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税务代理脱钩的几点看法(论文文献综述)
吴瑞琪[1](2020)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研究 ——以L市L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原先由政府掌控的一部分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逐渐让渡于社会中介行业,使之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补充。作为社会中介的一种,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行业长期处于无序运行、“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政府监管基础较为薄弱,监管效果不够理想。2017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一些配套制度,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和规范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监管,但这些制度机制的效果和作用还有待验证,现实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当前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阐述了涉税专业服务的基本概念,回溯了我国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过程,总结了该行业具备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独立性与自律性”、“专业性与开放性”三组主要特征,并结合2017年以来行业监管机制的变化,分析了当前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基于寻租理论和政府监管理论,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内涵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运用实证研究和调查研究方法,以L市L区为例,对该地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类型、从业人员信息、主要业务分布及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针对从业人员、纳税人、税务干部三类不同群体,进行了分类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作了统计分析。与此同时,本文还对L市L区税务局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采取的监管措施、取得的监管成效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本文结合理论和现实情况,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归纳,总结出了权力寻租现象频发、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行业市场秩序混乱三方面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认为其主要是由于法治体系建设滞后、监管资源分割现象突出、监督惩戒机制不够完善三个层面的原因。第四部分,本文针对上述问题,参考发达国家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经验,认为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应从搭建依法监管框架、构建严密监管体系、建立严格惩戒机制三方面入手,提出了加快推进行业立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整合监管资源、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六项对策建议。
姚培君[2](2019)在《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分析 ——以G公司涉税案件为例》文中提出税务代理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已有上百年历史,许多国家及地区都建立了税务代理制度。我国税务代理行业源于早期的税务咨询,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税务代理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和环节被逐渐推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税制结构日趋繁杂,同时税收法律法规的复杂性也导致纳税人难以依靠自身有限的知识和能力履行纳税义务并享受应有权利。税务代理具有中介服务性质,可提供个性化服务、协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便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因此,推进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的规范发展已化为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特定要求。目前,我国税务代理自律体系尚存在主体缺乏独立性、自律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纵观外国成熟的税务代理制度,不难发现行业自律在行业的规范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本文对税务代理行业自律展开研究,引入博弈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具体分析行业自律的必要性和对纳税人及税务代理人行为的影响。随后比较了中英两国税务代理的行业自律机制,并在借鉴英国高度的自律制度基础上,针对我国现存不足提出扩大自律监管范围、健全惩戒机制等对策建议,以规范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助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
康贵元[3](2019)在《税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涉税专业服务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税制改革而产生和发展壮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妥善协调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断实施政社分开,通过明确社会组织权责、实行依法自治,将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让社会组织的活力得到激发、作用得到发挥。特别是近些年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铺开,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基本落地,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迈开了坚实的一步,税收征管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服务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税收改革带来税收法规制度的更新变化、征管职能的调整完善,“放管服”给纳税人带来办税便利的同时,也给纳税人增加了适应税收改革的新的遵从成本,自然而然地对涉税专业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的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出台,在规范涉税服务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其发展空间,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成为税收共治格局建设中重要的参与主体。与此同时,机遇与挑战并存,使命光荣与责任重大并重,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功能定位不清、行业法律缺失、制度规定陈旧、自律管理不到位、行业市场供需不协调、行业机构自身建设有待提高、外部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因此,为了发挥好涉税专业服务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对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的发展进行研究显得很有必要。