.4.2 在广州市水务系统率先实现了两法衔接机制 |
3.4.3 整治河涌管理范围内堆场和违法建设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白云区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白云区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4.1.1 水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 |
4.1.2 水行政执法执行难 |
4.1.3 水行政执法打击力度不够 |
4.1.4 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
4.1.5 水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不清晰 |
4.2 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 |
4.2.2 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原因 |
4.2.3 执法环境方面的原因 |
4.2.4 监督机制方面的原因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
5.1 水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
5.1.1 完善水行政法律法规体系 |
5.1.2 优化水行政执法流程 |
5.1.3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
5.2 推进白云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
5.2.1 配备足够的执法力量 |
5.2.2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
5.2.3 健立完善激励机制,发挥机制的奖惩考核作用 |
5.2.4 做好水行政执法的经费保证和执法设备保障工作 |
5.3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 |
5.3.1 以重点宣传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 |
5.3.2 拓宽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增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
5.3.3 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时还要突出针对性及宣传内容的实用性。 |
5.4 建成完备的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5.4.1 善于引导和强化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 |
5.4.2 落实白云区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 |
5.5 建立长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
5.5.1 建立广州市水务系统的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
5.5.2 建立健全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
5.5.3 继续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236份行政裁判文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水行政执法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外水行政执法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基本概述: 水行政执法问题的研究缘起与进路 |
2.1 水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
2.2 水行政执法的现状与法律依据梳理 |
2.2.1 我国水行政执法的现状 |
2.2.2 我国水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2.3 水行政执法问题与症结的观点梳理 |
2.4 水行政执法问题的研究进路 |
2.4.1 样本遴选的步骤 |
2.4.2 样本遴选的标准与结果 |
2.4.3 样本的局限性 |
第三章 实然描述: 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现状与特点 |
3.1 水行政执法案件裁判文书的可视化分析 |
3.1.1 时间维度 |
3.1.2 地点分布 |
3.1.3 审判程序 |
3.1.4 小结 |
3.2 水行政执法案件反映出的特点与规律 |
3.2.1 水事违法案件类型多 |
3.2.2 水行政执法情况严峻 |
3.2.3 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领域相对集中 |
3.2.4 小结 |
第四章 现象透视:水行政执法中凸显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 |
4.1.2 执法程序不当 |
4.1.3 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
4.1.4 自由裁量权滥用 |
4.1.5 执法力度不够 |
4.2 水行政执法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4.2.2 水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健全 |
4.2.3 水行政执法实践中取证难 |
4.2.4 联动执法机制尚未建立 |
4.2.5 监督制约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
第五章 解决之道: 完善水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 |
5.1 促进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
5.1.1 梳理和修订现有涉水法律法规 |
5.1.2 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 |
5.2 保障水行政执法程序正当 |
5.2.1 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
5.2.2 注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
5.2.3 严格遵循执法法定程序 |
5.3 完善水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正确应用 |
5.3.1 依法取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
5.3.2 妥善保管证据,形成有效证据链 |
5.4 加强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 |
5.4.1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水平 |
5.4.2 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讨论活动和案卷评查活动 |
5.5 健全水行政联动执法与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 |
5.5.1 贯彻“河长制”思路开展水行政联合执法 |
5.5.2 推进水行政公益诉讼加强执法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B 样本裁判文书 |
附录C 水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
四、水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浅论(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重要性及优化开展策略[J]. 钱明金. 水利发展研究, 2021(10)
- [2]新时代加强黄河河道水行政执法建设的研究 ——以长垣黄河河段为例[D]. 于帆.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
- [3]水利行业强监管背景下水行政裁量权问题研究[D]. 张白梅.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
- [4]河长制背景下水行政联合执法问题研究 ——以陕西黄河河段为例[D]. 赵师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
- [5]四川省河道采砂行业治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 蒋卫. 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6]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D]. 苏小悦. 山东师范大学, 2020(11)
- [7]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 李会芝. 郑州大学, 2020(03)
- [8]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诉莱西市水利局一案为例[D]. 蒲元波.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广州市白云区水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吕坤刚. 华南理工大学, 2018(05)
- [10]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236份行政裁判文书为样本[D]. 董婷. 长沙理工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