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域自治法(论文文献综述)
张锦花[1](2021)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原创性贡献,是我们党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巨大飞跃。国内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逐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联系、情感上相互亲近,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成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不是国内各民族简单的组合,而是一个共同体。共同体是中华民族的本质特点,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共同体,其中起着“黏合剂”作用的是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共同居住的广袤国土,是团结一致、驱逐外辱、寻求解放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记忆和历史使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各民族成员对共有身份——“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内聚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历史传统,源起于传统“华夷一统”思想,在古代无论是“华”,还是“夷”,尽管文化形式各异,居住在不同的区域,但都是炎黄子孙。中原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无论采取武力征服、羁縻、和亲等政策,都在维护国家统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列强入侵、生灵涂炭,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在共同反抗外敌入侵的过程中,中华民族意识不断觉醒,不断衍生和发展,经过抗日战争时期全社会对“中华民族”概念广泛的讨论,社会各界对“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念逐渐接受,中华民族意识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对国内各民族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极大强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提出,是对中华民族与各个少数民族的关系的认识的一大飞跃。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形势,立足我国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传统,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得以基本形成。2014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科学论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这一论断的形成,同样经历了逐渐发展形成的过程,经历了从“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确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几个阶段,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民族工作规律的认识的深化和飞跃,对中华民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在福建、浙江工作期间,就非常关注西藏。党的十八大以来,亲自主持召开第六次和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机遇西藏特殊关怀,在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十个必须”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定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是新时代在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践要求和根本引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我们党领导人民治藏稳藏兴藏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纲领性原则,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西藏工作实际,深刻揭示了西藏工作的内在规律。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藏面临“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西藏作为我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民族成分众多,宗教因素突出,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必须将民族宗教因素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来考虑。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实行改革开放,彻底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摆脱了贫困。但是,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一刻没有停止,境内外企图分裂祖国,破坏安定和平大好局面的反动势力仍然存在,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当“管肚子”的问题解决以后,“管脑子”的问题仍然任务艰巨,如何让西藏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必须按照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要求必须通过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不仅是新时代西藏工作“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坚持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提升西藏各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做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凝聚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力量。本文的研究主要从理论、政策、实践及反思四个维度出发,进行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梳理、价值意义阐释、实证分析调查、剖析问题实质、路径选择探析。其中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及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国内外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趋势及学术观点,并从宏观层面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一章主要从多学科视角对相关概念进行了阐释与界定,以期从历史的视角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源起、雏形、形成、发展与确立的不同历史形态进行梳理总结,从而夯实研究根基。第二章主要追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基础,首先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共同体思想,其次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再次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寻找关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依据,最后对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论述总结归纳并概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主要论述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与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关系,提出新时代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遵循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还要立足于西藏特殊的民族宗教实际,正确处理好“一”和“多”、“同”和“异”、“恒”和“变”的关系。第四章从历史与现实的层面分析了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依据与现实机遇,从古代西藏各族人民群众与内地其他民族之间的互动,近代以来西藏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形成中的巨大历史贡献,以及当代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遇等方面进行了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关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与系统工程战略性工程,关键是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现实命题的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既是理论研究也是现实问题研究,为了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采取对西藏高校大学生、西藏农牧区、西藏城市社区进行定量调查,以问卷调查与访谈方法与形式,分析他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并以此为依据形成了第五章内容,本章主要以社会学和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为主,以西藏7所高校中的部分在校大学生与教师、西藏农牧区的部分农牧民与驻村干部、城市社区中的部分市民与流动人口为调查对象,累计发放问卷3000余份,访谈人数300余人,并通过SPSS数据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研究结论,为论文的研究增加数据支撑与可靠依据。第六章立足实证分析,剖析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挑战,为第七章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构建提供了路径构建依据。着眼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选择是多样的,其中政治建设是根本保障,经济发展是重要基础,文化认同是精神纽带,社会认知是关键,教育宣传是手段,只有这几者相互促进、相互依赖,努力化解各种不利因素,才能使西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的更加坚固。
李燕林[2](2021)在《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宪法》序言第十一段表明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一直是政治实践中的重要一环,更是宪法所规范的重要命题之一。中国共产党经过全面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发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在1954年经《宪法》确认后,成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总纲条款首先确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国家机构章节通过专章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细化。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来说,民族区域自治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主要是通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作为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合了“自治”和“立法”两个因素,既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地方治理法制化的表现。因此,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进行研究是宪法学的重要命题之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逻辑前提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产物,还具有一定的宪制意涵。这一制度既是我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从清末开始的民族治理模式的转变,也是民族国家建构上制度演进的结果,这一结果同时整合了民族认同与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实现了民族地方的政治重塑。其次,还可以看作是大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权限划分中民族因素的考量。也就是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形成和发展都是在国家建构及央地关系这一基本框架下发生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既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包含于广义的地方立法之中,但是又区别于普通的地方立法。从概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内涵主要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进行的立法活动;其外延主要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变通或补充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立法权,其法理基础和立法功能也应当围绕民族、自治和立法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应当从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期待通过立法权的行使实现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然而,实践表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实效性较差,并未完全实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主要表现为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单行条例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淆,且立法的民族特色不明显;变通或补充规定性质不明确导致立法情况较为混乱。司法方面适用情况也不乐观,但是可以看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行政机关行为规范的来源之一,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立法及司法适用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在于规范层面并未明确界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范围和效力,立法程序方面未明确规定特殊的立法程序,导致条例立法事项的特色不足。因此,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优化路径应当围绕上述立法权行使欠佳的原因展开,即在理论层面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权限和效力进行界定,然后结合自治立法的实践,通过程序设计在实践层面优化立法权的行使。首先,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以立法主体的确定为基础。从法律条文的规范分析看,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无需做过多解释,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对于“人民代表大会”不应作扩大解释,将其解释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且实践中也并无扩大立法主体的必要性。其次,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分为纵向立法权限与横向立法权限。纵向立法权限主要指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权限。自治条例立法权限的法教义学分析主要以《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规范条文为依据,通过分析认为自治条例相较于单行条例来说,呈现出一种“综合性”特征,主要是用于规定自治机关组织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这一点既能从法律条文中推衍而知,也能从制定自治条例的起源得知。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权限应当适用《立法法》第75条第2款,即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就自治条例的效力而言,无论从自治条例的内容看,还是从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看,自治条例都无凌驾于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特殊效力位阶,并且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单行条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的法理依据并非效力优先原则,而是适用优先原则。