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干部谨防陷入“误区”(论文文献综述)
孙亦馨[1](2021)在《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后文简称《正处》)的讲话中,毛泽东首次明确地、系统性地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对解决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各种复杂矛盾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改革开放后,党的历代领导集体根据形势的发展对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探索,用加快经济建设、加强法制建设、改进思想教育、提高网络治理能力等方式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累了丰富经验。十八大以来,社会环境、政治形势、主要矛盾、外部条件等方面都发生着巨大变化,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时代特征,人民内部矛盾的内涵及其处理方法也具有了新的特点。通过分析反映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关联性和聚合性增强、经济利益矛盾依然突出、民生矛盾呈上升趋势、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足的矛盾凸显、网上网下相互作用使矛盾处理难度加大、新闻传媒对矛盾的影响扩大等特点。究其原因,除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这一总根源外,还有国家治理存在短板的客观原因和社会心理冲突的主观原因。因此,我们不仅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深层次根源,还要从国家治理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发力,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激化而出现恶性事件的频率,凝聚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正确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也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了降低人民内部矛盾带来的消极影响,党和政府要积极探索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完善利益平衡机制化解矛盾根源,畅通民意表达机制缓和对立情绪,构建事前防控机制遏制矛盾萌芽,落实思想教育机制摸清思想动态,优化矛盾应对机制防止矛盾激化。
宋晓娟[2](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提出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吴佩橙[3](2021)在《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收是国家建设的财力来源,是政权存在的物质支撑,事关发展和民生,高频交互的现代经济,让公民与税收的关系愈加紧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税务执法是税收工作的中心,税务执法风险治理关乎人民的获得感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税务执法风险管理主要是从税务机关内部纵向出发,通过管“自己”来降低税务执法风险,其聚焦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手段。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是税务机关横向上让渡部分社会服务、管理职能给社会组织和执法相对人,引入社会和公民力量,分担管理任务,提供公共服务,是一个归权、归责、归政于社会的过程,是政府与公民良性互动,能从执法相对人的主观上降低税务执法风险。本文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以治理和善治为理论工具,学习了大量的税务执法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结合自身在税务执法和发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实践,得出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本质上是为了提高税务执法活动带来的社会总收益,治理效果体现于税务执法产生的社会总收益高低。并提出“税务执法社会总收益是国家税款收益、执法者收益与相对人收益的总和,它受税制的完善程度、执法的规范性、参与者素质和社会多元治理成熟度的影响”,这一理论假设。通过对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的全面、系统研究,从8个影响因素、11组综合统计数据、近200个变量数据进行分析,引用9项事实例举,外加5个现实案例,通过归纳概括、推理分析以及数据验证,证实了理论假设的正确。确定了税收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税务执法的规范程度、参与者素质和社会多元治理成熟度(也叫做多元主体参与程度),是影响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治理效果的几个主要因素。紧扣影响因素,本文从国家主体——税制立法;政府主体——规范执法、数字治理;“人”的主体——人员素质、执法激励;多元社会主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给出了于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有益的建议。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及国家对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的研究和重视,共建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生态。
孙道壮[4](2020)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党自身而言,首先就需要坚持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就党的执政地位而言,这需要树立党在社会中的权威。而权威作为一种得到服从和认同的创造性意志,在其自身由“神”到“人”的历史演进中,不仅将自身的重心由“创造性意志”转移到了“服从和认同”方面,而且经历了自身由“自在”到“自为”的艰难历险,实现了自身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自我突围。中国共产党的权威作为对中国共产党创造性意志的服从与认同,既具有着一般政党权威的普遍性视域,又具有着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威的特殊性视域,同时还具有着中国共产党自身权威的个别性视域。三重视域的融合,在使得我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权威从整体上进行把握的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以一种多维系统性的互动视角对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塑造过程进行要素的解剖和探讨,只有这样,才能在整体上把握其运作过程的同时,又能够做到层层深入,以不断剥开其塑造过程的外在表象,直抵其核心意旨。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塑造,不仅是一种静态结果的呈现,更是一种动态过程的展现,不仅是一种外在形式的表面,更是一种内在自觉的实践。为了更好地体现其自身的这一多维性质,本文将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塑造过程划分为主体、内容、介体、客体、效果五个要素,在对其每个要素都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实现对其整体性、规律性的把握。在这样的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就成为了其权威塑造的主体要素,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就成为了其权威塑造的内容要素,中国共产党的体制就成为了其权威塑造的介体要素,人民群众就成为了其权威塑造的客体要素,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就成为了其权威塑造的效果要素。以此为框架支撑,本文在第一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基本问题进行综合性探讨,旨在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即是“对中国共产党创造性意志的服从和认同”的基本内涵;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在多维互动过程中所彰显出的由权利到权力、由强制到认同、由民主到自由的内在规定本质;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权威所包含的领袖权威、党内权威、党际权威、执政权威等多种类型;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权威所具有的建构性、辐射性、历史性等多元特征;明确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所主要蕴含的五个要素;明确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所体现出的从本源到本位的生成、从形式到效应的运行、从动力到指向的发展等逻辑机理。在第二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这一主体要素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中重要作用的探讨,指出了党的组织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主体依托、内在理由、生成基础,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在武装夺权中地位的确立、在全面建设中力量的壮大、在改革开放中实现自身的转型的历史探索进行了具体分析,对中国共产党权塑造主体由“被动”向“主动”的现代化转变、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对其造成的局部冲击、其自身从“结构”到“理念”的时代性调适的现实际遇进行了深入探讨,从而提出了保持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先进性质、发挥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人事功能、完善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队伍管理等锤炼路径。