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打假成效显着(论文文献综述)
张捷[1](2021)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实施效果的循证评价 ——基于3848个裁判案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加大惩罚威慑经营者欺诈行为的力度,鼓励更多的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15日,学术界与实务界期待已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正式落地施行。但是,这种加倍惩罚的治理模式能否比过去的一倍惩罚性赔偿更加行之有效地减少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仍然存疑,需要开展循证研究用“证据”说话。为此,本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实施的第八年,依托充足的司法实践案例,借助法循证学、价值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展开实证分析,试图科学评价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效果,挖掘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循证地提出可行的制度完善建议。本文分为引言、正文以及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包含四部分:第一部分提出研究问题。首先,从制度背景、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三方面论述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基础,以及社会各界对三倍惩罚性赔偿的高度期待。其次,阐述现实中经营者欺诈行为仍然屡禁不止的客观现象,引发关于三倍惩罚性赔偿真实效用的思考。最后,提出本文的研究主题:即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劳而无功,还是比一倍惩罚性赔偿更有效地减少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需要循证地总结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优劣之处,并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第二部分展开三倍惩罚性赔偿的循证分析。构建本次循证研究的框架设计,利用大数据统计软件对比分析3848个适格案例的具体数据,并对案例进行类型化研究,进而考察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实施效果,以及对立法目的实现的实际作用,并得出最终的研究结论。第三部分提出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上述循证分析,总结发现法律概念界限不清、司法审判标准不一、职业打假行利弊共生以及裁判文书疏漏错误是制约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针对问题分别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角度,提出优化《消法》“欺诈行为”的立法设计、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出台失信经营者与生产者惩戒制度等具体的针对性完善建议。
王洋[2](2020)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地方政府信息类工具应用问题研究 ——以滨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19年底,突然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向全国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巨大挑战,相对于统筹、调度全国防疫工作的中央人民政府也就是国务院而言,地方政府成为应对此次由传染病引起的社会危机的主力军。此次公共卫生危机引发的“非常态”社会治理既考验地方政府应用组织性工具、管制型工具、经济诱因性工具等传统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政策工具进行政府决策、宏观调控及管理公共事务等能力,也考验政府应用信息类工具打一场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思想战”“心理战”“信心战”的能力。本论文从政策工具视域对地方政府在特定的社会情境和政策环境之下如何善加利用“信息类工具”的治理过程进行分析、梳理和概括、总结。本论文以滨州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信息类工具应用情况为研究对象,充分运用案例分析法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研究法,全面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至笔者撰文期间地方政府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征求意见、信息共享等一系列信息沟通手段实现控制传染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等政策意愿。结合善治理论和政策工具理论,总结分析地方政府在新冠肺炎防控这个特殊时期对信息类政策工具的应用与实践情况,并针对信息类工具应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今后地方政府更加科学、合理、创新、高效的应用政策工具、节约社会成本提供参照,也为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工具理论提供实例支持。
钱雯雯[3](2020)在《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自“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引起了全社会广泛的关心和重视,催生出2009年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此后,《食品安全法》历经修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取得新一轮提升。2015年起,全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成立,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也进行了整合,同时加入了食盐监管、粮食监管等职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环节的食品监管框架体系基本形成。这些变革都反映出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但截至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环境仍不容乐观。舆论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仍接连不断,市场监管部门因机构改革变化、队伍建设、设备设施跟不上信息化发展等原因,也造成了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力不从心。本文立足于新形势下区县级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进行研究,使用了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的方法,从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定义入手,利用协同治理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深入分析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运行情况。首先从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出发,概述了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情况,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在严格准入门槛、夯实网格化监管、完成监督检查、开展食品抽检、落实投诉举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是探索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路径,针对目前的监管困境提出可行性的应对策略。本文认为要完善区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在监管制度体系、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上进行完善和优化,同时政府部门还需加强引导,构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刘薇[4](2020)在《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凭借“互联网+”这股春风,食品行业迎来新机遇,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网络食品已成为多数消费者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传统的食品安全犯罪也利用互联网迅速发展升级成为新型的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滋生出更为复杂的犯罪手段,来势凶猛,扰乱网络食品市场秩序正常运行的同时,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考验国家治理能力与水平。