本文以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视角,结合当前最新的改革背景,首先通过分析涉税专业服务相关概念及理论,让我们对涉税专业服务的概念、作用等方面有一个新的认识,能够更好地把握涉税专业服务的功能定位,搭建好发展涉税专业服务的理论基础。紧接着对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的萌芽起步阶段、初创形成阶段、规范发展阶段、改革转型阶段四个发展阶段及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其中以S省涉税专业服务发展现状为例,分析当前发展中面临的瓶颈和问题。同时,分析介绍美国、英国以及日本等国家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从中借鉴有益经验为发展我国涉税专业服务提供了一些启示。最后,针对涉税专业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充分吸收借鉴国外涉税服务的发展经验,从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自律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优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路径选择,为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参考。
董韬[4](2018)在《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下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发展起步较晚,起初具有一定的行政附属性特点,在脱钩改制后税务代理的独立地位得到彰显,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观念的误解以及制度设计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税务代理独立执业的本质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现行制度中对税务代理作出规定的规范数量较少,且多为部门规章等政策性规范文件的形式,法律层级不高且各规定间的冲突较多,给实务中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适用带来困扰。从制度激励的视角考察税务代理责任制度对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涉税服务专门化是税务代理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顺应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是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涉税服务专门化是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我国现行税务代理责任制度仍然存在立法混乱、层级较低,责任主体认定不清,责任构成要件模糊,责任形式混淆,责任监管机制不合理,风险分散机制运行乏力等问题,这些情形制约了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妨碍了税务代理专门化目标的实现,有必要紧密围绕制度目标,运用激励理论,对具体制度进行完善。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制定专门的税务代理法律法规,将实务中大量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人员也纳入税务代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并对其业务范围进行一定的划分。其次,依照罚款的不同性质区分责任承担主体,税务机关行使税收监管职责作出罚款处罚的责任主体是纳税人,行使行业监管职责作出罚款处罚对应的责任主体是税务代理人。为保护纳税人的合理信赖利益和推动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建议在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人的情况下,对税务代理人单方行为引起的损害后果只对税务代理人进行处罚。第三,进一步明确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在进行责任分配时应综合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厘清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具有不可转嫁性,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人进行罚款处罚应为行政监管措施的体现,除罚款外还可根据责任大小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和禁业等处罚。最后,还应当构建税务代理行业的内外监管机制以加强税务代理人应对风险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曾红美[5](2018)在《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对策研究 ——以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意识的逐渐提升,全社会对税务代理行业提出了更多的业务需求和更高的质量需求。但与此同时,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由于起步较晚、发展较慢、欠缺规范等原因,风险呈现高发态势。税务部门作为税务代理行业的监管主体之一,如何有效应对这一形势成为一道必须攻克的重要课题。文章运用文献分析法,简要概述了目前对税务代理风险以及风险监测、防控策略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方向即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策略研究。结合笔者自身税收征管工作实践,选取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这一具体案例,对该局实施的多层次税收征管、多元化纳税服务以及税务代理合作进行典型分析。研究发现,目前我国税务部门普遍面临的税务代理廉政风险、执法风险、纳税服务风险以及社会环境不优引发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展开深入剖析,揭示出了税务部门税务代理风险防范“盲区”及其形成的职责定位不清、防范意识缺位、运行规程不明以及防控动力不足等原因。为了提出有效的防范税务代理对策,本文主要以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风险管理理论等为理论基础。借鉴了日本、美国以及其他国际税务代理行业监管的经验,以及与税务代理行业密切相关且专业性特点相似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行政监管经验,以此扩展研究视角、丰富研究成果。文章主要提出以下对策:首先通过税务代理特别法立法、税务监管与行业自律体系构建等措施完善税务部门职能定位的法律制度支撑;其次通过强化税务代理宣传、风险防控意识和刺激税务代理需求等措施解决税务部门风险防控思维问题;再次通过扩大监测防控范围、重构层级职能分工、丰富监测防控手段等措施解决税务部门风险防控规程不明问题;最后通过增加监测与防控投入、兑现管控考核奖惩等措施解决防控动力不足的问题。期望本文的研究能一定程度上推动该区域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为全国税务代理行业的管理提供参考。
王静[6](2018)在《泰州市税务中介发展及其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税务中介机构监管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精细化,涉税专业服务和涉税鉴证需求日益增长,给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服务公司等税务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税务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专业化的涉税服务使得纳税人对其愈加依赖;另外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税务中介机构的作用也愈加凸显。但是由于我国税务中介兴起较晚,加之其诞生之初身份的特殊性,行业发展过程中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的监管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监管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以泰州市税务中介行业发展和税务机关的监管实践为出发点,从税务中介的行业发展以及监管现状入手,运用文献调研、比较分析、调查研究的方法,结合新的税收征管以及监管形势的变化,对税务中介监管实践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税收中介行业主要存在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手段不丰富等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引用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监管理论等理论分析税务机关加强税务中介监管的对策,通过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以及国内部分省市的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方法,最终实现对税务中介行业监管的优化路径设计,进一步规范税务中介行业发展,充分发挥税务中介服务民生、服务税收的作用。
