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担保法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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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1. 答: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法律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这五种合同担保方式各有特点:
    1、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一种担保。如甲乙签订合同,丙做甲的保证人,在甲违约不履行义颂薯务时,丙代甲履行。
    2、抵押是指胡樱则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人提供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行为。如甲向银行贷款,甲(或第三人)以某座房屋作为抵押物,但不移转,仍由裤棚原所有人占有。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作为标的设定设定质权的行为。如A向B借款,A将自己的一块钻石交给B作质押物
    4、定金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镥,以保证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如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甲先交乙10%货款作为定金(甲违约不返还定金,乙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经过一定宽限期债权仍得不到实现。债权人依法从该动产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债权担保方式。如上述A违约,B可将钻石变卖后,将借款留置,余款返还约
    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问:注会经济法,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
  1. 答:1.题目一答案:让与人指的是让与债弊梁权的原债权人,团戚受让人指的是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
    2.题目二答案:比方说,ABC三个人,A欠B钱,B欠C钱,C又欠A的钱,这时候,B提出来,说我对A有一笔债权,现在我没有办法还钱,就用A的这笔债务来冲抵我租或运欠C的钱,C也同意,B把自己对A的债权转让给C某。这时候,就变成A欠C的钱了。但同时,C本身又欠A的钱,这时候A就可以提出,你原本欠我的钱,现在你取得B的债权,那我要把你欠我的部分从这部分债权里抵销掉。
    3.题目三答案:打个比方,例如:A向B借了5万元,规定2000年1月1日还钱。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为2000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即2年时间。2001年1月1日,B仍然没有还钱,但是他又担心A着急,于是与当年1月3日写了一封信,向A说明自己现在还有一些钱没收回来,大概4月1日能收回,一收回就还A。这封信在1月5日到达A手中。这就构成债务人对债务的承认,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同时,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为2001年1月5日。
    4.题目四答案: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人;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人。
  2. 答:1.让与人:指原债权人;受让人:指新债权人。
    2.这条规定了债务人抵销权。说的是,债务人如果是新债权人的债主,且这比债先于或者同时纯者指和自己欠的债到期,那么可以对新债权嫌如人主张抵消。
    3.4两条是非常复杂的担保法律问题,三言两语讲不清,你给的分太少,自己去查担保法教材吧做配
  3. 答:第二个问题解释错了。是腊闷债务人对让与人(即债权人)有债权的情况,不是对受让人(即新债权人)有债权的情况。
    举例:甲欠乙5000,2018年5月拆局薯1日到期;同时,乙欠甲10000,2018年6月1日到期。甲把对乙旅者的债权转让给丙,这时乙可以主张自己对甲(让与人)的债权与对丙(受让人、乙的新债权人)的债务抵消。
问:经济法案例分析甲公司欠银行300万元债务,甲以其价值280万元的厂房和5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
  1. 答:1.合法轮毁,为什么:担保法允许抵押人就同一财产未设定抵押的部分为另一债务向他人设定抵押
    2.银行不可以向丙行使抵押权,乙可以
    为什么:银行对汽车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之前甲用汽车偿坦桐蠢还了乙三十万元的债务让陪并设定了抵押,后来又抵押给了丙,但重复抵押时抵押权的实现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
    3,乙先实行抵押权,为什么:银行对汽车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答:简单的案列。。没有取得他向权证,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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