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在WTO中处于不利地位(论文文献综述)
张巩[1](2021)在《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了衰退的泥潭不能自拔,如今危机虽已过去十余年,但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依然乏力,难以摆脱不景气的困境。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多国采取“封国”政策,全球需求萎缩,投资规模锐减,产业链、供应链断裂,国际贸易面临不利的政策环境因素,贸易下降趋势不可避免。这表明,上世纪70年代以来由生产资本拉动的最强劲的全球化已经落潮,西方发达经济体失去了主导经济全球化的能力与意愿,英国脱欧、乌克兰危机、意大利修宪公投失败、美国退群、中美贸易战等一系列事件都似乎印证了逆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伴随着逆全球化,各国保护主义呼声越来越强烈,国际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美国由全球化的倡导者转而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成为贸易摩擦的策源点。根据国际贸易理论,当保护主义盛行之时,贸易摩擦极易产生。面对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风险加大的国际局势,国内外学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对贸易摩擦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从总体上来看,缺乏对该问题进行系统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的学说,而贸易摩擦的本质就是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因此有必要也又有可能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深入研究贸易摩擦的根源及生成机理,并结合我国实践经验提出应对贸易摩擦的中国智慧。本文构建了一个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运用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阐述贸易摩擦的生成机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国际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是以国际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由于各国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同导致国别价值存在差异,因此在按照国际价值进行商品交换时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生产率较高、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的国家会获得超额利润;生产率较低、国别价值高于国际价值的国家就会亏损。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国际超额利润,在国际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形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国际分工,由该分工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是不稳定的,当这一关系发生变动或存在潜在变动因素时,极易产生贸易摩擦。同时,本文分析了贸易摩擦的根源,并对引起贸易摩擦的其它相关因素进行政治经济学解释。在此基础上,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摩擦、发达国家间贸易摩擦、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摩擦的几个方面对贸易摩擦的成因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贸易摩擦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的解释和说明能力。鉴于守成大国与崛起大国的贸易摩擦成因具有特殊性,本文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例分析了守成大国与崛起大国贸易摩擦的生成因素并进行实证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美国GDP增长率、中国技术进步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与中美贸易摩擦数量存在显着的相关性,进一步印证了贸易摩擦的本质是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其应对之策也必须从维护国家利益入手,不断提高我国生产力水平,通过夯实国家基础,化解过剩产能,畅通经济内循环系统,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等途径促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刘滢泉[2](2020)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充足、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能源消费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的矛盾愈加严重。能源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种类,当前,世界能源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燃料。大量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会带来酸雨、雾霾等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更会引起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与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国际社会的能源危机、能源安全等问题浮出水面,也让许多国家更清醒地意识到能源供给持续性和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核事故,尤其是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引发了人类对核能安全的不信任。一些国家相继宣布“弃核”,并努力实现从核电到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此,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再生能源低碳、清洁、可持续的优点,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青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从过去个别国家、部分地区逐步扩展成为全球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降低能源进口的依赖程度,保障本国能源安全,推进能源转型;保护环境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初始投资成本高、成本受技术创新进步影响大、长期成本有下降空间等显着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巨大的投资、研发成本给成立初始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传统能源相竞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这一特点,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的环境、生态、经济价值,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政策,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作为未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之一,不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说,谁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领域占得先机,就将在这场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中获得优势地位。世界各国既是气候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更是经济社会存在竞争的利益个体,在逆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在争夺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国际市场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补贴作为一种常用的政府激励措施,成为各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常用手段。随着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补贴措施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应当如何使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断涌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更是对各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合规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各国普遍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给予补贴的背景下,相比环境负面效应更大的化石能源补贴,为何可再生能源补贴屡遭国际争端诉讼?成为本文研究国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从GATT到WTO,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WTO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了秩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维护作出了贡献,其制度的详实程度、争端解决机制的广泛实践,成为全球化时代成员方遵守的“模范国际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WTO既有制度的僵化、新规则的难以达成,都让成员方对WTO“究竟走向何方”产生了怀疑。争端解决机构难以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难以开展合规论证,正是WTO既有制度僵化的印证和缩影。与多边经贸规则难以达成相对应,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如火如荼。美国、欧盟、日本主导或参与了TPP、CPTPP、USMCA、EPA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具体到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前述区域贸易协定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环境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变通适用”等规则的设计,事实上改变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体现了先进发达国家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意图。虽然目前而言,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相对原则,且未有争端实践适用,但结合多边经贸规则的形成过程来看,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推而广之,也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先进发达国家在推进诸边、双边层面经贸规则发展的同时,也在国内层面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设计覆盖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环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并向全球输出了“上网固定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制度设计,在国内法制度层面实现了领跑。而今,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补贴支持,先进发达国家更多地掌握了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术,其中部分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了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实力。由此不难发现先进发达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领域的整体设计图谱:第一,在国内法制度层面逐渐将市场因素纳入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以实现优胜劣汰,提升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第二,把握既有多边经贸规则,发起对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措施争端,为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市场和发展时间;第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制定有利于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高标准条款,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立法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能源安全问题是国家能源发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核能安全性备受质疑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我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近年来,中国也成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然而,近年来,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的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在国际上屡遭反补贴诉讼。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在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的发展。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4年后未有新的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缺乏系统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散见于法律、政策之中,且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法制化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制度的合规性也有待论证。制度的局限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实践中“弃风弃光”现象一方面是电力消纳的统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合理性的实践质疑。如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成为本文研究国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本文将在既有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找制度依据,并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探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及制度问题,并将归纳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内国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趋势,以推进多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和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价值、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分析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相关制度,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及WTO制度,归纳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所应遵循的逻辑思路;研究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制度,从诸边、双边层面为多边层面制度革新提供参考借鉴依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专向性、不可诉补贴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与GATT1994第20条的关系等几个法律问题,就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发展提出了建议;对标WTO既有规则体系及案例实践,审视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合规性,在结合他国立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审视国内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科学性,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解决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五章组成。