在第三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意志这一内容要素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中重要作用的探讨,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发挥着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内在灵魂、推动党的权威塑造的纵深发展、把控党的权威塑造的整体进程的重要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确立自身主题、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丰富自身涵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深化自身主旨的历史演进进行了具体分析,对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的民族化、大众化、时代化,资本逻辑对其造成的一定影响,以及在发展创新中突显政治意志的根本地位的现实状态进行了深入探讨,从而提出了以理论发展滋养党的权威塑造内容、以初心使命淬炼党的权威塑造内容、以精神家园引领党的权威塑造内容等建构路径。在第四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体制这一介体要素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中重要作用的探讨,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体制是党的权威塑造的表现形式、是党的权威塑造的秩序保证、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路径依赖等重要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对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的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形成、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由“政治拱卫”到“经济建设”模式的过渡、法治元素的不断增强的历史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现代化、系统化、科学化,现代科层制弊端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其在时代发展中的新型格局的现实进行了深入探讨,从而提出了筑牢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根基、促进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转型、提升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效能等拓展路径。在第五章通过对人民群众这一客体要素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中重要作用的探讨,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党的权威塑造的作用对象、客体变量与根本力量,并以此为基础对在革命过程中对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内在唤醒、在全面建设中推动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实践转换、在改革开放中促进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能力提升等党的权威塑造客体力量激活的历史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理性化、层次化、个体化,现代性生存困境对其造成的一定影响,及其在时代发展中的活力呈现的现实进行了深入探讨,从而提出了密切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保持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平衡、促进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的共同发展等夯实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实践路径。在第六章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这一效果要素在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中重要作用的探讨,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是党的权威塑造的目标诉求、衡量标准、效果体现,并以此为基础对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革命建国”中的初步达成、在秩序重建中的逐步提升、在经济发展中的不断深化等在历史中的推进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各种动态变量中呈现出多种变化、现代化认同困境对其造成的一定不良影响、以提升认同质量为主导对其进行的时代构筑等现实体现进行了深入探讨,从而提出了筑牢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生成根基、推动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深入发展、提升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内在指数等实践路径。通过对这五个要素的深入探讨,本文在第七章对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塑造得出了若干理论认识,提出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根本政治保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理论武装;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强大的组织队伍;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良好风尚;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强化党在权威塑造中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根本制度保障;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健康的肌体等若干理论认识,旨在为更好地推进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最后,本文对党的权威塑造进行了现实的观照,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要在开展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中,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并对党的权威塑造进行了未来的展望。
王蓓蓓[5](2020)在《微警务视域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因此,做好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是坚定政治立场、确保公安姓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警务改革的深入,依托于微博、微信、微视频及其他类型App等载体的微警务模式在公安工作体系中所占比例得到了极大提升,微警务载体的影响力也超过了传统载体,其交互性、便捷性和信息传播的及时性等特点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同时,社会矛盾凸显,多元的价值观念、社会思潮等冲击着民警的价值观,这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在载体选择与应用、工作的主动性与及时性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载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承担着连接思想政治工作各要素的桥梁功能,微警务的发展促进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转型。近年来,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微警务载体以其便捷、交互、即时等优势打破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时空界限,缩短了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间的距离,将传统的单向交流转变为双向交互,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应用中存在着整体合力建设不足、形式与承载内容匹配误区、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媒介素养缺失等问题。因此,在公安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微警务模式的视域下,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微警务”载体在实践中的应用展开研究是适应微警务发展和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推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本文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交往行为理论、人本管理理论和传播学的长尾理论、分众传播理论,在微警务视域下,探究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微警务”载体及其相关影响,对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用的具体模式、举措、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困境及原因进行系统分析,探析微警务载体对传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解构,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探析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用困境的消解路径,从而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体系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我国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其育警功能,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的人民公安队伍。