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背景之下,原有的犯罪治理措施对于防控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效果不佳,协同治理模式成为有效解决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最优选择。鉴于此,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集的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年间680件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有效案件为研究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现状与特点,并结合已有文献资料,深入了解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与不足,适当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具体来看,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及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概述。本部分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网络食品、食品安全犯罪、网络食品安全犯罪以及协同治理等概念予以界定,并且明晰协同治理主体及其权责,分析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与不足。本部分通过统计分析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集整理的2014年至2019年共680件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掌握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现状与特点,并对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与不足进行深入阐述。第四部分: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经验借鉴。本部分主要分析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以及适合我国借鉴学习的经验做法。第五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完善与创新。本部分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域外优质经验,从协同治理保障层面、立法层面、执法层面以及其他主体层面对优化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对策展开探讨,打造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新格局。
唐兴[5](2020)在《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食品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更是人类文明生存和延续和构筑经济社会上层建筑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涉及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全社会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其对于食品的要求也从最基本的填饱肚子转向营养和安全。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依然屡见不鲜,且多数发生在农村基层。自2009年2月制定、2015年4月修订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日益重视,中国在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上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不断完善的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却刚刚起步,政府对于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等。扬州市江都区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先行先试地区,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本文以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以外部性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为主要理论依据,结合江都区的实际情况,以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研究了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发现江都区近年来积极采取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规范监督执法、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四有”保障,保证了履职尽责落实到位,营造出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但由于江都区广大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执法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单一等问题,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论文提出通过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研发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检测实效;引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介入,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探索食品安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引导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向村镇延伸等有效措施,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善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霍佰祥[6](2020)在《协同治理视角下宁夏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影响和制约着国家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中卫市早在2015年就组建了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但大市场监管模式削弱了食品监管效能,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要求不相适应,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成为新形势下的需要。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的充分有效参与。近年来,中卫市一直探索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本文以此为背景,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完善构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分析视角,对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做出解析,并为之提供可行的完善建议。首先,本文通过对协同治理理论的分析,在前人提出的协同治理综合模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构建了基于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其次,对多元主体参与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现状进行梳理,从主体层面和运行层面分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困境。结合模型中的“外部环境”“参与动因”“协同引擎”等角度分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存在的问题成因,同时借鉴了国内外先进食品协同共治经验;最后,基于上述三个角度对完善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研究为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苏敏华,王永杰[7](2020)在《上海规范职业索赔问题的新对策与新思考——以《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意见》和《免罚清单》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2019年上海市分别出台了《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意见》和《免罚清单》,都属于全国首创,不仅区分了职业打假与普通消费者,分类施策建立异常名录,还通过提升制度供给质量,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本文梳理了上海市规范职业索赔的新对策、新绩效,同时指出尽管成效显着,还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进一步总结反思:一是推出升级版,使免罚清单成为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品牌;二是共享数据,扩大监管效果;三是司法跟进,实现营商环境提升上的有效联动。