这种适用优先原则,不能仅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进行解释,该原则的适用对象应当是同位阶法律规范,也不能将其视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例外情况,应当以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适用问题作为理论基础进行阐释。横向立法权限主要是指自治州双重立法权的立法形式选择问题。目前,从《立法法》对两类立法权限的规定看,可以通过法教义学的方法对规范条文进行分析,但是仍然无法直接形成立法形式选择方案。在立法选择方面,对“非自治权”事项的立法选择,立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大,主要是看侧重点或者立法视角,并结合立法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差别进行选择;对于同时兼具地域性和民族性因素且二者缺一不可的事项,则应当归于自治立法权的范畴内。单行条例的效力方面,同级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无效力位阶上的差别,但是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彰显民族性因素的单行条例在适用上优于自治州自治条例、自治州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然而,若单行条例既不包含变通内容,条例事项和内容也不体现任何民族特色,则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位阶较高。从理论上对立法主体、立法权限以及法规效力问题进行澄清之后,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的设计优化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行使。主要以正式的立法程序为中心,将自治法规的立法程序分为立法准备——正式立法——立法监督三个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包括立法项目调研与立法项目论证两个主要的程序。立法项目或者立法内容如何反映本地民族的特色,可以通过前期的项目调研对少数民族习惯法或少数民族风俗进行吸纳。立法前的项目论证充分发挥着民意汲取和整合以及认定客观事实的功能,并且这种民意性信息的采纳是形成立法决策的关键,实质是从源头上对立法民主性进行控制,为后续立法程序设置了来自民主的意志。立法项前的项目论证,实现了对立法项目的筛选。草案内容的适当性与合法性问题唯有在审议阶段才会显现,因此正式的立法程序中审议程序较为重要。加之,2015年《立法法》修改,第41条增加了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机制,各地立法程序也有对此条款的吸纳。自治立法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的特殊立法权,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无论是单独的变通规定还是单行条例中的变通条款,都可以被视为“重要条款”,单独进行表决。在草案公布程序中,一般附带立法草案说明,应当通过立法草案说明展现立法过程中的协商过程。此外,在立法批准阶段,仍然需要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变通规定的审查批准依据“间接不抵触”原则,也包含于合法性审查中。最后,还有后续立法监督程序对条例的行使进行监督,主要是备案审查机制以及合宪性审查机制。无论在哪种监督机制中,都应当注重调和普通条款和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条款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法制统一和宪法的有效实施,也要实现对少数民族公民权利的保护。
杨学平[3](2019)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外,还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等55个少数民族。中华民族也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各民族都对祖国的发展以及中华文化的创造作出了卓越贡献。虽然,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有所差异,但是,总的趋势是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而巩固统一稳定的中华民族。早在先秦时期,先民们的“大一统”观念便形成,且在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此后的汉、唐、元、明、清等历代中央政权,发展和巩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格局。尽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出现过割据和分裂,但国家的统一始终是主流和方向。到了近代,中华民族遭到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民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在中华民族久经磨难的近百年中,能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国家独立、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留下的最有价值和最具影响力的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发扬光大了,并且实现了中国化,进而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了中国实践。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也正因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了,才成功解决了各民族在国家中处于何种地位、如何实现各民族完全平等、通过何种制度确保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等系列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就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的“法宝”。这个“法宝”内容是什么?是怎样进行“中国化”的?这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的展开,期望对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丰富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战略、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所裨益。本研究结合历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研究所提供的文献资料和学术成果,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在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行研究时,主要探讨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第一部分,重点探讨了“化之源”,即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进行了阐释。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并没有以独立的篇章展现出来,而是有机地渗透在他们关于民族和国家理论的论述中。他们的思想光芒主要由继承者列宁完整提出,进而系统构建起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也由此成为了“中国化”之“源”。基于此,本部分较为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的形成动因、基本内容和理论特征,进而呈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之基本轮廓。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机”,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契机进行了剖析。以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后,“中国化”正处于艰辛探索的关键节点为视阈,并从国家和民族层面、国际层面、中国共产党层面三个维度,考察了是什么样的历史契机,使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在那个节点能够明显“起步加速”,以此更加全面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路”,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进行了划分和阐述。在纵向上,以显着变化的历史阶段节点为界,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分为1921-1949、1949-1978、1978年以来三个主要阶段来考察,并尝试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的基本态势。这是本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难点所在。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多维成果进行了梳理。将成果划分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道路成果。具体而言,理论成果分为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制度成果分为政治制度成果和制度性法规成果;道路成果集大成了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第五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经验启示进行了总结,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进行了分析。以此坚定民族区域自治自信,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一步推向深入提供路径参考。这也是本研究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意义之所在。正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同样在解决民族问题道路上,中国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也并非偶然,是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中国共产党人,奋力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国情,以及具体的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中国化”的结果。这一“中国化”的过程,也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正确抉择过程,顺应了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化”产物的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成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而且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思想理论,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这启示我们,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继承者”的永恒主题。这也是本研究的最终目的和落脚点。虽然任重道远,但前景一片光明。
王文彦[4](2018)在《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民族地区地域广阔,贫困多发且高发,部分地区贫困人口基数大、总量多,整体贫困率相对较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民族地区既是短板,又是重点和难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着力解决发展进程中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引领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方向。在此新的形势下,民族地区的发展如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时代话题,同时也成为学术研究领域的一个新课题。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物质资料生产是民族存在与发展的先决条件,共同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是实现民族团结的直接动因。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因此,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以及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都要依靠发展,特别是经济的发展来解决。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工作的思想、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关系的思想、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关于培养民族地区科技人才的思想以及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共同繁荣的思想,是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理论依据和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思想基础。恩格斯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主要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社会生产实践的推动密切相关,因此,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社会生产的实践需要发展科学技术。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理论来源于实践,新的发展实践催生理论新的发展,理论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与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民族地区的展开,民族地区开展科技扶贫工作、推动科技跨越式发展和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科技发展实践,成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实践基础和动力来源。作为一个系统开放而又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是指导我国民族地区经济、资源、环境、文化等各种要素相互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武器。在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实践进程中,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理论中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动力、独立自主与学习借鉴相结合发展科学技术等科技思想,是指导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在指导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实践进程中,推动了民族地区科学技术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作为指导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理论指南和政策依据,在指导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实践进程中,呈现出与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相结合、与民族地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相结合的发展特征;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指导民族地区科技发展进程中的社会动力价值、生态环保价值、科技人才价值和人的解放价值等多维价值;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实践维度、精神维度、价值维度和创新维度。在新时代,民族地区应在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指导下,依据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全面加强民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确立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构建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新体系。