原光[6](2020)在《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参与是一种以科技为载体,以追求民主权利与现实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行为,其政治性和社会性必然要求政府进行有效回应。当前,政府回应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回应的行动困境,即网络治理的开放性和地方政府管理的封闭性之间的矛盾。网络治理的开放性要求网络治理必须适应瞬息万变的因网络参与导致的舆情发展,但地方政府的封闭性使其习惯于以我为主,以不变应万变,往往被动地见招拆招,很难跟上舆情发展的步伐,这种缺乏前瞻性和应变能力的被动回应经常使政府陷入被动。在理论层面,“参与(?)回应”是研究公众参与和政府回应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因为公众参与形式繁多,每个时代皆有不同主题,所以抽象地分析参与和回应的关系极易陷入不直观、不聚焦、不深入的窠臼。涉官网络舆情既是网络参与的产物,又是政府回应的重要对象,可作为研究网络社会“参与(?)回应”关系的切入点和中介变量。在我国,因为官员身份特殊、敏感,与政府存在着难以剥离的内在联系,所以我国的政民关系往往通过官民关系体现出来,官民关系是理解和研究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逻辑起点。在现实层面,涉官网络舆情表面上针对官员个体,但实际上体现的却是对政府的诉求,其实质是民众在不便或无法与地方政府直接沟通或抗争时表现出来的一种变通的底层抗争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影响官员进而影响政府。涉官网络舆情的回应是政府、涉事官民、网民、媒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构成了舆情回应的基本行动逻辑。一般而言,公众试图通过“闹大”舆情的方式引起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则企图采取“化小”的方式平息舆情,于是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构成了多元主体的动态合作博弈过程。本文旨在通过对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研究,破解网络时代的政府治理困局,即公众日益增长的网络参与需求与落后的政府回应能力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目前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主要矛盾之一。为解决这一矛盾,本文对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进行研究,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来改善政府网络治理绩效,从而促进公众参与的发展。针对涉官网络舆情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本文从建设责任型、服务型、回应型政府的总体目标出发,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的方式解决网络社会中地方政府的回应性、回应力和回应度依然不足的问题。在对政府回应成效的研究中,回应速度和回应质量是对回应成效评价的基本维度,回应弹性则是政府回应中速度和回应质量不同步、不协调、不稳定的现象,是回应成效不佳的集中体现。本文以自建“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为基础,以140个涉官网络舆情案例为样本,从4个维度16个指标出发对影响涉官舆情回应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回应弹性是政府对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研判、博弈和调适的结果。政务公开、央媒报道等因素对回应速度的提升作用高于对质量的改善;政府问责、舆情叠加、司法介入等因素对质量的改善作用高于对速度的提升。社会化媒体、利益型和激烈性诉求目标、新兴网络首发平台、涉党政机关、上级介入等因素能够同步提升政府回应的速度和质量。公众线下参与、政府话语回应、网络渠道回应等因素虽能提升回应速度但无助于提高回应质量。网络普及、政府的线下管理能力等客观条件对回应成效的影响不明显,政府的主观意愿才是决定回应弹性的关键因素。同时,政府线上管理能力的有效性也说明提升政府网络舆情回应的专项能力是改善地方政府回应的必要路径。本文除从“参与-舆情-博弈-回应”的宏观模型对政府回应进行理论探讨外,还结合诸多实际案例,对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具体、深入地剖析,以期更全面地展现地方政府在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并从中探寻完善政府回应的切入点,为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提供抓手、奠定基础、理清思路。为切实改善地方政府回应成效,本文从回应能力发展、回应决策完善、回应行动规范、处置追究机制健全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建设构想,为如何完善回应机制提供了基本思路和行动策略。
罗娟[7](2020)在《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形成机理与治理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务员职业倦怠问题业已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的重要议题。作为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主体之一,公务员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微观因子,其职业心态和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塑造和服务质量。乡镇公务员在我国行政队伍中占比最重且起着基础性作用,扎根在最前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乡镇这一特殊场域中,乡镇公务员面对传统社会结构逐渐消解、基层治理体制迅速变革、颠覆性信息技术加速发展以及民众诉求日益繁杂等多元挑战,极易产生职业倦怠,滋生为官不为和懒政怠政现象,直接削弱其行政能力,桎梏基层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因此,如何正确看待和解释乡镇公务员的职业倦怠现象,有效化解职业倦怠问题,对于提高乡镇公务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贯彻新时代党的人才队伍建设方针,顺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事实为基础,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湘潭县为例,详细调查湘潭县乡镇公务员的职业倦怠现状,对其形成机理作出推论,并试图提出相应治理对策。首先,微观切入分析湘潭县乡镇公务员的职业倦怠现象、表现内容与具体特征。以湘潭县乡镇公务员为研究对象,选取234名乡镇公务员进行职业倦怠现状的问卷调查,辅以SPSS20.0统计软件为研究工具,分析得出湘潭县乡镇公务员的职业倦怠程度处于中等位置。同时,证实了职业倦怠三维度与公务员个体的部分人口统计学变量存在一定的显着相关性。其次,中观层面梳理这些影响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形成的各种因素的结构功能、发生机制、作用效度。以目的性抽样法,选取部分职业倦怠感较为明显的乡镇公务员进行半结构式访谈,运用NVivo12.0质性分析软件对访谈资料进行逐层编码、归类、建模,形成“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相互关系需要维系受阻、成长发展需要得不到保障”的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归因模型,并结合访谈数据和文本资料对各维度的倦怠原因进行详细阐述。最后,立足于新时代宏观历史方位,将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问题置于新的战略目标、社会环境、治理内容、工作方式之下进行思考,从调适个体认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支持三个向度提出具有时代特点的治理办法。
倪旭[8](2020)在《属地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问题研究 ——以D街道办事处为个案》文中提出街道办事处处于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作为推进基层建设与管理的主力军,能否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价值,更好地履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对于基层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街道办事处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但实践中,属地管理体制已扩大了原来范畴。街道办事处作为最基层单位,面对数个上级职能部门同时实施管理和考核,一方面疲于应付,另一方面有利益的事情大家争着做,不利的事情相互推诿,在实践中常出现管理真空、交叉管理和多头管理的窘况。多措并举,鼓励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优势,充分发掘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内在潜力,运用适当的激励方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本文主要运用个案研究、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一是阅读国内外各类参考文献,其中主要是国外关于激励人的基本需求、行为和动机等相关激励理论,以及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历史背景,各类着作、期刊和优秀论文来掌握现在学术上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二是联系主管部门,设计调查问卷,对属地管理体制下D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现状进行摸底,了解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他们对属地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工作环境及目前激励现状的直观感受和对当前工作改进的期望。三是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和调查对象逐一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实际工作流程和所感受到的激励作用,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探索激励问题的对策。本文立足于属地管理体制下D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问题实际情况,就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现状中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最后与属地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围绕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问题现状提出对策建议,力图更好地促进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化解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困境、达到完善行政管理的目的。