江星洁[8](2019)在《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自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九大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由追求高速增长转变为追求高质量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已从高速度的发展模式转变为高质量的发展模式。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保险业新“国十条”打开了保险业新发展的大门;中央1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会使农业保险迎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居民保险意识的提高,促进了居民对保险的需求;国民收入提高、恩格尔系数降低、居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以及网络电商的迅猛发展,为保险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以及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车险市场环境恶劣,成本居高不下,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专业性及服务性要求不断提高;保险产品缺乏创新意识,同质化问题严重;车险业务费用投入及赔付率不断上升;财产险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保险公司的经营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保险公司必须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制定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发展战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四川成都,100%国有控股财产保险公司的第六家省外分公司,于2017年9月成立。在云南分公司经营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虽然保费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在云南财产保险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也体现出因没有战略发展规划而导致的不足,如:业务发展结构及渠道单一;规模指标未达到预算目标要求;非车险业务、农业保险业务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员引进、业务拓展困难;除车辆保险外的其他财产保险发展缓慢及车险业务结构不合理导致赔付率居高不下等诸多问题。在新时代发展背景要求下,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怎样利用自身的优势,克服劣势,充分利用发展机会及规避威胁,制定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发展战略极其重要。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关于保险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做了深入的学习与借鉴,对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内部条件以及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研究并梳理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自身的优势与劣势,运用SWOT分析方法分析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而明确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在今后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最终提出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今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本思路,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为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行动指南。
吴件[9](2019)在《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保障要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想状态和实现前提是什么?这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论发展的基础性问题,相应的研究关注度不足,未做出满意回答。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面临哪些现实问题,需要哪些系统性的保障要素?这方面的研究还较为碎片化,相应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支撑较为薄弱。有机团结理论与社会共治具有较强的契合性,对于思考社会共治的目标、社会各系统间的关系、实现条件与保障要素具有丰富的理论和现实价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也需要形成多元主体的有机互动系统。根据有机团结的实现要素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特征,研究构建了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的初步分析框架,并选取六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代表性政策文件编码分析,验证、修缮并确立了正式分析框架。该保障要素分析框架包括主体分工要素、社会规范要素、共识达成要素、管理协作要素。研究无意于讨论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效,而是重点关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面临的现实问题,一系列食品安全典型事件提供了较佳的研究素材。研究选取了七个食品安全典型事件,基于分析框架,分别考察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主体分工、社会规范、共识达成、管理协作要素实现面临的现实问题。问题主要包括:(1)主体分工的问题,包括政府主体间“卸责”问题、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问题、社会主体监管参与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和科学,政府全能型监管角色依然强烈;(2)社会规范的问题,包括正式制度规范和非正式规范层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正式制度的系统性不足、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价值规范失位;(3)共识达成的问题,包括内在目标与价值达成问题,外在宣传教育问题,主要是内在激励机制缺乏和外在宣传教育“形式化”的原因;(4)管理协作的问题,包括多元主体管理协作、管理协作手段、信息交流共享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多元主体间亟需协调机制,监管专业能力还不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不够。为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多元主体的有机团结和互动,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更好实现,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1)推动多元主体深度分工,包括政府转变全能型监管角色,强化非政府主体的监管角色,并完善监管部门内部权责协调机制;(2)加强社会规范建设,提升正式制度的战略性、系统性,完善非正式规范体系;(3)促进共治主体的共识达成,加强共治主体的利益整合,完善激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保障目标一致;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价值认同;(4)增强社会共治的管理协作的效能,提升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监管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信息交流共享。