第一章通过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补贴概念的界定,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从基础理论层面为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结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气候、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及环境问题的无国界特征,寻求发展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可能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结合“幼稚产业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政府通过“有形的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化能源产品的最终成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符合自然法的公平价值和理性精神,体现了自然法的核心诉求。在综合政策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空间、可实现,国际社会的认可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各国政府常用的政府干预手段和调控措施,其存在必要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然而,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质疑、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救济措施、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频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深陷”国际法律争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性备受质疑,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的动因所在。第二章围绕WTO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适用这条主线,在第一节分析了WTO框架下SCM协定、GATT1994、GATS和《农业协定》中的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制度及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适用性,发现除了SCM协定,其他协定中的补贴制度都无法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提供充分依据;除了《农业协定》中的“绿箱”国内支持措施,其他涵盖协定中均无肯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环境价值、正外部性的补贴制度,有鉴于《农业协定》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当前WTO框架下没有专门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特殊补贴制度;从制度层面来看,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论证遵循一般补贴认定、论证规则。在第二节中,结合WTO争端解决实践,以“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为例,详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规则;并结合DSB裁决正、反两方面的评价肯定了既有合规论证规则的价值,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所在;并结合WTO补贴争端实践发展,发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呈现“非补贴”化处理和高频度嵌入“国内成分要求”两个显着发展特点。而今,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发展呈现“停滞”状态,结合实践发展反思制度本身,发现WTO框架下补贴认定制度和分类制度都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无法在既有补贴制度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提供豁免机会。DSB实践中形成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方法,是根据当前WTO框架下补贴制度做出的最无奈,也是最积极的选择,这种合规论证方法虽然暂时为非禁止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在事实上构建了暂时的绿色安全网,但从解决问题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依然不是根本之道。第三章围绕“非多边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从“诸边、双边”区域贸易协定视角和“单边”内国法视角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重点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诸边、双边”维度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事实上拓展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从实体层面将环境因素融入补贴制度、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设计改变了国有企业补贴认定方式,从程序层面凸显了对透明度原则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多个国家(地区)认识到了既有WTO框架下补贴制度无法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需求,并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发展尝试,这对在多边层面尝试制度革新提供了发展思路。当然,区域贸易协定中许多创新规则的设计还不够完善,相比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相对更为原则,实践中也未有争端案例适用这些创新规则,规则如何加以运用、解释还有待实践的发展。在“单边”维度下,列举国家都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形式各样的补贴,都有着自成体系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列举国家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制化程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共同构筑了制度体系。列举国家相互之间在制度上也存在相互借鉴,同一补贴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需要特定国家结合本国能源市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适用。而今,市场因素逐渐并充分融入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以预计,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逻辑,无论一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究竟为何,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补贴的规模、数量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最终面向的是自由市场,并将在自由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对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制度内容和发展趋势的把握,对多边层面制度革新及中国相关制度发展都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第四章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展困境和制度适用问题,参考非多边视角下相关制度的发展实践,以WTO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和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两个层面出发,为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第一节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通过对不可诉补贴制度恢复、修订,为具有环保、科研价值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构建了绿色空间;通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视角下为可再生能源产品争取特殊待遇;参照《农业协定》分类模式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设计特殊规则,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提供发展思路。第二节根据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特点,结合“具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在补贴制度范畴内得到救济”的现状,尝试在补贴制度之外,为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论证寻找制度依据;效仿EPA吸纳一般例外条款的做法,着力探析WTO框架下GATT1994第20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并在归纳GATT1994第20条实际适用效果的基础上,从适用方法变更、条款修改两种“必要的变通”模式出发,建立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路径。虽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阻力重重,但还是应当有制度革新的愿景和勇气,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合法性论证提供发展思路和方向指引。结合逆全球化发展浪潮,多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也无法一蹴而就,应当结合多边、诸边、双边、内国法实践发展,以原则导向的修订为起点,明确制度改革基本方向,以期实现从原则形成到原则接纳,再到规则形成到规则接纳的发展过程,有策略、有方法的实现多边经贸规则渐进式改革的目的。综合第四章的制度设计,本文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论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需要多边层面规则的革新,无论是否最终在WTO平台解决,WTO既有制度和实践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在既有多边补贴制度框架内,最紧迫的就是重建不可诉补贴制度,在原则修订的基础上,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创造绿色空间;第三,对于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通过在对GATT1994第20条进行“必要的变通”的基础上加以适用,为该类措施在制度层面再提供一次得以豁免的机会。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既有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的内容,且以政策为主。第五章在系统梳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具体类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内容,归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的三个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向“政府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并举”的方向转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融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内容。中国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呈现法制化程度不高、制度内容科学性有待提升两个明显不足,存在发展完善空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价值,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涌现,本章第二节对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在“遵守国际法义务”“借鉴他国有益实践”“坚持因地制宜思路”基本思路的指引下,针对第一节中提出的制度问题,着力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制化水平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的科学化水平,并对涉嫌“国内成分要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给予了特别关注。第二,要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在“坚定多边立场”“坚持国际合作”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积极关注并参与多边、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并对多边、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过程“非商业援助制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基准”等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对“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背景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进行了发展展望。中国是WTO的重要成员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受益者和坚定拥护者,围绕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改革设计中国方案,既是履行负责任大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无论WTO本身最终走向何方,多边经贸组织、多边经贸规则都不可或缺,在多边经贸规则重构的当下和未来,保持关注、持续参与、主动发声,都是避免成为新多边经贸规则“被动接受者”的积极作为。在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中,提交中国方案设计,是贡献中国智慧的有益尝试,也是坚定多边经贸谈判立场的实际行动。中国也应积极关注CPTPP、USMCA、EPA谈判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走向,了解区域贸易协定在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中国更应在自己主导的RECP谈判、“一带一路”倡议中,将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制度加以融入,为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进行积极尝试。未来,人类文明必然会进入一个新能源的时代,但前往这条新能源的路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今的新能源,在科技发展后可能会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也会给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带来新的内容。即使在当下,化石能源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消费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因此,一要统筹兼顾、遵循能源发展规律,重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能源在步入新能源时代的“桥梁”作用;二要为科技进步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业化留有充分的制度发展空间,关注新能源领域的立法需求,展现制度的前瞻性,多面助力国家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三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生态税等层面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以期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更为全面的制度体系。