于猛[9](2020)在《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时至今日,如何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运行,已经超越国界的限制,成为各国司法改革中共同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解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之间的关系。作为保障审判权独立运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应运而生。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初步建立了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各地法院亦展开了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实践探索。但是,法官司法豁免的衡量标准、规范程序以及该制度本身如何恰当嵌入我国的司法传统和政法体制当中,进而产生积极效果等问题却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向维度,既要符合法官司法豁免的制度发生规律,也要契合中国特色的司法国情与体制机制;既要对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实践运作进行反思与检讨,也要将之上升到制度建构的层面进行理论关照,以建立符合审判权运行基本规律、契合法官职业特点,并兼具中国特色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体系。为此,本文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理、演变脉络、运行现状、积极功效、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未来改革和发展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设计以及与相关配套制度的衔接协调等,进行了系统论述,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司法公正以审判权独立运行为前提,以司法责任制为保障,要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坚持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的统一。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即是在司法改革实践中所得来的关于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之间关系的能动反映,并经历了观念萌生、初步建构、渐趋成型的演进过程。它以司法公正和权利保障为价值追求,强调赋权与限权的有机统一,基于这样的内涵和实质,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对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机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然而,就目前来看,囿于司法传统观念、法院治理机制和法官素质现状的影响,我国司法责任制更侧重于如何对法官进行司法追责,而对于法官司法豁免未报以足够的重视,在实践中出现了制度设计合理性不足、运行机制泛行政化与法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实质退隐等系列问题,减损了该项制度所产生的实际效益,也对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造成了影响。基于现实考量可以发现,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改革及完善,具有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正当性方面,法官司法豁免制度非但不会危及或破坏司法责任制,相反可以通过对司法追责权力的规范,改变“重追责轻豁免”体制下的司法责任制,并推动其全面落实。实际上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过程,必然包括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完善。维护法官的中立性地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及完善不仅为法官中立审判提供了基本保障,还有利于消除司法干预现象。在必要性方面,面对法官权责失衡难题、法官职业角色紧张以及法官职业风险趋增的新态势,现有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已然不能满足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的发展需要,必须通过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及其完善,才能破解难题、缓解紧张及防范风险。在可行性方面,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及完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具有宪法法律层面的依据,是对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贯彻和落实。而且,我国当下不断推进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也为其提供了制度和智识支持。再加上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通过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制度化建设和实践则使其深化改革更加有章可循。党的十九大再一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价值追求,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此为契机,要破除法官司法豁免的神秘感和畏惧感,必须审时度势,积极稳妥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首先应明确法官司法豁免改革应遵循司法规律、有限豁免和统筹协调三个基本原则,防止其偏离正确性的方向。并通过完善立法设计、畅通运行机制和强化监督管理三个层面依次改进、创新和优化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内部构成,实现制度的规范完整、运行畅通和实施有效。同时,为了克服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障碍,还需与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关联性制度如司法追责制、法官员额制、法官职业伦理和法官职业保障等制度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有序的衔接协调,以达成司法改革之目标。
翟磊[10](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二、考核干部谨防陷入“误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考核干部谨防陷入“误区”(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二、学术界研究现状 |
(一)相关学术成果概况 |
(二)学界研究内容及观点 |
(三)目前学术界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内容与基本框架 |
(一)主要内容 |
(二)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第一部分 党和国家领导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一、建国初期毛泽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一)实事求是,正确区分两类矛盾 |
(二)有的放矢,恰当方法解决矛盾 |
(三)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 |
二、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一)邓小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二)江泽民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三)胡锦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三、新时代习近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
(一)树立人民中心意识,抓好基层矛盾化解 |
(二)铁腕反腐持续发力,解决党群干群矛盾 |
(三)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
第二部分 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阐释及突出表现 |
一、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阐释 |
(一)“新时代”的界定及时代背景 |
(二)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内涵 |
二、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 |
(一)基于劳资关系的人民内部矛盾 |
(二)基于干群关系的人民内部矛盾 |
(三)基于司法公正的人民内部矛盾 |
(四)基于医患关系的人民内部矛盾 |
(五)基于网络舆情的人民内部矛盾 |
(六)基于环境问题的人民内部矛盾 |
第三部分 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及产生原因 |
一、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 |
(一)人民内部矛盾关联性、聚合性增强 |
(二)经济利益矛盾依然突出 |
(三)民生矛盾呈上升趋势 |
(四)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 |
(五)网上网下相互作用增加矛盾处理难度 |
(六)新闻传媒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影响扩大 |
二、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
(一)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