通过加快民族地区特色科技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地区科研经费保障力度,加速民族地区传统科技产业改造升级等措施,推动民族地区通过现代科技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建立民族地区现代生态农业体系,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科学发展道路,增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帮助民族地区各族人民建成“美丽中国”和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最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本文从发展的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实践与发展,通过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应用与发展,为更好指导民族地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张瑞岚[5](2014)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治发展是世界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国建国后所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思想,并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实践中取得重要成就。目前,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而政治体制改革更成为影响整个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梳理、总结和凝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对于现阶段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进行分析和考察: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表达本文写作的整体构想。此部分在界定“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思想”等核心概念以及与选题相关的其他概念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的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首先,梳理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渊源与历史资源,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其次,具体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分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阶段:1978至1989年:“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89至1997年: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97至2002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阶段:2002至2007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7年至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基于文献分析,主要考察:第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道路的思想,即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任务和途径的思想。首先,民主和法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基本任务,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主方面,通过研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思想,系统地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从立法、执法(执政)和法治观念的角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探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其次,研究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途径推进中国政治发展的思想,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其重要意义在于:在理论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政治发展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指导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实践,并为新形势下中国政治发展指明了方向。
唐敦双[6](2013)在《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认识、不断实践、不断提高、不断深化的长期过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了前进。随着2012年11月份党的十八大召开,在推进党的建设伟大过程中总体部署更加清晰、更加明确,形成了团结一致、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的良好新局面,并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向深入和经常化。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始终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研究,使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能够更好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具有前瞻性,富于创造性,这不仅是整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需要,也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历史因素、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文化发展、民族风俗等客观条件和社会条件,致使其党的建设具有自身的特点,与其它地区相比较,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如何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尤其是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相结合,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先进性建设,是一个需要不懈探索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通过在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涵、特殊性以及意义等基本问题阐述的基础上,梳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历史进程,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进行经验总结。拟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从而提出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对策。本文由导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历史经验、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对策、结语等六部分组成,其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主题、研究意义、研究路径,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界定文章的基本概念,概括文章的重点、难点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问题。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涵问题;二是从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地域环境、宗教因素等方面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特殊性;三是阐述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义。第三部分主要梳理和总结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历史经验。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和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等四个不同时期,在此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了“四个坚持”(即坚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服务、坚持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为目标)的历史经验。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党的先进性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随着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化,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在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党的组织建设、具体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世界局势的深刻变化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挑战;(2)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3)党的自身状况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考验。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对策。(1)提出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2)阐述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理论基础、根本任务、思维路径在内的三个基本原则。二是关于党的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性与统一性、民族风俗习惯与党的政治生活准则、宗教信仰自由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灵活性与原则性在内的五大关系;(3)提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五大措施,涉及前提条件、有力保障、根本保证、关键所在、核心任务。第六部分为结语。对课题的研究做结论性的总结,对未来的研究予以展望。
赵金亮[7](201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研究》文中认为发展是人类历史演进的永恒主题,也是各民族和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民族发展依托于一定的时代和空间环境,在内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族的科学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发展决定民族和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的稳定。综观世界各国,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靠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是我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人口众多,地域广阔,边境线长,自然资源丰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中国共产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不同时期,始终如一地从振兴中华民族的战略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探索,不断推动实践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处理民族发展问题的成功道路。在这90多年民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其发展内容、发展目标、发展的价值标准、发展原则在不同历史阶段各有侧重。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初步探索。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发展的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确立的思想基础和理论起点。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侧重于民族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和社会制度的改造,把民族社会制度改造的完成作为民族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评价标准,引导中华各民族推翻了剥削压迫制度,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使各民族人民在政治上获得了自由解放,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立与形成阶段,它主要回答和指导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里,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速推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尽快赶上先进民族的社会发展步划,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问题。邓小平首次把生产力标准引入民族工作,把民族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客观标准,把发展问题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主题,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其主旨在于进一步加快东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为我们观察、思考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提供了一个实践基础和理论框架。江泽民进一步丰富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这主要体现在指导发展角度的根本转变上,它在实践中继承、发展了邓小平“两个大局”的发展战略,提出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步骤,坚持在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实践中,有重点、分步骤、有计划地先沿海后内陆的社会主义共富观,实施西部大开发,推进民族发展进程。江泽民的民族发展理论蕴含在其“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当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丰富与发展阶段。时代进入新世纪,胡锦涛深刻把握前几任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民族发展问题的基本理论,全面总结我党几十年来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大胆突破,勇于创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调走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胡锦涛民族发展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深化与成熟阶段。论文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起点与基础一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的分析为契入点,通过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领导人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发展、建设的不同时期的民族发展理论创新的内容做详尽叙述,探寻他们民族发展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创新的路径及其及重要特征。这种研究对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历程、规律、特点、方向、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从而更科学、更协调、更全面地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论文分为三个部分,共六章。第一部分即是第一章,也是论文的绪论部分,主要阐述论文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和重点内容,包括四个章节的内容,分别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民族发展理论,具体阐述以上相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重要内容、基本特征,说明这些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它们各自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为整体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作出贡献,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体系。第三部分为结论,也是最后一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新发展作出展望,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及其目标选择。