戴艳霞[10](2019)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赣南脐橙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进行社会治理以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政府与众多社会资本的多方参与下,双方通过政府监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明确合作方的权利与责任、规范合作方的行为,从而达到双方分工与合作的预期目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关系的建成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实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近四十年来,赣南脐橙持续发展,这一赣南地区的特色农作物已成为赣南地区的亮丽名片,而赣南脐橙发展的背后一直都有政府与社会资本在里边参与的身影。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在PPP理论视角下揭示赣南脐橙发展当中政府主体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目标、产生的效益与合作关系的联结方式,揭示赣南脐橙发展的规律。研究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一对关系,那就是在赣南脐橙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主体与社会资本主体间的合作关系。本论文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探讨政府与社会资本在何种环节针对赣南脐橙发展的什么瓶颈问题以何种形式开展了合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间的这种合作关系促进了赣南脐橙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通过对赣南脐橙发展不同环节中政府针对赣南脐橙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滞后、资金短缺、黄龙病感染以及赣南脐橙在市场上被假冒销售等方面的问题与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社、银行等社会资本展开合作的案例进行分析,得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不断使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其合作与赣南脐橙的发展正相关。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在赣南脐橙发展中不同环节的合作促成了赣南脐橙的发展,并实现了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多方共赢;在赣南脐橙发展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应用主要存在两大类:一类是存在项目公司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应用,如BOO模式的应用,另一类是不存在项目公司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应用,如政府通过无偿划拨土地、土地流转奖补、提供优惠贷款、授予商业开发收益权、对农户等社会资本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等的价值链开发类(VCD)合作,建设储藏库、加工厂等市场基础设施类(MI)合作,果业局专业人员定期给农户提供技术培训、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进行种苗繁育技术合作等创新与技术转化类(ITT)合作,政府协助成立赣南脐橙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以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经营技能等业务发展与咨询服务(BDS)类合作,对于一些非经营的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促进赣南脐橙的发展。同时得出一些启发:在运作方式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前期论证工作非常重要,要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合理的划分并履行合作双方的职能职责;在融资渠道方面,要提前接触政策性银行,为社会资本搭建融资平台;在风险防控方面,要提高政府与企业双方的相互信任度,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在现代科技运用方面,要善于运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行网络销售与网络监督。
二、甘肃打假成效显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甘肃打假成效显着(论文提纲范文)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实施效果的循证评价 ——基于3848个裁判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2 问题的提出:劳而无功还是卓有成效? |
2.1 制度背景 |
2.2 理论支持 |
2.3 实践经验 |
2.4 现实思考 |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惩罚性赔偿的循证分析 |
3.1 适格案例筛选及类型化研究 |
3.2 《消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实施效果评价 |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 法律概念界限不清 |
4.2 司法审判标准不一 |
4.3 职业打假利弊共生 |
4.4 裁判说理程度不足 |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思路 |
5.1 立法方面 |
5.2 执法方面 |
5.3 司法方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新冠肺炎防控中地方政府信息类工具应用问题研究 ——以滨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评价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内容及论文结构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2.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2.1.3 信息类工具 |
2.2 相关理论 |
2.2.1 善治理论 |
2.2.2 政策工具理论 |
第3章 滨州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类工具应用现状 |
3.1 信息类工具取得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3.1.1 建立信息流动的“高速通道” |
3.1.2 完善疫情信息披露发布机制 |
3.1.3 提升社会整体安全感 |
3.2 信息类工具表现形式:多元互动与优化组合 |
3.2.1 公开通报 |
3.2.2 重视获取“第一手信息” |
3.2.3 参配其他政策工具 |
3.3 信息类工具创新应用:综合性技术防御 |
第4章 滨州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类工具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滨州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类工具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缺乏统一的信息传导平台 |
4.1.2 信息沟通对象“不齐全” |
4.1.3 隐私保护领域面临挑战 |
4.2 滨州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类工具应用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 |
4.2.2 “大政府”的惯性思维 |
4.2.3 欠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
第5章 优化地方政府新冠肺炎防控信息类工具应用的对策建议 |
5.1 构建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 |
5.1.1 建立信息协调“新体制” |
5.1.2 搭建信息共享“大平台” |
5.1.3 强化后期信息“常管护” |
5.2 推动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
5.2.1 重视培育非政府组织 |
5.2.2 发挥企业的驱动作用 |
5.2.3 建立积极的公民身份认同 |
5.2.4 提升与媒体互动的能力 |
5.3 强化公民隐私权保护力度 |
5.3.1 加强隐私安全教育 |
5.3.2 提升数据安全保障 |
5.3.3 依法保护公民信息 |
5.3.4 持续推动技术升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路径 |
(四) 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 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界定 |
1. 食品安全 |