姜百合[7](2016)在《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与行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了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税务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税收管理职能社会化发展已成重要趋势。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制结构日趋复杂,新的税制改革不断推进,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税务机关仅靠自身力量难以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纳税需求。借助税务中介的力量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准确性,为纳税人提供更有效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度,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我国税务中介发展成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尽管我国税务中介行业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其功能定位仍不明晰,行业发展存在较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认识的不足,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税务中介行业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税务中介行业的发展提出意见。本文对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及行业发展相关问题研究,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第二个部分介绍了税务中介的相关概念包括税务中介的基本内涵、税务中介的业务范围、税务中介的理论分析包括新公共管理理论、纳税遵从的成本收益理论以及供求理论,分别从税务机关、纳税人的不同角度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应用,还介绍了我国税务中介的发展历程,总结出我国税务中介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和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首先分析了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的认识过程及不足,最后分析了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和税务中介自身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对发达国家税务中介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主要介绍了日本和澳大利亚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和制度,并对国外税务中介的发展经验进行了评述;第五部分基于以上现状及问题的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一个征、纳和中介三方的运行机制明确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在此基础上,针对税务中介运行的外部环境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纳税人、和税务中介自身三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更好地发挥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的作用,以促进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张毛平[8](2015)在《论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①。目前,税务代理制度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推行,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纳税人的内在需求,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客观需要,也是与国际惯例一致的必然趋势。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税务代理定位、代理主体独立性、业务范围、法律法规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与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本文从理论分析入手,深刻剖析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发展过程,结合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或其他地区推行税务代理制度的成功经验,从健全立法体系、拓展税务代理服务领域、完善税务代理配套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乔玉[9](2015)在《税务代理法律责任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税务代理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但是经过近四十年在实践中的经验积累,随着我国税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经济发展的需要,税务代理模式在我国已初具规模,并日趋完善、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但是由于税务代理在我国发展初期,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依托关系,职责不清,公众对税务代理的法律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虽然经过了上个世纪末的清理整治工作,但是对税务代理行业还是有着一定影响。加之税务代理自身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导致税务代理的法律制度中的诸多问题就凸显出来,本文就税务代理制度中法律责任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发展中许多待完善的问题,导致了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承担存在错误。本文主要通过研究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主要问题所在,并提供完善意见,希望能更好纠正税务代理人身上法律责任问题不明确的情况。本文除导论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从以下几点对我国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进行阐述:首先对民事代理、税务代理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基础理论进行研究,以便于更好的明确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的法律关系、地位、职责、工作内容、法律责任类型等方面。通过对税务代理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以便能找出税务代理行业问题产生的根源,从而给出更切实际的完善建议。其后针对税务代理责任的主要问题,本文从对税务代理缺少较高层级的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其责任的依据;实务中税务代理存在主体错乱,其独立地位不明;以及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混淆,责任规定存在漏洞等几个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在法律责任的设定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横向比较日本、美国等国的税务代理模式,通过借鉴外国较成熟的税务代理模式,对我国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供经验。最后结合了我国税务代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学习了其他国家相关经验后,对我国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现状提出完善意见,本文通过加快立法进程,用法律条文规定责任归属问题;明确其中立地位,保持民事代理人的法律身份;明确行政管理的监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从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明确其其法律责任。对税务代理的民事责任的实现提出建议,以便于更好的维护代理双方的合法权益。