韦正富[8](2012)在《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 ——基于中国西南民族地区的视域》文中认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是指在国家宪法框架下,在民主、法治、平等、自由精神的基础上,民族地区民众对以民族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治理系统的支持与认同。这种支持与认同表现为一种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其它资本一样,具有再生产的功能,其增值过程表现为一种既有资本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就是通过公共治理活动的改善,促进民众对以民族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治理系统的信任与支持。这种信任与支持的实现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公共性,主要体现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必须遵循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协商基础上确定的《宪法》文本以及现代民主国家治理所要求的平等、自由、民主等方面的公共行政精神;二是合族性,主要体现为民族地区民众作为具体的某个少数民族人,在文化方面的诉求,包括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方面的满足;三是绩效性,主要体现为民族地区民众作为理性人在经济层面对公共秩序与公共福利方面诉求的满足。合法性的再生产就是为促进这三个层面诉求相互协调及在此基础上满足而进行的公共治理创新活动。合法性作为一种资本具有支付和消耗的属性。因此,公共管理者必须注重合法性的"市场"规律,充分利用既有的合法性积累,通过治理创新,促进合法性的再生产。合法性再生产周期表现为:既有的合法性积累(W)——合法性投资、经营(公共治理创新)(G)——合法性产出(W’)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在主体结构上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民族地方政府、对口扶持单位、民族精英和第三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平衡。根据合法性来源的差异,当前国内外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的方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法治为中心,通过民主监督、完善法制、反对腐败等途径获取合法性;第二类是以"稳定"与"发展"为旗帜,在确保秩序的基础上提高公共福利来获取合法性;第三类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建设或"造神"运动的形式获取所谓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提供了公共性与合族性基础。此外,在单一制模式下,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和地方政府对口帮扶政策,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绩效性奠定了基础。但在民族地区现代化进一步深入的背景下,传统的合法性存量递减,而新的法治系统合法性产出相对不足,使新生的民族地方政府主导的公共治理系统很难有效担负起公共治理的功能。此外,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自由流动,使民族地区难以产出绩效性的环境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而且,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的巨大差异诱发了其"相对剥夺感",等等。这些问题诱发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消耗、贬值或递减的后果,这就要求民族地区必须加大合法性再生产力度。秦朝以来,中国一直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隋唐以前的民族地区治理政策相对灵活。隋唐以后的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在民族地区先后形成了土司制、改土归流制两种治理体制。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具有现代民主政治意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土司制下民族精英的官僚化异化了族性,也曲解了公共性。改土归流制很大程度上否定了族性,公共性也难以落实,绩效性也难以产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种现代的民主治理体制,打破传统民族压迫的社会格局,建立了现代民主、法治的治理框架。但由于中国民族发展的不平衡与族性的多样性,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的产出仍存在诸多问题。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的基本方式就是以合法性增量为目标,根据"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之间的内在关系,结合民族地区社会形态特点,通过平衡各主体、价值、内容间的关系,打开民族社会系统,并通过民族地区民众的多元参与,促进"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之间的协调产出;通过建构兼容传统族性与现代公共性的现代族性,促进"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与合法性的有效衔接;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交往结构的变革,从而实现"族性——绩效性"向现代的"公共性——绩效性"转化。结合民族地区治理合法性再生产的问题及衔接模式,民族地区合法性再生产必须通过"共治、共享式"治理化解治理公共性困境;通过"合作"治理突破治理绩效性困境;通过"造血式"治理突破治理合族性困境;最后,通过"开放式"治理促进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之间的协调统一。
唐建兵[9](2012)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原理与中国民族结构特点相结合的产物,是历任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及其重要成员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总的认识和根本看法,是被民族工作实践所证明的科学结论,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形成发展的社会动因包括: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危机的历史背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交织碰撞的思想基础;无产阶级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的阶级基础;民族独立解放运动的实践动力等四个主要方面。中国传统民族观念的肥沃土壤、马列主义民族观的优良种子、处理民族问题失误的借鉴素材、长期民族工作实践的验证平台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实践渊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分为:探索与酝酿(1917—1921年)、奠基与初创(1921—1978年)、形成与确立(1978—1989年)、成熟与完善(1989—)等四个阶段。马列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根本观点,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优良种子。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斯大林给出了第一个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有民族就会有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实际上就是阶级剥削与阶级压迫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压迫制度,实现民族的自由解放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条件和基础。单一制共和国前提下的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政治结构的理想形式,联邦制仅是过渡形式。始终坚持民族自决、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民族纲领,并以此为基本依据,制定与各国民族实际相适应的民族政策,以调适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发展,缩小民族差距,实现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效途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内容阐释是论文的重中之重。历任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观点和看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结合中国民族实际,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内涵的界定、外延的分析;民族特征的综合描述,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及民族问题“六大特性”,民族问题实质和表现形式的分析;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结构形式;民族关系、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和民族安全等系列问题的论述和阐释,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问题的分析;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必须坚持民族自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等民族纲领,制定切合中国民族实际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民族纲领政策,不断发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推进民族发展,最终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走中国特色、各民族特点的民族发展道路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解决民族问题的智慧魅力,富有丰富哲理,其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对其进行逻辑总结以推广其主要经验、认识其历史地位、把握其基本规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主要特点,即“五个统一”: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统一、历史性和现实性相统一、阶段性和系统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科学性和人文性相统一。实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发展生产力,促进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切实贯彻和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充实和完善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观点、丰富和拓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
林彦[10](2012)在《执法检查的政策功能》文中研究表明执法检查的原本及主要的功能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然而在实践中,执法检查在承担其主要功能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执政党形成、宣传、推行、检校其政策的一种有力的制度工具。执法检查政策功能不适当地强化将会对作为国家正式决策体系核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成诸多挑战。因此,回归宪法和法律对于执法检查监督的定位是必要的。
二、李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域自治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李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域自治法(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与现状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阐释 |
一、治藏方略 |
二、民族与中华民族 |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 |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第二节 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形成过程 |
一、源起:传统“华夷一统”思想 |
二、雏形: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 |
三、形成: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观念的基本形成 |
四、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 |
五、确立: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第二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共同体思想 |
一、中国史前文明中的共同体思想 |
二、古代各民族互动中的共同体思想 |
三、大一统国家观中的共同体思想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理论 |
一、马克思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 |
二、恩格斯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 |
三、列宁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点 |
一、毛泽东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点 |
二、邓小平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点 |
三、江泽民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点 |
四、胡锦涛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点 |
第四节 新时代习近平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 |
一、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二、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第三章 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第一节 党的治藏方略的形成发展历程 |
一、党治藏方略的初步形成阶段(1949—1978) |
二、党的治藏方略的发展完备阶段(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确立阶段(2012—至今) |
第二节 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
一、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主要内容 |
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意义 |
三、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目标任务 |
第三节 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与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联系 |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题中之意 |
三、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中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握三大关系 |
第四章 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根基与现实机遇 |
第一节 古代西藏各民族与其他民族互动的典型代表 |
一、民族互市与王朝朝贡 |
二、民族会盟与民族和亲 |
三、民族战争与民族贡献 |
第二节 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贡献 |
一、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 |
二、共同抵御外辱扞卫统一 |
三、共同丰富发展祖国经济 |
四、共同发展繁荣中华文化 |
第三节 当代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机遇 |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机遇 |
二、党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的战略机遇 |
三、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引领机遇 |
第五章 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西藏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查分析 |