孙舒[3](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董洪梅[4](2019)在《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文中提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并行趋势,在当前全球多边体制发展受阻、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兴起的背景下,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备受世界各国所青睐。截至2018年年底,向GATT/WTO通报并仍然有效的实际区域贸易协定(RTA)共计292项。在区域贸易协定数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其规模越发扩大,内容更加广泛。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涵盖了11个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包括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在内的16个国家(印度于2019年11月4日宣布退出RCEP)。无论是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都将开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上战略日程。中国自2001年年底成功加入WTO以来,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多边合作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参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性,并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发展非常迅速。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数据,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共有14个,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以周边为基础、涵盖四大洲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已初具雏形。但是,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最近的十余年,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厘清。因此,本文从中国的视角分析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构建计量经济模型检验自由贸易区整体的贸易效应和投资效应以及经济视角下的其他影响,并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从实证检验中得出的启示,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及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章,绪论。阐述本文研究的国内外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目的,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自由贸易区基础理论与研究综述。明确界定本文研究的自由贸易区(FTA)和国内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FTZ)的区别;梳理有关自由贸易区的传统理论和非传统理论,同时从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国外的自由贸易区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三个方面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梳理中国建设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动因、进程、特点、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阻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自2001年起步,历经三个阶段的努力,整体上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具有国家高度重视、数量与质量同步推进、建设模式多元化、指导思想与战略布局清晰等鲜明特征。目前,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在世界经济中的整体影响力显着提升,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经贸联系紧密。但是,依然存在经济体量偏弱、发展格局有待优化、议题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等不足,未来自由贸易区建设面临国内产业升级压力增加、内部协调难度上升、谈判机制需要完善等内部阻碍,而CPTPP等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因竞争而导致的担忧,成为未来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外部阻碍。第四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从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贸易的角度,首先分析中国已经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关于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内容,随后从总量、比例和增速三个层面分析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的促进作用,最后构建扩展的引力模型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中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规模不断提升,占中国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增加,而且与伙伴国(地区)贸易增速明显高于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速。扩展的引力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自由贸易区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双边贸易流量。但是,随着时间的累积,自由贸易区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出现减弱趋势,而贸易转移效应并不明显。第五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首先分析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的发展趋势,随后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相关因素对中国向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影响,最后阐述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之外的经济效应。经验分析和计量模型检验的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显着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向投资规模,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平台。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了国内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扩展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并为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理念、内涵和动力。第六章,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总结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结合实证研究得到的启示,从妥善处理对外开放与风险防范、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自由贸易区(FTA)与自由贸易试验区(FTZ)发展的关系,落实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规划,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徐雅[5](2020)在《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世界上重要的贸易大国。在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机遇,同时也使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下全球,尤其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大肆奉行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发起针对中国等国家的贸易摩擦,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破坏了国际贸易关系和经济秩序,形成了与经济全球化以及贸易自由化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的现象。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有助于我们认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不平等的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实质,以及不平衡发展规律,认清西方“自由贸易”的历史真相和本质,对于深刻理解和解释经济全球化本质和规律,加快中国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缓解贸易摩擦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因此,要正确认识、解决这些问题,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需要学界发出马克思主义的声音。目前,一方面,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占据主流地位,该理论体系代表了当前发达国家基本立场,脱离了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实践;另一方面,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国际贸易思想的研究较少,并且大多停留在对马克思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文献的梳理和归纳,缺乏创新,对于应对当前国际贸易挑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进一步深化研究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国际贸易理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乃至全球国际贸易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纵观马克思的一生,其关于国际贸易思想的观点散见于不同时期的着述之中。本文立足于对马克思不同时期文本进行系统梳理,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在论文逻辑架构上,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纵向梳理其发展脉络,横向阐释其思想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形成的理论来源。本文主要从欧洲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后的国际贸易思想开始研究。既包括了马克思深入研究的古典国际贸易思想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想。还包括了马克思论述相对较少的重商主义国际贸易思想、重农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前者直接影响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形成,因此,前者属于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前者又受后者的影响,故后者属于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间接理论来源。第二部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批判性继承发展西方古典国际贸易思想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按照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对国际贸易思想理论基础的概括、总结,得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国际贸易的基本观点,即关于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本质和规律、地位和作用以及政策演变等,并运用相关理论和基本观点分析资本主义国际贸易政策的二重性。可见,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一个涵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基本观点、政策措施在内的完整的思想结构。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国际贸易理论、基本观点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批判,得出应该怎么扬弃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及对未来社会国际贸易的预期。第三部分,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与西方主流国际贸易思想进行比较,主要从资本主义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基本观点和政策措施展开比较。由于两种思想阶级立场不同,则其思想内容必然存在差异。通过比较,有助于全面充分认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理解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基本观点和政策的实践性、阶级性、科学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统一。通过比较也可以看出,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并不排斥西方国际贸易思想在某方面的科学性,其也借鉴了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合理成分,加以发展运用。西方国际贸易思想也不能推翻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科学结论。不论是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还是西方国际贸易思想,都将会相互借鉴,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但不是合并。第四部分,通过第三部分比较发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即科学和人文的统一,其更具有包容性,在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史中的历史地位举足轻重。并且,比较发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立场、观点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中国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马克思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当代国际贸易的实践,但是其国际贸易思想对于我们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创造性地发展、运用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为加快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美中贸易摩擦;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资本“引进来”与“走出去”协同发展;推动中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型;进一步提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放度;缓解和阻止贫富差距提供新思路。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作为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的宝贵遗产,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世界经济贸易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综上所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内涵深刻,覆盖范围广,吸收借鉴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科学观点,并且全面概括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实践经验。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主要内容,立足于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实践,尤其是针对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实践问题有着一定的启迪意义。经过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之后,本文得出三个创新性的观点。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本文较系统地构建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内容的结构框架,即涵盖了其思想的理论基础、基本观点以及政策措施。第二,本文认为,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实践性、阶级性、科学性、人文性的有机统一。其阶级性和科学性有机统一、科学性和人文性有机统一、阶级性和人文性有机统一,并且阶级性、科学性、人文性又是以实践性为基础,四者有机统一。第三,本文认为,美中贸易摩擦的实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的博弈,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价值链走向高端化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