(二)国家治理存在短板 |
(三)社会心理问题凸显 |
第四部分 正确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性与着力点 |
一、正确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性 |
(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
(二)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
(三)推动国家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
二、正确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着力点 |
(一)贯彻落实重大战略举措 |
(二)改善国家治理 |
(三)培养健康社会心态 |
第五部分 建立正确处理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
一、完善利益平衡机制,化解矛盾根源 |
(一)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
(二)健全利益补偿机制 |
二、畅通民意表达机制,缓和对立情绪 |
(一)规范信访工作机制 |
(二)巩固诉求表达机制 |
三、筑牢事前防控机制,遏制矛盾萌芽 |
(一)改进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
(二)构建网络舆情分析机制 |
四、落实思想教育机制,摸清思想动态 |
(一)实施思想动态分析机制 |
(二)贯彻思想教育引导机制 |
五、优化矛盾应对机制,谨防矛盾激化 |
(一)整合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 |
(二)严格责任落实与追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2)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引言 |
二、选题背景 |
(一)云南省K市经济及税收发展情况简介 |
(二)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变化方向及治理发展趋势 |
三、研究意义 |
(一)法理理论层面 |
(二)实践工作层面 |
(三)研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
四、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国内研究动态 |
(二)国外研究动态 |
五、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实证研究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调查研究法 |
(四)观察研究法 |
第二章 基础理论及相关概念 |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一、执法风险管理理论 |
(一)风险管理 |
(二)执法风险管理 |
二、治理理论 |
三、善治理论 |
四、需求层次理论和双因素理论 |
第二节 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理论及相关概念 |
一、税务执法风险概念 |
二、税务执法风险管理 |
三、税务执法风险治理 |
四、税务执法风险的多元善治 |
第三章 云南省 K 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现状 |
第一节 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现状 |
一、内部治理 |
二、外部手段 |
三、第三方协作 |
第二节 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种类及其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执法者因素造成的风险及其治理问题 |
二、内部执行能力不足的风险及其治理问题 |
三、外部风险及其治理问题 |
第四章 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模型假设及验证 |
第一节 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机制阐述 |
一、税务执法风险治理影响因素 |
(一)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 |
(二)其他影响因素 |
二、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模型设计 |
(一)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模型指标说明 |
(二)模型结构及假设 |
第二节 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统计数据分析及模型验证 |
一、统计数据结果和分析 |
二、模型假设的验证结果 |
第五章 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多元治理建议 |
第一节 国家主体层面完善税务执法风险治理制度 |
一、健全税收制度体系 |
(一)提升治理站位 |
(二)税制建设要统领全局 |
二、提升税收立法权威 |
第二节 政府主体层面要强化税务机关执法的规范性 |
一、规范统一 |
(一)统一治理步伐,提升治理能力 |
(二)优化现有执法风险治理机构 |
(三)精简治理体系 |
二、权责适配 |
(一)明确税务执法的权责范围 |
(二)挖掘现有制度潜力 |
三、发挥数据集成优势 |
(一)增强治理数据集成的总体规划 |
(二)优化税务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对称 |
(三)学习国际经验 |
第三节 重视税务执法活动中“人”主体的作用 |
一、提高执法者素质 |
(一)提高对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的认识 |
(二)建立专业化风险治理队伍 |
(三)完善内控监督机制 |
(四)重视关怀与激励 |
二、提升执法相对人和第三方执行人素质 |
(一)提升执法相对人税收业务知识 |
(二)提高第三方执行人素质 |
第四节 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参与 |
一、挖掘社会自治潜力 |
二、重视税务执法风险治理文化建设 |
(一)强化社会主义新型税收价值理念 |
(二)加强政治为先的征收文化建设 |
(三)培养建立优良的纳税文化 |
三、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 |
(一)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
(二)坚持党建引领,谨防治理误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基本问题探讨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的内涵与本质 |
(一) 中国共产党权威的基本内涵 |
(二) 中国共产党权威的内在本质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的类型与特征 |
(一) 中国共产党权威的基本类型 |
(二) 中国共产党权威的主要特征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要素与机理 |
(一)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组成要素 |
(二)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逻辑机理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锤炼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的重要作用 |
(一) 党的组织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主体依托 |
(二) 党的组织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内在理由 |
(三) 党的组织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生成基础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的历史探索 |
(一) 在武装夺权中确立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地位 |
(二) 在全面建设中壮大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力量 |
(三) 在改革开放中实现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转型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的现实际遇 |
(一) 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由“被动”向“主动”的现代化转变 |
(二) 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对党的权威塑造主体造成的局部冲击 |
(三) 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从“结构”到“理念”的时代性调适 |
四、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主体的锤炼路径 |
(一) 保持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先进性质 |
(二) 发挥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人事功能 |
(三) 完善党的权威塑造主体的队伍管理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建构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的重要作用 |
(一) 党的意志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内在灵魂 |
(二) 党的意志推动党的权威塑造的纵深发展 |
(三) 党的意志把控党的权威塑造的整体进程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的历史演进 |
(一)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确立党的权威塑造内容的主题 |
(二) 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丰富党的权威塑造内容的涵义 |
(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深化党的权威塑造内容的主旨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的现实状态 |
(一) 党的权威塑造内容的民族化、大众化、时代化 |
(二) 资本逻辑对党的权威塑造内容造成的一定影响 |
(三) 党的权威塑造内容在发展创新中突显政治意志的根本地位 |
四、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内容的建构路径 |
(一) 以理论发展滋养党的权威塑造内容 |
(二) 以初心使命淬炼党的权威塑造内容 |