沈盈盈[10](2013)在《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税务代理人(包括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在接受纳税人委托的情况下,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结算清缴、自我检查等涉税事宜的制度。建立与完善税务代理制度,对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税务机关职能进行转换、为征税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保证。从纳税人角度看,可以通过涉税事宜的委托代理,纳税人可以将繁杂的税务事宜分解,专心经营,降低纳税成本。从税务机关角度看,稽查和处罚可以成为税务人员集中精力工作的重点,从而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可见,税务代理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并且可以显着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我国自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算起,已经经历了近20年的时间,而全国大范围的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则是在1996年,整体来看,税务代理行业已经运行了17年,在此期间国家税制改革不断稳步推进,经济环境、税制环境都在发生着变化,税务代理制度体系明显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税务代理业的发展。在税务代理的实际运行中存在两方面的缺陷,认知和供给。认知方面,是指社会对税务代理行业的能力和作用认知不足。这样就造成了需求结构的不合理,或者说有效需求不足。供给方面,是指税务代理行业的生产能力供给。此外,由于税务代理行业的法规供给滞后,整个代理市场缺乏规范性,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规模。目前,我国企业进行税务代理的比率整体偏低,只有9%左右,远远低于美国企业的50%、日本企业85%和韩国企业95%的税务代理率。由此可见市场的潜在需求很大,而税务代理的覆盖范围却很有限。这说明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确存在许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例如对税务代理人员管理的进一步规范,代理人员素质的提高;由于执业标准的严重缺失造成的代理机构独立性不强、执业风险高的问题;加强行业协会等的税务代理管理机构的职能,使其能够更好地管理行业、指导行业的问题。税务代理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解决上述问题。发达国家的税务代理业发展相对成熟,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从业人员的考试和管理制度、增强代理机构的独立性、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赔偿保险制度,控制代理风险、理顺税务代理管理体制,将行业自律的功能充分发挥。无论如何,机遇税务代理对税收事业的重要性,中国未来税务代理制度必须坚持稳健和充分的发展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即要充分考虑中国现行税制模式、法治环境和征管体系等先天基因,同时也要在国家税制改革、财会改革中发挥税务代理的积极作用。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意义以及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梳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同时明确文章所用到的概念;第三部分是现状分析,分析当前我国的税务代理行业的现状及特点,查找问题存在的成因;第四部分是以潍坊潍州税务师事务所17年的坎坷发展为案例,进行实务研究;第五部分是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税务代理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发展提供哪些参考;第六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综述全文分析结果,并对当前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二、对税务代理脱钩的几点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税务代理脱钩的几点看法(论文提纲范文)
(1)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研究 ——以L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及监管概述 |
1.1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概念界定 |
1.1.1 涉税专业服务 |
1.1.2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 |
1.1.3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 |
1.2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理论依据 |
1.2.1 寻租理论 |
1.2.2 政府监管理论 |
第二章 L市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现状 |
2.1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发展 |
2.1.1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2.1.2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 |
2.1.3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分布和收入 |
2.2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现状问卷调查 |
2.2.1 调查样本选择及问卷设计 |
2.2.2 调查数据分析 |
2.3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情况 |
2.3.1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措施 |
2.3.2 L市 L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成效 |
第三章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3.1.1 权力寻租现象频发 |
3.1.2 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
3.1.3 行业市场秩序混乱 |
3.2 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法治体系建设滞后 |
3.2.2 监管资源分割现象突出 |
3.2.3 监督惩戒机制不够完善 |
第四章 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对策建议 |
4.1 搭建依法监管的框架 |
4.1.1 加快推进行业立法 |
4.1.2 依法规范行政审批 |
4.2 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 |
4.2.1 优化整合监管资源 |