刘登攀[6](2019)在《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发生了重大战略转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成为亟需回答的时代命题。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方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进行研究,梳理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理论论述、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总结了其主要特征,并进而研究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最后提出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从而尝试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全文共包括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包括研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等,正文包括五章。第一章着重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首先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的界定,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以前对外开放的区别;其次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对外开放理论的梳理,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找到理论渊源,也更好弄清其与新时代对外开放思想的区别;第三则通过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系统总结和分析,为弄清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转变找到理论基础;第四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的梳理,将其主要归结为开放方向、开放原则、开放路径、开放价值导向、开放与新发展理念、开放与国内治理、开放与世界治理等几个方面。第二章、第三章重点从实践层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这一历史命题。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从总体上、从形式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体面貌。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的分析,也即对自由贸易区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业扩大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人民币国际化等对外开放战略措施的分析,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其基本内涵包括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第三章通过国内与国际、历史与现实相比较的方法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呈现出的独特特征,从关键角度、从实质意义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解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其他对外开放区别,认清其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历史地位。其主要特征包括在治理方式上所呈现出的治理特征,在中国2000多年对外开放史上所呈现出的历史特征,在全球化500年历史上所呈现出的对于推动新一轮全球化发展的全球化特征,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比较中所呈现出的不同的价值导向特征。论文的第四章和第五章重点从实践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历史命题。第四章系统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内外部条件,即中国内部所拥有的优势和劣势,外部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内部来看,中国自身所拥有的对外开放优势主要包括庞大内部市场规模优势、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等五方面。中国对外开放的劣势主要包括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营商环境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海外权益保护机制和能力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相比差距较大、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外部来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面向发展中国家,抓住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面向发达国家,抓住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面向新科技革命,抢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面向全球治理,抓住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中国面临的外部挑战主要包括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上的挑战、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政治安全等复杂风险的挑战、部分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第五章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通过对新时代对外开放实践和理论的总结,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的依据,并提出了核心战略、保障战略、对美战略、安全战略等四大战略。核心战略是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造中国引领世界发展的竞争力:其目标是塑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其基础是庞大市场和优质产能,其动力是抓住新科技革命机遇、占据价值链顶端,其主体是培育一批世界级跨国公司,其路径是“一体两翼”的建构途径,其保障是完善构建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保障战略是创造有利于实现核心战略的内外发展环境,具体包括: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即国内宏观环境保障,完善海外权益保护机制体系即海外权益保护保障,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即国际治理体系保障。对美战略是中美开展全面战略合作,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安全战略是守住经济安全底线,具体包括: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文章的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结语的第一部分强调了中国对外开放战略转型的总体原因。结语的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论文第一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第二章到第五章主要从实践层面回答“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其中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回答前一个问题,第四章和第五章则着重回答了后一个问题。结语的第三部分简明总结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那振芳[7](2019)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美贸易战的爆发,不仅改变了中国产业升级与经济建设的外部环境,而且为全球经济的增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中美贸易战未来趋势的关键,在于其爆发的真实动因。本文将以中美两国经济利益变动为主线,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现有文献对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原因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主要结论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遏制,打压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解决美国的国内经济问题等。但鲜有文章从中国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脉络,去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乃至激化。本文的分析,不仅可以通过厘清低生产率国家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向贸易摩擦发生的传导机制,进一步补充和丰富现有贸易摩擦动因理论体系,而且对于中国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分析逻辑为,以中国加入WTO以来面临的中美贸易摩擦为研究对象,以中美两国制造业的发展情况为切入点,从产业和行业的角度,探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并基于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提高与中美贸易战爆发之间的关系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首先,从理论上厘清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根据Baldwin模型,从国家整体角度看,一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可以带来资本的广化和深化,而根据罗默模型、“干中学”模型等经济学经典理论,资本要素的增加为技术进步提供了保障,导致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向高级化转变。Rybczynski定理和Bond、Trask&Wang模型则说明,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化会向制造业内部结构和商品出口结构延伸。根据Gomory&Baumol模型,低生产效率国家,成为更多产业生产商的过程中,会影响到与高生产率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当两国经贸关系处于冲突区时,两国之间的利益处于此消彼长的“敌对”状态。那么,高生产率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会依赖在两国经贸关系中的有利地位,以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思想为依据,运用贸易政策进行强制干预,贸易摩擦就发生了。当高生产率国家受到的危害沿着产业、经济和国家层面不断递进时,贸易摩擦会随之不断激化,甚至转变为贸易战。需要说明的是,低生产率国家生产率的提高是市场自发行为,高生产率国家运用经济或其他形式的手段进行干预才导致了贸易摩擦的发生。其次,对中美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进行回顾。通过对中美两国制造业发展和竞争力相对变动情况的分析发现,中国在传统产业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力,但优势在弱化,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在不断提高。美国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下降的,2009年以来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也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界,表现出了不同特征,焦点产业开始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换。综合看,中国制造业发展呈现的结构性变化,与中美贸易摩擦呈现的阶段特征,从时间维度上是匹配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以上内容为中美贸易摩擦分析的切入产业勾勒出了基本的分析轮廓。再次,从制造业竞争力视角对中美贸易摩擦的爆发乃至激化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不管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还是危机后,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都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存在密切联系,但是影响路径不同。2008年以前占比较高的传统产业贸易摩擦,美国是因为作为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国内产业受到中国商品的冲击,高昂调整成本的存在,导致美国政府接受国内利益集团的游说,发动贸易摩擦。而2009年以来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贸易摩擦,根源也在中国相应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但美国的出发点却不同,是为了扞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领导地位和垄断利润,所以更为激烈。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影响到了美国未来在经济领域的领导权和垄断收益,是美国发动本次贸易战的经济根源。而中美产业竞争力的相对变动,延伸到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中,结合新兴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特征,促使中美在政治和安全领域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些因素与美国民族主义的碰撞,导致了本次中美贸易战的爆发。第四,对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进行简要分析。通过对竞争力来源的梳理,总结出新兴产业竞争力的驱动因素,并以此为分析框架,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通过对华为公司成长历程的分析发现,企业乃至行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对硬实力的培育。