2. 食品安全监管 |
(二)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理论基础 |
1. 协同治理理论 |
2. 政府规制理论 |
3. 委托代理理论 |
二、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 |
(一)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情况及职能 |
1.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
2. 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概况 |
(二)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行措施 |
1. 强化许可准入监管机制 |
2. 落实基层网格化监管建设 |
3. 加强监督检查监管模式 |
4. 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
5. 完善食品投诉举报体系建设 |
(三)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及经验 |
1. 许可准入审查严格把关 |
2. 网格化监管夯实监管基础 |
3. 监督检查控制安全风险 |
4. 食品抽检扫除安全隐患 |
5. 投诉举报落实闭环有序 |
三、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 监管实践与部分法律相脱节 |
1. 处罚执行难以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
2. 部分部门职能边界依然不清晰 |
3. 法规政策滞后于新食品经营业态的发展 |
(二) 人员队伍与监管需求相脱节 |
1. 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主体数量不匹配 |
2. 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
(三) 监管方式落后于网络食品行业的发展 |
1. 互联网食品监管对象本底掌握不清 |
2. 互联网监管手段落后 |
(四)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程度不高 |
1. 媒体宣传缺乏客观公正 |
2. 食品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不强 |
3.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
4. 职业打假人的权利滥用 |
四、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导致实践脱节 |
1. 缺少适应实践发展的地方政策 |
2. 缺少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3. 缺少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二) 队伍建设薄弱造成人员队伍弱化 |
1. 政府机构改革后队伍建设弱化 |
2. 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力度小 |
(三) 信息化运用滞后引起监管方式落后 |
1. 非许可对象未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 |
2. 监管软硬件设施配置不全 |
(四) 社会监督参与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公众参与积极性 |
1. 媒体报道缺乏责任意识和管理机制 |
2. 缺乏食品行业协会的相关建设机制 |
3. 奖励和保护机制不健全导致消费者对食品监督参与度低 |
4. 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职业打假人的约束机制 |
五、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的改进策略 |
(一)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
1. 出台地方政策,破解监管难题 |
2. 建立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 |
3.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二) 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 |
1. 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补充监管力量 |
2. 优化监管人员队伍结构,提升监管水平 |
(三) 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 |
1.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
2.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监管设备 |
(四) 构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
1. 健全媒体报道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 |
2. 推进行业内审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
3. 营造消费监督环境,发挥消费者的参与作用 |
4.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合理释放行政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简评 |
1.4 研究方法 |
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概述 |
2.1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网络食品的界定 |
2.1.2 食品安全犯罪的界定 |
2.1.3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界定 |
2.2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
2.2.1 协同治理概述 |
2.2.1.1 协同治理释义 |
2.2.1.2 协同治理主体及其权责 |
2.2.2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2.2.2.1 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 |
2.2.2.2 解决网络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的实践需要 |
2.2.2.3 化解信息不对称困境的现实需要 |
3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与不足 |
3.1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 |
3.1.1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总体形势 |
3.1.1.1 犯罪数量:呈增长趋势 |
3.1.1.2 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和职业特征显着 |
3.1.1.3 犯罪地域:全国性、跨地域特征突出 |
3.1.1.4 犯罪手段:线上线下紧密结合 |
3.1.1.5 犯罪类型: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类犯罪占比较高 |
3.1.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 |
3.1.2.1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具有一定的立法保障 |
3.1.2.2 政府监管执法日趋规范 |
3.1.2.3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履行职责 |
3.1.2.4 其他主体逐步参与协同治理 |
3.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不足 |
3.2.1 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1.1 相关立法不健全 |
3.2.1.2 刑罚配置不尽合理 |
3.2.1.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
3.2.2 行政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
3.2.3 公安机关防控力量有限 |
3.2.4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缺位 |
3.2.5 其他主体参与共治有待加强 |
3.2.5.1 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性不足 |
3.2.5.2 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存在问题 |
3.2.5.3 食品行业协会功能缺失 |
3.2.5.4 新闻媒体宣传监督效果不佳 |
3.2.6 协同治理观念亟待强化 |
3.2.6.1 各方主体公心理念欠缺 |
3.2.6.2 缺乏信息共享意识 |
4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经验借鉴 |