(三) 以精神家园引领党的权威塑造内容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介体拓展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介体的重要作用 |
(一) 党的体制是党的权威塑造的表现形式 |
(二) 党的体制是党的权威塑造的秩序保证 |
(三) 党的体制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路径依赖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介体的历史考察 |
(一) 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的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形成 |
(二) 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由“政治拱卫”到“经济建设”模式的过渡 |
(三) 党的权威塑造介体法治元素的不断增强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介体的现实考量 |
(一) 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现代化、系统化、科学化 |
(二) 现代科层制弊端对党的权威塑造介体造成的不良影响 |
(三) 党的权威塑造介体在时代发展中的新型格局 |
四、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介体的拓展路径 |
(一) 筑牢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根基 |
(二) 促进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转型 |
(三) 提升党的权威塑造介体的效能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客体夯实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客体的重要作用 |
(一) 人民群众是党的权威塑造的作用对象 |
(二) 人民群众是党的权威塑造的客体变量 |
(三) 人民群众是党的权威塑造的根本力量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客体在历史中的激活 |
(一) 在革命过程中对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内在唤醒 |
(二) 在全面建设中推动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实践转换 |
(三) 在改革开放中促进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能力提升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客体在现实中的发展 |
(一) 党的权威塑造客体的理性化、层次化、个体化 |
(二) 现代性生存困境对党的权威塑造客体造成的一定影响 |
(三) 党的权威塑造客体在时代发展中的活力呈现 |
四、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客体的夯实路径 |
(一) 密切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
(二) 保持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平衡 |
(三) 促进党的权威塑造主体与客体的共同发展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效果巩固 |
一、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效果的重要作用 |
(一) 党的认同是党的权威塑造的目标诉求 |
(二) 党的认同是党的权威塑造的衡量标准 |
(三) 党的认同是党的权威塑造的效果体现 |
二、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效果在历史中的推进 |
(一) 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革命建国”中的初步达成 |
(二) 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秩序重建中的逐渐提升 |
(三) 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改革开放中的不断深化 |
三、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效果在现实中的体现 |
(一) 党的权威塑造效果在各种动态变量中呈现出多种变化 |
(二) 现代化认同困境对党的权威塑造效果造成的一定不良影响 |
(三) 以提高认同质量为主导的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时代构筑 |
四、巩固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效果的有效路径 |
(一) 筑牢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生成根基 |
(二) 推动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深入发展 |
(三) 提升党的权威塑造效果的内在指数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的若干理论认识 |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
二、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理论武装 |
三、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强大的组织队伍 |
四、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良好风尚 |
五、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强化党在权威塑造中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
六、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
七、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为党的权威塑造提供健康的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微警务视域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2 基本认识 |
2.1 核心概念 |
2.1.1 微警务及其形态 |
2.1.2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微警务”载体 |
2.2 基础理论 |
2.2.1 思想政治工作理论 |
2.2.2 交往行为理论 |
2.2.3 人本管理理论 |
2.2.4 传播学相关理论 |
2.3 微警务载体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 |
2.3.1 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的影响 |
2.3.2 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的影响 |
2.3.3 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过程的影响 |
3 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
3.1 应用的基本模式 |
3.1.1 公安部:主导形成公安新媒体矩阵管理模式 |
3.1.2 北京:重视信息发布和互动的“北京模式” |
3.1.3 江苏:微警务平台集群助力公安思政工作 |
3.1.4 四川:公安微信对公安文化的有效传播 |
3.1.5 厦门:注重民警个人和基层微博运营的“厦门模式” |
3.2 采取的主要举措 |
3.2.1 微博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 |
3.2.2 警务微信开启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新时代 |
3.2.3 微视频激发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新活力 |
3.2.4 各类App引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处处入微 |
3.3 取得的有关成效 |
3.3.1 减小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间的代沟 |
3.3.2 拓宽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 |
3.3.3 增强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
3.3.4 有助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隐性教育功能的挖掘 |
4 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用的困境与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主要困境 |
4.1.1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应用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
4.1.2 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政工作中形式与内容的匹配误区 |
4.1.3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体权威的弱化和素养缺失 |
4.1.4 微警务运行环境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挑战 |
4.2 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 |
4.2.1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影响 |
4.2.2 微警务载体承载内容的影响 |
4.2.3 微警务实施环境的影响 |
5 国外警队管理载体应用的经验借鉴及分析 |
5.1 国外警队管理载体应用的概况 |
5.1.1 美国:Twitter在警察德育工作中的应用 |
5.1.2 英国:大众传媒与新兴载体合力推动警队管理 |
5.2 国外警队管理载体应用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
5.2.1 正确认识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地位 |
5.2.2 加强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政工作中应用的政策支持、制度保障 |
5.2.3 优化不同时代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承载的内容 |
5.2.4 注重微警务载体与其他载体的融合 |