所以只要中国新兴产业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努力完善自身,那么就可以将本次贸易战带来的负面影响转变为发展动力。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对中美贸易战的前景进行简要分析,然后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刘政[8](2019)在《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研究 ——以美国经济战略为视角》文中认为与国际贸易规则不同,当前的国际投资规则呈现出碎片化的状态。作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最大的国家,美国主导着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规则,其参与的双边投资协定(BIT)在国际投资规则中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因此成为研究国际投资规则的良好对象。由于中美之间尚未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所以研究美国BIT及其最新的2012范本对于中国同美国谈判和中国适应、参与制定、乃至主导国际投资规则具有一定的意义。双边投资协定不仅仅是国际条约和法律文件,它还反映了一国对吸收外国投资和本国对外投资的态度,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服务于经济战略。因此,从经济战略的角度去研究BIT,可以从整体上系统的认识它,避免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况。经济战略是一国关于经济的总的方针,包括战略的目标和战略的实施方式两个方面。按照简单也即最优设想,经济战略的目标似乎应是最大化本国整体的经济利益,也就是经济战略服务于国家整体利益。但是由于不同群体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影响程度不同,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一国经济战略的目标更可能具有二元性,即该国经济战略有两个出发点。美国经济战略的二元性尤其鲜明,因为资本力量异常强大,资产阶级控制着国家政权,从而使国家行为优先满足资本(资产阶级)利益,其次才是兼顾国家整体利益。正因如此,美国创造条件使资本流动到世界各地,在全球范围内攫取利润,也造成了国内的产业空心化、就业机会转移及由此衍生的社会问题。美国经济战略的实施方式发生过数次转变。从美国独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一直是“内生型”的方式,即主要依靠国内生产活动获取利益。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战略的实施方式转变为“外向型”,不再单纯依靠国内生产,而是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将生产环节转移或外包出去,自身占据价值链的高端部分,从外部获取利益。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更是依靠美元世界货币地位,通过操纵自身货币政策造成它国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波动,并利用波动攫取利益,掠夺它国的存量财富。此时的美国已从增量财富创造者转变为存量财富掠夺者。美国经济战略的实施方式之一是对外投资,如果不能对外投资,就无法从外部获取利益。因此,美国需要一个工具来方便资本自由进出它国、保障在外资产的安全,并帮助美国资本扬长避短,限制竞争对手。这是美国经济战略赋予BIT的使命,为此美国先后制定了数个BIT范本,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和现实需要进行修改,并以此为基础同它国谈判。例如最新的BIT2012范本对投资便利程度和保护力度的要求非常高,还包含国有企业、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等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内容。由于签约对象国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远不及美国,所以最终协定和范本几无差异,主要体现美国的意愿。具体到美国BIT2012范本的各个分则,它们每一个都体现着美国的经济战略。投资的定义是BIT的基础性条款,它决定了 BIT的适用范围和功能大小。BIT2012范本采用了非常宽泛的投资定义,几乎将所有类型的财产都囊括进来,以达到充分保护美国在外资产的目的。但是投资定义扩大化的影响不仅在于此,与其它条款结合起来,它事实上产生了一些隐含的影响,如要求东道国开放资本账户,导致东道国更多的成为投资争端的被告,对此发展中国家应予以重视。在美国的BIT等国际投资协定中,竞争中立规则存在对国有企业、“非商业援助”和“不利影响”定义不合理的问题,对国有经济比重大的国家十分不利,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竞争力的工具。竞争中立规则的理论前提并不成立,在逻辑上也藏有陷阱,其初衷本应是政府不得格外优待与自身利益一致企业,把约束对象定义为国有企业并不准确和公平。由于美国大企业能够影响、控制本国政府并使二者利益一致,这一概念的偷换使其能够避开竞争中立对自身的不利影响。我国应主张将国有企业概念替换为“与政府利益一致企业”概念,使竞争中立规则真正公平和对等。劳工标准最初与国际投资规则并不关联,美国以保护本国产业和发展中国家劳工为名,将劳工标准纳入到BIT中,希望借此扬长避短,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并讨好国内劳工阶层,将国内矛盾转移。然而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低于发达国家是市场规律决定的,且具有历史因素,并不是发展中国家的过错,相反发达国家及跨国企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劳工标准也不能科学反映劳工福利的高低,发展中国家应主张建立更加合理的劳工标准和责任划分体系,要求发达国家给予补偿并合理限制对资本的过度保护。业绩要求规则是一项传统规则,美国以防止政府干预、维护市场效率为名,在BIT2012范本中将其更加细致化和严格化,目的是防止发展中国家通过本地成分、出口比例等业绩要求措施破坏美国设计的全球生产经营链条,减少对美国资本和企业的束缚。但是东道国的业绩要求措施本质上属于预先制定、预先提供给投资者的契约,并非强迫而是自愿遵从。业绩要求规则禁止一切形式的业绩要求措施,反而违背了契约精神和意思自治原则,在理论基础上站不住脚。环保条款与劳工条款类似,美国意图借此增加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的成本,防止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然而其理由并不公平,美国等发达国家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在历史上的工业化时期并不存在、也未曾遵守国际环保规则,在其工业化后要求发展中国家去遵守规则并不公平。而且由于各国资源禀赋的结构性差异和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同,也并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环保标准,因此BIT中的环保条款也不公平合理。负面清单主要是准入前国民待遇的例外,它的作用不仅在于对东道国弱势产业的保护,还在于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分配。从是否创造增量财富的角度考察,外国资本进入不同行业产生的效用不同。在采矿业、农业和以金融、公共服务为代表的服务业,外资进入并不创造增量财富,而是拿走东道国的存量财富,制造业则是外资能够创造增量财富的行业。美国BIT要求的简短清单即是美国获取它国存量财富、实现经济战略的工具。BIT中的其它条款,如争端解决条款为最大化保护美国在外资产,写入了便利的投资者起诉东道国之规定,侵犯了东道国的司法主权。金融审慎条款与征收条款结合,给了美国以维护金融稳定为名变相征收它国投资者财产的权利,是一个新现象。根本安全条款对应的美国外国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消除了美国负面清单内容少的不利影响,并赋予事后禁止外资的权利,这一制度并不透明,尤其对中国的国有企业相当不友好。美国BIT将随着经济战略的转变而变化。美国自特朗普上任后表现出越来越重视国内生产的趋势,减税、基建、重振制造业计划和中美贸易战均是表现。吸引、要求资本回流美国表明其原有的依靠对外投资在外部攫取利益的经济战略发生转变。在此情况下,BIT的任务也将改变,既可能随着吸引外资重要性的提高而降低协定的标准,以期达成更多协定,也可能就此被废弃。中美BIT谈判存在多种分歧,如国有企业、劳工标准、负面清单等。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两国经济战略的冲突、规则主导权的争夺和利益交换的不匹配。中国不必高估中美BIT的重要性,应持超然态度对待谈判,不宜过多让步。由于中美战略的根本矛盾,两国经贸关系的竞合性越来越复杂,最终将导致无法达成BIT,或者由于偶然因素仅仅达成一个象征性的宣言式协定。
邢文达[9](2019)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环境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全球环境治理实践,重点探讨了跨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体系下的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环境税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两方面的特点,其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环境政策,而且税收基础与环境因素紧密相连。环境税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建立在经济学的负外部性与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之上的市场性环境政策,在具体研究中往往使用博弈论(Game Theory)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必要的协调则会使得各国和地区处于非均衡状态。考虑到各国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不同,环境税收的种类、征收幅度以及征收方式等也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价格扭曲和更加频繁的国际贸易摩擦,而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则是建立环境税收政策的国际协调制度。这不仅需要各国和地区之间形成共同的认识,还需要采取共同的行动,经济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1)(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为解释各国和地区共同行动的动因和方式提供了分析框架。本文以世界贸易组织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和欧盟框架下的能源税指令为例,具体阐述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包括环境税国际/跨国协调法律机制产生的背景与历史、内容、实施以及启示。在使用经典法律分析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理论、现实背景和形成过程的介绍,并且以经济理论为逻辑线索对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中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通过对比以上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本文认为,环境税边境调整参与国家和地区众多,但制度松散;能源税协调实施范围相对较小,但是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约束性。本文根据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分析和对比了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形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发现有三个因素对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第一个因素是完善的机构建制,集体行动理论和博弈论均认为,通过协调产生的共同行动较为容易发生在完善的机构建制之中,因为完善的机构建制可以通过多次博弈来降低共同行动的成本。第二个因素是在机构建制的基础上,协调内容需要从协调的目标、政策、技术到最后法律制度的顺序逐步完成,以及从已有制度的保持到未来更高目标的逐步协调。第三个因素是各国和地区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本身环境税政策的发展程度。本文最后落点于探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影响及启示。由于税收和环境问题涉及内容广泛而复杂,而且有一定的技术性,所以容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温床。我国为维护自身利益,应当防备其他国家和地区利用环境税边境调整来进一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环境税作为能源税中的最重要税种,是多年来国际关注的焦点,我国已经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能源税体系,在建设高水平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政策的指导下,能源税的国际协调有可能成为未来讨论的热点议题。最后,本文在借鉴欧盟促成能源税协调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本文分析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第二,本文深入探讨了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或投资者在进入享有贸易优惠的发展中国家之后,会“洗劫”本该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碳交易”贸易中的优惠。第三,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环境税已经逐渐成为一些国家保护环境的法律和经济手段。欧盟作为世界环境标准、环境政策的先行者和榜样,其走过的路对后来者有诸多启示。
邓平平[10](2018)在《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世界经济体制变革,新兴经济体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愈发重要,希望赢得与其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制度性话语权,形成更加合理的全球治理格局。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规则中的主导地位面临着严峻挑战,全球贸易治理机制进入变革期。西方发达国家试图通过重新塑造贸易秩序,再次夺回昔日的主导权,从根本上对新兴经济体及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打压。为积极地应对逐步形成的国际贸易新规则,中国需要在参与全球贸易治理的基础上引领贸易新规则的制定,以提升在国际贸易新规则中的话语权。一国的话语如何成为全世界共同遵循的普遍共识,不仅关系到该国的国家利益,对于国际政治特别是国际格局的稳定具有深刻的战略性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对于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影响非常重要,成为各国政府部门及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争夺已成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对其内涵、影响因素以及量化评估指标并未深入分析。中国要真正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必须从提升话语权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尝试构建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指标体系,科学地评估当今世界争夺话语权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才能有的放矢,进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战略对策。文章由七部分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及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为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话语权理论、国家利益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制度创新理论、软实力理论;第三章从硬实力和软实力两个方面,介绍了影响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因素;第四章分析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第五章构建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标体系,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了OECD国家、G20国家的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数;第六章分析日本、美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最后一章为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对策思考。