4.1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1 美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2 欧盟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3 日本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2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4.2.1 构建完备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4.2.2 强化网络食品产供销全程管控 |
4.2.3 引入社会力量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
5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完善与创新 |
5.1 基于协同治理保障层面的防控对策 |
5.1.1 确立互利共赢的协同治理理念 |
5.1.2 创建协同信息共享技术保障 |
5.2 基于立法层面的防控对策 |
5.2.1 明确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 |
5.2.2 严密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法网 |
5.2.3 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
5.3 基于执法层面的防控对策 |
5.3.1 优化网络食品安全行政监管 |
5.3.1.1 打造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队伍 |
5.3.1.2 建立网格信息化智慧监管模式 |
5.3.1.3 构建线上线下高效持续的监管执法体系 |
5.3.1.4 健全网络食品安全追溯召回体系 |
5.3.1.5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问责机制 |
5.3.2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执法 |
5.3.2.1 提升情报搜集和调查取证能力 |
5.3.2.2 创建网络食品安全犯罪预警防范模式 |
5.3.2.3 加强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执法协作 |
5.3.2.4 力推网络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5.4 基于其他主体层面的防控对策 |
5.4.1 提升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 |
5.4.2 规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运作 |
5.4.2.1 理清并落实管理责任 |
5.4.2.2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5.4.2.3 促进政企合作监管 |
5.4.3 强化行业协会监督指导作用 |
5.4.4 提升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
5.4.5 增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二、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 |
2.1.2 食品安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 |
2.2.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3.1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架构与职能 |
3.2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 |
3.2.1 加大投入,严格专项检查 |
3.2.2 突出重点,加强企业监管 |
3.2.3 加强培训,广泛开展宣传 |
3.2.4 重点督查,完善考核机制 |
3.3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 |
3.3.1 整治力度、检测水平有所提升 |
3.3.2 重点餐饮场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
3.3.3 培训、宣传工作卓有成效,执法环境改善颇多 |
3.3.4 考评方式逐步规范,考评结果能够及时反馈 |
4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4.1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
4.1.1 食品检测效率低下,社会信任度不高 |
4.1.2 行业协会监督缺位,社会监督力量薄弱 |
4.1.3 执法标准协调困难,监督工作消极被动 |
4.1.4 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监管落实不到位 |
4.2 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检测体系建设不健全,抽样检测标准偏低 |
4.2.2 行业组织发育不充分,消费者维权意识差 |
4.2.3 政府相关立法缓慢,造成执法者无法可依 |
4.2.4 专业人才短缺,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标准与技能 |
5 加强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确保食品安全检测实效 |
5.1.1 加大食安快速检测技术研发力度 |
5.1.2 保障快检设备质量 |
5.1.3 建立科学的快速检测产品评价制度 |
5.1.4 加大基层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力度 |
5.1.5 提升食品现场定性检测能力 |
5.2 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
5.2.1 引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介入 |
5.2.2 科学合理应对职业打假组织 |
5.2.3 支持食品安全社会组织发展 |
5.2.4 赋权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
5.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3.1 坚持依法行政有效监督 |
5.3.2 推动市级建立相关地方法规 |
5.3.3 探索食品安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 |
5.3.4 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
5.4 引导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向村镇延伸 |
5.4.1 科学定位政府自身的监管角色 |
5.4.2 将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向农村下沉 |
5.4.3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
5.4.4 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协同治理视角下宁夏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食品安全 |
2.1.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 |
2.2.2 协同治理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契合 |
2.2.3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特征 |
2.2.4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内容 |
2.3 研究框架 |
2.3.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论框架 |
2.3.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构成因素的具体解释 |
第三章 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现状和存在问题 |
3.1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
3.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立法现状 |
3.2.1 食品安全基本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规定 |
3.2.2 其它有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规定 |
3.3 中卫市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现状 |
3.3.1 政府部门转变一元监管理念 |
3.3.2 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增强 |
3.3.3 行业协会强化自我约束 |
3.3.4 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 |
3.3.5 新闻媒体助力食品安全信息报道 |
3.4 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问卷设计和实施 |
3.4.1 调查目的和内容 |
3.4.2 样本选取和问卷发放 |
3.4.3 数据分析 |
3.5 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存在的问题 |
3.5.1 参与共治的主体规范层面 |
3.5.2 食品安全共治运行层面 |
第四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外部环境层面 |