4.2.2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4.3 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 |
4.3.1 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
4.3.2 加大处罚问责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附录 |
(2)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分析 ——以G公司涉税案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案例 |
1 案例背景 |
1.1 税务代理行业概况 |
1.2 我国税务代理行业自律管理 |
1.3 Z省税务代理行业自律制度 |
2 基本案情 |
2.1 税务师事务所概况 |
2.2 客户企业情况 |
2.3 涉案税务代理委托合约安排 |
2.4 案件情况 |
2.5 Z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监管情况 |
2.6 税务代理业务涉税处理的存在问题 |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3 文献评述 |
3 税务代理行业自律理论基础 |
3.1 税务代理行业自律的概念内涵 |
3.2 税务代理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 |
3.3 理论基础 |
4 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案例分析 |
4.1 代理记账业务 |
4.2 纳税申报业务 |
4.3 税务咨询业务 |
4.4 涉税鉴证业务 |
4.5 本章小结 |
5 中英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比较分析 |
5.1 英国税务代理发展简介 |
5.2 中英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比较分析 |
5.3 英国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6 完善我国税务代理行业自律对策建议 |
6.1 加强自律主体独立性,扩大自律监管范围 |
6.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逆向淘汰机制 |
6.3 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健全检查惩戒机制 |
6.4 建立保险赔偿,奖励制度等配套自律机制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税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和不足 |
2 涉税专业服务概念及理论分析 |
2.1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概念 |
2.1.1 税务代理的概念分析 |
2.1.2 涉税专业服务概念分析 |
2.1.3 涉税专业服务与税务代理辨析 |
2.2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理论分析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 |
2.3 涉税专业服务的功能定位 |
2.3.1 税收治理现代化与涉税专业服务 |
2.3.2 涉税专业服务的行业定位 |
2.3.3 涉税专业服务的功能作用 |
3 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分析 |
3.1 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历程 |
3.1.1 萌芽起步阶段 |
3.1.2 初创形成阶段 |
3.1.3 规范发展阶段 |
3.1.4 改革转型阶段 |
3.2 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发展现状 |
3.2.1 行业总体概况 |
3.2.2 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
3.3 当前涉税专业服务存在的问题 |
3.3.1 制度规定陈旧、法律缺失 |
3.3.2 自律管理不到位 |
3.3.3 服务市场供需不协调 |
3.3.4 服务主体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3.3.5 外部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
4 国外发展实践及启示 |
4.1 美国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 |
4.2 英国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 |
4.3 日本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 |
4.4 其他国家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实践 |
4.5 国外发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5 发展涉税专业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
5.1 加强涉税专业服务顶层设计 |
5.2 提升自律管理水平 |
5.3 注重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 |
5.4 加大服务监管力度 |
5.5 优化服务发展社会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下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1 研究背景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与纳税服务专门化概述 |
2.1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概述 |
2.1.1 税务代理法律关系厘定 |
2.1.2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界定 |
2.2 纳税服务专门化的含义及必要性 |
2.2.1 纳税服务专门化的含义 |
2.2.2 纳税服务专门化的必要性 |
2.3 纳税服务专门化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要求 |
2.3.1 规范的税务代理行业立法 |
2.3.2 完善的税务代理责任规则 |
2.3.3 全面的税务代理配套机制 |
第3章 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下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缺陷 |
3.1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实践争议 |
3.2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问题 |
3.2.1 行业立法混乱、层级低 |
3.2.2 责任规则不完善 |
3.2.3 配套制度不健全 |
第4章 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下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
4.1 制定专门的税务代理法律法规 |
4.2 完善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则 |
4.2.1 区分税务代理法律责任主体 |
4.2.2 明确税务代理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
4.2.3 厘清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
4.3 健全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配套机制 |
4.3.1 构建税务代理行业监管机制 |
4.3.2 构建税务代理责任风险分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对策研究 ——以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税务代理风险的相关概念 |
(三) 我国税务代理风险有关问题概述 |
(四) 研究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意义 |
(五) 研究综述 |
(六) 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
一、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理论分析与经验借鉴 |
(一) 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理论基础 |
(二) 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经验借鉴 |