6 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用的困境消解 |
6.1 推动微警务载体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合力的发挥 |
6.1.1 着眼于基础层,加强微警务载体建设 |
6.1.2 着力于拓展层,积极开发新型载体 |
6.1.3 弘扬于精神层,注重培育公安特色文化 |
6.1.4 强化于核心层,推动微警务载体与传统载体融合 |
6.2 注重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微警务载体形式与内容的匹配 |
6.2.1 尊重碎片价值,打造思想政治工作碎片化传播新场域 |
6.2.2 持续更新,凸显微警务载体承载公安思政内容的时代性 |
6.2.3 踏实务实,彰显微警务载体承载公安思政内容的实用性 |
6.2.4 精确选择,突出微警务载体承载公安思政内容的针对性 |
6.3 夯实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权威,尊重客体的能动地位 |
6.3.1 理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关系 |
6.3.2 明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权威定位 |
6.3.3 尊重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客体的能动性发挥 |
6.3.4 提升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的媒介素养 |
6.4 优化微警务运行环境,保障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 |
6.4.1 加强民警意识形态建设,净化载体运行的内部环境 |
6.4.2 注重意见领袖培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6.4.3 适应科技发展,实现微警务载体功能效应的拓展延伸 |
6.4.4 强化组织建设,推动微警务载体应用的制度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 现有研究动态评析 |
(四) 本文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点 |
(三) 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网络社会 |
二、网络政治参与 |
三、网络舆情与涉官网络舆情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涵与作用 |
一、政府回应 |
二、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政治与行政功用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框架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客体构成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容要件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主要矛盾与底层逻辑 |
四、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治理愿景 |
第二章 涉官网络舆情变迁及对政府回应的影响 |
第一节 网络参与、舆情传播与涉官网络舆情的嬗变历程 |
一、网络参与:网络社会的公众参与 |
二、网络参与的常见路径与效果比对 |
三、涉官网络舆情的爆发根源 |
四、涉官网络舆情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近年涉官网络舆情的分布状况与特征 |
一、基于“舆情压力指数”的涉官网络舆情分布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参与者的分布特征 |
三、涉官网络舆情参与方式的类型化特征 |
四、自媒体时代涉官网络舆情的传播特征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与挑战 |
一、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正面影响 |
二、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负面影响 |
三、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回应的挑战 |
第三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与博弈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变迁 |
一、涉官网络舆情变迁的阶段性互动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舆情回应变迁中的博弈逻辑 |
一、“闹大”与“化小”的概念辨析 |
二、“闹大”与“化小”的框架逻辑 |
三、“闹大”与“化小”的发展路线 |
四、“闹大”与“化小”博弈过程的理论阐释 |
第四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模式探源 |
第一节 网络社会地方政府回应的基本模式 |
一、基于吸纳与追责的积极回应 |
二、基于遮蔽和失真的消极回应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模式 |
一、基于“参与-回应”的地方政府回应的一般模式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要模式:被动选择型回应 |
第五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描述性分析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的构成 |
二、基于案例库的涉官网络舆情焦点事件的分布分析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回应成效的研究设计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现有相关研究梳理 |
三、变量设定与研究假设 |
四、变量操作化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速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质量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五节 地方政府回应弹性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六节 回应成效研究对地方政府回应的启示 |
一、对提高地方政府回应速度的启示 |
二、对改善地方政府回应质量的启示 |
三、对消除地方政府回应弹性的启示 |
第六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回应中的具体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问题 |
一、回应态度:消极性、封闭性、敷衍性和策略性 |
二、回应行为:回避性、象征性、拖延性 |
三、回应方式:风头主义、简单粗暴、以谣辟谣 |
四、回应能力:收集研判、舆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不足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问题成因 |
一、回应性:回应文化陈旧 |
二、回应力:回应本领欠缺 |
三、回应度:回应机制不健全 |
第七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提升路径 |
第一节 提升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总体要求 |
一、提升回应成效的主要任务:解决问题与消除矛盾并行 |
二、提升回应成效的根本目标:争取人心与凝聚共识合一 |
三、提升回应成效的基本方式:公众意见表达与行政吸纳相契合 |
四、提升回应成效的指导原则:三同步与三结合并举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提升要求 |
一、奠定涉官网络舆情回应能力发展的基础 |
二、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总体要求 |
三、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阶段性要求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完善与发展 |
一、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的地方政府决策偏差 |
二、回应决策偏差产生的根源 |
三、提高回应决策质量的价值导向与原则规定 |
四、改善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策略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行动机制的健全 |
一、行动预案组织机制 |
二、舆情回应即时监控机制 |
三、舆情极化防范机制 |
四、网络参与活动研判机制 |
五、政府回应过程控制机制 |
六、多元主体联动机制 |
七、社会心理干预机制 |
第五节 人事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 |
一、人、事处置机制的完善原则 |
二、问责追溯机制的完善路径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与学术贡献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学术贡献 |
二、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一) 研究不足 |
(二)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英文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形成机理与治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务员 |
2.1.2 乡镇公务员 |
2.1.3 职业倦怠 |
2.2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现实表征 |
2.2.1 职业倦怠的心理状态 |
2.2.2 职业倦怠的行为表现 |
2.2.3 职业倦怠的主要危害 |
2.3 理论基础 |
2.3.1 职业倦怠三维度理论 |
2.3.2 ERG需要理论 |
2.3.3 认知行为理论 |
第3章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现状分析——以湘潭县为例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对象 |
3.1.2 研究假设 |
3.2 调查的设计与实施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3.2.2 问卷的信度与效度 |
3.2.3 问卷数据的收集 |
3.3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整体描述 |
3.3.1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总体分析 |
3.3.2 情绪衰竭维度的描述性分析 |