4.2 参与动因层面 |
4.3 协同引擎层面 |
4.3.1 有效参与不足 |
4.3.2 协同共识不强 |
4.3.3 协同能力不够 |
第五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启示与借鉴 |
5.1 美国合作式的食品安全共治 |
5.1.1 美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法律法规保障 |
5.1.2 美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多元主体参与 |
5.2 日本参与式的食品安全共治 |
5.2.1 日本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法律法规保障 |
5.2.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多元主体参与 |
5.3 淮安市食品安全“透明共治”模式 |
5.4 深圳市的“互联网+监管”共治模式 |
5.5 国内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经验启示 |
5.5.1 完备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法规体系 |
5.5.2 监管部门的高效协调运作 |
5.5.3 保障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
5.5.4 社会公众的高度参与 |
5.5.5 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
第六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完善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 |
6.1 外部环境层面 |
6.1.1 健全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相关政策法规 |
6.1.2 完善食品安全协同共治各项配套制度 |
6.2 参与动因层面 |
6.2.1 政府部门加强与多元主体协作 |
6.2.2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 |
6.2.3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
6.2.4 发挥媒体引导作用 |
6.2.5 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
6.3 协同引擎层面 |
6.3.1 确保有效参与 |
6.3.2 增强协同意识 |
6.3.3 畅通沟通协调渠道 |
6.3.4 优化信息共享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附录D |
附录E |
致谢 |
(7)上海规范职业索赔问题的新对策与新思考——以《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意见》和《免罚清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职业索赔问题的由来 |
(一)职业索赔问题丛生 |
(二)职业索赔弊大于利 |
二、上海规范职业索赔的新对策 |
三、上海规范职业索赔的新绩效 |
四、对规范职业索赔对问题的展望 |
(8)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数据分析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保险相关理论基础 |
二、发展战略管理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三章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第一节 J财产保险公司及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简介 |
一、J财产保险公司简介 |
二、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简介 |
第二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总体经营现状分析 |
一、总体经营现状分析 |
二、车险业务经营现状分析 |
三、非车险业务经营现状分析 |
四、农业保险业务经营现状分析 |
第三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现有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
一、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现有发展战略内容 |
二、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现有发展战略执行效果分析 |
第四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现有资源能力分析 |
一、资源情况 |
二、能力情况 |
第四章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第一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宏观环境——PEST分析 |
一、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二、经济环境分析 |
三、社会环境分析 |
四、技术环境分析 |
第二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中观行业环境——五力模型分析 |
一、行业内现有竞争者的分析 |
二、潜在竞争者进入能力的分析 |
三、替代品的替代能力的分析 |
四、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的分析 |
五、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的分析 |
第五章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展战略的选择与实施 |
第一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SWOT分析 |
一、优势 |
二、劣势 |
三、机会 |
四、威胁 |
五、J 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SWOT矩阵 |
第二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使命愿景与目标 |
一、使命 |
二、愿景 |
三、发展目标 |
第三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总体战略选择 |
一、战略定位 |
二、总体战略 |
三、总体战略实施原则 |
第四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竞争战略选择 |
一、竞争战略 |
二、竞争战略实施路径 |
三、竞争战略实施原则 |
第五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职能策略 |
一、车辆保险业务发展策略 |
二、财产保险业务发展策略 |
三、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策略 |
四、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策略 |
第六节 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展战略的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 |
二、人力资源保障 |
三、内部控制保障 |
四、企业文化保障 |
五、信息技术保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保障要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相关研究 |
1.2.2 食品安全共治的复杂性与现实挑战相关研究 |
1.2.3 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与成效的相关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2.1 基本概念 |
2.1.1 食品安全 |
2.1.2 社会共治 |
2.1.3 保障要素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有机团结理论 |
2.2.2 合作治理理论 |
2.3 有机团结与社会共治研究的契合性分析 |
2.4 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的初步分析框架 |
2.4.1 社会共治的主体分工 |
2.4.2 社会共治的社会规范 |
2.4.3 社会共治的共识达成 |
2.4.4 社会共治的管理协作 |
2.4.5 小结:四个保障要素的内涵与关系 |
第3章 现行政策所蕴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分析 |
3.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关政策文件概述 |
3.2 研究样本:六份政策文件的基本信息与代表性 |
3.3 政策文件的内容结构与编码过程 |
3.4 政策编码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验证情况 |
3.5 初步分析框架的改进与本研究框架的确立 |
第4章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实现的问题分析 |
4.1 选取食品安全典型事件情况 |
4.1.1 典型事件的选取及其基本信息 |
4.1.2 各个典型事件概述 |
4.2 主体分工的问题分析 |
4.2.1 政府主体间“卸责”问题 |