二、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在WTO中处于不利地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在WTO中处于不利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1)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思路与结构框架 |
0.4 研究方法 |
0.5 创新点与不足 |
第1章 贸易摩擦问题的相关研究综述 |
1.1 贸易摩擦的内涵 |
1.2 贸易摩擦的成因 |
1.2.1 贸易摩擦成因的微观理论 |
1.2.2 贸易摩擦成因的中观理论 |
1.2.3 贸易摩擦成因的宏观理论 |
1.2.4 贸易摩擦成因的公共选择理论 |
1.3 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 |
1.4 文献评述 |
第2章 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 |
2.1 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生产相对过剩 |
2.2 贸易摩擦的生成机理:国际价值规律与国际生产价格规律 |
2.2.1 国际价值规律、国际生产价格规律与国际超额利润的形成 |
2.2.2 国家间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的形成 |
2.2.3 国家间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变化引致的贸易摩擦 |
2.3 贸易摩擦的内因分析:国内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与冲突 |
2.4 贸易摩擦的外因分析: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与冲突 |
2.4.1 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基于产业间贸易的分析 |
2.4.2 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基于产业内贸易的分析 |
2.4.3 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基于产品内贸易的分析 |
2.4.4 技术进步引发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矛盾与冲突的一个模型——基于产业内贸易的分析 |
2.5 贸易摩擦中的认知冲突:经济发展模式的国家间差异 |
2.6 贸易失衡引发贸易摩擦的表象与本质 |
第3章 贸易摩擦成因的分类考察 |
3.1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
3.1.1 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贸易摩擦成因解析 |
3.1.2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贸易摩擦成因解析 |
3.1.3 案例分析:美墨卡车跨境运输争端案 |
3.2 发达国家间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
3.2.1 发达国家间贸易摩擦成因解析 |
3.2.2 案例分析:特朗普时期的美欧经贸冲突 |
3.3 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
3.3.1 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摩擦成因解析 |
3.3.2 案例分析:印度对华的反倾销贸易争端 |
第4章 守成大国与崛起大国贸易摩擦的成因分析——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例 |
4.1 守成大国与崛起大国贸易摩擦成因的特殊性 |
4.2 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轨迹 |
4.3 中美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
4.4 中美贸易摩擦生成因素的实证检验 |
4.4.1 变量的选取 |
4.4.2 实证检验过程 |
4.4.3 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
第5章 贸易摩擦问题政治经济学分析的若干结论及应对策略 |
5.1 贸易摩擦问题政治经济学分析的若干结论 |
5.2 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概念演进 |
一、可再生能源的概念演进 |
二、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演进 |
第二节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争议 |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
二、给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法律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适用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分析 |
一、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实践反思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发展特点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欧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CPTPP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USMC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EP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五、区域贸易协定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第二节 内国法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日本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内国法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多边补贴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不可诉补贴制度革新的发展建议 |
二、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的发展建议 |
第二节 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对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需求 |
二、GATT1994第20 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一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反思 |
一、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发展趋势 |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问题 |
第二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 |
一、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 |
二、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一) 国际背景 |
(二) 国内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自由贸易区理论基础及研究综述 |
第一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贸易区(FTA) |
二、 自由贸易园区(FTZ)及其与自由贸易区(FTA)的异同 |
第二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的基础理论 |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二、 非经济视角下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第三节 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综述 |
一、 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 |
二、 对世界主要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三、 对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历程与特点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历程 |
三、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及不足 |
一、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整体影响力 |
二、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经贸紧密度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未来发展面临的阻碍 |
一、 内部阻碍 |
二、 外部阻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自由化分析 |
一、 货物贸易自由化整体水平 |
二、 敏感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灵活处理 |
三、 货物原产地规则约定 |
第二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贸易的发展趋势 |
一、 货物贸易规模分析 |
二、 货物贸易比例分析 |
三、 货物贸易增速分析 |
第三节基于扩展引力模型的贸易效应实证检验 |
一、 扩展的引力模型构建 |
二、 研究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三、 实证检验结果及解释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效应分析 |
一、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投资的议题 |
二、 自由贸易区伙伴对中国投资的效应 |
三、 中国对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效应 |
第二节 投资效应及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检验 |
一、 模型设计 |
二、 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 |
三、 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一、 促进国内地方经济发展 |
二、 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
三、 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
四、 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
一、 研究结论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显着提升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发展阻力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具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 |
(四)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投资促进效应显着 |
(五)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地方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等具有多重影响 |
二、 对策建议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应妥善处理几个关系 |
(二) 灵活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 |
(三) 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 |
(四) 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理论来源 |
2.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 |
2.1.1 古典国际贸易思想 |
2.1.2 贸易保护主义思想 |
2.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间接理论来源 |
2.2.1 重商主义国际贸易思想 |
2.2.2 重农主义国际贸易思想 |
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主要内容 |
3.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理论基础 |
3.1.1 世界市场理论 |
3.1.2 国际分工理论 |
3.1.3 国际价值理论 |
3.1.4 国际金融理论 |
3.1.5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
3.1.6 理论基础、基本观点与政策之间的逻辑关系 |
3.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基本观点 |
3.2.1 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 |
3.2.2 国际贸易的本质和规律 |
3.2.3 国际贸易的地位和作用 |
3.2.4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
3.2.5 对未来社会国际贸易的预期 |
3.3 马克思国际贸易政策的二重性 |
3.3.1 自由贸易政策 |
3.3.2 保护贸易政策 |
4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与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比较及特征 |
4.1 相关理论比较 |
4.1.1 对世界市场的现实表现形式的比较 |
4.1.2 对国际分工的贸易利益认识的比较 |
4.1.3 对国际价值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的范畴比较 |
4.1.4 对国际金融理论中资本国际流动的比较 |
4.1.5 对国际服务贸易理论解读的比较 |
4.2 基本观点比较 |
4.2.1 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原因的比较 |
4.2.2 国际贸易研究侧重的比较 |
4.2.3 国际贸易作用的比较 |
4.2.4 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比较 |
4.3 对国际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3.1 对自由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3.2 对保护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4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特征 |
4.4.1 实践性 |
4.4.2 阶级性 |
4.4.3 科学性 |
4.4.4 人文性 |
5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史中的历史地位 |
5.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列宁和斯大林国际贸易思想的影响 |
5.1.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列宁对外贸易垄断制的影响 |
5.1.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斯大林对外贸易思想的影响 |
5.2 中国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 |
5.2.1 毛泽东对外经济交流思想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2.2 邓小平对外经济开放思想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2.3 习近平开放型贸易观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的影响 |
5.3.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巴兰和斯威齐经济剩余依附型贸易的影响 |
5.3.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阿明、伊曼纽尔“中心—外围”国际分工理论的影响 |
5.3.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安沃·塞克自由贸易思想的影响 |
5.3.4 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之间的逻辑联系 |
6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当代实践价值 |
6.1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当代实践价值 |
6.1.1 世界市场理论是建立公平合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依据 |
6.1.2 国际分工理论是从“生产端”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源泉 |
6.1.3 国际价值理论是解释美中贸易摩擦本质原因的理论武器 |