一、调查设计 |
二、主位研究:学生调查问卷与访谈统计分析 |
三、总结与启示 |
第二节 西藏农牧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查分析 |
一、调查设计 |
二、主位研究:农牧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状分析 |
三、客位研究:以驻村干部为视角分析农牧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现状 |
四、总结与启示 |
第三节 西藏城市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查分析 |
一、调查设计 |
二、调查点社区的选取情况 |
三、城市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状调查分析 |
四、总结与启示 |
第六章 新时代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挑战 |
第一节 多元文化冲击的复杂性挑战 |
一、境内外分裂敌对势力威胁西藏安全稳定 |
二、多元文化主义冲击西藏主流文化 |
三、藏传佛教的消极影响 |
第二节 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客观性挑战 |
一、西藏经济总体发展相对滞后的客观性 |
二、西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性 |
三、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阻碍性 |
第三节 社会领域的复杂性面临多样性挑战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社会认知不足 |
二、对自媒体的无序发展的管控不足 |
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
第四节 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直接性挑战 |
一、文化程度偏低与环境影响 |
二、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师资教师队伍素质需要提高带来的挑战 |
三、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缺乏良性互动 |
第五节 培育实践内生动力不足的制约性挑战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主体的困惑 |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客体面临的困惑 |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过程面临的困惑 |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方式的困惑 |
第七章 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多维路径探析 |
第一节 政治维度:构建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认同 |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二、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
三、依法管理西藏宗教事务、提高藏传佛教中国化水平 |
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
第二节 文化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
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根基 |
二、以推动西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契机,丰富培育内涵 |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
四、以文化互鉴为导向,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
第三节 经济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保障 |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 |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
三、建立经济互助机制,形成民族互惠共同体 |
四、加大边境扶持力度,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
第四节 社会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保障 |
一、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良好社会生态 |
二、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现实载体 |
三、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作用 |
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第五节 教育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动力 |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 |
二、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浓厚氛围 |
三、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联动作用,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合力 |
四、遵循认知情感规律,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成效 |
第六节 认知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逻辑 |
一、确立培育原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指明方向 |
二、完善培育内容,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丰富内容 |
三、优化培育方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拓宽路径 |
四、形成长效机制,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提供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2)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宪制意涵 |
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与认同整合 |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民族因素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制度内涵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概念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法理基础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功能阐释 |
一、实现央地关系中立法权的纵向配置 |
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 |
三、实现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调和 |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优化的必要性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现状及实效性考察 |
一、自治条例的立法概况 |
二、单行条例的立法概况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概况 |
四、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实效性考察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中的问题 |
一、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 |
二、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同且民族特色缺失 |
三、变通与补充规定性质不明晰且行使不充分 |
四、自治法规司法适用情况较差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状况不佳之成因 |
一、立法权限不清晰 |
二、效力位阶不明确 |
三、立法程序不规范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及优化思路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优化思路 |
第三章 纵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央地关系为视角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主体 |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解释 |
二、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主体多样化之成因 |
第二节 自治条例的立法权限 |
一、中央与民族地方事权划分的规范分析 |
二、自治条例的“组织法”性质 |
三、自治条例的立法内容 |
第三节 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界限 |
一、变通或补充规定的适用情形及边界 |
二、刑法变通规定的合宪性分析 |
第四节 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效力 |
一、理论基础:规范位阶和效力位阶的区别 |
二、自治条例并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小宪法”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优先适用的法理阐释 |
第四章 横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自治州为分析对象 |
第一节 自治州作为分析对象的原因 |
一、双重立法权是立法权限划分的规范依据 |
二、丰富的立法实践为立法权限划分提供了客观条件 |
第二节 单行条例立法事项的界定 |
一、规范内涵的澄清——基于立法原意的考察 |
二、“本民族内部事务”作为立法事项的合理性 |
三、“民族特色”的判断标准 |
第三节 特殊问题——自治州重叠立法事项的拆分与重构 |
一、自治立法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重叠——基于立法实践的分析 |
二、地方立法权与自治立法权的界分 |
三、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法规的效力位阶 |
第五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程序优化 |
第一节 破解思路——立法程序的完善 |
一、地方立法条例的规范表征 |
二、程序法治视野下的立法图景——立法过程的程序化 |
三、破题:立法程序三阶段的划分 |
第二节 立法准备阶段:立法动议的初步达成 |
一、立法准备阶段之于自治法规立法程序的重要性 |
二、作为承载少数民族特点的民族习惯法的价值内涵 |
三、立法准备阶段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吸纳 |
第三节 正式立法阶段:在交涉和博弈中达成共识 |
一、立法审议阶段的协商空间 |
二、变通内容等重要条款的单独表决 |
三、立法批准阶段审查标准的多样性 |
第四节 立法监督阶段:严守法制统一的底线 |
一、备案审查信息的适度公开及制度优化 |
二、自治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及空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评析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评析 |
三、概念界定 |
(一) 民族区域自治 |
(二) 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四、结构设计 |
五、研究方法 |
(一) 方法论原则 |
(二) 具体技术方法 |
六、创新之处和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化之源”: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动因 |
(一) 对“民族文化”自治思想泛滥的直接回击 |
(二) “联邦制”还是“集中制”争论的持续升温 |
(三) 民族平等理想的矢志追求 |
(四) 地方自治理论的深入思考 |
(五) 民族自决权理论发展的纵深推进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 “十月革命”之前:“单一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二) “十月革命”之后:“联邦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基本特征 |
(一) 批判性和革命性 |
(二) 开放性和发展性 |
(三) 时代性和具体性 |
(四) 阶级性和人民性 |
第二章 “化之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历史契机 |
一、国家和民族层面:统一融合的历史传统与救亡图存的特殊处境 |
(一) 长期统一的历史传统源远流长 |
(二) 命运共同体接连遭受危机 |
二、国际层面: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方兴未艾和共产国际的大力推动 |
(一) 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大潮流的深刻影响 |
(二) 共产国际“民族化”信号的强力释放 |
三、中共层面:民族问题理论的逐步涉猎与民族工作实践的有序推进 |
(一) 民族问题解决之道的初步认识 |
(二) 民族工作实践探索的不断拓展 |
第三章 “化之路”: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 |
一、1921-1949:从“蹒跚学步”的“应然”到“独立前行”的“必然” |
(一) 1921-1931年的酝酿萌芽期 |
(二) 1931-1937年的起步尝试期 |
(三) 1937-1946年的加速探索期 |
(四) 1946-1949年的初步形成期 |
二、1949-1978:从“全新起航”的“阶进”到“挫折发展”的“缓进” |
(一) 1949-1956年的全面奋进期 |
(二) 1957-1966年的曲折发展期 |
(三) 1966-1978年的挫折发展期 |
三、1978年以来:从“步入正轨”的“求实”到“平稳迈进”的“务实” |
(一) 1978-1982年的回归初心期 |
(二) 1982年至今的丰富发展期 |
第四章 “化之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多维成果 |
一、理论成果 |
(一) 创立了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 |
(二) 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 |
二、制度成果 |
(一) 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内容的政治制度 |
(二) 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代表的制度性法规 |
三、道路成果 |
(一)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基本内涵 |
(二)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主要特征 |
(三)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时代意义 |
第五章 “化之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经验启示与未来走向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 |
(一) 立足多元一体的基本国情是基本前提 |
(二) 保障国家团结统一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价值追求 |
(三) 助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是重要动力 |
(四) 紧扣民族工作时代主题是内在要求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启示 |
(一) 推动统一与自治的顶层设计 |
(二) 推进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
(三) 加大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力度 |
(四) 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 |
(五) 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 |
(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 |
(二) 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创新 |
(三)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四) 着力增进民族区域自治文化认同 |
结语: 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4)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研究现状思考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相关概念的阐释与说明 |
(一)科学 |
(二)技术 |
(三)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 |
(四)民族地区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思想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工作的思想 |
(一)推动科技发展是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 |
