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包括: 银行、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1、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悔唤作考核评价制度;
2、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制度;
3、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制度;
4、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查询制度;
5、金融营销宣传管理制度;
6、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
7、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8、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9、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事件应急制度;
10、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规定应当建立的其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银行、支付机构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或者隐瞒限制条件等,对过往业绩或者产品收益进行夸大表述。
(三)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碧猛凯,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保证。
(四)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对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五)其他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行知中为。
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金融机构提供和服务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及促进健康稳定运行而制定的法规。
拓展资料:
1.2020年9月1日,《中中羡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第6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9月15日发布,共七章六十八条,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3.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培训对象应当全面覆盖中高级管理人员、基层业务人员及新入职人员。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多发、风险较高的业务岗位,应当适当提高培训的频次。
4. 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考核评价时,应当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并合理分配相关指标的占比和权重,综合考虑业务合规性、、投诉处理及时率与合格率等,不得简单以投诉数量作为考核指标。
5.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评估其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合度,合理划分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等级,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
6.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孙巧时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非法占用金融消费者资金及其他。
7.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尊重,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者国籍等不同实行歧视性差别对待,不得使用歧视性或者违背的表述。
8.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意愿,不得擅自***金融消费者办理业务,不得擅自修改金融消费者的业务指令,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