6.1.4 国际金融理论是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指路明灯 |
6.1.5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是推动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理论指南 |
6.2 马克思国际贸易政策的当代实践价值 |
6.2.1 自由贸易政策是进一步提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度的行动纲领 |
6.2.2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引发展中国家缩小与发达国家贫富差距的智慧源泉 |
7 研究结论和未来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述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界定 |
一、十八大以前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前对外开放理论综述 |
一、中国传统对外开放理论 |
二、马克思、列宁对外开放理论 |
三、中国近代以来对外开放理论 |
第三节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论述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时代背景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脉络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 |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历史渊源 |
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
第四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一、开放方向方面的论述 |
二、开放原则方面的论述 |
三、开放路径方面的论述 |
四、开放价值导向方面的论述 |
五、开放与新发展理念方面的论述 |
六、开放与国内治理方面的论述 |
七、开放与全球治理方面的论述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总体态势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 |
一、自由贸易区战略 |
二、“一带一路”倡议 |
三、服务业扩大开放 |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
五、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
六、人民币国际化 |
第二节 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 |
一、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 |
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 |
三、“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 |
四、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 |
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 |
六、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特征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治理特征 |
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
二、创新性与延续性相结合 |
三、顶层设计与底层探索相结合 |
四、依法治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 |
五、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 |
六、融入世界与引领世界相结合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特征 |
一、中国对外开放历史三个阶段的划分 |
二、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1.0时期的复兴 |
三、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2.0时期的超越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一、全球化阶段新划分 |
二、西方推动的全球化的主要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特征 |
一、中国历史及世界其他国家对外开放价值导向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导向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基本条件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优势分析 |
一、庞大的内部市场优势 |
二、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优势 |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势 |
四、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优势 |
五、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优势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劣势分析 |
一、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 |
二、营商环境条件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 |
三、海外权益保护体系处于起步阶段 |
四、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比差距较大 |
五、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 |
六、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机遇 |
一、面向发展中国家,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 |
二、面向发达国家,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 |
三、面向新科技革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 |
四、面向全球治理,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挑战 |
一、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 |
二、全球经济治理的挑战 |
三、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 |
四、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依据及构成 |
一、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主要依据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基本构成 |
第二节 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 |
一、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基本分析 |
二、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必要基础 |
三、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主要动力 |
四、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市场主体 |
五、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建构路径 |
六、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 |
第三节 创造有利的内外发展环境 |
一、持续推动国内改革,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 |
二、完善海外权益保护体制,提供有效外部救济体系 |
三、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改革,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 |
第四节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跨越修昔底德陷阱 |
一、战略对抗将导致双输,损害双方的战略利益 |
二、战略合作将带来双赢,有益于双方战略利益 |
三、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共同为世界和平发展做贡献 |
第五节 守住经济安全底线 |
一、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 |
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
三、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 |
四、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中国产业竞争力相关研究 |
1.2.2 中美贸易摩擦动因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分析逻辑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理论逻辑 |
2.1 概念界定及本研究指向 |
2.1.1 制造业竞争力 |
2.1.2 贸易摩擦 |
2.2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形成 |
2.2.1 制造业竞争力、国家利益与贸易摩擦 |
2.2.2 国家利益、国家干预与贸易摩擦 |
2.2.3 制造业竞争力引发贸易摩擦的机制和逻辑 |
2.3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升级 |
2.3.1 制造业竞争力相对变化与比较优势演化 |
2.3.2 比较优势演化、产业结构调整与摩擦升级 |
2.3.3 制造业竞争力导致贸易摩擦激化的动态过程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国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回顾 |
3.1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动态变化及其在对外贸易中的反映 |
3.1.1 产出结构动态变化与竞争力变迁 |
3.1.2 对外贸易发展及其反映的制造业竞争力变化 |
3.1.3 竞争力变动趋势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2 美国经济发展的结构特征与制造业相对竞争力演化 |
3.2.1 美国制造业规模、结构及支柱产业 |
3.2.2 美国对外贸易发展及其结构意义 |
3.2.3 制造业相对竞争力变动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3 中美贸易摩擦发展历程的时间与行业特征 |
3.3.1 2001 年-2008 年:以纺织、机电、化工等产品为主的贸易摩擦 |
3.3.2 2009 年-2016 年:贸易摩擦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蔓延升级 |
3.3.3 2017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的规模、层级和烈度发生新变化 |
3.3.4 中美贸易摩擦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具有时间相关性 |
3.4 小结 |
第4章 制造业竞争力变化引致中美贸易摩擦的逻辑和条件 |
4.1 中美贸易摩擦发生乃至激化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1.1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贸易摩擦 |
4.1.2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 |
4.1.3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引发中美行业贸易摩擦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2 特朗普政府贸易战的经济根源与美方逻辑 |
4.2.1 “中国制造2025”在美国引发对抗性贸易政策反应 |
4.2.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是贸易战爆发的经济根源 |
4.2.3 中国快速崛起对美国的全球霸权构成挑战 |
4.3 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 |
5.1 新兴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5.1.1 产业竞争力来源与影响因素识别 |
5.1.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驱动因素分析 |
5.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所受影响分析 |
5.2.1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 |
5.2.2 华为公司成长历程带来的启示与思考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1.1 主要结论 |
6.1.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2 中国应对建议 |
6.2.1 中美贸易战前景简析 |
6.2.2 中国应对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研究 ——以美国经济战略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1.3 研究对象选取 |
1.2 研究角度和方法 |
1.2.1 与法学研究的差异 |
1.2.2 辩证法和历史唯物法 |
1.2.3 逻辑分析方法 |
1.3 研究立场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1.5 写作思路 |
2 美国经济战略简析 |
2.1 文献综述 |
2.2 经济战略的一般性分析 |
2.2.1 经济战略的非公开性 |
2.2.2 经济战略的一元性和二元性 |
2.2.3 经济战略的实施方式 |
2.3 美国经济战略二元性探讨 |
2.3.1 二元性的表现 |
2.3.2 二元性的原因 |
2.3.3 二元性对研究的影响 |
2.3.4 小结 |
2.4 美国经济战略的实施方式 |
2.4.1 实施方式的演进 |
2.4.2 演进的趋势和原因 |
2.4.3 美元国际铸币税 |
2.4.4 铸币税的隐藏形式 |
3 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综述 |
3.1 文献综述 |
3.2 双边投资协定的演进 |
3.2.1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投资保证协定阶段 |
3.2.2 双边投资协定阶段 |
3.2.3 采用双边形式的原因 |
3.3 签约对象国 |
3.3.1 签约对象国列举 |
3.3.2 对象国国别分析 |
3.3.3 对象国选择的原因 |
3.4 双边投资协定的特点 |
3.4.1 标准高 |
3.4.2 涉及广 |
3.4.3 干涉性强 |
3.5 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 |
3.5.1 便利美国资本跨国流动 |
3.5.2 保护美国资本在外安全 |
3.5.3 减轻美国企业负担 |
3.5.4 限制东道国竞争力 |
3.5.5 保护美国要害产业 |
4 投资定义 |
4.1 文献综述 |
4.2 投资定义的不同模式 |
4.2.1 投资定义的理论探讨 |
4.2.2 实践中的两种模式 |
4.2.3 对两种模式的评价 |
4.3 中美投资定义的对比 |
4.3.1 美国BIT范本的定义 |
4.3.2 中国BIT范本的定义 |
4.4 投资定义宽泛化的影响 |
4.4.1 东道国资本项目自由化 |
4.4.2 更多争端被提交国际仲裁 |
4.5 投资定义宽泛化的原因 |
4.5.1 给予美国在外财产全面保护 |
4.5.2 辅助BIT完成使命 |
4.5.3 自身能够抵御副作用 |
4.6 发展中国家的应对之策 |
4.6.1 利用其它规则减少负面影响 |
4.6.2 细化争端解决条款 |
5 竞争中立 |
5.1 文献综述 |
5.2 竞争中立的由来与演化 |
5.2.1 澳大利亚最早提出 |
5.2.2 经合组织发展细化 |
5.2.3 美国再次扩大内容 |
5.3 严苛针对国有主体 |
5.3.1 国有企业定义过宽 |
5.3.2 “非商业援助”标准过低 |
5.3.3 “不利影响”认定不合理 |
5.4 推行动因及其影响 |
5.4.1 限制发展中国家竞争力 |
5.4.2 迫使发展中国家出售国企 |
5.4.3 迫使发展中国家在其它方面让步 |
5.5 理论分析 |
5.5.1 理论根源不成立 |
5.5.2 逻辑形式错误 |
5.6 我国的应对之策 |
5.6.1 剥离国有企业行政职能 |
5.6.2 主张“利益一致企业”概念 |
6 劳工标准 |
6.1 文献综述 |
6.2 劳工标准在投资协定中的演进 |
6.2.1 起源及核心内容 |
6.2.2 美国积极推动 |
6.3 针对、限制发展中国家 |
6.3.1 攻击发展中国家的借口 |
6.3.2 干涉政治制度 |
6.3.3 发展中国家竞争力受到影响 |
6.4 美国推行劳工标准的动因 |
6.4.1 限制发展中国家 |
6.4.2 占领道义制高点 |
6.4.3 讨好国内劳动者 |
6.4.4 劳工权益只是借口 |
6.5 理论分析 |
6.5.1 劳工标准取决于市场因素 |
6.5.2 劳工标准具有历史因素 |
6.5.3 劳工标准不能代表福利水平 |
6.5.4 未必造成美国受损 |
6.5.5 责任在资本逐利性 |
6.6 发展中国家的应对方法 |
6.6.1 逐步提高国内劳工标准 |