3.3.3 去人性化维度的描述性分析 |
3.3.4 低成就感维度的描述性分析 |
3.3.5 职业倦怠三维度的相关性分析 |
3.4 基于人口统计变量的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比较分析 |
3.4.1 性别相关性分析 |
3.4.2 年龄相关性分析 |
3.4.3 学历相关性分析 |
3.4.4 婚姻状况相关性分析 |
3.4.5 工作年限相关性分析 |
3.4.6 行政级别相关性分析 |
3.4.7 家庭与工作地理位置相关性分析 |
3.4.8 月收入相关性分析 |
3.5 总结 |
3.5.1 假设验证结果 |
3.5.2 研究结论 |
第4章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形成机理的质性归因 |
4.1 公务员职业倦怠影响因素的研究动态 |
4.2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形成机理的质性研究设计 |
4.2.1 研究目的 |
4.2.2 研究方法 |
4.2.3 访谈过程 |
4.2.4 访谈对象和提纲 |
4.2.5 资料处理 |
4.3 结果 |
4.3.1 原始编码结果 |
4.3.2 初始编码结果 |
4.3.3 潜在主题编码结果 |
4.3.4 高阶主题编码结果 |
4.3.5 模型建构 |
4.3.6 结果讨论 |
4.4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形成机理分析 |
4.4.1 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加速情绪耗竭 |
4.4.2 相互关系需要维系受阻加剧去人性化 |
4.4.3 成长发展需要得不到保障导致低成就感 |
第5章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治理策略 |
5.1 调适个体认知,谨防主体边缘化 |
5.1.1 强化政治意识,锤炼过硬政治品格 |
5.1.2 认清时代形势,明确职业价值要旨 |
5.1.3 权衡人格特质,重视职业生涯规划 |
5.1.4 提高学习能力,关注身心健康素养 |
5.2 加强组织建设,彰显人文关怀 |
5.2.1 营造正向风气,增强组织聚合力 |
5.2.2 改进管理机制,激活职场生命力 |
5.2.3 改善工作条件,保障个体行动力 |
5.2.4 健全培训机制,提升心理免疫力 |
5.3 改善舆情环境,强化社会支持 |
5.3.1 提升公众理性,畅通与民交流渠道 |
5.3.2 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基层正面能量 |
5.3.3 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援助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情况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8)属地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问题研究 ——以D街道办事处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
(一)基本概念 |
1.激励 |
2.属地管理体制 |
3.街道办事处公务员 |
4.街道党工委 |
(二)基本理论 |
1.科学发展观理论 |
2.新公共管理理论 |
3.双因素理论 |
二、属地管理体制下D街道办事处激励问题现状调查 |
(一)基本情况 |
1.D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
2.D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现状 |
(二)调查问卷设计 |
1.问卷调查 |
2.数据来源以及基本情况 |
(三)调查情况分析 |
1.属地管理体制评价 |
2.工作满意度调查 |
3.薪酬水平满意度调查 |
4.晋升、培训机制满意度调查 |
5.主要激励因素调查 |
三、D街道办事处激励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事权与财权不匹配 |
2.薪酬满意度不高 |
3.职务晋升空间狭窄 |
4.绩效考核缺乏激励性 |
5.基层治理能力不足 |
(二)原因分析 |
1.行政体制不顺,职能定位不清 |
2.激励理念落后,监督机制缺位 |
3.激励制度失效,行政效率低下 |
4.激励形式单薄,精神激励功能削弱 |
四、属地管理体制下完善街道办事处激励问题的建议 |
(一)厘清部门责任,明确条线事项 |
1.在属地内涵上,分类处置区分事项 |
2.在职责边界上,分清责任厘清主次 |
(二)优化街道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
1.创新街道办事处领导管理理念 |
2.改善压力型管理模式 |
(三)把握关键要素,应用多种方式 |
1.树立以人为本的激励理念 |
2.寻求激励资源与激励需求平衡 |
3.强化荣誉激励手段 |
4.加强监督与惩戒 |
(四)改革街道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
1.丰富薪酬制度 |
2.完善晋升制度 |
3.强化考核制度 |
4.优化培训制度 |
(五)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实施合力 |
1.整治干部作风 |
2.理顺责任事项 |
3.强化监督约束 |
4.推进权力下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创新点 |
三 本文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意义辨析 |
一 司法豁免的历史源流与现代含义 |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内涵与特征 |
三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与其他主体司法豁免制度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理论基础 |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构成要素 |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 |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功能定位 |
第二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演变脉络与运行现状 |
第一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演变脉络 |
一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观念萌生 |
二 改革开放后到十八大前(1979—2011):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初步建构 |
三 十八大以后(2012至今):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渐趋成型 |
第二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运行的基本现状 |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规范依据 |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积极功效 |
三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现有的局限与不足 |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
一 传统司法观念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制约 |
二 法院治理机制泛行政化对法官权利的侵蚀 |
三 法官素质现状对司法豁免制度运行的影响 |
第三章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现实考量 |
第一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正当性 |
一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 |
二 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
三 维护法官中立性地位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必要性 |
一 破解法官权责失衡难题的必要条件 |
二 回应法官职业角色紧张的实践需要 |
三 防范法官职业风险趋增的有效途径 |
第三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可行性 |
一 制度保障 |
二 技术条件 |
三 现实依据 |
第四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
第一节 建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 遵循司法规律 |
二 有限豁免原则 |
三 统筹协调原则 |
第二节 健全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路径 |
一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的立法设计 |
二 畅通法官司法豁免的运行机制 |
三 强化法官司法豁免的监督管理 |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衔接协调 |
一 司法豁免与司法追责制 |
二 司法豁免与法官员额制 |
三 司法豁免与法官职业伦理制度 |
四 司法豁免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四、考核干部谨防陷入“误区”(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问题研究[D]. 孙亦馨. 齐鲁工业大学, 2021(02)
- [2]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3]云南省K市税务执法风险治理研究[D]. 吴佩橙.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4]中国共产党权威塑造问题研究[D]. 孙道壮. 山东大学, 2020(09)
- [5]微警务视域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应用研究[D]. 王蓓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6]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D]. 原光. 山东大学, 2020(01)
- [7]乡镇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形成机理与治理策略研究[D]. 罗娟. 湘潭大学, 2020(02)
- [8]属地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激励问题研究 ——以D街道办事处为个案[D]. 倪旭. 吉林大学, 2020(08)
- [9]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D]. 于猛. 郑州大学, 2020(02)
- [10]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