(二)发展科技是优化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 |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关系的思想 |
(一)科技发展是良好民族关系构建的基础 |
(二)发展科技是维系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 |
三、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 |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含发展科技的内容 |
(二)科技发展有利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四、马克思主义关于培养民族地区科技人才的思想 |
(一)科技人才培养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 |
(二)科技人才任用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
五、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发展与民族共同繁荣的思想 |
(一)科技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自身发展 |
(二)发展科技利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实践基础 |
一、民族地区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实践 |
(一)科技扶贫的落实:通过科技促进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 |
(二)科技扶贫的推进:通过科技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三)科技扶贫的深入:通过科技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全面小康 |
二、民族地区推进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实践 |
(一)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发展民族地区科技 |
(二)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加快民族地区各类科技人才培养 |
(三)科技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加速推进民族地区科技产业升级 |
三、民族地区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践 |
(一)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目的:推动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发展 |
(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标志:实现民族地区科技全面创新 |
(三)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构筑民族地区特色科技创新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科技发展中的作用 |
一、指导民族地区通过科技发展生产力 |
(一)通过科技发展改善民族地区劳动生产条件 |
(二)通过科技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劳动者素质 |
(三)通过科技发展变革民族地区劳动生产方式 |
二、指导民族地区依靠科技协调经济发展 |
(一)依靠科技协调民族地区经济与环境发展 |
(二)依靠科技调整优化民族地区农牧业经济结构 |
(三)依靠科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
三、指导民族地区开展和推进科技工作 |
(一)引导民族地区坚持自力更生发展科技 |
(二)引导民族地区通过交流合作发展科技 |
(三)引导民族地区落实各种战略发展科技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特征、价值、维度 |
一、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相结合 |
(二)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 |
(三)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结合 |
(四)与“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相结合 |
二、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价值 |
(一)社会动力价值 |
(二)生态环保价值 |
(三)科技人才价值 |
(四)人的解放价值 |
三、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发展的四重维度 |
(一)实践维度 |
(二)精神维度 |
(三)价值维度 |
(四)创新维度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背景下对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思考 |
一、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基本概况 |
(一)民族地区科技人力资源概况 |
(二)民族地区科技投入概况 |
(三)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制约因素 |
(一)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整体水平较低 |
(二)民族地区科技投入和研发经费短缺 |
(三)民族地区科技人才储备不足 |
(四)民族地区经济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
(五)民族地区社会环境因素复杂 |
三、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整体思路 |
(一)确立民族地区科技创新发展重点 |
(二)树立民族地区科技发展能力目标 |
(三)加快民族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开发 |
(四)加强民族地区科研发展经费保障 |
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基本路径 |
(一)加快民族地区传统产业科技创新 |
(二)加速民族地区民生科技的发展 |
(三)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
(四)构建民族地区环境生态科技体系 |
五、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基础与历史资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思想 |
2.2 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 |
2.2.1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民主理论 |
2.2.2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稳定理论 |
2.2.3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文化理论 |
2.3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3.1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 |
2.3.2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
2.4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1 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2 在阶级斗争的思路下开展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发展 |
3.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 |
3.1.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78年-1989年) |
3.1.2 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89年-1997年) |
3.1.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2002年) |
3.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 |
3.2.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2年-2007年) |
3.2.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7年-今) |
4 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总体思路 |
4.1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 |
4.1.1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
4.1.2 民主是内容与形式的集合 |
4.1.3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
4.2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2.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 |
4.2.2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实现 |
4.2.3 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 |
4.3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4.3.1 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发展模式 |
4.3.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5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 |
5.1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1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
5.1.2 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3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
5.2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2.1 “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 |
5.2.2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3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5.3.1 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 |
5.3.2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6 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 |
6.1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1.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
6.1.2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2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
6.2.1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6.2.2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
6.2.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6.3 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6.3.1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
6.3.2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
7 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 |
7.1 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7.1.1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
7.1.2 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
7.1.3 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
7.1.4 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方针 |
7.2 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 |
7.2.1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
7.2.2 “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 |
7.3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
7.3.1 完善党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领导 |
7.3.2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
7.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7.4.1 “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 |
7.4.2 “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关键” |
7.4.3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
7.5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7.5.1 妥善解决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 |
7.5.2 培养忠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骨干 |
7.5.3 加快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 |
8.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 |
8.1.1 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 |
8.1.2 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 |
8.1.3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 |
8.1.4 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
8.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意义 |
8.2.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意义 |
8.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现实意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二) 文献述评与研究途径 |
(三)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四)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技术路线 |
3、实验方案 |
4、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5、论文的特色 |
6、研究创新点 |
二、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问题 |
(一)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涵 |
1、少数民族地区的界定 |
2、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涵 |
3、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涵 |
(二)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特殊性 |
1、特殊的地域环境影响着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2、特殊的民族背景影响着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3、特殊的经济环境影响着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4、特殊的文化环境影响着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5、宗教信仰的特殊性影响着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三)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义 |
1、完善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 |
2、推动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向前发展 |
3、有助于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 |
三、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历史经验 |