4.2.2 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问题 |
4.2.3 社会主体监管参与问题 |
4.3 社会规范问题分析 |
4.3.1 正式制度方面的问题 |
4.3.2 非正式规范方面的问题 |
4.4 共识达成的问题分析 |
4.4.1 内在目标与价值达成问题 |
4.4.2 外在宣传教育问题 |
4.5 管理协作的问题分析 |
4.5.1 多元主体管理协作问题 |
4.5.2 管理协作手段的问题 |
4.5.3 信息交流共享问题 |
第5章 食品安全保障要素实现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主体分工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1 监管部门间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和科学 |
5.1.2 政府全能型监管角色依然强烈 |
5.2 社会规范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正式制度的系统性不足 |
5.2.2 市场、社会主体的价值规范失位 |
5.3 共识达成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内在激励机制缺乏 |
5.2.2 宣传教育的“形式化” |
5.4 管理协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
5.4.1 多元主体间亟需协调机制 |
5.4.2 监管专业能力还不强 |
5.4.3 信息交流与共享不够 |
第6章 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更好实现的对策建议 |
6.1 推动主体深度分工 |
6.1.1 转变政府全能型监管角色 |
6.1.2 强化非政府主体的监管角色 |
6.1.3 完善监管部门内部权责机制 |
6.2 加强社会规范建设 |
6.2.1 提升正式制度的战略性、系统性 |
6.2.2 完善非正式规范体系 |
6.3 促进共治主体的共识达成 |
6.3.1 加强共治主体的利益整合,完善激励机制 |
6.3.2 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保障目标一致 |
6.3.3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价值认同 |
6.4 增强管理协作的效能 |
6.4.1 提升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 |
6.4.2 加强监管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建设 |
6.4.3 持续推进信息交流共享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赣南脐橙发展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一、关于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研究 |
二、关于赣南脐橙发展的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 |
二、访谈法 |
三、文献研究法 |
第二章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理论框架 |
第一节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理论 |
一、PPP理论框架 |
二、公共物品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节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概念及分类 |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概念、内涵与结构 |
二、特许经营类 |
三、外包类 |
四、私有化类 |
第三节 PPP的操作流程与主要应用模式 |
一、PPP运作方式的选择 |
二、PPP的操作流程 |
三、PPP的融资渠道与风险防控 |
四、PPP模式的主要应用模式 |
第四节 农业PPP模式 |
一、农业PPP的定义 |
二、农业PPP的类型 |
第三章 赣南脐橙产业链上游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
第一节 赣南脐橙上游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困境 |
一、生产要素缺乏 |
二、供应与市场需求不对称 |
三、抗灾技术有待提高 |
第二节 土地要素流转:统包、出租与入股 |
一、赣南土地概况 |
二、土地流转主要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三、问题的解决 |
四、土地流转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带来的启示 |
第三节 果树病菌感染治理:购买服务 |
一、赣南脐橙果树受病菌感染概况 |
二、果树病菌感染治理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
三、问题的解决 |
四、合作效益 |
五、果树病菌感染治理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带来的启示 |
第四节 赣州市国家柑橘种苗繁育基地项目 |
一、项目概况 |
二、运作模式 |
三、社会资本方选择 |
四、关键要素分析 |
五、项目效益 |
六、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带来的启示 |
第四章 赣南脐橙产业链中游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
第一节 赣南脐橙中游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困境 |
一、生产要素缺乏 |
二、附加值开发难度大 |
三、资金短缺 |
第二节 信丰县农夫山泉脐橙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一、项目概况 |
二、社会资本方 |
三、运作模式 |
四、实践应用 |
五、项目效益 |
第三节 建储藏库:政府补贴 |
一、建储藏库的缘由 |
二、政府补贴 |
三、政府补贴建储藏库带来的启示 |
第四节 融资:政府担保 |
一、融资的必要性 |
二、融资的实现 |
三、政府融资担保带来的启示 |
第五章 赣南脐橙产业链下游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
第一节 赣南脐橙下游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困境 |
一、市场销售体系不健全 |
二、市场规制不完善 |
三、诚实信用原则缺失 |
第二节 统一采摘时间:市场准入规制 |
一、统一脐橙采摘时间的缘由 |
二、科学规制 |
三、对脐橙采摘时间进行统一带来的启示 |
第三节 推介与打假:政府与市场联动 |
一、推介与打假的缘由 |
二、政府与市场联动 |
三、政府与市场联动推介与打假带来的启示 |
第四节 物流:设立协会与政府补贴 |
一、赣南脐橙物流存在不足之处 |
二、设立协会与政府补贴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促成了赣南脐橙的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
二、赣南脐橙发展中存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启发 |
第二节 不足之处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甘肃打假成效显着(论文参考文献)
-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实施效果的循证评价 ——基于3848个裁判案例[D]. 张捷. 兰州大学, 2021(02)
- [2]新冠肺炎防控中地方政府信息类工具应用问题研究 ——以滨州市为例[D]. 王洋. 山东大学, 2020(05)
- [3]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D]. 钱雯雯. 苏州大学, 2020(03)
- [4]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D]. 刘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5]江都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唐兴. 扬州大学, 2020(05)
- [6]协同治理视角下宁夏中卫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D]. 霍佰祥. 兰州大学, 2020(01)
- [7]上海规范职业索赔问题的新对策与新思考——以《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意见》和《免罚清单》为例[J]. 苏敏华,王永杰. 上海商学院学报, 2020(01)
- [8]J财产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江星洁.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6)
- [9]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保障要素研究[D]. 吴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10]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赣南脐橙发展中的应用研究[D]. 戴艳霞. 赣南师范大学, 2019(07)
标签:食品安全论文; 职业打假人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论文; 食品安全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