6.6.2 主张共同但有区别的全球责任体系 |
6.6.3 重构合理、公正的劳工标准体系 |
6.6.4 要求改变过于苛刻的资本保护规则 |
7 业绩要求 |
7.1 文献综述 |
7.2 理论分析 |
7.2.1 业绩要求规则的理论根源 |
7.2.2 实质是利益分配问题 |
7.2.3 形式上的合理之处 |
7.2.4 本质上的不合理性 |
7.3 美国推行业绩要求规则的原因 |
7.3.1 防止破坏跨国企业的经营链 |
7.3.2 提高相对竞争优势 |
7.4 我国的应对之策和启示 |
7.4.1 不需保留业绩要求措施 |
7.4.2 对我国的启示 |
8 环境保护 |
8.1 文献综述 |
8.2 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境地 |
8.2.1 容易遭到舆论攻击 |
8.2.2 工业化难度增大 |
8.2.3 宏观经济运行成本增加 |
8.3 推行动因和影响 |
8.3.1 并非真正为了环保 |
8.3.2 限制发展中国家竞争力 |
8.3.3 从环保产业受益 |
8.4 理论分析 |
8.4.1 环保与工业化的关系 |
8.4.2 时间上的责任错配 |
8.4.3 并不存在统一的环保标准 |
8.4.4 环保同投资协定的相关性 |
8.4.5 责任在资本逐利性 |
8.5 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 |
9 负面清单 |
9.1 文献综述 |
9.2 研究角度 |
9.2.1 既有角度 |
9.2.2 本文角度 |
9.2.3 评判标准 |
9.3 外资对不同行业的影响 |
9.3.1 农业 |
9.3.2 资源开采业 |
9.3.3 公用事业 |
9.3.4 金融业 |
9.3.5 制造业 |
9.4 负面清单谈判 |
9.4.1 一般性解释 |
9.4.2 中美谈判的矛盾 |
9.5 本章小结 |
10 其它条款 |
10.1 争端解决 |
10.1.1 争端解决的不同模式 |
10.1.2 无前提仲裁的影响 |
10.1.3 发展中国家弱势的原因 |
10.1.4 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 |
10.2 征收和金融服务 |
10.2.1 征收条款的背景 |
10.2.2 间接征收的新动向 |
10.2.3 两个条款的合并影响 |
10.3 根本安全 |
10.3.1 美国的安全审查制度 |
10.3.2 美国安全审查的特点 |
10.3.3 审查中国并购的实践 |
10.3.4 中国如何应对 |
11 美国BIT前瞻 |
11.1 经济战略出现转变 |
11.1.1 转变的表现 |
11.1.2 表现背后的实质 |
11.1.3 历史循环——门罗主义再现 |
11.2 经济战略转变的原因 |
11.2.1 无法继续承受后果 |
11.2.2 既有模式不再有效 |
11.2.3 国际铸币税减少 |
11.2.4 实力相对下降 |
11.3 战略转变对双边投资协定的影响 |
11.3.1 美国角色的转换 |
11.3.2 协定标准的降低 |
11.3.3 可能放弃BIT的形式 |
12 中美BIT谈判 |
12.1 文献综述 |
12.2 中美的主要分歧 |
12.2.1 竞争中立 |
12.2.2 劳工标准 |
12.2.3 负面清单 |
12.2.4 国家安全审查 |
12.3 谈判困难的原因 |
12.3.1 战略的矛盾 |
12.3.2 规则主导权之争 |
12.3.3 利益交换不匹配 |
12.4 中国应采取的态度和预测 |
12.4.1 宏观态度 |
12.4.2 微观态度 |
12.4.3 结果预测 |
13 全文总结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第2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2.1 环境税的基础理论 |
2.1.1 环境税的概念与特征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集体行动理论 |
2.1.4 双重红利理论 |
2.2 环境法律制度与贸易法律制度的关系 |
2.2.1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环境问题 |
2.2.2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主要环境条款 |
2.2.3 区域贸易协议环境条款的谈判 |
2.2.4 环境税制度与自由贸易体系的一致与冲突 |
2.2.5 环境税法律制度与全球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边界 |
2.3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及其作用 |
2.3.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 |
2.3.2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狭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WTO环境税协调法律机制为例 |
3.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产生背景与历史 |
3.1.1 边境税调整机制的概念与特征 |
3.1.2 环境税边境调整的历史 |
3.1.3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下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演进 |
3.1.4 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形成 |
3.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分析 |
3.2.1 基于征收基准的边境税分类 |
3.2.2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 |
3.2.3 可以进行环境税边境调整的间接税 |
3.2.4 环境税边境调整和国民待遇 |
3.2.5 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 |
3.2.6 第二十条例外 |
3.3 WTO环境税调整法律制度的启示 |
第4章 广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为例 |
4.1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发展历程 |
4.1.1 欧盟共同环境政策的开端 |
4.1.2 欧盟内部市场和1992年矿物染料指令 |
4.1.3 环境政策中的经济手段 |
4.1.4 陷入低谷与1997芒迪提案 |
4.1.5 能源税指令在欧盟东扩前最终通过 |
4.1.6 欧盟环境法律制度演进的总结 |
4.1.7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形成历史的启示 |
4.2 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跨国协调法律制度的实践与影响 |
4.2.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和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协调制度的对比 |
4.2.2 能源税指令的主要内容 |
4.2.3 欧盟能源税法令后期修改 |
4.2.4 能源税和排放权交易共同构成环境政策的基石 |
4.2.5 环境税边境调整中能源税性质的分析 |
4.2.6 欧盟能源税在WTO贸易规则下的分析 |
4.2.7 能源税指令对欧盟的影响 |
4.2.8 欧洲能源税协调法律制度建立的借鉴意义 |
4.3 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4.3.1 加强欧盟内部市场 |
4.3.2 促进能源市场的统一 |
4.3.3 加强欧盟能源安全 |
4.3.4 促进欧盟环境政策的实现 |
4.3.5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
4.3.6 对欧盟能源税最低标准指令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 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1 环境税法律制度协调中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
5.1.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南北冲突 |
5.1.3 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优惠及滥用防止 |
5.1.4 解决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协调障碍的路径 |
5.2 协调主体不完善和协调制度约束力不足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2.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需要完善的机构建制作为保障 |
5.2.2 全球环境治理的发展历史及其模式 |
5.2.3 国际环境治理中的政策一体化趋势 |
5.2.4 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升温 |
5.2.5 环境政策一体化和自贸区发展是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建设的新契机 |
5.3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3.1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2 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3 解决税收体系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等障碍的方法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环境税的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1 中国可能面对的环境税边境调整挑战 |
6.1.2 中国对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规则的利用 |
6.1.3 中国对于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协调的应对之策 |
6.2 欧盟能源税指令对中国能源政策的影响及应对 |
6.2.1 国际压力与中国的能源技术升级 |
6.2.2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与中国能源政策的形成 |
6.2.3 中国能源政策的机构设置 |
6.2.4 中国能源政策的政策选择模式 |
6.2.5 中国的能源税体系现状 |
6.2.6 中国能源税相关的制度建设 |
6.3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并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3.1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 |
6.3.2 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成果 |
(10)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2.1 “话语权”的研究成果 |
1.2.2 全球贸易治理的研究成果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主要的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方法 |
1.4.2 案例分析方法 |
1.4.3 实证分析方法 |
1.4.4 比较分析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理论基础 |
2.1 话语权理论 |
2.1.1 话语理论的语言学阐释 |
2.1.2 话语理论的分析路径 |
2.1.3 话语理论的关键词 |
2.2 国家利益理论 |
2.3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2.4 制度创新理论 |
2.4.1 制度创新理论的内涵 |
2.4.2 制度创新作用 |
2.5 软实力理论 |
2.5.1 “软实力”的提出 |
2.5.2 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 |
第3章 影响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因素 |
3.1 硬实力因素 |
3.1.1 资源禀赋因素 |
3.1.2 经济实力 |
3.1.3 科技实力 |
3.1.4 军事实力 |
3.2 软实力因素 |
3.2.1 政治实力 |
3.2.2 文化实力 |
3.2.3 外交实力 |
3.2.4 在国际机构中的地位 |
3.2.5 国家政策 |
第4章 中国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4.1 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外部环境 |
4.1.1 美国等西方国家占据着明显的话语霸权地位 |
4.1.2 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进一步提升 |
4.2 当前全球贸易治理特点 |
4.2.1 WTO的贸易治理作用被削弱 |
4.2.2 区域贸易协定主导贸易规则的制定 |
4.2.3 全球贸易治理形式多样化 |
4.2.4 全球贸易治理结构不合理 |
4.2.5 逆全球化下国际贸易规则重构 |
4.3 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
4.3.1 综合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
4.3.2 在现有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缺少话语权 |
4.3.3 创设创新全球贸易治理规则的作为有待加强 |
4.3.4 中国的智库和复合型人才建设不足 |
第5章 中国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数的测算 |
5.1 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数测算的方法 |
5.1.1 构建原则 |
5.1.2 指标体系设计 |
5.1.3 测算方法 |
5.2 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数的测算与评估 |
5.2.1 硬实力 |
5.2.2 软实力 |
5.2.3 主要国家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指数测算 |
第6章 日本、美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6.1 日本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经验研究 |
6.1.1 日本参与全球贸易治理的主要经验 |
6.1.2 日本参与全球贸易治理对中国的启示 |
6.2 美国主导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经验研究 |
6.2.1 美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主要经验 |
6.2.2 美国主导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第7章 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对策思考 |
7.1 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为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奠定更加强大111111111的物质基础 |
7.2 依托现有多边自由贸易体制平台提升话语权 |
7.3 创立新的平台以获取更多、更大的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 |
7.4 依托RCEP等区域经济组织提升话语权 |
7.5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获得更多的支持 |
7.6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引领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 |
7.7 科学地制定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策略 |
7.8 加强并提升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能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在WTO中处于不利地位(论文参考文献)
- [1]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张巩. 辽宁大学, 2021(02)
- [2]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滢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4]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D]. 董洪梅.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5]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D]. 徐雅. 东北财经大学, 2020(06)
- [6]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D]. 刘登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D]. 那振芳. 辽宁大学, 2019(05)
- [8]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研究 ——以美国经济战略为视角[D]. 刘政.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9]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D]. 邢文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中国提升全球贸易治理话语权的影响因素研究[D]. 邓平平. 辽宁大学, 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