(一)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历史进程 |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2、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3、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4、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 |
(二)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历史经验 |
1、坚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 |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3、坚持依靠少数民族地区人民 |
4、坚持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为目标 |
四、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党的先进性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 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党的先进性建设存在的问题 |
1、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2、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3、具体保障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二) 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党的先进性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世界局势的深刻变化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挑战 |
2、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 |
3、党的自身状况对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考验 |
五、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对策 |
(一) 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要求 |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灵魂 |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关键 |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条件 |
4、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保证 |
5、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保障 |
(二) 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原则 |
1、切实把握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主要特点,始终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
2、切实把握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特殊规律,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
(三) 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具体措施 |
1、党中央的统一领导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前提条件 |
2、各省省委的具体指导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力保障 |
3、地方党委的统筹规划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保证 |
4、各行业和单位的狠抓落实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关键所在 |
5、引领党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核心任务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 文献类 |
(二) 学术论文类 |
(三) 学术专着类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研究 |
1.2.2 国内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研究 |
1.3 论文研究的方法 |
1.3.1 唯物主义的方法 |
1.3.2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
1.3.3 多学科综合创新的方法 |
1.3.4 历史分析和结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4 两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
1.4.1 发展与民族发展 |
1.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起点与基础-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 |
2.1 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
2.1.2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形成 |
2.1.3 国内民族地区复杂的政治经济格局 |
2.2 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 |
2.2.1 确立并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2.2.2 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
2.2.3 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 |
2.2.4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
2.2.5 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 |
2.2.6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做好民族工作 |
2.3 毛泽东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 |
2.3.1 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统一 |
2.3.2 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统一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创立与形成-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 |
3.1 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3.1.1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 |
3.1.2 中国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 |
3.2 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 |
3.2.1 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3.2.2 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3.2.3 解放和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 |
3.2.4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
3.2.5 制定“两个大局”和“共同富裕“的战略发展方针 |
3.2.6 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
3.2.7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事业 |
3.3 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 |
3.3.1 时代性与开放性的统一 |
3.3.2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 |
3.3.3 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江泽民民族发展理论 |
4.1 江泽民民族发展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4.1.1 影响和谐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增多 |
4.1.2 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 |
4.1.3 全球化社会历史下的复杂局势 |
4.2 江泽民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 |
4.2.1 继续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4.2.2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4.2.3 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
4.2.4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
4.2.5 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
4.2.6 继续推进民族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
4.3 江泽民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 |
4.3.1 时代性 |
4.3.2 战略性 |
4.3.3 创新性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深化与成熟-胡锦涛民族发展理论 |
5.1 胡锦涛民族发展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5.1.1 境内外敌对民族势力破坏活动猖獗 |
5.1.2 民族地区的人民内部矛盾突出 |
5.2 胡锦涛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 |
5.2.1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 |
5.2.2 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5.2.3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
5.2.4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5.2.5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 |
5.2.6 推动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 |
5.2.7 促进民族地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
5.3 胡锦涛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 |
5.3.1 实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
5.3.2 突出民族发展的全面性 |
5.3.3 坚持民族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新发展的后续展望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 |
6.1.1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 |
6.1.2 坚持民族发展理论与民族地区实践相结合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创新发展的目标选择 |
6.2.1 加强对民族发展权问题的研究 |
6.2.2 加强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的研究 |
6.2.3 加强对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问题的研究 |
6.2.4 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问题的研究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完成的科研项目 |
(8)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 ——基于中国西南民族地区的视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由来 |
三、研究意义 |
四、以西南民族地区作为研究视域的缘由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综合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族与民族地区 |
二、治理 |
三、合法性 |
第四节 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分析框架 |
第一章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内涵、属性及研究假设 |
第一节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及合法性的内涵 |
一、民族地区公共治理 |
二、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的内涵 |
三、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及合法性 |
第二节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的基本属性 |
一、公共性:"公民人"认同的基础 |
二、合族性:"民族人"认同的基础 |
三、绩效性:"理性人"认同的基础 |
第三节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之假设 |
一、合法性:一种社会资本 |
二、合法性增量及过程:一种再生产的活动 |
三、合法性再生产:公共性、合族性、绩效性的协调及产出 |
第二章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逻辑、主体及方式 |
第一节 再生产的基本逻辑 |
一、合法性的产出 |
二、合法性的维持与增长 |
三、合法性递减与危机 |
第二节 再生产的主体结构 |
一、合作与验收者:民族群众与民族精英 |
二、主导者与主力军:中央及民族地方政府 |
三、参与者:对口扶持单位与第三部门 |
第三节 再生产的行为方式 |
一、公共性再生产:以法治为治理导向 |
二、合族性再生产:以民族文化为公共治理的核心 |
三、绩效性再生产:以秩序与公共福利为公共治理核心 |
第三章 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基本模式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土司制"治理合法性考察 |
一、"土司制"的由来 |
二、"土司制"下治理权力的考察 |
三、"土司制"治理合法性比较:公共性、合族性与绩效性 |
第二节 "改土归流制"治理的合法性考察 |
一、"改土归流制"的由来 |
二、"改土归流制"下治理权力的考察 |
三、"改土归流制"治理合法性比较:公共性、合族性与绩效性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的治理合法性考察 |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由来 |
二、"民族区域自治"下的治理权力考察 |
三、"民族区域自治"治理合法性比较:公共性、合族性与绩效性 |
第四节 经验与教训 |
一、合法性比较:土司制、改土归流制与民族区域自治制 |
二、民族地区公共治理模式嬗变与反思——合法性再生产视角 |
三、历史的经验与教训 |
第四章 当代中国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必要性、可行性及困境 |
第一节 再生产的必要性 |
一、公共性问题:民主、法治系统发展滞后 |
二、合族性问题:传统治理系统合法性贬值 |
三、绩效性问题:社会碎片化及"相对剥夺感" |
第二节 再生产的可行性 |
一、公共性积累:人民代表制与共产党组织在民族地区的建立 |
二、合族性积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 |
三、绩效性积累:民族优惠与帮扶政策的推行 |
第三节 再生产的行动困境 |
一、公共性困境:传统族性与现代法治的矛盾 |
二、合族性困境:族性的复杂性与治理工具选择的困难 |
三、绩效性困境:难以产出政绩的环境与"绩效瓶颈"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内在关系及衔接 |
第一节 排斥与吸纳: "公共性—族性—绩效性"的关系分析 |
一、"公共性—族性"之间的排斥与吸纳 |
二、"族性—绩效性"之间的排斥与吸纳 |
三、"绩效性—公共性"之间的排斥与吸纳关系 |
第二节 "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分析 |
一、"公共性—族性"与合法性 |
二、"族性—绩效性"与合法性 |
三、"绩效性—公共性"与合法性 |
第三节 公共性、族性、绩效性及合法性的衔接 |
一、"公共性—族性—绩效性"的协调:平衡、开放与参与 |
二、"公共性—族性—绩效性"与合法性的衔接:现代族性建构 |
三、"族性—绩效性"向"公共性—绩效性"转化:社会交往结构变革 |
第六章 当代中国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突破"公共性困境":推进"共治、共享"式治理 |
一、基本理念:增进互信,强化共识 |
二、基本方略:促进民族的多方位参与 |
三、实践中的可能困境及突破 |
第二节 突破"族性困境":推进"造血"式治理 |
一、基本理念:自力更生,寄希望于少数民族本身 |
二、基本方略:民族精英在政治与技术层面的提升 |
三、实践中的可能困境及突破 |
第三节 突破"绩效性困境":推进"合作"治理 |