二、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基本情况 |
(一) 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面临的税务代理风险 |
(二) 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措施 |
三、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代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
(一) 税务部门管理职能定位不清 |
(二) 税务部门风险防范意识缺位 |
(三) 税务部门风险防范规程不明 |
(四) 税务部门风险防范动力不足 |
四、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建议 |
(一) 完善税务代理行业法律制度 |
(二) 强化税务部门风险防范意识 |
(三) 规范税务部门风险防范规程 |
(四) 增强税务部门防范风险动力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信 |
(6)泰州市税务中介发展及其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实践 |
1.2.1 国内研究现状与实践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的税务中介行业监管实践 |
1.2.4 述评及经验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税务中介 |
2.1.2 税务中介监管 |
2.1.3 税务中介监管的必要性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政府监管理论 |
3 泰州市税务中介发展及监管现状 |
3.1 税务中介行业发展历程 |
3.1.1 发展历程及行业现状 |
3.1.2 泰州市税务中介发展历程 |
3.2 税务中介监管现状 |
3.2.1 我国税务中介监管制度沿革 |
3.2.2 泰州市税务中介监管现状 |
4 泰州市税务中介行业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泰州市税务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 |
4.1.1 税务中介人才队伍不足 |
4.1.2 业务范围狭窄 |
4.1.3 法制不健全 |
4.2 泰州市2016年度税务中介监管现状调查问卷设计及实施 |
4.2.1 调查背景 |
4.2.2 调查样本选择及问卷设计 |
4.2.3 调查数据处理分析 |
4.3 泰州市税务中介监管存在的问题 |
4.3.1 监管人员力量缺乏 |
4.3.2 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
4.3.3 监管处罚力度不够 |
4.3.4 监管对象不全面 |
4.3.5 监管手段落后 |
4.4 泰州市税务中介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
4.4.1 监管体制不完备 |
4.4.2 监管理念更新不足 |
4.4.3 缺乏立法支撑 |
4.4.4 监管工作与纳税服务工作融合度不高 |
5 完善泰州市税务中介行业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制度机制保障 |
5.1.1 呼吁顶层制度建设,加快立法进程 |
5.1.2 加强国、地税联合监管机制建设 |
5.1.3 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工作机制 |
5.2 丰富监管手段 |
5.2.1 建立税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 |
5.2.2 搭建税务中介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 |
5.2.3 深化部门联动构建大监管格局 |
5.2.4 强化监管工作点面结合 |
5.3 提升监管能力 |
5.3.1 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队伍 |
5.3.2 开展法制培训促进监管能力提升 |
5.3.3 借助技术支撑弥补监管能力缺陷 |
5.4 依法扶持行业发展 |
5.4.1 规范好税务部门各项服务工作 |
5.4.2 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与指导 |
5.4.3 完善政府购买税收中介服务机制 |
5.4.4 强化税务中介行业宣传工作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与行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对税务代理内涵的研究 |
二、对税务代理制度定位的研究 |
三、对各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研究 |
四、税务代理面临问题的研究 |
五、完善税务代理的对策研究 |
第三节 文章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税务中介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税务中介基本内涵 |
一、税务中介概念 |
二、税务中介的业务范围 |
第二节 税务中介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纳税遵从的成本收益理论 |
三、供求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与行业发展现状研究 |
第一节 功能定位的重要性和认识过程不足 |
一、功能定位对我国税务中介发展的重要性 |
二、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的认识过程及不足 |
第二节 我国税务中介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我国税务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 |
一、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 |
二、纳税人需求市场存在的问题 |
三、税务中介自身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国外税务中介行业发展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日本的税务中介制度 |
一、日本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 |
二、日本税理士制度介绍 |
第二节 澳大利亚的税务中介制度 |
一、澳大利亚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 |
二、澳大利亚的税务代理制度介绍 |
第三节 国外税务中介发展经验评述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税务中介功能定位与促进行业发展的措施 |
第一节 完善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税务中介行业的自我发展与完善 |
一、完善税务中介自身发展 |
二、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
第三节 完善税务中介发展的外部环境 |
一、加大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 |
二、发挥纳税人的作用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8)论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一章 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理论分析 |
一、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理论可行性 |
(一)税收债务关系说与税务代理 |
(二)纳税人权利说与税务代理 |
(三)税务代理的内涵 |
二、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现实必要性 |
(一)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
(二)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是纳税人的内在需求 |
(三)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客观需要 |
(四)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是与国际惯例一致的必然趋势 |
第二章 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 |
一、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税务咨询业阶段 |
(二)税务代理启动阶段 |
(三)税务代理全面推广阶段 |
(四)税务代理规范管理阶段 |
二、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现状 |