一、基本理念:扬长避短,促进优势互补 |
二、基本方略:"民族区域自治"基础上的"帮扶" |
三、实践中的可能困境及突破 |
第四节 合法性再生产的系统优化:推进"开放"式治理 |
一、基本理念:以开放促发展 |
二、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交往结构变革 |
三、实践中的可能困境及突破 |
第七章 结语及展望 |
一、研究的简要回顾 |
二、研究的可能创新及有待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
三、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的未来形态:公共性与族性的融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依据 |
二、写作总体构想 |
三、论文框架结构 |
四、需阐释的问题 |
第一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形成的社会动因 |
一、历史背景: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 |
二、思想基础: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交织碰撞 |
三、阶级基础:无产阶级力量的不断成长壮大 |
四、实践动力:汹涌澎湃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探源 |
一、中国传统民族观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肥沃土壤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优良种子 |
三、处理民族问题的失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借鉴素材 |
四、长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验证平台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
一、酝酿时期(1917—1921年) |
二、奠基时期(1921—1978年) |
三、确立时期(1978—1989年) |
四、成熟时期(1989— ) |
第二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和民族问题观 |
第一节 前人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
一、古时关于民族概念的使用及其内涵 |
二、近代资产阶级对民族和民族问题规律的初步探讨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及其发展规律的看法和观点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及其规律的认识 |
一、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及其发展规律的看法 |
二、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问题及其发展规律的看法 |
1、中国民族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决的问题之一 |
2、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目标:实现各民族的繁荣发展 |
3、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路径: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
第三节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
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
二、中华民族的基本状况和特点 |
三、中华民族发趋势:共同因素不断增多,民族差异也将长期存在 |
第三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形式 |
一、民族自决(分离制) |
二、联邦制是向单一制国家的过渡形式 |
三、单一制共和国前提下的区域自治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观的艰难抉择 |
一、人民群众的心里天平:大一统思想与崇“和”尚“中”的处事哲学 |
二、马列主义者的分析与预想:联邦制亦或民族区域自治制 |
三、中国共产党的实践与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观的实践历程 |
一、民族区域自治的初步发展时期 |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严重破坏时期 |
三、民族区域自治的恢复发展时期 |
第四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观的基本内容 |
一、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与内容 |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显着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 |
第五节 不断推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观制度化 |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自治法制建设 |
二、以民族自治地方为依托,加强自治机关自身建设 |
三、领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精神实质,做到“三个不容” |
第四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关系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关系观 |
一、生产力对民族关系发展具有决定意义 |
二、各民族的兄弟友爱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有纯粹的社会意义 |
三、各民族彼此团结、相互合作、共同进步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关系观的发展历程 |
一、执政以前,营造构建良好民族关系的氛围 |
二、执政初期及曲折时期,民族关系总体改善与局部恶化交替 |
三、改革开放以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形成与发展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关系观的基本内容 |
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及其基本内容 |
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实质和本质特征 |
三、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 |
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 |
五、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路径 |
第四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关系观与和谐社会构建 |
一、民族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
二、民族和谐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最重要指标 |
三、民族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
第五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发展观 |
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民族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
二、关心民族利益,注重经济发展 |
三、民族发展是逐步消除民族之间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观的发展历程 |
一、执政之前,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
二、执政初期及曲折时期,各民族初步发展与徘徊待进 |
三、改革开放以来,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
一、民族发展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
二、民族发展问题关键是经济发展问题 |
三、民族发展的根本途径: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
四、民族发展科学道路:走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之路 |
第四节 民族发展观实践的个案分析——以西藏跨越发展为例 |
一、立足西藏实际认识西藏特点 |
二、发挥西藏优势突出特色产业 |
三、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跨越发展 |
第六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文化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文化观 |
一、公民权利“决不以无条件地彻底地废除宗教为前提” |
二、从各民族实际出发,“考虑各民族文化上和生活上的特点” |
三、研究落后民族和部族的“生活习惯和文化“,提倡发展民族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文化观的发展历程 |
一、执政以前,“帮助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尊重其宗教信仰” |
二、执政初期至反“右倾”运动以前,大力提倡尊重民族文化 |
三、反“右倾”运动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否认民族差别、无视民族文化 |
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文化愈来愈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文化观的基本内容 |
一、少数民族在演进发展的进程中,创造了承载自己民族特点的文化 |
二、民族文化为中华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是中华文化缺一不可的因素 |
三、坚持“一元”,弘扬“多样”,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第四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文化观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筑 |
一、正视民族文化对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意义 |
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夯实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根基 |
三、推展少数民族文化,彰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活力 |
第七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观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纲领观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政策观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观 |
一、民族平等原则 |
二、民族自主原则 |
三、民族团结原则 |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观 |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 |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 |
三、新世纪新阶段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理性思考 |
第八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主要特点、实践经验和历史地位 |
第一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主要特点 |
一、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
二、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
三、阶段性与系统性的统一 |
四、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五、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
第二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实践经验 |
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
二、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 |
三、必须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四、必须着力发展生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
五、必须切实贯彻和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纲领政策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历史地位 |
一、充实和完善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
二、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观点 |
三、丰富和拓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 |
结语 |
参考书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一) 期刊论文 |
(二) 博士论文 |
三、外文类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部分学术论文 |
二、相关科研项目 |
(10)执法检查的政策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执法检查政策功能生成与加强的过程 |
(一)1993年之前:以立法与工作监督服务大局、法律监督旨在纠正违法行为 |
(二)1993年至1998年:政策功能初次定位——以国家大局确定执法检查重点 |
(三)1998年至2003年:政策功能调整———执政党的工作大局成为执法检查的服务对象 |
(四)2003年至今:监督工作的重点在于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五)小结 |
三、执法检查承载政策功能的主要原因 |
(一)这一功能转变正是我国的政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实践和体现 |
(二)在立法和监督过程中宣传和贯彻党的政策的积极程度将直接影响执政党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对人大的支持程度 |
(三)法律实施效果的进一步提升需要依赖和调动执政党的组织资源 |
(四)某些法律的实施必须依赖于执政党分支及外围组织的支持和推动 |
(五)某些法律实施效果的提升的确需要更宽阔的政策视野 |
四、执法检查政策功能的主要表现 |
(一)根据执政党的政策偏好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 |
(二)宣传执政党的政策 |
(三)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 |
1. 肯定落实政策的情况 |
2. 发现执行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
3. 提出改进政策执行的建议 |
(四)向执政党提出政策建议 |
五、存在的问题 |
(一)背离了法定的功能定位 |
(二)淡化对法律规则执行的关注、影响法律规则的稳定性 |
(三)对其他法律实施情况关注不够 |
六、完善建议及结语 |
(一)完全消除政策功能 |
(二)扬弃发挥政策功能 |
1. 执法检查的选题不能唯政策,而应兼顾执政党和社会的需求 |
2. 执法检查的过程应更多地关注法律规则的实施情况 |
3. 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对执政党决策的影响能力 |
(三)结语 |
四、李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域自治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视域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D]. 张锦花. 西藏大学, 2021(11)
- [2]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D]. 李燕林. 吉林大学, 2021
- [3]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D]. 杨学平.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4]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发展研究[D]. 王文彦.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D]. 张瑞岚. 武汉大学, 2014(06)
- [6]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先进性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D]. 唐敦双.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研究[D]. 赵金亮. 西南交通大学, 2012(02)
- [8]论民族地区公共治理合法性再生产 ——基于中国西南民族地区的视域[D]. 韦正富. 南京大学, 2012(08)
- [9]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研究[D]. 唐建兵. 安徽大学, 2012(09)
- [10]执法检查的政策功能[J]. 林彦. 清华法学, 2012(02)
标签:民族问题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