(一)税务代理法律法规建设方面 |
(二)税务代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
(三)税务代理业务开展方面 |
(四)税务代理行业的市场需求方面 |
三、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税务代理行业定位不准确,代理主体缺乏独立性 |
(二)税务代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效力较低 |
(三)税务代理率偏低且业务范围狭窄、业务层次不高 |
(四)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
(五)税收征管模式制约税务代理的发展 |
(六)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不强 |
(七)税务代理监督管理不到位 |
第三章 税务代理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一、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税务代理制度 |
(一)日本税理士制度 |
(二)美国税务代理人制度 |
(三)德国税务顾问制度 |
(四)台湾税务代理制度 |
二、国外税务代理制度的借鉴 |
(一)与税务代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 |
(二)税务代理行业具有完备的准入制度 |
(三)税务代理人独立性较强 |
(四)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 |
(五)税务代理的惩戒机制比较完备 |
第四章 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立法体系,奠定税务代理执业基础 |
(一)制定一部统领性法律《税务代理法》 |
(二)出台《税务师法》 |
(三)完善实务操作规程 |
二、科学定位税务代理,拓展税务代理服务领域 |
(一)确立税务代理人的中介地位 |
(二)拓展税务代理服务领域 |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税务代理配套制度 |
(一)建立完善的税务代理资格取得与登记制度 |
(二)建立完备的后续教育制度 |
(三)建立双轨制的惩戒制度 |
(四)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
(五)建立税务援助制度 |
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税务代理执业水平 |
(一)完善政府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
(二)建立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税务代理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价值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本文的创新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文献分析法 |
1.4.4 交叉学科法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1 国外研究现状 |
1.5.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2章 税务代理理论概况 |
2.1 民事代理理论 |
2.1.1 民事代理的概念 |
2.1.2 民事代理的特征 |
2.1.3 民事代理的职能 |
2.2 税务代理理论 |
2.2.1 税务代理的概念 |
2.2.2 税务代理的特征 |
2.2.3 税务代理关系 |
2.3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
2.3.1 法律责任 |
2.3.2 民事法律责任 |
2.3.3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 |
第3章 我国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现状 |
3.1 我国税务代理的产生与发展 |
3.1.1 税务代理产生时期 |
3.1.2 税务代理全面发展时期 |
3.1.3 税务代理日趋规范时期 |
3.1.4 税务代理行业蓬勃发展时期 |
3.2 我国税务代理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 |
3.2.1 税务代理立法滞后、法律层级低 |
3.2.2 税务代理法律关系中主体错位 |
3.2.3 税务代理人与纳税人法律责任混淆 |
第4章 国外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借鉴 |
4.1 日本税理士法律责任制度 |
4.1.1 日本税理士模式概况 |
4.1.2 日本税理士监管模式 |
4.1.3 日本税理士的法律责任 |
4.2 美国税务代理人法律责任制度 |
4.2.1 美国税务代理人概况 |
4.2.2 税务代理的管理模式 |
4.2.3 美国税务代理人法律责任 |
4.3 国外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3.1 有健全完善的税务代理法律法规 |
4.3.2 强化税务代理人的独立性 |
4.3.3 健全的行业监管模式 |
第5章 完善我国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 |
5.1 加快税务代理法制化进程 |
5.2 保持税务代理中立地位 |
5.3 重新界定税务机关监管职能 |
5.3.1 加强税务机关的行业监管 |
5.3.2 弱化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行业内的干预 |
5.4 明确税务代理的民事责任 |
5.5 健全税务代理的行业自律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论文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章 我国税务代理业务现状分析 |
3.1 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现状-以求生存为特征 |
3.2 税务代理市场供需不平衡 |
3.3 我国税务代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
第四章 潍坊潍州税务师事务所实务分析 |
4.1 税务师事务所概况 |
4.2 事务所业务开展情况 |
第五章 国外税务代理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税务代理经验借鉴 |
5.2 澳大利亚促进中介机构发展经验借鉴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调整税务代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6.2 增强全社会纳税意识 |
6.3 进一步拓宽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
6.4 以“营改增”试点为契机,助推税务代理新产品 |
6.5 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帮助小企业建立新型财会体系 |
6.6 改进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的合作关系 |
6.7 税收筹划是税务代理业务的根本 |
6.8 以税务代理助推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对税务代理脱钩的几点看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研究 ——以L市L区为例[D]. 吴瑞琪. 山西大学, 2020(01)
- [2]税务代理行业自律机制分析 ——以G公司涉税案件为例[D]. 姚培君. 暨南大学, 2019(02)
- [3]税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研究[D]. 康贵元.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4]纳税服务专门化目标下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制度研究[D]. 董韬. 湘潭大学, 2018(03)
- [5]税务部门防范税务代理风险的对策研究 ——以重庆市W区国家税务局为例[D]. 曾红美.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6]泰州市税务中介发展及其监管机制研究[D]. 王静. 南京理工大学, 2018(01)
- [7]我国税务中介的功能定位与行业发展研究[D]. 姜百合. 云南财经大学, 2016(02)
- [8]论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D]. 张毛平. 中国政法大学, 2015(07)
- [9]税务代理法律责任问题研究[D]. 乔玉. 吉林财经大学, 2015(03)
- [10]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研究[D]. 沈盈盈. 山东大学, 2013(04)